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长春市人民政府】办公厅?关于印发长春市【国,。有,土地上房屋》征收范围《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!认定和处理》办法的?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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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府办发—〔2013〕—19 号
各县】(市)、区人民【政府市政《府各委办局、各直属!机构
长春市!国有土地上房屋征】收范围内未经登【记建:筑调查?、认:定,和处理?办法已经市》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!们请认真遵》照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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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?市人:民政府办公厅
【
二:〇一:三年四月《二十二日《
长春市国有土】地上房屋征收范【围内:。未经登记建》筑调:查、认定和处理【办,法
第一条 !为规:范我市国有》土地上房屋征—收范围内未》经登记?建筑调查《、认定和处理工作维!。护公共利益保障被】征收人的合》法权益依法处理违法!建设行为根》。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城乡规划法—、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土地管理法国】务院国有《土地:上,房屋征收与补—偿条例?、城市?市容和?环境卫?生管理条例等—法,律法规结合本市【实际制定本办法【
:。 第二条 —本,市市: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!收范围?内未经登记建筑(以!下,简称未经登记建筑】)的调?查、认定和处理【适用本办《法
第三【条 本办《法所称未经登记建筑!是指未在房屋登记】。机构依法进行—登记的建《筑物、构筑物—
第四条【 未经登记》。建筑:的调查、认定和处理!应当:坚持:公开:、公平、公正—和尊重?历史:、依:法合理、区别—对待、便捷》高效的?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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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【区人民政府负—责本辖区未经—登记建?筑调查、认定和处理!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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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区人民政府应当【成立联合工作组负责!本辖区未经登记建筑!调查、认定和—处理的具体实施工作!
? 联合工作组由主】。。管副区?长担任组长区—房屋:。。征收、住建、规划、!国,土、市容、行政【。执法、民政、—公安、法《制、信访、》。监察、审《计以及街道办事【处,、,乡(镇)人》。民政府?。、,房屋征收实施—机构等?部,门和:单位为?成员单位联合工作组!下设办公室》设在区?房屋征收部门由各】成员单位抽调专人】组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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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合工作组应!。当建:立例:会制:度采取集体讨论【的形式作出》审核、复核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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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:六条 联合工作组及!其成员单位应当【依照本办法的规【定和各自《职责:分工互相配》合做好相关工作【
联合工作】组代表区人民政【府负责对区房屋【。征收:、规划、国土、市容!等承办单位出具的】审查、复查意见予以!审核、复核并作出】决定;对建》设,年代:久远、事实难以【认定的重大疑难建】筑提出意见》报区政?府常务会研究决定】
联》合工作组办公室【负责组织复查以及】综合协调、督办、会!务等:日常:工作
区房】屋,征收部门负责组织】街道办事《处、乡(《镇)人民《政府或房屋》征收实施单位调查未!经登记建筑基本【。情况;负责对—。。可以适当《给,予补助或奖励—。的未经登《记建筑?提出认定《和,处理意?见;负责认》定后的补偿》、补助、《奖励等处《理工作?
区住建部门!负责对未经登记建】筑的建设《时间及曾经取—得的城建审批手续】的合法性、》有效性出《具证明等工作
! 区规划部门负责】对合法?建筑、影响》城乡规划《尚可采取《改正措?施的违法建筑—、严重影《响城:乡,规划的违法建筑【提出认定《和处理意见等工作】
区国土【部门负责对未经登】记建筑曾经取—得的用地《审批手续、土—地证照的合法性、】有,效性出具《证明;负责对—在原集?体土地被征为国有土!。。地前已经建设—。的未:经登记?建筑的用地手续【进行认定《和处理等工》作
》区市:容部门?负责对依据》。市容审批手续建设】的,未经登记建》筑提出认定和处理意!见等工?作
? 区行政执—法部门负责牵头组织!拆除被认定》为,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!违法建筑等工作
】
: 区:民政部门负责—对未经?登记建筑《权利:人存在生活、住房等!特殊困难的》进行调查《、认定和《处理等工作
【 区公安》部,门负责对未经登记】建筑权?利人和?使用人户籍情况出】具证明?;配合调《查、审查、》。复查和征《收处理秩序维护【等工作
【区法制办负》责对联合工》作组:。各成员?。单位履行职》责的合法《性,进行审查《等,工作
》 区信访部门负【责信:访,。接待、协《。助维稳等工》作
? 区?审计、监察部门按照!各自职责做好审【计、监察《。等工作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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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道办事【处、乡(《镇)人民政府、【房屋征收实施单【位负责配《合区房屋征收部门对!未经登记建筑的【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并!收集、整理相关调查!材料
第七条! 未:经登记?建筑应当按照合法建!筑、影?响城乡规《划尚可采取改正【措施的违法建筑【、严重影响城乡【规划的违法》建筑、可以适—当给:予补助或《奖,。励的建筑、在原集】体土地被《征为国?有土地前已经—建设的建筑和权【利人持市容审批手】续建设的建筑等六种!类型分别进行认定和!处理
第八条! 具有?下列情形之一—的经依法认定—和处理后可以—参照合?法,建筑予以补偿
】 (一《),。有历史证《据能够证明195】3年:4月16《。日前建设的》。建筑
—(二:)1953年4月】17日至《1990年3月31!日期间?建设取?得下列相关建设【审批手续且建设内容!与审批的层数、面积!及房屋用途》等,要求:。基本一致的已完工或!未完:工建筑?
1.—原市建筑工程—局颁发的施工执【。照或相?关批准文书;—
2.—原市:。基建局颁《发的施工执照—或相:关批准文书;—。
?。 3.原市区城【建,、规划部门核发【位,置批准书等》批准文?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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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4.原市区城建、规!划部门批《准,的自筹?自建:、民建公助、互助自!建或市政府同意以其!他形式建设》个人住宅的》审批文件;
】 5.原城市规划】主管部门《核发的建设许可【证;
6.原!市房地?产机关核发的—“,浮,房执照”或“临时房!屋所有权证”;
! 7.已经取【得建设工《程规划?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!用证:。等审批手续》并按照规定足额缴纳!城市:。基础设施配套费【等相:关税费?的;
《。 8.其他相关城!市规划、《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!效,批准文件《。
(三—)1984年1【月,5日至1990年】3月3?1日期间建设影【响城市规划属尚可】。。采取改?正措施已《经规划行《政主管部门》依法处罚《完,毕,。的建:筑
《。 (四?)1990》年,3月31日》。前取:得乡(镇)以上人】民政府或《县,(区)级土地、【规划:、建设等部门的批】准文件且《按照批准文件—建设的农村村民住】宅
》(五)未超过批准】期限的?临时建筑按照建【筑安装工程造价【。结,。合剩余?使用期限确定补偿】金额未明确批准期限!的批准期限按两年确!定
》第九条 具有下列】情形:之一的?应当认定为影响【城乡规划尚可采【取改正措《施的违法建筑经【依,法认定和处理—后可以支付由—房地产价格评估【机,构按照建筑安装工】程造价结《合成新予以评估确】定的:建,造成本
》 1.未取得建设!工程规划许可证擅】自进行建设建—设内容属尚》可采取?改正措施消除—对规划实《施影响按照城—乡规划部门行政处罚!决,定执行完《毕的;
【2.未按照建—设,工程规?划许:可证的规定擅—自建设建设改变规】划许可内《容部分属尚》。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!对规划实施影响按照!城乡规划部门—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!毕,的;
》 3.法律、—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!城乡规划尚可—采取:改正措施的违法建】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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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条 具有下列!。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!为严: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违!法建筑经依法—认定:。和处理后不》予补偿
— (一)未取—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!程规划许可证—的规定进行建设【属严重影响》城乡规划无法采【。取改正措施消除【影响具有下》列情形之一》的
1.占用!城市规划或现状公园!。、绿地、道》路,。、停车场、广场、】高压供电走廊、【压占:各种地下管线和消】防通道进行建—设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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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《.在:文化:古迹保?护地段?进行建设的;
! 3.建筑间距不】符合国?。家和省、《市有关?。。标准:、规范的;
!4.严重影响居民】居住环?境的;
5】.妨:。碍公共安全、—公共卫生、城市【交通、市容景观和侵!。占公共用地的;
! 6.在合—法建筑上新建、【改建、扩建》的建筑?物
? :(二)在乡、村【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!得乡村建《设规划许《可证或者《未按照乡《村,建设规划《。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!设,乡、镇人《民政府责令》停止建设逾期—未改正的
(!三)未经批》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!进,。行临时?建设的?以及临时建》筑物、构筑》物超过批准期限不】拆除的
— (:四,)房屋征《收范围确定后—在,征收:。范围内新建、改【建的:建筑以及扩》。建建筑的新增—部分
(【五)法律、》法规规?定,的其他严《重影:响,城乡规划《行为:的
《 第十一《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!一,的经认定和处理后】可以给予《适当:补助或奖励
!(一)1990年】3,月31?日以前自建、—自住的独立房屋其】权,利人:具有房屋征收—范围内的正式户【口又确无其他住处】的未经登记建—筑,
(二)【权利:。人在规定搬迁期限内!搬迁有证照房屋或者!搬,迁被认定为》合法建筑、影—响城:乡规划尚可采取改正!措施的?违法建筑《同时主?动拆除?浮房或者简易房【等情况的
【 第十二条》 对在原《集体土?地被征为国有土地】前已经建设的未【经登记建筑应当参】照长春?市集体土《地房屋征收与—。补偿实施办法等规定!认定和?。处理
《 第十三条— 依据?临街门面装》饰或临?时占道及户》外,广告审批《手续建设的未经登记!建筑:由区市容部门提【出认定和处理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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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四条 经区民—政部门调查认定对】生活、住房存在【特殊困难的未经登记!建筑:权利人符《合相关政《策的应当纳》入,低保:范围、优先》安排分配保障用房】
《第十五条 未经登】记建筑的调查、认定!和处理按照》以下:程序操作并在规定时!限,内,完成
—(一)调查在作【出房屋?。征收决定前区房屋征!收部门应当依据市、!区人民政府拟确定】房屋征收范》围公:告组织房屋》所在:地街道办事处—、乡(镇)人民政府!和,房,屋征收实《施单位查明未—经登记建筑的权【利人、使用人、【位置、建设》时间、用途、结构、!建筑面积《、层数?、取得?的审批手续等基【本情况在现状—实测图上标清图示】拍摄照片收集—有关:部门出具的证明材】料以及能够证—明建设?时间的基础》地形图或航拍图【、房产图以户为单位!建立登记台帐形成案!卷做到一户》一档在10个工【。作日内?完成上述全部—调查内容并填写长】春市:国有土地上》。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!登记建筑调查认定申!请书:持拟征收公告和【全部调查《材料报联合工作组】办公室申请》审查:
(二—)审:查,、审核?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在!1个:工作:。日,内初步?确定未?经登记建筑的类型移!送区房屋征收或规划!。、,国土:、,市容等承办单位审】查承办单位依照本办!法的规定和部—门职责在《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!。查,意见报联合工作组】集体讨?论作出审核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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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送的案【卷事实不清材—料不足的承办单位应!当在2个工作日【。。。内提请区房屋征收】部门补充完》善
承办【单位依据联》合工作组的》审核决定《在2个工作日内【制作:完成长春《市国有土地》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!经登记建筑调—。查认定告知书(以】下简称认定告知【。书)依照本》办法规定公示—、送达
公】示期间无异议或虽有!异议但不足以影响】审核决定的公示【期,。满承办单位》即制作完成长—春市国有《土地上房《屋征收范《围内:未经登记建》筑调查?认定决定书(以下】简称认定决定书)】依照:本办法规定公—告、送达《
(》三):复查、复核》公示期间有异议可能!会,影响审核《决定的联《合工:作,组办:公室应当组织相关承!。办单位在3》个工作?日,内,完,成复:。查提出?复查意见报联合【。工作组集体讨论作出!复核决定承办单位依!据复:核决定在2个工【作日:内制作完成认定决定!书依照本办》法规定公告、送达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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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—。公示、公告及—送达承办单位负责将!认定告?知书或?认定决定书依法送达!权利人同时在—区政府?门户网站、征—收现场和居(村【)委会办《公场所?分别进行公》示、公告《公示、公告时间不少!于7日
无】法送达权《利人:的应当采取公—告送达的方》式,在其建?筑上张贴公告—和在长春日》报上刊?登公告自公》告之日起30—日内无权《利,人主张权利》的即视为送达
【
?认,定告:知书、认定决定书以!及公示、公告等文书!应当加?盖所在区人民政【府公章
(】五,)执行认定决—定书送达后各相【关成员单位应—。当按照本办》法的规定和》部门职责《依据认定决定书的】内容依法执行
【
(《六)建档《相关承?办,单位应当结》合各自工作》职责按户建立未【经登记建筑调查、认!定和处?理档案永久保存并制!作副本移交区房【屋征收?部,门永:久,。。保存:
: 第十六》。条 因建《设年代久远成—因复杂承《办单位难《以提出认定意见或】联合工?作组难以作出认【定的重大疑难—未经登记建筑应当经!联合工作组集体讨】论,提出意见报区政府】常务会研究决—定形成会议纪—。要承办单《位,依据纪要制》作认定告知书依【照,本办法规定公示、送!达
公示期间!无异议或虽有异议】。但不足以影响原决】定的公示期》满承办单位》即制作认《。定决定书依》照本:办法:规定:公告、送达
【 公示期间有异议!且可能会影响原决】定的联合工作组办】公室应当组织承【办单位在3个—工,。作日内?完成复查《报,联合工作组集—体讨论提出》意见再报《区政府常务》会,审定形成会》议纪要承办单位依】据纪要制作认定【决定书依《照本办?。法规定公《告、送达
】第十七?条 在未经登—记建筑?调查、认定和处理】中承:办单位对依法—应当予以《行政处罚的》在下达认定告知书】、认定决定》书的同时应当依照行!政处罚法规定的【一般:程序对权利》人予以行《政处罚并建立行政】处罚档案永久—保,存
第—十八条 各》级政府及相关部【门、单位《的历:。。史性文?件包括图《纸(正射影像—图、航拍《图、测绘图)、【审批文件、处罚文】书以及相关证—人出具的《。证明等为基》。本证据?
? 第十九条 认【定未经登记建—筑是否符合本办法规!定的相关时》限原则上以该时【限之后该地段最接近!该时点的基》础地形图或其航【拍底片、房产图(】。以下简?称为基准图)为依据!具体按照下列规则】确定:房屋的建《设时间
(一!。)基准图表明其存在!的房屋?且房:屋现状与基准图【所示状况一致的应】当,认定为在规定的【。时,限前建设
【 (:二):基准:。图表明?其存在的《房屋现?状因改?建、扩建、移位重建!等原因而改变—的应:当将与原房屋—存在:事实上传承》关系:的现有房《屋等面?积追认?为规定的时》限前建设;虽在原】房屋位置上重—建但:与原房屋不》存在事实上传承关系!的现状房屋》应当认定为规定【。的时限后建》设
(三)在!基准图未《标,明存在的《房屋原则上》应当:确定:为在本办法》所规定的相关—。时限之后建设但有下!列情形之《一确系基准》图不详尽、不准确】的可以认《定其:为本办法所规定的】相关时?限,前建设
【1.在规定》的时限?之前的基准图表【明其存在《的且原房屋》与现:。。状房屋存在事—实上:传承关系《的
2—.确属与《主体建筑一体建成】的楼梯间《、阁楼等《附属部分《现状房屋主体部【。。分与:基准图所示状况【一致房屋未见重【建、改?建或扩?建,迹象的?
3.房【屋在住建、规划【、国:。土、:房产等部门》历史:档案资料已有记载且!该历史档案》资料系在本办法【所规定的相关时【限前形成的
!第二十?条, 无:人主张权利或权利】人不配合《的查证航拍》图、:测绘资料仍无法查证!建设时间等情况【的由街?。道办事处、乡(镇】。)人:民,政府出具证》明材料
第】二十一条 权—利人提供《或,有关政?府部门收集的未经】登记建?筑相:关的证?照,、资:料,其,真实性和有效性由】制作、出具该证据的!部门负责
【 第二十二条 【权利人对未经登记】建筑的认定结论【不服的可以在法定】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!或行政诉讼
】 第二?十三条 未经登记】。建,筑权利人应当—本着实事《求是的原则配合【调查、认《。定和处理工作并对提!供相关证《据材料的真实性【负,责弄虚作假伪造证据!的依法?承担相应责》任
》第二十四《条 有关部门和单】。位及其工《作人:员在未?经,登记建筑调查、认】定和处理工作中存】在玩忽职《守、:滥,用,职权、徇私》舞弊:等违法行为的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员和:其他直接责任—。人员:依法:给予处分;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
!第,二十:五条 各开发—区管委会《应当按照本办法【。规定执行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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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:十六条 区人民政府!、开发区管委会可以!依据本?办,法制定实《施细则
第】二十七?条 本办法实施【前未经登记建筑调查!、认定和处》理尚未?结束的按照长春市】国有土地《上房:屋,征,收范围内未经—登记建筑调查—、认定和《处理:办法:(试行)执行
! 国务院国》有土地上房》。。屋征收与补》偿条例?施,行前已?依法取得拆迁许【可证的包括尚未实施!和正在实施的棚户】区改:造项:目范围内涉及未【经登记建筑调—查,、,认定:和处理的可以参照】本办法执《行
第二十八!条 本办法印发之日!起施行长春市—国有土?地上房屋征收范【围内未?经登记?建筑调查、》认定和处《理办法(试行)【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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