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市!人民政府办公—厅关于印发》长春市国有》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!。内未经登记建筑调】查认:定和处?理,办法的通知》
长府办【发〔2013〕1】9 号
《
各县(市)—、区人?民,政府市?政,府各委办《局,、各:。直属机?构,
长春—市国有?土,地上房屋征收—。范围:内未经登记建筑调】。查、认定和处理办法!已经市政府》同意现印发给—。你,们,。。。请认真遵照执行【
长春市人民政府!办公厅
《
二〇一三年四【。月二十?二日
?
长春?。市国:有,土地上房屋征收【范围内未经登记建】筑调查、认定—和处理办法》
,
第《一条 ?为规范我市国有【土地上房屋征—收范围内未经—登记建?筑调查、认定和处理!工作维护公共利【益保障被征收人【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!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!划法: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!地管:理,法国务?。院国有土地》。上房屋征收与补偿】条例、?城市市容和》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】等法: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!。制定本办法
—
?。第二条 本市市区】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】收范围内未经登【记建筑(以下简【称未:经登记建《筑)的?调查、认《定和处理适用本办法!
第三条【。 ,本办法所《称未经?登,记,建筑是指未在房屋登!。记机构依《法进行登记的建【筑,物、构筑物》
:。 第四条 未【经登记建筑的调【查、认定和处理应】当坚持公《开、公?平、公正和尊重历史!。、依法?合理、区别对待、】。便捷高效的原则
! 第?五,条 区人《民政府负责本辖区】未经登记建筑调查】、认定和处理—。工,作,
? 区人民《政府应当成》立联合工《作,组负责本辖区未【。经登记建筑调—查、认定和处理的具!体实施?工作
—联合工作组》由主管副区》长担任组长区房【。屋征收、住》建、规划、国—土、市容、行政执法!。。、民政、公安—、法制、信访—、监察?、审计?以及街道《办事处、乡(镇【)人民政府、房屋征!收实施机《构,等部门和单》。。位为成?员,单位联合工作—组下设?办,公室设?在区:房屋征收部》门由各成员单位抽调!专人组成《
《联合工作《组应当?建立例?会制度采取集体讨】论的形式《作出审核《、复:核决:定
第六【。。条 联合《工作组及其成—员,单位:。应当依照《本办法的规定和各】自职责分工》互相配合《做好相?关工作?
联合—工,作组代表《。区人民政府负—责对区房《屋征:收、规划、国土【、市容等承》办,单位:出,具的审查、复查意】见予以审核、复核并!。作出决定;对建设】年代久远、》。事实难以认定的重】大疑:难建筑?。提出意?见报区政府常—务会研究决定
! 联:合工作组办公室负】责组:织复查以及综合协】调、督办、会务【等日常?工作
区房屋!。征,收部门负责组织【街道:办事处?、乡(镇《)人民政府或房屋】征收实施单位调【查未经登记建筑基本!情况;负责对可以适!当给予补《助或奖励的未经登记!建,筑提出认定》和处:理意:见;负责认定后的补!偿、补助、》奖励等?处理工作
》
区住》建,部门负责对未经登记!建筑的建设》时间及曾经取得的】城建审批手续的【。合法性、《有效性出具》证明等工作
!区规划部门负责对合!法建筑、影响城乡】规划尚可采取改【正措施?。的违法建筑、—严重:影响城乡规划的违】法建筑提出》。认,定,和处:理意见?等工作
》 区?国土部门《负责对未《经登记建筑曾经取得!的用地审批手—续、土?地证:照的合法《性、有效性出具【证明;?负责对在原集体土地!被征:为国:有土地?前已经建设的—未经登记《建筑的?用地:手续进行认定和处理!。等工作
— ,区市容部门负责对】依据市容《审批手续建设—。的,。未经:登记建?筑提出认《定和处理意见等工】作
》区行政执法部门负责!牵头组织拆》除被:认定为严重》影响城乡《规划的违法建筑等工!作
区—民政部门负责—对未经?登记建筑权利人存在!生活、住房等特殊困!难,的进行调《。查、认定《和处理等工作
! 区公安部》门负责对未经登记】建筑权利人和使用】人户籍?情况出?具证明;配合调查、!审,查、复查和征—。收处理?秩序维护等工—作,
: , 区法制《办负责对联合工作】组,各成员单位履—行职:责的合法性进行审】查等工?作
区信访】部门负责信访接待、!协助:维稳:等工作?
: , 区审计、监察部】门按照?各,。自职责做好审—计,、监察等工作—
街》道办事处、》乡(镇)人》民政:。府、房?屋征收实施单—位负责配合》区,房屋:征收部门对》未经登记《建筑:的基本情况》进,。行调查并收集、整】理相关调查材料【
第七—条 未经登》记建筑应当按照【合法建筑、影响城】乡规划尚可采—。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!筑、严重影响—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!、可以适当给予补】助或奖励的建筑【、,在原集体土地—被征为国《有,土地前已《经建设的建筑和权】利人:持市容审批手—续建设?的建:筑等六种类》型分别进行认定【和处理?
第八条【。 具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经依法认定和!。处理后可以参—照合法建筑予以【补偿:
? (:。一)有历史》证据能够证明195!3年4月16—日前建设的建筑
! (二《)1:953年《4月1?7日至1990年】3月31日期间【建设取得下列相关建!设审批手续且—建,设内:容与审批的层数【、面积及房屋用【途等要求基本一致】的已完工《或未完工《建筑
》 ,1.原市建筑工【程局颁?发,的施工执照》或相关?批准文书;
!2.原市基》建局颁?。发的施工《执照或相关批准文】书;
《 3?.原市区城》建、规划《部门:核发位?置,批,准书等批准文书【;,
4.原市区!城建、规划》部门批准的自筹自】建、民建《公助、互助》自建或市政府同【意以:其他形式建设个人】住宅的审批文件;】
5.原城】市规划主管部门核】发的建设许可—证;
6.原!市房地产机关核【发的“浮房执—照”或“临》时房屋所《。有权:证”;
7】。.已经取得建设【工程规?。划,许可证和国有土【地使用证等审批【手续:并按照规《定足额缴纳》城市:基础设?施配套费等相关【税费的;
8!.其他相关城市规】划、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?核,发的有效批准文【件
:
: (三)《1,984年1》。月5日至199【0年3?月31日期间建【设影响城市规划属】尚可采取改正—措施已经规划行政主!。管部门依法处罚完】毕的建筑
(!四,)1:99:0年3月31日【前取:得乡(镇)以上人】民政府或县(区)级!土地、规划、建设等!部门的?批准文?件且按照批准—文件建设《的农村村民住宅
!。 (五)未超过批!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!照建:筑安:装工程?。造价结合剩》余使用期限》确定补偿金》额未明确批准期【。限的批准《期限按?两年确定
第!九条 具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应当认定为影—响城:乡规划尚可》采取改正措施的违】法建筑经依法认定】和处理后可以—支付由房《地产价格评》估机构按照建筑安装!工程造价结合成新予!以评估?确定:。的建造成本
】 1.未取得建设工!程规划许可》证擅自进行建设建】设内容?属尚可采取改正措】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!响按照城《乡规划部门行—政处罚决定执行【完毕的;
【 2.?未按照建设》工程规划许可—证的规定《擅自建设建设—改变规划许可内【容部分属《。尚可采取改》正措施消除》对规划实施影响【按照城乡《规划部门行政处罚决!。定,执行:完毕的;《
3.—法律、?法规规?定的其他影响城【乡规:划尚可采《取改正措施的违【法建筑
第】十条 具有》下列情形之一—。。的应当认定》为严重?影响城乡规划的违法!建筑经依《法认定和处理后【不予补偿
》
: (一)未取得建设!。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!未,按照建设工》程规:划许可证的规定【进行建设《。属严重影响》城乡规划无》法采取改正措施【消除:影响具有下列—情形之一的》
1.占用】城市规?划或现?。。。状公园、绿地、道路!、停车场、广—场,。、高压?供电走廊、压占各种!。地下:管线和消防通道进】行建设的;
!2.:在文化古迹》保护地段进行建设】的;:
? 3.建筑间距【不,符合国家和省、市】有关标准《、规范的;》
4.严重影!响居民居住环—境的;?
5.妨碍公!共安全、公共卫生、!城市交通、市容【景观和侵《占公共用地的;
! 6.《在合法建筑上—新,建、改建、扩—建的建筑《物,。
《(二)在乡、村【庄,规,划区内?未依法取得乡—村建:设规:划许可证或》者未按?照乡:村建设?规划许?可,证,的,规定进行建》设乡、镇人民—政府责令停》。止建设?逾期:未改:正,的
(—三)未经《。批准或未按照批【准内:容进行临时建设的】以及临时建》。筑物、构筑物—超过:批准期限不拆除的
!
(四)房屋征!。收范围确定后—在,征收范围内新建、】改建的建筑以及【扩建建筑《的新增部分
【 (五)法—律、法规规定的【其他严重《影,响城乡规划行为的】
? 第十一《条 具有下》。列情形之一的经认定!。和处理后可以给【予,适当补助或》奖励
(一)!1990年》3月31日以前自】建、自住的独—立房屋其《。权利人具有房屋【征收范围内的正【式,户口又确无其他【。住处:的,未,经登记建筑
】 (二)权》利人在规定搬—迁期限?内搬迁有证照房屋】或者搬迁被》认定为合法建—筑、影响《城,乡规:划尚:可采取?改正措施的违法建】筑同:时主动拆除》。浮房或者简》易房等情况》的
第十二】条 对在《。。原集:体土:地被:征为国有《土地前已经建设的未!经登记建筑应当参】照长春市集》体土地房屋征—。收与补偿实》施办:法等:规定认定和处理【
第》十三条? 依据临街门面【装饰或临时占道及】户外广告审》批手续建设的未经登!记建筑由区》市容部?门提出认定》和处理?意,见,
第》十四:。条, 经区民政》部门调?查认定对生活—、,住房存在特殊困【难的未?经登记建《。筑权利人《符合相关政》策的应当纳入低保】范围、优先安排分】配保障用《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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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—条, 未经登记》建筑的调查》。、认定和处理按【照以下程序操作【并在规定时限—内完:成
》(一)调《查在作出房屋征【收决定前区房—屋征收部门应当依】据,市、:区人民政《府拟确定房》屋征收范《围公告组织》房屋所在地》街道:办事处、乡》。(镇)人民政府和房!屋征:收实施单位查明未经!登记建筑的权利【人、使?。用,人、位置、建—设时间、用途、结】构、建?筑面积、层数—、取得的审批手续等!基本情况在现—。状实:测图上?标清图?示拍摄照片收集有】关,部,门出具的证明—。材料以及能够—证明建设时》间的基础地形图或】航拍:。图、:房产图以《户为单位建立登记台!帐形成案卷做到【一户一档《在10个工》作日内完《成上述全部》调查内容并填写【长春市国有土地上】。房屋征?收,范围内未《经登记建筑调查认】定申请书持拟征收】公告:和,全部:调查材料报联—合工作组《办公:室,申,请审查
—。 (二)《审查、审《核联合工作组办公】室在1个工》作日内?初步确定未经登记】建,筑的类型移送区房屋!征收或规划、国土】、市:容等承办单位审查承!办单位依照本—办法:的规定和《部,门职责在《3个工作《日内提出《审查:意见报联合》工作组集体讨论作出!审核决定
— 移送的案卷事】实,不清材?料不足?的承办单位应—当在2个工》作日内提请区—。房屋:征收部门补充完【善,
?。。 承办单位依—据联:合工作组的》审核:决,定在:2个工作日》内制作完成》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!屋征收范围内—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!定告知书(以下【简称认定告》知书)依照本办法规!定公示、送达
【
公示期间【无异议或虽有异议】。。但不足以影响审【核决定的公》示期满承办单—位,即制作完成长春市国!有土:地上房屋征》收范围?内未经登记建筑调】查认定决定书(以下!简,称认定决定》书)依照本办法规】定公告?。、送达
【(三:)复查、复核公示期!。间有异议《可能会影响审核【决,定的联?合工:作组办公室应当【组织相关《承办单位在3个工作!。日内完成复查—提出:复查意见报》联合工作组集体讨】。论作出?复核:决定承办《单位依据复核决定在!。2个工作日》内制作完成认定决定!书依照本办》法规定公告、送达
!
(四)公【示、公告及》送达承办单位负责】将,。认定告?知书或认《定决:定书依法送》达权利人同时在【区政府门户网站、】征收现场和居—(村)?委会办公场所—分别:进行公示《、公告公《示、公告时》间不:少于7日《
无法—送达权利人》的应当采《取公:告送达的《方式在其建》。筑上张贴公》告和在长春日报【上,刊登公告《。自公告之日起30】日内无权利人主【张权利?的即视为送达
【
认《定告知书、》认定决?定书以及公》示、公告等文—书应当加《盖所在区人民—政府公章
【。 (五)《执行认定决定书送达!后各相关成员—单位:应当按照本》办法的规定和—部门职责依据认定决!定书的内容依—法,执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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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六)》建档相关承办单【位应当结合》各自:工作职责按户建立】未经登记《建筑调查《、认定?和处理档案永久【保存并制作副本移】交区房屋征》收部门?永久保存
》
第十六条 因!建设年代久远成因】复杂:承办单位难以提【出认定意见或联合】工,作组难以作出认定】的重大疑难未—经,。登记建筑应当—经联合工《作组集?体,讨论提出意》见报区政《府常务?会研究决定形成【会议纪要《承,办单位依据》纪要制作认定告知】书依照本办法规定】公示、送达
【 :公示期间无异议【或虽有异议但不足以!影响:原决定的《公示期?满承办单位即—制作认?定决定?书依照本办法规【定公告、送》达
公示【期间有异议且可【能会影响原决定的联!合工:。作组:办公室应当》组织承办《单位在3个工—作日内完成复查报联!合工作组集体讨论】提出意见再》报区:政府常务会审定形成!会议纪要承办单位】依据纪?。。要,制作认定决定书依照!本,。办法规定《公告、送《达,
: 第十七条— 在:未经登记建筑调【查、认定《和处:理,中承办单位对—依法应当予以—行政处罚的在下【达认定告知书、【认定决定《书的同时《应当依?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!。一般程序《对,权利人予以行政处】罚并建立《行政:处罚档案永久保【存
? 第十八》。条 各级政》府及:相关:部门、单位的历【史性文件《包括图纸(正射【影像:图、航拍《图,、测绘图)、审批】文件、处罚文—书以:及相关证人出—具的:证明等为基本—证据
第【十九条 认定未经登!记建筑是否符—合,本,办法规定的相关时】限原则上以该—时限之后该地—段最:接近该时点的基础地!形图或其航拍底【片、房产图(以下】简称为基准图—。)为依据具体按照下!列规则确《定房:屋的建设时间
【
(一)基【准图表明其存在的房!屋且房屋现状与基准!图所示状况一致的】应当认定为在规定】的,。时限前建设》
(二)基准!图表明?其存在的房》屋现:状因改建、扩建【、移位重建等原【因而改变的应当将与!原,房屋存在事实上【传承:。关系:的现有?房,屋等面积追认为规定!的时限前建》。设;虽在原房屋【位置上重建但—与原房屋不存在事实!上传承关系的—现状房屋《应当:认定为规《定的时限《后建设
》 (三)在基准图!未标明?存在的房屋原—则上应当确定为在】。本办法所《规,定的相关时限—之后建设但有下列情!形之:一,确系基准图不详尽、!不准:。确的可以认定其为】本办法所《规定:的相关时限前—建设
?
1.在规定的!时限之?前的基准图》。表明其存《在的且原房屋与现】状,房屋存在事》。实上传承关系的
】
2《.,确,属与主体建筑一体】建,成的楼梯间、阁【楼等附属部分—现状房屋主》体部分与基准图所示!状况:一致房屋未见—。重建、改建或扩【建迹:象的
—3.房?。屋在住建、》规划、国土、—。房产:等,部门历史档案—。资料已有《记载:且该历史《档案资?料系:在本办法所规定的相!关时限前形成的
! 第二十条 无人!。主张权利或权利【人不配合《。。的,。查证:航拍:图、测绘资料仍无法!查证建?设时间?等情况的由街道【办事处、乡(镇)人!民政府出具》证明材?料
?。 第二十一条 】权利人提供》或有关政府部门收】。集的未经登记—建筑相?关的证照、》。资料其?真实性和有效性由制!作、出?具该证?据的:部门负责
第!二十二?条 权利人对未【。经登记建筑的认定结!论不服的可以在法】定期限内提》起行政?复议或行政诉讼
! 第二十》三条 ?未经登记建筑权利】人应当?本着实事求是的【原则:配合:调查、认定》和处理工作并—。对提供相关证据材料!的真:实,性负责?弄,。虚,作,假伪造证据》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!
第二十【。四条 有关部门和单!位及其工作人员在】未经登记建筑—调查、认《定和处理工作中存在!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!、徇私舞弊等违法】行为的对直》接负责的主》管人员和其他直【接责任人员依法【给予处分;构成犯】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
《 第:二十:五条 各开》发区:管委会应当按照【本办法规定执行
】
?第二:十六条?。 区人民政府、开】。发区管委会可—。以依据本办法制定】实施细则
【。 第二?十七:条 本办法》实施前未《经登记建筑调查、认!定和处理尚未—结束的?按照长?春市:国有土地上房—。屋征收范围》内未:经登记建筑》调查:、认定?和处理办法(—试行)执行
【 国务院国有土】地上房屋征》收与:补偿:条例施行前已依法】取得拆迁许可—证的包括尚未实【施和正在实》施的棚户区改—造项目范围内—涉及未经登记建筑调!查、认?定和处理的可以参】照本办法执行
【
第二十八条】 本办法印发之【日起施?行长春市国有—土地上房《。屋征:收范围内未经—登,记建筑调查、认定和!处理办法《(试:行):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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