》 九江市大九江【规划区农民建房管】理试: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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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九江:市人民政《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】九江市大九江—规划区农民建房管】理试行办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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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件编号九府厅发】。〔20?1,0〕50《号
【各县(市、》区)人民政府庐山】管理局九江经济【技术:开发区?、共青城开发—。区管委会云》居山柘林湖风景【名胜区管委会市【政府有关《部门市?直,及驻:市有关?单位
【 九《江,市大九?江规划?。区农:民建房管理试行办法!。已经市政府研究同】意现印发给你—们请认真贯》彻执行?
二O一》O年六月《二十:八日
第!一章 》总,则
第一条 为】规范大九江规—划区农民建房行【为改善农《民居住环《境保护农民》合法权益促》进城乡统筹发展【依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城乡—规划法?、中:华人民共和国—土地管理法、中【华人民?。共和国建筑》法、:中华人民共和国物】权,法、村庄和集—镇规划?建设管理条例、建设!工程质量管理条【例、江?西省村镇规划建【。设管理条例等—。法律:法规结合我》市构建大《九江城镇格局的实】际特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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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【。。坚持规划指导—、合理布局相对【集中、区别对待【节约土?地、改善环境依【法审:批、严格监管—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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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! 本办法适用于下】。列大九江《规划区范围
! (一)中心!城,区所辖浔《阳区、庐《山区、九江》经济技术开发区【。。的全部行政辖区【范围及庐《山风景名胜区所辖范!围;
【 : ,(二)九江县城市总!体规划(《2004~2—020?)规划区范》。围(沙河街》镇西起长江二—。桥与宁?樟高速?连接段东止》105国道北至【。八里湖边南至毛【桥);城子镇、【港口:街镇、城门》乡、狮子镇》、马回?岭镇、岷山》乡的:全域;?新合镇、《新塘乡、涌泉乡【。沿双瑞路以北区域;!。
】(三:)星子县城市总体】规划(20》05~20》2,0)规划区范围【。(南康?镇东、南《至鄱阳湖《北至白鹿《镇胡家垄《西至帅?家,湾,),。。、白鹿镇、温泉镇及!环庐:。山公:路外围?50:0米范围内的各村】镇;
》 (—四,),湖口县城市总—体规划(2》。004~《2020)规划【区范围(双钟镇东】至凰村乡《东界南至马影镇【。南界西至南》北港湖?区北至长江)—、马影镇《以及凰村乡、流【。。泗镇铜九铁路以北区!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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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? (五)瑞昌市【。。城市总体规划(【2006~202】。0)规划《区范围?(含湓城办事—处、桂林办》。事处、赛湖农场行政!辖,区、南阳乡部分用】地、码头镇)、九瑞!码快速?通道两侧的白杨镇、!武蛟乡
第—二章: 建设—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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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中心城区!及九江县《、星子县、》湖口县、瑞》昌市(以下》简称三县《一市:),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!及周边?重点控制区》域内采取统规统建】(统一规划统一建】设)的方式,按照】新市民公寓》。的标准建设公寓【式居民小区
】 中心城】。区城市规《划建设用《。地及周?边重点控制区域【为东至?城东工业基地、芳兰!大,道、姑塘化纤—工业基地;南至姑塘!镇、庐山风景—名胜区、东泉路;】西至赛湖东岸—。、城西港区西边【界线;北至长—江
《 , ? 三县一市》城,市规:划建设用地及—周边:重点控制区》域,由三:县一市政府按照城市!总体规?划自行?确,定
【 第五《条 中心城区—及三县一市的城市】规划建设用》地及周?边重:点控制区域外采取】统规:自建(统《一,规划自行《建设)的方式建设农!民集中居住点有【条件的地方可—以,统规统建
第三】章, 规划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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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》公寓式居民》小区的选址》要符:合土地利用总体规】划根:据城市规划的功【能合理布局按照【公寓式城市居民小】区的标准规》。。划设计满足农村【居民:向城市居民农村社】区向城市社区过渡】的需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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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七?条,。。 农民集中居住【点的选址要符—合土地利用》总体规划和城乡规】划本着以人为本方便!生产和生《活的原则依托乡(】镇)政府《所在地以及自然条】件较好、便》于聚:居,的自然村落合理【扩展或整合成—为农民集中居住点】
— 第?八条: ,公寓式居《民小区?、,农,民集中居住点的建】设用:地,要充分利用荒—山、荒地尽可能避免!占用耕地不得占【用基:本农:田和铁路《、,公路、国道等基【础设施的规》。划,用地
! 第九条 中—心城区城市规—划,建设用?地及周边《重点:控制区域内的—公寓:式居:民小区的《选址由?市建设规划》局、市国土资源局】。。会同浔阳区、—庐山区、九江技【术开发区提》出意见报市》政府审批详细规【划由浔阳区、—庐山区、九江经【济技术开发区负【责编制经市建设规】划局审核后报—市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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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中心城区】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及!周边重点控制区域外!的,农民集中居住点【选址及详《细规划?由浔阳区、庐—山区、九《江经济?技术开发区政府(管!委会)审批并报【市建设规划局、市国!土资:源局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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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三】县,一市的公寓式—居,民小区?、农:民集中?居住点的选》。址和详细规划由三县!一市政府审》批
第《四章 ? 资格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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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个人申!请凡:符合下列条件—之一的农民可向村】委会书面申请在公寓!式居民小区购买【或在农?民集:中居住?点自建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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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》 (一)《经市、县房》地产:行政主管部门指【定的房屋鉴定机构】鉴定属D类》危房且无《其他居所的
【 (二)!当地农业户》籍人:口人均住《房面:积,不足30《平方米且《农业户籍子女符合分!户条:件,的
!。从当地农业户籍【迁出的服义》。务兵:役的军人、在校学生!。、劳改劳《教人员可作为—农业户籍人》口计算;独生子女】。。按两人计算
】 农民【将原有房屋、宅基】地出:售、出?租,、赠与他人的不得再!。申请在公寓式—居民小区购买房屋或!在农民?。集中:居住点自建》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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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二条 村组公示!村委会?收,到农民购《买,或自建房《屋申请后在村民【。小组:、村委会《公示7天无异议的由!村民小组、》村委会签署意见报乡!(,镇)政?府、街道办事处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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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十三条? 乡(镇)》审,查乡(镇)》。政,府、街道办事处每月!组织一次《村镇规划建设管【理,。。机构及?国土:所,相关人员实地调【查,签署审查意见—报县(市、》区)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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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十四条 县(】。市、区)批准县(】市,、区)政《。府每月集中》研究审批经批—准同意的向申—请人核发在指定【区域购买或自建房】屋批:准书并在《申请人所在地的【村、组进行公示【
第五章 】。 报建?程,。序
第十五条 城!市规划建设用地及】周边:重点控?制区域内的》公寓式?居民小区建设按基】本建设程《序,。办理规费收取—按照保障《性住房的优惠政策执!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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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十六条 城市—规划建设用地及周】边重点控制区域【外的农民集中居住点!建设按村镇建设程序!办,理规费收取》按农:民建:。房的有关规定执【行
?第六章 政策!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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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—城市:规划建设用地及【周边重?点,。控制区域内禁止农】民在原址《改建、扩建》、,重,。建、新建《房屋经批准》符,合在公?寓式:居,。民小区购买房—屋,条,件的一律凭县—(市:。、区)人民政府【核发:的购买批准书在指定!的,公寓式居《民小区购买》
》 城《市规划建设用地及】周边重点《控制区域《外经批准符合—在农民集中》居,住点自建房屋条【件的:一,律凭:县(市、区》)人民政府核发【的自建房屋批准书】在指定的农民—集中居住点建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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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】条 经批准在公寓】式居民小区购—买房屋?的购:买,面积为人《均不超过40—平方米购《买价格?为建设?成本价建设成本【价由公寓式居民小】区建设?。单位送县(》市、区)物价—部门审核报县—(市、区)人—民,政府批准后向—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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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第十:九条 ?。经批准在农民集中】。居住点自建》房屋:。的坚:持一户一宅的原【则每:户自建房屋面—积不得超过300平!方米:占用:耕地的每户宅—基地不得超过120!平方米;占用非【耕地:的每:户宅基地不得超【过150平方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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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【 ,。符,合本:。办法第十一条第(】一)项条《件经:批,准在公寓式》。居民小区购买房屋】或,在农民集中》居住点自建房—屋的原房屋必须拆除!。并分:别按以下《办,法,处理
《 —(一)原《房屋属?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!及,周边重点控制区域内!经批准在《公寓式居《民小:区购买?房屋的按照房屋拆迁!办法:予以补偿原宅—。基地纳?。。入土地储《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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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《款规定?的,中心城?区的房屋拆》迁补偿资《金,由市:本,级在土地出》让收益中《专项:安排三县一市—的房屋拆迁补偿【资金安?排方式由三县一【市人民政府确定
】。
— (二)原》房屋属于城市规【划建设用地及周【边重点?控制区域外经—批准在农民集中居】住点自建房屋的按】照一户一宅的原则】原宅基地收归—集体经济组》。织所:。有具备复垦条件的】。由县(市、区)人民!政府予?以复:。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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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一条 】市,(县:、区)人民政府【优先保障公寓式居】民小区、农民集【中居住点的》建设用地市政府在每!年新增建设用—地计划中专项—下,。达农民建房用地指】标由县(市、区【)政:府根据下达的专【。项指标每《年年初一《次性向市国土—资源主管部门—申报办理《农用地转用审批【手,续经依?法批准后《由县(市《、区)政府逐—宗审批供应到户【。对利用村内》空闲地、原宅基【地和未利用》地建房的由县(市、!区)政府逐宗审【批供应到户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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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二条 对公寓【式,居民小?区、农民集中居住】点的房屋产权和宅基!地实行登记发证具体!登记发证办法另行规!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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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三:条 在?公寓式居民小区【购买房屋的农—民申请农转非的【。可以办?理城镇户《。口其原承《包的集体《土地未?被征收前可继续耕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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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第二十?四条 中《心城区公寓式居民】小区的建设分别由浔!阳区、庐山区—人,民政府及《九江经济技术—开发:区管委?会负责组织实施【具体办法《另行规定
【 : , :三县:一市公寓式居民【小区的建《设主体由三县一【市人民政府自行【确,定
第七章 】 监管责任
】第二十五《。条 县(《市,、区)?人民政府负责做好】本辖区?的农民建房的—审批和?监管工作制定责【任追究办法》凡因违规审批和【监管不?力,出,现,违法建设的应立即】。制止和?组织拆除《并依法?追究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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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六条 严禁城镇】居民:在,。公,寓式居民小区—、农民集中居住点购!买或自?建,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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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七条 》严禁在公寓式—居民:小区、?农民集中《居住点建设过程中变!。相,。进行房地产开—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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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八,条 市建设》规划、?国土、房管、执法】等部门根据各自【职责对大九江规划】区的农?民建房进《行指导、监督—
第八《章 附则—
第二十九条 】本,办法自发布之日起】试,。行试行一《年后再?修订完?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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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条 九—办字〔2《010〕15—号文件发布之日【前的农民建房按以下!办法处理《
? (—一)经合法批—准,并已开工建设的可】以继:续建设;
! (二)—经合法?。批准尚未开工—建设的?符合:本办法规定》的可以开工建设不】符,。合本办?法,规定的由审》批机关撤销批准【。文件;
— (—三):凡未:经合法批准的—违章建筑《在规划建设用地及周!边重点控制区域内】的,予以无偿拆除;在规!划建设用地及周边重!点控制区域外的符合!本,办法规定条件的经处!罚后可以完善审【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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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一条 各县(市、!区)可根据本办法】制订实施细》则报市政府批—准庐山?风景名胜区管—。理局可根据风景名】胜区管理条例结【合本办法制定本【区域的农《民建房管《理办:法按规定程》序报批?
第【三十二?。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!市推进新型城镇化】工作领导小组—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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