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长,春市生活《。居住建筑日照管【理暂行?。。办法:
长春市】人民政府令》
? 第 44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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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市生活居【住,建筑日?照管理暂行办—。法业经2013年】4,月19?日市政府第3—次常务?会议通过现》。予发布自2013】年6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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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长姜治》莹
二○一】三年四月《十九日?
第一条 —为合理?、有效利用》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!保障社会公共利【益和:当事人的合》法权益根据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!规划法等《有关法律《、,法规和?相关:技术标准、规范的】规,。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!本办法?
第二条 本办法!所称生活居住建【筑包括?住宅托?儿所、幼《。儿园老年人居住建】筑中、小学校教学楼!。医院、疗养院病房】楼集体宿《舍等
《第,三条 在本市市【区范围内制》定和实施城乡规划】进行建设活动涉及日!照的单?位和个人应当遵守】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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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《 市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负责本市—生活居住建筑日照】的管理工《作
各有!关部门?应当:按照职责分工—依法做好生活居住】建筑日照管》理的相关《工作
第》五条 生活》居住建?筑日照标准应当符合!下,列要求
】 (一)住宅的卧室!、起居?室(厅)的》日照应当满足—大寒日不低》于2小时的标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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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《二)托儿所、幼儿】园中的?活动室及寝室的日】照应当满足冬至日】不低:于3小时的》标准:活动场地应当有不少!于1/?2的活动《面积在标准的—建筑日照阴》影线之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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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】老年人居住建—筑的卧室、起居【室(:厅)的日照应—当满足冬至日不低于!2小时的标准;【
:。 (》。四,)中、小学校普通教!室冬至日《满窗日照不低—于2小时《的标准操场应当【有不少?于1/2的活—动面积在标准—。。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!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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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【)医院、疗》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!和,疗养室的日照—应,当满足冬至日不低】于2小?时的标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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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(六)集【体宿舍半数以上【的居室日《照应当满足大寒日不!。低于2小时》的标:准
第六条 旧】城区主日照面为东】、西向的既有住宅】和改建项目内—新建:。住宅的日照》标准可适《当降低但不应—低,。于大寒日1小时的日!照标准
》 对历史【文化街区进行—更新改造《时更新改《。造范围内的生活居住!建筑日照标》准可以适当降—低
住】宅的主日照面—指卧室、起居室【(厅)房间》居多的建筑外墙【面
第《七条 对不满足本办!法日照标准的既【有生:活居住?建筑不得因新—。建建筑遮挡降低其】原有:日,照时数
》。第八:条 住宅只考虑主日!照面的日照》要求:每套住宅按》照南、东、西—的主次?顺序认定一个主【日照面山墙不—得认:定,为主日?照面
第九条 遮!挡建筑属于下列情】。。形之一的不考—虑其对周边生活居住!建,筑,的,日照遮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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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经市城乡—规划主管部门—批准需?在原位置按照原【高度、?原面积翻建的危险】房屋;
【 (二)》经市文物保》护主管部门和市城】乡规划?主管部门批准在【。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!位、历?史文化?街区、历史建筑保护!区域内?修缮、复建的建筑】。物,;
【(三)?经市人?民政府批《准的城市标》。志,性建筑?
第十条 被遮挡!生活居住《建筑属于下列情形之!一的不考虑其日【照遮:挡
(】一)属于严》重影:响城乡规划的违法】建筑;
!(二)临时性建筑】;
(】三)建筑外墙面【擅自拆改的采—光门、窗《
第十一条— ,。。建设:单位应当委托—具,备相应设计资质【的设:计单位或者》日照分析《机构(以下简称日照!分析:。单位)?编制建设项目日照】分析报告建设项目】日照分析报》告是:依据城市居》住区规划《设计规?。范等规定采用住【。建部鉴定通过的日】。。照分析软《。件,模拟新建《建,筑在规定的日照标准!日(大寒日或—者冬至?日)、有《效日照时间带对有日!照要求的拟建、在建!或者已建生活—居住建筑的日照影】响情况经过分—析计算有关量—化指:标形成的分析报告】
编制建!设项:目,日照分析报》。。告应:当以长春市》。。生活:。居住建?筑日照分析技术规程!为依据?长春市生活》。居住:建筑:日照分?。析技术规程由市【城乡规?划主管?部门另行制定
第!十二条? 建设单位向市城】乡规划主管部—门申请建设》工程规划许可证【或者提交修建性【详细规划时应当【提供建设项目日照】分析报告
!。 因规划、》建筑设计方案调整】导致场地标》高、建?筑高度、位置、外轮!廓、户型等发生改】变的应当重新报送】建,设项目日照分析报】告
《 ?市,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!核发建设工程—。规划许可证前应【当将建设《项目日照《分析报告及享有的】最低日照标准在【其施:工现场、政府网站或!者指定展示场所依】法予以公示公—示时间不得少—于七:日必要时可以—。采取听?证会:等形式征求》利,害关系人《和公众的意见
第!十三条 遮挡建【筑应当在满足—被遮挡住宅》日照标准的前提下】还应当?满足其建《筑,间距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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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《条 建筑间距以遮】挡建筑的遮挡—面至:被遮挡住宅的主日】。照面之间《最小垂直距离计算遮!挡建筑?的遮:挡面或者被遮挡住宅!的,主日照面有凹凸变】化的建筑间距—。应当按照遮挡建筑】或者被遮挡住—宅突出部位的外【缘计:算住宅单元采取错】落式布局的应当【逐个计算每个—住宅单元的建筑间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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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遮【。挡建筑计算高度以】遮挡建?筑,的建筑高度》。(建筑室《外设计地面至—建筑檐口或》者女儿墙《。顶面的垂直距离)加!上遮挡建《筑室外设《计地面标高与—被遮挡住宅》底层底?板正负零标高的差值!计算:若,被遮:。挡,住宅底部为非—住宅建筑层的—其,建筑高度应当—减去:非住宅?层的高度
第十】六条 遮挡建筑高】度小于或者等于2】4米的新建》建筑之间《的建筑间距按照【下,。列标准执行
】 (一)遮挡】建筑:的长边或者》短边与被《遮挡住?宅的:主日照面相对时建筑!间距不得小于遮挡】建筑:高度:的1.93》倍且不?得小于1《8米;
【 (二)遮挡【建筑的长边与被遮挡!住宅的短《。边相对时建筑—间距不得小于1【8米当短《边宽度?大于18《米,时建:筑间距不得小—于短边宽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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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《。条 遮挡建筑高【度小于或《者等于2《4米且被《。。遮挡建筑为既—有住宅的新建建【筑与既有住宅的【建筑间距按照下列】标准执行
— (一)遮】挡建筑的长边或者短!边与被?遮挡住宅的主日【照面相对时建筑间距!不得小于《遮,挡,建筑高度的》1.97倍且不得小!于18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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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?)遮挡?建筑的长《边与被遮挡住宅【的短边?相对:时建筑间距不—得小于18米—当短边宽度大于1】8米时建《筑,间距不得小》。于短边宽度
第十!八条 遮挡建筑高度!大于24米的—新建建筑之间的【建筑间?距按照下列标—准执行?
(一】。)遮挡建筑的—长边或者《短,边与被遮《挡住:宅的:主日照面《相对时建筑间距不得!小于遮挡建筑高度】。。。。和,相对面宽总和—的0:.5:倍且不得小》于,48:米;
【 (二?)遮挡建筑的长【边与被遮挡住宅【的短边相对时—。建筑间距《不得小于《24米?
:第十九?条 遮?挡建筑高度大—于2:4米且被遮挡—。建筑为既有》住宅的新建建筑与】既有住宅的建筑间距!按照下?列标:准执行
】 (一)遮》挡,建筑的长边》。或者短边与被遮挡】住宅的主日照面相】对时建筑间距不得小!于遮挡建《。。筑高:度和相对面宽—总和:的0:.8倍且不得—小于48《米;
】(,二)遮挡建筑的长】边与被遮挡住宅的短!边相对时建筑—间距不得小于—24米
第—二十条 遮挡—建筑与?被遮挡住宅相对【布置时建《筑间距按照两—栋建筑最近点计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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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一条 拟建建【。筑周边已编制修建性!详细规划但未进入】实施阶段的》按,照修建性详细—规划:方案建模进行—日照分析和》建筑间距控制
! : 拟:建,。建筑周边未编制修建!性详细规《划的应?。。当按照合理布局【、节约用地》的原:则模:拟方案建模进行日】照分析和《建筑间距控制
】第二十二条 确【。因用地?条件限?制新建建筑使周【边生活居住建—筑达不到《本办法规《定的日照标准—建设单?位应当?。在申:请,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,证前与被《遮挡生活居住—建筑所有《权人达成《房屋购买协》议并:将其改造成非生【。活居:住建筑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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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三条 拟建建筑】使,周边既有生活居【住建筑达不到—。本,办法:规定的日照标准有下!列,情形:之,一的:建设单位在》申请办理建设工【程规划许可证—前应当与《被遮挡生活居—。住建:筑所有权人达成安】置、补偿协议
】 (一)【依据经?批准的控制性详细】规划周边既》有生活居《。住建筑?所在地规《划用:地性质?。。发生改?变且改变后的—新建:建筑为非生活居住】建筑的;
— ? (二)拟建建筑与!。周边:既有生活居住建筑】所在地均已列入近】期改:造计划按《照近期改造计划的】要求编制修建—性详细规划经批准】并分期实施的
】第,。二十四条 新建建筑!降低周边生活居住】建筑原有《。日照时数但仍能【满足本办法规定日照!。标准的不予》。补偿
第二十五条! 因城市建》设需要新建建筑降】低周边生活居住建筑!原,有,日,照,时数给?被遮挡生活》居住建筑的空间环境!等造成一定影—响但仍?能满足本办法规定】日照标准的建—设单位与被遮挡生活!居住建筑所》有权人进行》协,商可以给予》被遮挡?生活居住《建筑一次性》经,济补:。助补:助金额按照下列规定!执行
补》助金额=《每个窗户面积×降低!日照时数×补—助标准
】 每个窗户面积(】。平方米)和降低【。日照时数(分钟)】的,计算以?建设项目日照分【析报告提供》的数据为准》补助:标准:为100《元/平方米·—。每分钟
第二【十,六条: 统一?规划分期实施的同一!个建设项目因规划方!案修改、建设时【序等原因使》先期建设的生活居住!建筑日照时数降【低但仍能满足本【。办法规定日照标准】的,不予补助
— 自本办法】实施之后新取—得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证【建设的生《活居住建筑在其【周边进行新建、扩建!、改建使其原有日照!时数降低但仍—能满足本《办法规定日照标【准的不予补助
】第二十七条 利害】关系人对建设项目日!照分析?报告提出异议的自】公示期满之日起1】5日内利《害关:系,人或者?建设:单位可以申》请原日照分析—单位对分析结果进】行,复核对日照》分析复核结果有异】议的:利,。害关系人《和建设单位》应当在10日内共同!委托其他具有—相应资质的》日照分析单位再次复!核;利害关系—人,和建:设单位就共同委托】日照:分析单位无》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!市城:乡,规划主管部门指定其!他具有相应》资质的日照》分析单位再次复核】再次复核的结果作】为最终结果》
第二十八—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!报送:的建设项目日—照,分析报告及其附【送必备材料的真实性!负责由?于报:。送材料不实或—者隐瞒实《情产生?后果:的建:设单位应当承担相】应的:法律责任
】 日照分析单位应!当对:建设:项目日照分析报告的!真实性?、,准确性负责日—照分析结果出—现错误?的日照分析单—位,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!责任:
第二《十九条? 建设单《位在销售房屋时应】当将所售房》屋日照时数告—知购房者并在销售合!同中载明《最,低日照标准或—者以其他形式告【。知
【市城乡规划》主,管部门在核》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时应当载明生活】。居住建?筑依本办法应享【有的最低日照标准】
第三十》条 符?合本办法规定—的补助情形被—。。遮挡生活《居住建?筑所:有权:人要求?的补助金额超过【本办:法,规定的标准而未达】成补助协《议的不影响市城【乡规:划主管?部门依?法核发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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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》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工作人》员在生活居住—建筑日照管》。理过程中《玩忽职守、滥用职】。权、徇私舞弊—的依法给予》处分;构成》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,事,责任
第三十二条! 本办法实施—前已经取得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!目按照原许可的内】容执行;《已建成的建》筑在补办规划许【。可手续?时其日照标准和建筑!间距可按照当时【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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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十三条 本办】法实施前对原有生活!居住建?。。筑日照时数降低【的补偿、补助不【适,用本办法《;已经签《订补偿、《补助协议的按照原协!议内容执《行,
第三十四—条 :本办法自20—13年6《月1日起施行—19:98年9月4日颁】布施行的长》春市建?筑日照?间距规定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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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附建筑间距!计算:示意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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