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!于,长春市?镇、:乡规划编制》和,审批的实施意见 】
文 —号 : ,长府函[20—08]98号—
各县(市)、】区人:民政府市政府各有】关,部门
— 为深入》贯彻中华人民共【和,国城乡规划法促进我!市镇、乡经济发展】与,城镇建设结合—我市实际制定长春】市镇、乡规划编【制审批的实施—意见
》。 一、》本意见所指镇、乡】是指长春市市区范】围内的?所有镇和乡
—。
二、镇、!乡规划包括》总体:规划与控制性详【细规划由镇、乡人民!政,府负责组织编—制,规划:编制经费纳入本级财!政预:算
? 三》、镇、?乡规:。划的编制应以中华人!民共和国《城,乡规划法为》。依据结合长春市市域!城镇体系规划—、土地利《用总体规划在市【规划局提供》的镇、?乡规划编制》条件基础上进行【编制:
四【、镇、?乡规:划成:果在报送市政府前由!市规划局负责—组织规划《专家审查规划方案】编制单位按照审【查意见对镇、乡规划!进行修?改并将修改的情【况形成材料一并报】送市政府
— 五》、镇、乡《规,划,规划完成后经镇、】乡人民代表》大会审议并将镇、】乡人民?代表:大,会审议意见和根据审!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!况一并报送市政府】
六、】镇、乡规划成果由镇!、乡人民《政府报所在区政【。府经区政《。府审:查同意后报市政府审!批,
: 《七、市政府收—到镇、乡规》划,成果后由市规划【局,组,织相关?部,。门联席审查提出审】查意见?镇、乡?政,府组织修改后由【市,规划局?报市政?。。府主:管副市长审批
二!○○八年六月十八】日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