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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—市规划局行政处罚暂!行办法
长!规,发(2011)【10:号, ,
第一条》 :为了加强《城乡规划管》。理规范?行政处?罚,行为统一违法案件】办理操作《办法:和处罚标准》依据相关法》律、法规、规章【结合我局实际制定】本,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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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二:。条 本市市区范围!(,含省级?以上开发《区)内违反城乡规】划相关规定进行规划!编制、违法》建设行为的行政处】罚均适用于本办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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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,条 我局》是行:使城乡规划管理【方面行政处罚权的主!体局行?政处罚委员会—。是局行?政处罚的决》策机构由局领—导、相?关处室和《规划分局(》含各开发区规—划局)负责人组成】。原则上实行每周例】会制对违法案—件行政?。处罚经集体讨论决定!。
— , ,第,四,条 ?规划编制处负责规】划编:制单位违反规划行为!的查:处工作;《
?。 开发》区,处,和,开发区规划局负责】本,辖区内违法建设的】查处工作;》
: 城区规【划管理分局负责本辖!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的!查处:。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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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法规监察】处负责我局重大【行政:处罚案件《备案上报和行—政执法委托工—作;
第五】条 : 执法人《员通过检查或其【他途径发《现违反?规划管理违法—行,。为,的应进行调》查应当?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!违法案件立案—审批表报市》局主管局《长批准后到法规处备!案,;不属于我》局执法?权限范?围的:要在:两个工作日内书面移!送有关?部门处理《;,涉嫌刑事犯罪的报】经市局?主管领导同意及【时,移交有关司》法机关
第】六条 《立案后?执法人员应当及时】、全面?、客观、《公正地?对,违法案件进》行调查取证》执法人员调查取证】不得少于二人并【应当场出示执—法身份证件同—时收集以《下证据书《证、物证、证—人证言?、视听资料、当【。事人陈述、鉴定结论!、勘:验笔:录和现场笔录—。
》 执法?。人员:调查时应当有当事】人在场当事人拒绝】到场或?。到场后拒绝签字的应!在调查材料》中注明并请》两名以?上街道协查人—员,到场签名作》证或公证
【 ?只有查证属实的证】据才能作为处罚的】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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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》条 : 执法人员询问【。当事人及证明人【时,应当个别进行并作调!查询问笔录询问笔录!。经被询问人核—对无误后由》被询:问人逐页在笔—录上签名或按手印】如有差错、遗漏应】。在补正?的内容上按上当事人!手印询问笔录—的内容应当包括【①当事人的》基本情况;②—主要违法事实;【。③取得规划许可情况!;,④取得土地使用权的!方式:;,⑤项:目性质、用》途;⑥市《、区政府《和有:关部门关于》立项:等的相关材》料;⑦违法建设的原!因、目的《等
第—八条 执法人员收!集、调?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!凭证作?为书证调取原始凭证!有困:难的可以复制—但复印件上需有【出具:单位或个《人的签名《或公章同《时,应,注明“经核对与原】件无误”
】第九条 》承办单位会同—相,关处室对违法—建设:是否可以采取—改正措施消除对【规划实施的影响【。采,取听证会等形式听】取利害?关系人?的意见征求》相关行政主》管部门?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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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违!法案件调查终结执】法人:员应当制作违—法案件?调,查终结报告终—结报告内《容主:。要包括①当事人【的基本情况;②主】要,违法事?实;③?许可情况《;④土地使用—权的取得方式;【⑤项目性质、用途;!⑥市、区政府和有】关部门关于立项等】相关材料《;⑦:建设单位未》按许:可建设?的原因;⑧利害关】系人和相《关部:门的意?见;⑨处罚建—议;⑩处罚依据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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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, ?案件调查工》作,应,在立案后1》5个工作《日,内完成案情复杂的经!承办单位领》。导同意可适当延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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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】 执法人员持立【案审批表、》违法案件调查终结】报告经法规处登【记后报局行政处【罚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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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二条 》局召开行《政处罚委员》会会议并做出—行政处罚《决定
第十三!条 ?局行:政处:罚委员会讨论违法】案件时?承办单位按要求【填写长春市规—划,局集:体讨论记录将复印件!报局法规监察处、】行政审批处》备案承办单》位按照处《罚会议决《定对违法建设单【位下达行《政处罚告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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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四:条 当《。事人要求听证的由】承办单?位组织、法规—处主持听证程序和】要求按?长春市规划局行【政处罚听《证办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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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【 当事人陈述、申!辩理由不成立—听证:结,束,后仍维持原处罚决】定,的或:者当:事人:放弃陈述、申辩【和要求听证》权利的在行》政处罚告知书下达3!日,后下:达,行政处罚决定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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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【 当事人陈述、申辩!理由成立的听证【结,束后:报经局主《管领:导认为?需要重新作出处罚决!定,或应予撤《销行政?处罚决定的经法规处!登记报局行政—处罚委员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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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执!法人员应当在处罚】决定作?出后:七日:内将行政处罚告知书!、行政?处罚决定书》送达:。给当事人送达方【式及程序《按照建?设行政?处罚程序《暂行规定(建—设部:)执行
【第十八条 承【办单位负责监—。督违法建设当事【人接受并《履行行政处罚内【容处罚决定履行完】毕经办人员应当【及时整理案卷材料填!。写违法建设案件【结案审批表结案的】处罚档?案,年底移交市局档案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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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九条 没收的】实物委托拍卖行公】开拍卖拍卖行—由承办单位组织市】局指定的三家—以上:拍卖行通过抽签方式!确,定确定时须有公【证处参加
【。 需要》没收违法收入—的由具有相应资质】的,房,地产价格评估机构】和会计审计事务所对!其,违,法收入进《行核算后承》办单位?填写行政处》罚审批表报市局主管!局长审?批下达处罚决定【书拍卖?所得或没收的—违法收入依》法上缴市财》政
第二十条! 工?程造:价认定标准
【 ? ,违法建设工程造价认!定按照吉林省造价工!程信息网发布的【上年度的长春市建】设工:。。程造价指标作为【本年度基《数计算?
第二十一条! 行政处罚决【定,生效:。后,任何人不得擅自变】更或解除
】 对?违反规划情》节,严重且在限期内不】履行处?罚决定的经》报请市局主管—领导批准执》法,单位:。和相:关处室可《。以采取下列措施【。
(一)!愈期不缴纳罚款的每!日按罚款《数额的?百,分之三加处》罚款:;
(】二)按照不》良信用公告制度要求!局相关处(室)暂】停办理当事》人各项行政》许可事?宜直至全《部履行完行政处罚】决定包括《在施工?现场、规《划网络或媒体上曝】光等;
!。(三)建议违—法当:事人:的上级机关或有【关监察机关对违法主!要责任人给予行政】处分;
— , (四)提请人民!法院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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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!当,事人:。确有经济困难—的由当事人》提出书面申请—经市局主管局长批】准可:以暂缓?或者分?期缴纳?罚款
—。第二十三条 各执!法单位每月28【日前应将本单位的】行政:处罚案件以报表形】。式报局法规》监察处汇总后上报市!。法制局和省建设厅法!制机构?备案:。
《第二十四条 — 行政处《罚,案件由?。承办单位负责制作政!务公开信息》内容信息《。中心负责《在,网站公布并建立电】子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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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— 执法单位—、执法人员玩—忽职守、滥用职【权、:徇私舞弊的》按照:长春市规划局责【任,。追究办?法执行?
第二十六】条 ?。。行政处?罚文书由市规—划局统?一制作加《盖长:春,市规划局公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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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 !本办法?自公布之日起—施行
《长春市20》10年建设工—程造价?。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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