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 长春市规划【局行政许《可、监督检查—责任追究办法 【
:长规:发[2?011]27号
】第一条 为加强【对我局行政许可【和,监督:检查的管理保证【我局工?作人员公正、廉洁】、高效地实施行政】许可和监督》。检查:依据:中华人?民,。共和:国城乡规划》法、中华《人民共?和国行政许可法和】相关法律、法—规结: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!本办法
【 第二《。条 本办《法适用于局机关【各处(室)、各规】划,。。。。管理分局的》工作人员
【
第三条 局】党委办?公室、纪《检,。监察室负责受理对局!机关处(室)、各】规划管理分局的工】作人员在实施行【政许可和监督检查】中违法违纪行为【的投诉和举》报
? 《 ,投诉和举报电话【043188779!210 《04:3188《779212
】 《 电子信箱、局长】信箱或举报中—心
第】四,。条 局?党委办公室、纪检委!负责:对,有关举?报、投诉的》调查:根据对?举报:。、,投诉的查实结果【向局党委汇报—局党委依《。。照本办法提出—对直接?负责的主管人员和】其他直?接责任?。人的:。追究意见实》施责任追究
】
, 第五条 责任追!究的方式《为
《 (一)【责令:作出书面检查;
! (二)通!报批评;
》 (三】)当年考《评为基本称职—或不称?。职,;,
(】四)调离工作岗【位;
【 (五)给予【行政处分
— 以上责任!追究方式可单处或】并处
《
: 第?。六条 实施行政许】可或监督检查有【下列情?形之一的责令改【正,并对直接负》责的主管人》员和其他《直接责?任人追究责任
! (一)【对符合?法定条件和要求的行!政许可申请不予受】理的;
【 (二)申请人!提,交的申请材》料不齐全、不符合法!定形式和要求在规定!时限内未向申请人】告,知,必,须补正的全》部内容?的;
】 ,(,。。三):未依法?说,。明,不受:理,行政许?可,申请及不予行政许】可理由的;
— (四】)不:。在办公场《所公示依法应当【公示的材料的;
】 (五)!。对符合法定条件【和要求的申请人不】予行:政许可或《者不:在法定期限内—作出行政许》可,决,定且未经主管部门】和主管领导批—准的;?
: ? (六)在受理】、审查、决》定行政许可或监督检!查过程中需要向【申请人、利害关【系人履行法》定告知义务而—未履行的;
! , (七)由于监】。督检:查不及?时造成违法建设但不!。严,重影响城市》。规划:。尚可:采,。取改正措施的;
! (八)由!于行政?许可有误或监—。。管不力建设》项目违反《城乡规划《造成群?众集体访、》越级访?、重复访的》;
》。。 ?(九)?依法应当举行听证】而未举行听证的【;
《 ?。 (十?)对不符合》法,。定条:件和要求的申—。请人:。准予行政许可或【超越法定职》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!决定的;
】 ?(十一)由于行政许!可有误或监管—不力造成永久性建】筑严重违反城—市规划的《;
— (十二)在各】类行政处罚案件中】由于调查失实—、定性不《准、运用法律—法规错误《造成违法处罚或执法!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直!接作出的具体—行政行为《造成错案《的;
》 (十—三)由于工作疏忽擅!。。自对严重违法的建设!。工程:予以验收并发放【建设工?。程规划核《实通知书的》。;
》 : (十四)由于【案件承办《人故意隐匿证据【或提供虚假证据导致!。审核和批准不正确而!造成错案或经行【政,复议的案《件或人民法院判决撤!消、变更或造—成败诉的《
第【七条 本办法第【六,条第一至九》款中工作人》员主动?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!未给我?局和行政管理相对】人及利?害关系人造成损失或!不良影响的经批【评教育可免予责任】追究;?情节轻微经责—令改:正后给我局和行政】管理相?。对人、利《。害关:系人:及城市发展》建设造成损害或影响!较小的对《直接负?责的主管人员—和其他责任人责令】作出书面检查当【年考评不能》。评为优?秀;情节严重—虽经责令改》。正仍:给我局和行》政管理相对人、利】害,。关,系人及?城市发?展建设造《。成,损害或不良影响【的对直?接负责的《主管人?。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!给,予通报?批评停职学》习或调离现》工作岗位当年—考评为基本称—。。职或不?称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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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【本办法第六条第十】至十四?款中:对直接负责的主管】人员和其他直—。接责任?人调离现工》作岗位当年考评为】基本称?职或不称职给予行】政警告至记过处分;!情节严重的给予行】。政记大过至撤职处】分;构?成犯罪的移交—司法:机关依法《追究刑事《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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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第九条 实施行政许!可或监督检》查过程中索》取或者收受他人财】物或者谋取其他【利,益构成犯罪的移【交司法机关依法【追究:刑事责任;尚—不构成犯罪》的对直接负责—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直接责任人给予行】政撤职至开除—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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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!领导干部利》。用职权或者职务【上的影响《授意、指示、—强令实施行政—许可或监督》检查的机关、单【位及其工作人—员违反规《。。定许可或者违—反规:定插手干预行政【许可:事项情节较轻的给予!通报批评、行政警】告,至记过处《分;情节《较重的给予记过【或者记大过处分【;情节特别严—重,的给予行政降—级或:开除处分《;构:成犯罪的移》交司法机关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—。
《 第十一条 有】下,列情形?之一的工作人员不】承担行?政许可或监督检查】。。。责任
【 (一)行政【许可或监督检—查相对人弄》虚作假?致使工作人员无法】作出正?确判断的;
! (二)法律、!法规、规章》和内部行政管理制度!不作规定或》规定不具体致使工】作人:员,理解:错误的;
! (三《。)因不可抗》拒,的因素导致行—政许可或《监督检查错案发生的!;
: ? (四》)其他不应该承担行!政,许可或监《督检:查责任的《情形
?
第—。十二条 行政许可、!监督检查责》任,人干扰、阻碍、不】配合对其实施—行政许可或监督检】查行为进行》调查的或者对投诉】。、,检举、控告人打击、!。报复、陷害的依照】有,关法律、法》规处理
《
? 第十三条 行政!许可、监督》检查责任人有陈述】。权和:申辩权行政许—可责任?。人对:行政处分《决定不服的依照【中华人民《共和:国行政监察》法,和中:华,人民:共和国公务员法【的有关规定办理
】
第—十四条 《本办法自局党委【会通过下发》之日起实行
二○】一一年?九月十五日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