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【江市大九江规划【区农民建房管理试行!办法:。 ,
九江市【人民政府办公厅关】于印发九江市大【九,江规划区农民建【房管理试《行办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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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文件编号九府】厅发〔2010〕】5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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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各,县(市、区》)人民政府庐—山管:理,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!区、共青城开—发区管委《会云居山柘》。林湖风景名胜—区管委会市政府【有关部门市直及【。驻市有?关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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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九江市大!九江:。。规划区农民建房【管理:试行办法已经市【政府研?究同意现《印发给你《。们请认真《贯彻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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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二,O,一O年六《月二十八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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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— 总则
第一】条 为规范大九江规!划区农民建房行【为,改善:农民居住环境—保护农民合法—权益促进城乡统【筹发展依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城《乡规:划法、中《华人民?共和国?土,地管理法、中华人民!共和国建筑法、中华!人民:共和国?物权:法、村庄和集镇规】划建设管理条例、】建设工程质量管【理条例、江》西省村镇规划—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!法规结合我市构建】大九江城镇》格局的实际》特制定?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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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! 坚持规划指导、】合理布局《相对集中、区别对待!节约土地《、改善环境依法审】批、严格监管的原】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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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,三条 本办》。法适:用于下列大九江规划!区,范,围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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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【一)中心城区所辖浔!阳区:、庐:山区、九江》经济:技术开发区的—全部行政辖区范围】及,庐山风?。景名胜区所辖范【围;
》 》(二)九江县城市】总,体规划(《。2004《~2:020)规划—区范围(沙河街【镇西起长《江二桥与宁樟高【速连接?。段东止105国道北!至八里湖边南—至毛桥);城子镇】、港口?街镇、城《门,乡、狮子《镇、马回岭镇、【。岷山乡的全》域;新合镇、新【塘乡:、涌泉?乡沿双瑞路》以北区域;》
【 (三)星子县城】。市总体规划(200!5~2?020)规划区范围!(南康镇东》、南至?鄱阳湖北至白鹿镇】胡家垄西至帅家【。湾)、白鹿镇—、温泉镇及环庐山公!路外围5《。00米范《围内的各村》镇;
】 (四《)湖口?县城市总体规划(2!004~2020)!规划区范围(双【钟镇东至凰村乡东界!南至马影镇南界西至!南北港?湖区北至长江)、】马影镇以《及凰村?乡、流泗《镇铜:九铁路以北区域【
(!五)瑞昌市城—市总体规划(20】06~2020)规!划区范围《(含湓城办事处、】。。桂林办事《处、赛?。湖农场行政辖—区、南?阳乡部分《用地、码《头镇:。。)、:九瑞码?快速通道两侧的白】杨镇:、武蛟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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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】建,。。设模式
第四条 !中,。。心城区?及九江县、》星子县?、湖口县、瑞昌【市(:以下简称三县—。一市)的城市规划建!设用地及周边—重点控制区域内采】取统规?统建(统一规划统一!建设)的方式—,按照新市民公寓】的,标准建设公寓—式居民小《区
】 中心城区》城市规划《建设用?地及:周边重点控制区域为!东至城东工业基地、!芳兰大道、姑—塘,。化纤工业基地;【南至姑塘《镇、庐山风景名胜】。区、东泉路;西至赛!湖东岸?、城西?港区西边界线—;,。北至长江
【 : 三县一—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!及,周边重点控》制区域由《三县一市《政府按?照城市总体规划自行!确定
!。 第五?条 中心城区—。及三县一市的—城市规划建设—用地及周边重—。点控制区域》外采取?。统,规自建(统》一规划?自行建设《)的方式建设农民】集中居住点有条【件的地方《可以统规统》建
?第,三章 规划指!导
第六条— 公寓式居民—小区的选址要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】规划根据《城,市规划的功能合【理布局按《照公寓式城》市居民?小,。区的标准规划设【计,满足:农村居民向城市居民!农村社?区向城市社区—过渡的需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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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七条 》农民集中居住—点的选址要符—合,土,地利用总体规—划和城乡规划—本着以人为本—方便生产和生—。活的原则依托乡【(镇)政府》所在地以及自然【。条件较好、便—于聚居的自然村落合!理扩展或《整合成为农民集【中,居住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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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八条 公寓】式居民小区、农【民集中居住点的建设!用地要充《分利用荒山》、荒地?尽可能避免占—用耕地不得占用基】本,农田和铁路、公路】、国道等基础设【施的规划用》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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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九条 中心【城区城市规划建设】用地及周边》。重点控制区域内【的公寓式居》民小区的选址—由市建设规》划局、?市国土资源局会【同浔阳区《、庐:山区、九《江技术开发》区提出意见》报,市政:府审批?详细规划由浔阳区】、庐山区、九江经济!技术:开发区负责编—制,经市建?设规划局审核后报市!政府批准
】 中心城区】城市规划建设用地】及周边重点控制区】域,外的农民集》中居住点选址—及详细规划由浔阳区!。、庐山区、九江经济!技术开?发区政府(管委会)!审批:并报市建《设规划?。局、市?国,土资源局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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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条 三?县一市?的公寓式居》民小区?、农民集中居—住点的?。选,。址和:详,细规划由三县—一市:政,府审批
第四章】 资格—审查
第十一【条 个人申请—凡,符,合下列条件之一【的农民?可向村委《会书面申请在—公,寓,式居民小区购买或在!农民集中居住点自建!房屋
》 (一)】经市、县房地产行】政主管部门》指定的?房屋鉴?定机构鉴定》属D类危房》且无其?他居所的
》
: (二)】当地农业户》籍人口人均》住房面积不足30】平方米且农业户【籍子女符合分户【条件的
— 从当【地,农业户籍迁》出的服义务兵—役的军?人、在校学生—、劳改劳教人员可作!为农业户籍人—口,。计算;独生子女按】两人计算
】 : 农民《将原有?房,屋、宅基地出—售、:出租、?赠与他人的不—得再申?请在公寓式居民小】区购买房屋》或在农?民集中?居,住点自?建房屋?
— :第十二条 》村组公示村委—会收到农民购买或】自建房屋《申请后?在村民小组、村委】会公示?7天无异议的由村】民小组、《村,委会签署意》见报乡(镇)政【府,、街道办事》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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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三条? 乡(镇)审查乡】(镇)政《府、街?道办事处每月组织】一次村镇规划—建设管?理,机构及?国土所相关人员实地!调查签署审查—意见:报县(?市,、区:)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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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四条 县(市、区)!批准县(《市、:。区)政府每月集【中,研究审批经》批准同意的向申【请人核发在指定区】域购买或自建房【屋批:。准书并在申请—人所在地的村—、组进行公示
第!五章 —报建程序
第十】五条 城市规划建】设用地及周》边重点控制区域内】的公:寓式居?民小区建设按基本建!设程:序办理规费收—取,按照保障《性,住,房的优惠《政策执?行
!第十六条 城市规划!建设用地及周边【重点:控,制区域外《的农民?集中居住点》建设按村镇建—设程序办理规费收】取按农民建房—的有关规定执行
!第六章 政】策,措,施
第十七—条 :城市规划建设用【地及周边重点—控制区域内》禁止农?民在原址改建—、扩建、重建、【新建房屋经批—准符合在公》寓式居民小》区购买房屋条件的一!律凭县?(市、区)人—民政府核发的购【买批准?书在指定的》公寓式居《民小区购《买
? , 城市规】划建设用《地及周边重点控制】区域:外经批准《符合在?农民集中居住点自建!房屋条件的一律凭县!(市、区)人—民政府?。。核发的自建》房屋批准《书,在指定的《农民集中居》住点建房
!。
: ,。第十八条 经—批准在公寓》式居民小《。区购买房屋的购买面!积为人均不超过40!平方米购《。买价格为建》设成本价《建设成本价由公寓】式居民小区建设单位!送县(市、区)【物价部门审核报县】(市、区)人民政】府批准?。后向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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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九条 经批准在农】。民,集中居住点》自建房屋的坚持一户!一宅的原则每户自】建,房屋面积不》得超过300平方米!。占用耕地《的每户?。。宅基地不得超过【120平方米;【占用:非耕地的每户宅基】地不得超《过15?0平方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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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条 符》合本办法第十一条】第(一)项》条件:经批准在公寓—式居民小区购买【房屋或?在农民集中》居,住点自建房屋的原】。房屋必须《拆除并?。分别按以《。下办法处理》
: (一】)原房?屋属于城市》规划建设用地及周边!。重,点控制区域内经【批准在公寓式居民小!区购买房屋的按照房!。屋拆迁办法予—以补偿原宅》基地纳入土地—储备
—前款规定的中心【城区的?房屋拆迁《补偿资?金由市本级在土地出!让收益中专项安【排,三县一?市的:房屋拆?迁补偿资金安排方式!由三县一市人—民政府?确定
— (二)【原房屋属于城市【规划:建,设用地?及周:边重点控制》区域外经批》准在农民集中居住点!自建房屋的》按照一户一宅的【原则原宅《基地收归《集体经济组织所【有具备复垦条件【的由:县(市、区)人民政!府予以复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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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一条 市(县、!区)人民政》府,优,先保障公寓式居民】。小区、农《民,集,。中居住点《的建设用地市政【府,在每:年新:增建设用地计划【中专项下《达农:民建房?。用,地指标由《县(市、区)政府】根据下达的专—项指标每年》年初:一次性向《市国土资源主—管部门申报办理农用!地转用审《批手:续经依?法批准后由县(市、!区)政府逐宗审批供!应到户对利用村【内,空,。闲地、原《宅,基,地和未利《用地建房的由县【(市、区)》政府:逐宗审批供应—到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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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二条《 对公寓《式居民?小区、农民集中居】住点的?房屋产权《和宅基地实》行登记发证具体【登记发证办》法另行规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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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三条 在公寓【式,居民小区购买房【屋的农民申请农转】非,的可以办理城镇户】口其:原承包的集》。体土地未被征—收前可?继续耕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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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】 中心城区公寓【式居民小区的—建设分?别由浔?阳区、庐山区人民】。政府及九江经济技术!开,发区管委会》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办!法另行规定
】 《 三县一市》公寓式居《民,小区的建《设主体由三县—一市人民《政府自行确定
第!七章 》 监管?责任:
第二十五条 县!(市、区)人—民,政府负责做好本辖】区的农民建房的审批!和监管工作制定责任!追究办法《凡因违规审批和监】管,不力出现违法—建设的应立即—制止和组织》拆除并依法追究【责任
! 第二?十,六条 严禁城镇【居民在公《寓式居民小》区、农民集中—居住点购买或—自建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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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! 严禁在公寓—式居:民小区、农民集中】居住点?建设过程中变—相进行房地产开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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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八条 市建设【规划、国土、—房管、执《法等部门根》据各自职责对—大九江规划区—的,农民建房进行指导、!。监督
第八章 ! 附则
第—二十九条 本办【法自发布之日起试】行试:行一年后再修订完】。善
【 ,。 第三十《条 九办字〔2【010〕《。15号文件发布【之日前的农民—建,房按以下办法处【理
》 (》一,)经合法批》准并已开工建设【的可以继续建设;】
: (二】)经合法批准尚未开!。工建:设的:符合本办法规—。定的可以开工建【设不符合《本办法规定》的由审批机关撤销批!准文件;
!。 (三)—凡未经合法批准的】违章:建,筑在:规划建设用地—及周边重点》控,制区:域内的予以无—偿拆除;在规划【建设用地及周边重】点控制区域》外的符合本办法规定!条件的经处罚—后可以?完善审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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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一条 各!县(市、区)可根】据本办法制订—实施细?则报市政府批准庐】。山风景名《胜区管理局可根据风!景名胜?区管理条《例结合本办法制定本!。区域的农《民建房管理办法【按规定程序报批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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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【二条 ?。本办法?解,释权:。属市推进新型—城镇化?工作:领导小?组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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