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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九江?市城:。市绿线管理办法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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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九江市人民》政府:。。办,公厅关于《印发九?江市城市绿线—管,理办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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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编号!九府厅发〔2—010〕118号】
各县(》市、区?)人民政府庐山管】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!发,区、:。共青城?开发区管委会云【居山柘林湖风景名】胜区管委会》。市政府?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!单位:
《 : 九江市》城市绿线管》理,。办法已经市》政,府研究?同意现印发》给你们请认真贯彻】执,行
二○一○年】。。。。。八月二十《六日
第一章【 总则
第一条 !为严格实施》城市:绿地系统规划切实】加强城市绿化—保,护管理维护城市生态!环境和自然景观【推动城市《绿化工作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城乡规划法、国务】院城市绿化》。条例: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】部城市?绿线管理《办法、江西》省城市绿化管理办】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结!合我:市实际制《定本办法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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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条 本办【法适用于本市城【市规划区《。内城市绿线的划定、!绿,地建设?、监督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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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!市绿线是指根据城市!。规划和城市绿化的】需要对公园绿—地、居住区绿地、】单位附属绿》。地、道路绿地—、防护绿地、生【产绿地、风景林地】等,各类城市绿地—以及对城市生—态和景观产》生积极作用》的区域明确予以界】定并进行严格—。保护和管理的控制】线包括已建》成绿地的控》制线和规划预留绿】地的控制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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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! 市建设规划—。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!市规划区内城市绿】线的管?理工作市城市管【理行政?执法部门负责查处】有关城市绿线—管理的违《法行为市政》府其它有关部门【依,照各自职责》协助做好城市—绿线的监督和管理】工作:
第二《章 绿线的》划定
《第五条 市建—。设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组织编制》城市绿?地系统?规划划定城市—绿线下列区域应当】划,定,城市绿线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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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)城】。市规划区内现有和】规划确定的公—园,绿地:、居住区绿地、单位!附属绿地、》道路绿?。地,、防护绿地、生产绿!地、风景林地
】 —(,二)城市《。规划:。区内的?江河、?湖泊、?池塘、湿地》、,山体、?滩涂等城《。市,景观、生《态需控制的区—域
》 (三)城市!规划区内《的风景?名胜:区、散生林》植被、古树名木【等,。的,保护范围
— (四】)其:。它对城市生态—和景观产生》积极作用的》区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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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六条 控《制,性详细规划应当提】出不同?类型用地的界线【。、规定绿《化率控制《指标和绿化用地【界线:的具体坐标
【 , 第七条】。 修建性详细—规划应当根》据,控制性详细》规划明确《绿地布?局提出绿化》配置的原则或—方案划定绿地界线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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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八条 城市绿线【的调整、《。审批按照城》乡规划法《、城市绿化条例的】规定执行
第三章! 绿地建《设
第九》。条 新建《、改建、扩建—工程建设项目—的绿地率按以—下规定?执行
【 ,。 (一)新建居住!区不低?。于30%其中居住】小区人均公共绿地】不少于1平》方米
》 《 (二)工业企业、!。交通:枢纽、仓储、商业中!心不低于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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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—)产生有《。害气体及污染—的工厂不《低于30%并根据】国家:标准设立《防护林带
】 (四—)学:。校、:医院、机关团体、】公共文化设》施、部队等单位不低!于,35%
》 ? (五》)园林景观路不小于!40%红线宽度大】于50米的道路不】小于30%红线宽度!在40-5》0米的道《。路不小于25%红线!宽度小于40米的】道路不小于20%】
: 》 ,属,于旧城改造区的可以!按,照上述条款》规定降低5个—百分点?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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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】成区内现《有单位和居》住区内?的绿地率低》于本条规定指标【的应当?制定绿地建设—目标计划采取相应措!。施逐步达到规定指标!
— 第十条 —新建:、改建、《扩建工程建设项目】在办理建设》工,。程审批时市建设规划!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按:照第九条规定—划定城市绿线建设单!位应当按《照城市绿线的—要求委托有资质的】设,计单位编制附属绿地!设计方案《与建筑?方案一并《上报:。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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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一:条 建设项》目附属?绿化工程要按照【划,定的绿线《。和审定的方案委托】有资质的施工单位】与主体工程同—步施工、同步验收建!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!将附属绿化工—程,列为验收内》容并请园《林绿化主管部—门参加?附属绿化工》程验收不合》格的不得办理竣工】验收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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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二条 因城区规划!调整或者其它特殊情!况确:需建设的工程—项目其绿《化用地面积达—不到本办《法第九?条规定标准》的需经市《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!核并报市政》。府批准后由建设单】位在:市园林绿化主管部】门指定?的,地点按所缺面积【。补足绿化用地建【设单位未补足—的由市园林绿化主】管部门代《为聘请有专业资质】的企业补足所需费】用由建设单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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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监督和】管理
第十三条】 经批准的》城,市绿线应当》向社会公布接—受公众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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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任何单位】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!绿地、服从城市【绿线管理的义—务,有监督城《市绿:线管理、《对违反城《市绿线管理的—行为进行检》举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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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?四条 城市》绿,线范围内《。的现有绿地》和,规划绿?。化用地由市园林【绿化主管部门登记】造册建立档》案
【 城市绿线—范围内的现》有绿地由市建设规划!行政:主管部门《明确管理单位
】 ? 城《市绿线范《围内的规划绿地由市!建设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》负责监督管理—建成后由市园—林绿化主管》部,门登记?造册并建立数据【库实:施绿地?数据:的动态管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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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【 任何单位》和,个人不得擅》。自改变城市绿地【系,统规划用地性质;不!。得擅自?占用城市绿线范【围内用地
— 》 因:建设:或者其他特殊—情,况,需临时占用城市绿】地的必须向》市园林绿化主—管部门申请办理审】批手续并《按规定交纳恢复绿】化补偿费占》用,期满后占用者应【当恢复原状
! 在城—市绿:线范围内不》。符合:规划要求的》建筑物、构》筑物及其它设施应】当限期拆除或者【迁出
】 第十《六条 任何单—位和个人不得在【城市绿线范围—内进行拦河》截溪:、取土采石、设置】垃圾堆场、排放污】水以及其他对—生,态环境构《成破坏的活》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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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近期不进行—绿化建设的规划【绿地范围内的临时】。建设:活动应予以严格控制!经批准的临时建设】。实,施前:应当进行生态环境】影响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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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七条 在《绿线范围内砍伐、移!植树木的必须—经市园?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!后报市?政府批准并按照【国,家有关规定补植【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!救措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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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八条 》违反本办法》规定擅自《。改变城市绿线以内土!地用途占《用或破坏《城市绿地的》由市城市管理行【政执法主管部—门依法予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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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】违反本办法规—定在城市绿地—范围内进行拦—河截溪?、取土采石、—设置垃圾《堆,场、排?放污水以及其—他对城市《生,态环境造成》破坏活动的由城市】管理行?政执法部《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!元以上3万元以【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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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条: 违:反本:办法规定在》已经划定的城—市,绿线范围内违反规】定审批?建设:项目的对有关责任】人,。员由有关机》关给予行政》处分;构成》。犯罪的依法》追,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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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一条 【市建设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?和市城市管理行政】。执法行?政主管部《门,应,当建立工作联系和协!调制度相互配—。合,做好城市绿线管理】工,作定期对本行—政区域?内,城市绿线的管理情况!进,行监督检查对违法】。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罚!并向市人民》政府和上《级行政主《管部门报告》。
第?五章: 附则
第二十二!条 本办法由市【建,设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负: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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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三?条 城镇《体系规?划所确定的城市【规划区外防护绿【地、:绿化:隔,离,带等绿线的划定、监!督和管理参照本【办法执?行
第】二十四条 本办【法自发布《之日: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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