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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九江《市城市最低收—入家庭廉租住房管】理暂:行办法 【 (九府发[20】06]?17:号) 《九江市人民政府【。关于:印,发九江市城》市最低收《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!暂行办法《的通知 《 浔阳区、庐山区人!民政府?九江开发区管委会市!政府有关部门 !    九江市】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!租住房?管理暂行办法已【经2:006年5月—8日市?政府第27》次常务会《审议:。通过现印发》给你们望认真组织】实施 九江市人】民政府 2】006年5月25日! 第一条 为【建立和完善我市【廉租住?房制度保障最低收入!家庭基本《住房需要根》据国家建设》部,、财政部、民—政部、?国土资源部、国家税!务总: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!。廉租住房管理—办法(?建设部第《120号《令)及建设部、【民政部城镇最低收】入家庭廉租住房申】。请、审核及》退出管理办法(【建住房[2005】]122号)制定】本办法? 】第,二条 本办法—适用于九江市—城市规划区(—浔,阳区、庐《山区、九江开发【区,。)范围内各县(市)!、庐山管理》局、共?青开发区《结合:。本地实际另行制定最!低收入家庭廉租【住,房管理办法》 《 第》三条 九江市【房,产管理?局,负责市区范围内城市!。最低收入家庭—廉租:住房管理工作—财,政、民政、》国土:资源、税务等部【门按照本部门职责分!。工负责城市最—低收:入,家庭廉租《住房的?相关工作 》 ? 《第四条 市区最低收!入家庭廉《租住房保《障面积标准暂—。定为人均套内—建筑面积8平方米今!后随着市区经—济发:展和住房情况变化】适时:调整 《 》 第五?条 根据不》同,情况建立《。如下最低收入家庭廉!租住房?保障方式 】   1、租!。住市直管公房和【单位自?管公房的住房租金核!减5:0% 《    2!、,。。孤、老?、病、残等特—殊困难?家庭及其他急—需救助的家》庭优先享《受政府新建的—廉租住房或》收购的旧住房实【行实物配《租 ? ? 第《六条 申《请廉租住房》的家:庭必须同时符合【以下条件  !。  : 1、》申请家庭成员必须有!一人为本市区—。非农业?常住户口; — ?。   ? 2《、家庭人均收—入,在本市最低生活【保障:。线以下且经民政部】门审定享受最低生活!保障补助金; 】    》 3、人均住房!面积低于《保障水?平(人均住房—面积按?家庭成员中》的本市区非农—业常:住户口人数计算)】; 《。    【4、申请家庭成员之!。间有法定的赡养、】扶养或抚养》关系; 《。 ?   ? 5、特殊困】。难家庭申请》实物:配租:住房的提供特殊困】难,家庭相关材料— , ?   下【列保障?对象不享受实物配】租 《 ,   (【1,)已有?私房:或购买市《直管公房或单—位自管?公房的; 》    — ?(2)与有法—定赡养、扶养—或,抚养关系的直系亲属!其他家庭住房面【积合并计算超—出住房保障面积【标准的 — 》第七条 建立最【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!保障资金来源是 】 ,   《 1》、市、区《。。两级财政《预算安排资金—;  —  2、住房!公积金增值》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!。城市廉?。租住房补充资金【;    】 3、社—会捐赠的《资金; 》    4!、其他渠道筹集的资!金 》 ,。 第八条— 最低收《入家庭廉租住房【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!理专项用于最—低收入?家庭廉租住房—购,建、维修和物业管】。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! 【。第九条 实物—配租的?。廉租住房来源主要有!   — 1、政【。府出:资收购的住房; 】  《  2—、社会捐赠的住房;!    】 3、腾空的公】有住:房; ?    !4、:政府出资建设的廉】租住房?; ?  ?  5—、其他渠道筹集【的住房 【。 第》十条 政府新建廉租!住房建设的资金【来,源以:财,。政预算安排为主【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!拨,方式供应《。行政:事业性收费给予【。政策优惠 】   政府】。。收购旧住房作为廉租!住房以及实物配租】的廉租住《房租金收《入按照规定给予税】收优惠 ! 第十一条 最】。低收入家《庭申请廉租住房【程序:   — ? 1:、申请廉租》住房:应,当由申请《家庭的户主作—为,申请人户主》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!。能力的申请家庭推】。举具有完全民事行】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!为申请人申请人向户!。口所在?地街道办事》处(乡、镇》人民政府)》提出书面申请—(申请表上需有【社区:。审核意见《)并带如下材料 】 :    《。 (1)—。户口簿及复印件【; 《 ,   (2】)民政部门颁—发的最低生》活保障补助材料及】复印件?;,    ! (3)现》。住房情况材料(房】产证、房屋租—赁合同?、社区证明、单位证!。明等)及复印件申请!。。人为:非户主的出具—家,庭成员共同签—名的书面《委托书? ,    【 2、街道—办事处(《乡、镇人民政—府)收到《有社区?签署审核意见的申请!后,及时作出是》否受理的决定并【向,申请:人出具书《面凭证申《请,资料不齐《全或者不符合—。法定形式的5天【内书面?告知申请《。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!逾期:不 》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!料之日起即》为受理  】。  ? 材料齐》备后街?道办:事处(乡《、,镇人民政府)及【时签署意见并—将全:。部申请资料移—交房管部门; 】   《 3、房【管部:门接到申请资料后会!同民政部门组—成审核小组》予以审核自收—。到申:请材料之《日起15日》内向申请人出具【。审核决定; —    — 4、经—审核:符,合条件的《由房管部门予以公】。示,公示:期,限为15日; 【    !。5、:经公示有《异议的房管部门在】10日内《完成核实核实异议成!。立的不予登》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!说明不?予登记理由;公【示无:异议或异议不成立】的予以登《记并书面通知申请】人    】 通过入户【调查、邻里访问以及!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!请人的家庭》收入:和住房状况进行【核实申请人》。及有关?。单位、组织》或个人应当接受调】查如实提供有关【情况 ? 》。 , 第十二条 —对登记公示》无异议或《异议不成立的—对于申请《。租金核减的》家庭由产权单位【按照规定《予以租金核减—;对:实物配租家庭由房管!部门按照规定条件排!队轮:。。候并:将排队?顺序公?示7:日,   — : 经民政部—门认定?的由于无《劳动能?力、无生《活来:源、无法定赡养【人、扶养人或—抚养人、优抚对【象、重度残疾—等,原,因造成困难的家庭】优先予以《解,决;有?劳动能力的同等条】件下年?长者优先 】   在轮】候,期间:申,请人家?庭收入、人口、住】房等情况发》生变化时申请人【应当及时《。向房:管、民政等有关部】门申报民政与房管部!。门要及?时互通情况经审【核不再?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!资格 【 , 第十三》条 经房管部门【。确定可配租》廉租:住房的家庭由房管】。部,门公示30》日,有异议的10天内房!管部门会《同有关部门进行核】实核实?异议成立的取消分】配,资格并书《面,。通知申请《人说明理由公示无】异议或异《议不:成立的则与》廉租住房产》权人签订廉租住房】租赁:合,同合同应当》明确廉租住房情【况、租金标准、腾】退住房方《式,及违:约责任?等,。内容廉租住房承【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!定缴纳租金》    【 ?特别:困难而?交,不出廉租住房租【金的家庭由承租人向!区民政局提》出,申,请经:区,民政局审核同意后】由区:财政:。安排资金《?熏区民政》局交纳   ! ? 确定实物》配租的最低收入家庭!不接受配租》方案的原则上不再】享有:实物配租《资格房?管部门可视情—。况采取其他保障【。方式对其实施—住,房保障 》 第【十四条 廉》租住:房实物配租、租金核!减结果?由市房产局备案【一个月内在一定范围!内予以公布 — 第十!五条 廉《租住房实《行动态管理享受【廉租住房待遇—的最低收入家庭应】当按年度向房管部门!或者:其委托的机构—如实申报家》庭收入、家庭人口】及住房变动》情况房管部门应当会!同有关部门对其申】报情况进行复核【并按照?复,核结果调整廉—租住房对《家庭人?均收入连续》一年以上《。超出规定收入—标准的应当取消其廉!租住房?保障资格在》合理期限内收回【廉租住房或者停止】租金核减 》 , , 《 第十六条 廉租住!房申请人对房管部门!的,审核结果《、轮候结果》、配租结果有异议】的可以向《市房产局申诉 【 【。第十七条 》最低收入家庭申请】廉租住房违反—本办法规定》不如实申报家庭收】入、家庭人口及【住房状况的由房管】部门取消其申请【资格;已骗取—廉租住?房保障的责令—其,退出廉租住》房并补?交市场平均租金【与廉租房标准租【金的差?额或者?补,交核减的《租,金;情?节恶劣的并可—处,。以1000元以下的!罚款 — 第十八条 ! 享受廉租住—房保障的承租人有】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!管部门收回》其承租的廉租住【房或者?停止租金核》减    】 ?(1)未如实申【报家庭收入、—。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!的;  【  《 (2)家庭取【消最低生活保障的】;    】 ?(3)因家庭人数】减少或住房面—积增加人均住房【面积超出廉》租,住房保障水》平的;?    】 :(,4)将承《租的廉租住》房转借、转租的; !。    !(,5)擅自改变房屋】用途的;《。 ?  :  (6)】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!廉租住?房居住的 》 —。 第十九《条 房《管部门作出取消保】障资格的决定后5】日内书?面通:知当事人说明—理由实物配租的家】庭应当?将承租的廉租住房】在3:0日内退回逾期【。不退回?的由房管部》门依:法申请人民法—院强制执行 ! : 第二十条 【。。 违反本办法—规定房地产行—政主:管部门或者其他【有关行政《管,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!廉租住房管理—工作中?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!受他人财物》或者其他好》处的对已批准的廉租!住房不依《法履行?监督:管,理职:责的或?者发:现违法行为不—予查:处的给予行》政处分;构成犯【。。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 》 :    《 ?第二十一条 本办!。法自2?006年6月1日】起施: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