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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市—人民政?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】长春市国有土地【上房屋征收范围【内未经登记建筑【调查认定《和处理办法的—通知
—长府办发〔2013!〕,。19 号《
各县《(市)、区人民【政府市政府各委办】局、各直属机构
! 长春《市国有土地上—房屋征收范围内未】经登记?建筑调查、认定和】处理办法已经市【政府同意现印发【给你们?请认真遵照执行
】
长春市人民政【府,办公厅
二〇【。一三:年四月?二十二日《
长春市国—有土地?上房屋征收范围内】未经:登记建筑调查、认】定和处理办法
】 第一《条 为规范》。我,市国有土《地上房屋征收范【围内未经登》记建:筑调查、认》定和处理工作维护公!共,利益保障被》征收人的合法权【益,依法处理违》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!人民共和国城乡【规划法、中华—。人民共?和国土地管理法国】。务院: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!与补偿条例》、城市市容和环【境卫生管理条例等】法律法规结合—本市实际制定本【。办法
第二条! 本市市区国—。有土地上房》屋,征收:范围:内未经登记建筑【(以:下简称未经登记建筑!)的调查、认定和】处理适用本》办,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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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条 本办法》所称未经《登,记建筑是指未在房】屋登记机构依—法进行登记》的,建,筑物、构筑》物
第四条 !未经登记《建筑的?调,查、认定和处—理应当坚持公—开、公平、公正和尊!重历史、依法合理】、区别对《待、便捷《。高效的原则》
《第,。五条: 区人民政府—。负责本?辖,区未经登《记建筑?调查、认定和处理】。工作
?。
: 区人民政府应【当成立联合工作【组,负责本辖区》未经登记建筑调【查、认定《和处理的具》体实施工作
—
联合工作【组由主管副区长担任!组,。长区房屋征》。收、住建、规划、国!土,、市容、行政执【法,。。、民:。政、公安、》法制、信访、监察、!审计以及《街道办事处、乡(】。。镇)人民政府—、房屋征收》实施:机构等部门和单【位为成员单》位联合工《作组:。下设办?公室设在区房屋征】收部门?。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专!人组成
》 联?合工:作组应当建》立例会制度采取集体!讨论的形式作出【。审核、复核》决,定,
第六条 】联合工?。。作组及其成员—单位:应,当,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和!各自职责《分工互相配》合做好相关工作
! , 联合工作组—代表区?人民政府负》责,对区房屋征收、规】划、国土、市容等】承办单位出具的【审查、复查意见予】以审核、复核并作】。出,决定;对建设年【代久远、事实难【以认:定的重大《疑难建筑《。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常!务会研究《决定
《 联合《工作组办《公室负责《组织复查以》及综合协《调、督办、》会务等日常工作
】
: 区房屋征收部【门负责组《织街道办事》处、乡?(镇)人民政—府或:房屋征收实》施,单位调查《未经登记建筑—基本:情况;负责对—可以适当《给予:。补助:或奖励的未经登记建!筑提:出认定和处理意见】;负责认定后的补偿!、补助、奖励—等处理工作
—
区住建部门】负责对未经》。登记建筑《的建设时间及—曾经:取得的城建审批手】续的合法性、有效性!出具证明等工作【
: 区规划部门负责!对合法建筑》、,影响城?乡规划尚《可采取改正措施【。的违法建筑》、严重影响城乡【规划的?违法建筑提出认定和!处理意见《等工作
— 区国土部门负责】。对未:经登记?建,筑曾经取得的—用,地审批手续、—土地证照的合法性、!有效性出具》。证明;负责》。对在原?集体:土地被征为国—有土:地前:已经建设的》未经登记建筑的用】。地手续进行认—定和处理等工作
】。
区市容—部门负责对依据市】容,审批:手续建?设的:未经登?记建筑提出认—定和处理《意见等工作
】 区:行政执?法部门?负责牵头组织拆除被!认定为严重影—响城:乡规划的违法—建筑等工作》。。。
区民政部】门负责?对未经?登记建筑权利人存】在生活、住房等特殊!困难的进《。行调查、《认定和处理》等工作
— ,区公:安,部门负责对未—经登记?建筑权利《人和使用人户籍情】况出具?证明;配合调查【、,审查、?。复查:和,征收处理秩序维护】等工:作
? 区法制》办负:责对:联合工作组》各成员单位履—行职责的合法性进】。行审查等工作
】 区信《访部门负责信访【接待、?协助维稳《等工作
区】审计、?监察: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!好审:。计,、,监察:等工作?
街道办【事处、乡(镇)【人,民政府?、房屋征收实施单】位负责配合区—房屋征收部门对未】经,登记:。建筑的基本情—。况进行调《查,并收:集,、整理相关》调查材?。料
第七条】 未经登记建筑应】当按照合法建—筑、影响城》乡规划尚可采取改正!措施的违法建筑、严!重影响城乡规划的】违,。。。法建筑、可以—。。适当:给予补助《或奖励的《建筑、?在原集?。体土地被《征为国有土地前已经!建设的?建筑和权利》人持市?容审批手续建设【的建筑等六种类【型分别进行认定和】。处理
—。第八条 具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。经依法认《定和处理后》。可以:参照:合法建?筑予以补偿
!(一)有历》史证据能够证明【。1,953?年4月16日—。前建:设的建筑
— (二)195】3年4月17日至】1,990?年3月31日—期间建设取得下列】相关建设审》批,手,续,且,。。建设内容《与审批的层数、面积!及房屋用途》等要求基本一致的】已完工或未完工建筑!
1.—原市建筑工程局【颁发的?施工:。执照或相关批准文书!;,
2.原市基!建局:颁发:的施工?执照或相关批准文书!;,
3.原【市区城建、规—划部门核《发位置批准书等批】准文: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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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《.原市区《城建、规划》部门批准的自筹自建!、民建公助、互助自!。。建,或市政府同意以其他!形式建设《个人住?宅,的审批文件;—
《5.原城市规—划主管?部门核发的》建设许?可证;
》 6.原市房【地产:机,关核发的“浮房【执照”或“临—时房:屋所有权证”;
】
:。 7.已《经取得?建设工程规划—许可证和国》有土地使用证—等,审批手?续并按照规》。定足额缴纳城市【基础设施《配,套费等相关税费的;!
8.其【他相:关城市规《划、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,核发的有效批—准文件
《
(《三)1?。。98:4年1月5》。日至1?990年3月—31日期间建设影响!城市规划属尚可【采,取改正措施已经规】。划行政主管部门【依法处罚完》毕的建筑
】(四)1990【年3月3《1日前取《得,。乡(:镇)以上人民政府】或县(区)级土地】、规划、《建设等部门的批【准文件且《按照批准文件建设的!农村:村民住宅
【 ,(,五)未超过批准【期限的临时》。建筑按?照建筑安装》工程:造,。。价结合剩余使用期】限,。确定补?偿金:额未明确批准期限的!。批准期限按两年【确定
》 ,第九条 具有—下列:情形之?一的应?。当认:定为:影响城乡规划尚可】采取改正措施的【违法建筑经依—法认定?和处理?后可:以支付由房》。地,产价格评《估机构按照建—筑,安装工?程造价结合》成新予?以评估?。确定:的,建造成本
【 1.未取》得,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擅自进《行建:设建设内容属尚【可采取改正》措施消除对》规划实施影响按照城!乡规划?部,门行政处罚决定执行!。完毕:的;
《 2?.未按照《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的规《定擅自建设建设改变!规划许可《内容部?分,属尚可采取》改正措施《消除对规划》实施:影响按照城乡—规划部?门行政处罚决定执】行完:毕,的;
3.法!律、法规《规定的其他影响【城乡规划尚可—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!建,。筑
第—十条 具有下—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!定,为严重影响城乡【规划:的违法建筑经—依,。法,认定和处理后不予补!偿
(一)未!取得建?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,或者未?按照:。建设:。工程规划许可证【的规定进《行建设属严重影响城!乡规:。划,。。无法采取改》正措施消除》影响具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的《
? 1.占用城—市规划或现状公园】、绿:地、道路《、停:车场、?广场、?高压供电走廊、【压占各?种地:下管线和消》防通道进《行建设的;
!2.在文化古迹保护!地段进行《建设的;
】3,.建筑间《距不符合国家—和省、市有关—标,准、:规范:的;
4【.严重影响居民【。居住环境的;—
: 5.妨碍—公共安全、公—共卫生、《城市交?通、市容《景观和侵占公—共用地的;
—
6.在合法建!筑上新建、改建、】扩建的建筑物
】 (二)在乡、村!庄规划区内未—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!划许:可证或者《未按:照乡村建《设规划许可证的规】定,进,行建设乡、》镇,人民政?府,。责令停止建设逾【期,未改正的《
(三—)未经批准》或未按照批准内【容进:行临时建设的以【及,临,时建筑物、构筑【物超过批准期限【不,拆除的
(四!)房:屋征收?范围确定后》在征收范围内新建、!改建的?建筑以及《扩建建筑的新增部分!
(五)【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!他严重影响城乡规】划行为的
第!十一: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经认定和处理】后可以给予》适当补助或奖—励
《 (:一)1?99:0年3月31日【以前自建《、,自住:的独:。立房屋其权利人【具有房屋征收范围内!的正式户口又确【无,其他住处的未—经登记建《筑
:
(二)权利】人在规定搬迁期限】内搬迁有证照房【。屋或:者搬迁被认定为合法!建筑、影响城—乡,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!施的:违法建筑同》时主动拆除浮—房或者?简易房等情况的【
? ,第十二条《 对在原集体—土地被征《为国有土《地前已经建设的未】经,登记建筑应当参照】长,春市:集体土地房屋—征收:与补偿实施办法【等规定认定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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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依!据临街门面装饰【或,临时占道及》户外广告审批手续建!设,的未经登记建筑由区!市容部门提出认【定和处理意见—
: :第十四条 经区【民,政部门调查认定【对生:活、住房存在—特殊困难的未—经登记建筑权利人符!合相关?政策的应《当纳入低保范围、】优先:安排分配《保障:用房
第十五!条 未经《登记建筑的调—。查、认定和处—理按照以下程序【操作并在规》定时限内完成—
(一)调查!在,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!区房屋征《收部门?应,当依据?市、区人民政—府拟确定《房屋征收《范围公告组织房屋】所在地街《道,办事处、乡(镇【)人民政府和房【屋征收实《施单位查明未—经登记建《筑的权利人》、使用人、位置【、建设时间、用途、!结构:、,建筑面积、层—数、取?得的审批手续等基本!情况在现状》实测图上标》清图示拍《摄照片收集有关部门!出,具的证明材料以及】能够证明建设—时间的基础地—形图或航拍图、房】产图以户为单位建立!登记台帐形成案【卷做到一户一档【在10?个工作日内》完成上述全》部调查内容并填【写长春市国有土地上!房屋征?收范围?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!。认定:申请书持拟征收【公告:和全部调《查,材,料报联合工作组办】公室申请审查
【
(二)—审查、审核联合工作!组办:公,室在1?个工作日内初—步确定未经登记建】筑的:类型移送区》房屋:。征收或规划、国土】、市容等承》办单位审查承办单位!依照本办法的规【定和部门职责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!审,。查,意,见报联?合工作组集体讨【论作出?审核决?定
移送的案!卷事:实不清材料不足的】承,办单位应当》。在2个工作日—内提请区房屋征【收部门补充完善
】
:。 承办单位》依据联合工作—组的审核决定在2个!工作日内制作完成】长春市国有土地【上房屋征收》范围内未《经,登记建?筑,调查认定《告知书?(以下简称认定告知!书)依照本办—法规定公示》、送达
公示!。期间无异议或虽【有异议但不》足以影?响,审核决定的公示期满!承办单位即制作【完成长?春市国?。。。有土:地上房屋《。征收范围内未经【登记建筑调查认【定决定书(以下【简,称认:定决:定,书)依?照本办法规定—公告、送达
】 (三)复查—、复核公示期间有异!议,可能会影响》审核决定的联合工作!组办公室应当组织】相关承办《。单,位在3个工》。作日:内完成复查提出复】查意见报联合工作】组集体讨论》作出复核决定承办】单位依据复》核决定在2》个工作日内制作【完成认定《决定书依《照本办法规定公告】、送达
(】四,)公示、公告及【送达承办单位—负责:将认定告知》书或:认定决定书依法【送达权利人同时在区!政府门?户网站、征收现场和!居(村)《委会办公《。场所分别进行—公示、公告公示、】公告时间《不少:于7日
—。 ,无法送达权利人的应!当采取公告送达的方!式在其建《筑上张贴公告和在】长春日报上刊登公】告自公告之日—起30日《内无权利人主—张权利的即视—为送达
— ,认定告?知书、认定决定书】以,。及公示、公告等文】书应:当加盖所在》区人民政府公章
! (五)执行【认定决?定书送达后各—相关成员单位应【当按照?本办法的《规定和?部门职责依》据认:定决定书的内容【。依法执行
》
(六)建档】相关承办《单位应当结合各【自工作职责按户建立!未经:登记:建筑调查、认定和】处理档案《永久保存并制作副本!移交区房屋征收【。部门:永久保存
【 第十六条 因建】。设年代久远成—因复杂承办单位难】以提出认定意—见或联合工作组难以!作,出认定的重大疑【难未经登记建—筑应:当经联合工作组【集体:讨论:提,出意见报《区政府常务》。会研:究决定形成会议纪】要承办单位》依,据纪:要制作认定告知书依!。照,本办法规定公示【、送达
— 公示期《。。。间无异?议或虽?有异议但不足以影响!原决定的《公示期?满承办单位即—制作认定决定—书依照本办法—规定公告、送达【
公示期间有!异议且可能会影响】原,决定:。的联合工作组—办公室应当组织承办!。单位在3《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!报联合工作组集体】讨论提出意》见,再报区政府常—务会审定形成—会议纪要承》办,单位依据纪要—制作认定决定书【依照本办法规定公】告、送?达
第十【七条 在未经—登记建筑调查—、,认定和处《理中承办单位对依法!应当:予以行政处罚—。的在下达认定告知】书、认定《决定书的同时—应,当依照行政处—罚法规?。定的一般程序—。对权利人《予以行政处罚并建】立行政处罚》。档,案,永久保存
》
, 第十八条— 各级?政府及相关部门、单!位,。的历史性文件包括】图纸(正射影像【图、航?拍,图,、测绘图)》。、审批文件、—处罚文书以及相【关证人出具的—证明等?为基本?。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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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】。。认定:未经登记《建筑是否《符合本办法》规定的?相关时限原则上以该!时限之后该地段最】接近该时点的—基础地形《图或其航拍》底片、房产图—(以:下简:称为基准图)为依据!具体按照下列规【则确定房屋的建设时!间
(一)】基准图表明其—存在的房屋且房屋】现状与基准图所【示状况一《致,的应当认定》为在规定的时—限前建设《
(二—),基,准图表明其存在【。的房屋现状因改建】、扩建、移位—重,建等原因而改—。变的应当《将与原房屋存—在事实上《传承关系的》现有房屋等面积【追认为规定》的时限前建》设;虽在原房屋【。位置上重《建但与?原房屋不存》在事实上传承关【系的现状房屋—应当认?定为:规定的时限后建【。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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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》),在基准图未标明存在!的房屋原则上应当】确,定为在本办法—所规定的相关时限】之后建设但有—下列情形之一确系基!准图不?详尽、不准确—的可以认定其为本办!。法所规定的》相关时限前建设
】
: 1:.在规定《。。的时:限之前的基准图表明!其存在的《且原房屋与》现,。状,房屋存?在事实上传》承关系?的
2.确】。属与主体建筑—一体建成的楼梯间、!阁,楼等附属部分现状房!屋主体部分》与基准图所示状况】一致房?屋未见重建、改建或!扩建迹象的
!3.房屋在住建、】规划、国土》、房产?等部门?历史档案资》料已:有记载且该历史档案!资料系在本办法所规!定的相?关,时限前形成的
】 第二十条 【无人主张权利或权利!人不配合的查证航拍!图、测绘资》料仍无法查证建【设时间?等情况的由街道【。办事处、《乡(镇)《人,民政府出具》证明材料《
第二—十一:条, 权利人《提供或有关政府部门!收集的未经登记【建筑相关《。的,证,照、资料《其真实?性,和有:效性由制作》、出具该证据的部】门,负责
《 , 第:。二十二?条 权利人对未【经登记建筑的认定结!论不服的可》以,在,法,定期:限内提起《行政复议《或行政诉讼
—
第二十三条 !未经登记建筑权利】人应当本着实—事求:。是的原则配》。合调查、认定—和处理工作并对【提供相关证据材【料的真实性》负责弄虚作假伪造】证据的依《法,承担相应责任—
,
, , 第二?。。十四条? 有关部《门和:单位及其工》作人:员在未经登记建筑】调查、认定和处【理工作中存》在玩忽?职守、滥用职权【、徇私舞弊等—违法行为的对—直接负责的主管人】员和其?他直:接责任人员》依法:给予处分;构成【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《任
》第二十五条》 各开?发区管委会应当【按照本办法规定执】行
》第二十?六条 区人》民政府、开发区管委!会可以依据本办法制!定,实,施细则?
第二—十七条 本办—法实施前《未经登记《建筑调查、认定【和处理尚未结束的】按照长春市国—有土:地,上房屋?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!建筑调查、认定和处!理,办法(试行)—执行
国【务院国?有土地上房屋—征收与补偿条例施】行前已依《法取得拆迁许—可证的包括尚—未实施和正》在实施的棚户区改】。造项目范围》内涉及未经登—记建筑调查、认【定和处理《的可:以参照本办》法执行?
第二—十八条 本》办法印?发之:日起施行长春市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】。收范围内未》经登记建筑调查、认!。定,和处理?办,法(试行《)同时废止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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