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长春:市规划局乡村村【民建住宅规》划许可操《作,规程:(试:行)
长规发】(20?11)14号
【第一:条 为规范我—局核发?乡,村村民?建设住宅《规划许可工》作,根据相关法律—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!际制定本规程
第!二条 长春市城区】(含高新、经—开、西新、净—月等开发区)所辖乡!、,村庄规划区范围内】新建:、扩建、《改建的乡村村—。民建设?住宅申办规划—许可工作及其管理活!动均应遵守本规【程
?第三条 市规划局是!。我市乡村村民建【设住宅规划许可【主管部门
!乡,村处负责乡村—。村民建设住宅规【。划,许可的综合指—导和管理工》作
各区规!划分:局(开发区》规划局?)负:责乡村?村民建?设,住宅规划许可的审】批和竣工《。规划核实《。工作
《 乡(镇—)人民政府负—责乡村村民建设住】。宅资格?审查、报《件工作
第四条 !核发乡村《村民建设《住宅规?划许可工作应遵循】。“公开、公平、方】便”:的原则乡(》镇)政府应当将乡村!村民建设住宅规划】许可的办理原则、范!围、:依据、资格审查【条件、程《序等向村《民公告
》第五条 乡、村庄规!划是核发《乡村村民建设—住宅规?划许:。可的必要依据—未编制乡、村庄【规划的?原则上不予办理乡】村村民建设住—宅规划许可
第六!条 坚持《先土地后规划的原】。则乡村村民建设住】宅,申办规划许》可手续前申》请人应取得其所在】区国:土局符合乡》村,土地利用规》划,的宅基地手》续
第七条 坚持!征求区政府》(,开,发区管?委会)意见为先的原!则各:区,开展乡村村民建设住!宅规划许可》审批前须组织—。乡(镇)以村—或自然屯《为单位对拟申办【人进行登记》造册打捆上》报,区,政府:(,开,发区管委会)也可】。。以,乡(镇)、村、屯等!为单位划定同—意办理?的区域形《成专:题,会议:纪要或其他书面【意,。见作为办理乡—村,规划许可证》的前提条件
【第八条 乡村村【民建:设住宅申办规划许】可手续前《乡,。(镇)政府负责审】。。核申请材料的—。。真实性?、合理性对申请人】的申请?资格进行审查审【核(查)期限为【。。十,。日
第九条— 申办规划许可的】资格审查条》件
? 1、》具有当地常住户口】;
2、一!户一:宅(户内有多栋【住宅都没有取得产权!证的只?能办理一栋)—;
《 3、符》合乡(镇)总体规划!、村:庄规划?、土地利用规划;
!。 ? 4、符合采光、】通风、消防、—防灾、高压线—走廊、管《线,埋设等规划指标要】求;
《 ?5、区?国土部?门的宅基地手—。续;
? 6、—占,用农业?用地的?须,办理农业用地—转用:审批手续
第十条! 不予受理的情形】
? 1、非本—地常住户口;—
《 2、申请人户内已!取得住?宅产权证《要求再申办》其它住?。。宅的;
】3,、将住宅租(借)或!长,。期,不居住的在当地【再申请新《的建房规划》许可的;
!4、不?符合规?划和:规定:的如在规划划定【的限制和《禁止建设范》围内新建住宅的(包!括基:本农田?、地质灾害易发【区、城?。市水:源一、二级保护区、!军事控制区、机【场周边需要控制【的区域、文化古迹】。保护地段、绿地、区!域内重大基础设施】用地、道路用地、河!道、消防通》道、高压线走廊);!
》5、在已《列,入,近期: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!新建住宅的(须有】市政府或市有关部】门以及?区政府相关的文件】)
第十一条 乡!村建设?规划许可《证,的申:办程序
1!、申请人填写建设】住宅申请书、—授,权委托书、乡村【建设规?划许可证《(,村民住宅)立—案,申请表?村委会?签署意见后持户口】簿、身?份证、拟建位—置,以及宅?基地批准手续等【相关:材料和四邻协议【书向:乡(:镇)人?民政府提出申—请
: 《2、乡(镇)政府按!。村,或自然?屯统一受理从—受理之?日起十个工》作日内资格审—查,。完,毕
3、】资格审查合格的【乡(镇)政府—。和区规?划分局(《开发区规划局)现场!踏查并初审符合规划!(乡、村庄》。规划和相《关技术规范)要【求的由分局、乡【(镇)人民》政府共同对》申,请人逐一《依法公示公示期满乡!(镇)政府出—具书面公示》情况说明
!4、公示无异议的由!申请人?或乡(?镇)政府《。统一提?供有资质的》。单位制作的150】0,现,状实测图和规—划位置平面图(一式!六份和电子》。版一份)
》 5、乡【(镇)政府统一将现!状实测图(包括规】划位置?平面图)、公示【情况说明、区—国土部?门关于宅《基地证?明等申?办材料报区规划【。分,。局(开发区规划【局)对符合》要求的二《十,个工作日内核发乡】村建设规《划许可?证;对不符》合的:。书面说明《理由
第十二条 !乡村建设规划许【可证自核发之日起】一年内?。建设项目未取得建】设用地批准手续乡村!建设规划许》可证自行失效—
第十三条 【。新建住宅在申请【人,领取:乡村: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按!照乡村建设规划许】可,证要求放线并—由乡(镇)》人民政府组》织验线后方可施工】建设
第十四【条 申请《竣工核实的》填,写竣工规划核实【申请书和申请—表持建设用》地批:准,书、乡村建设—规划许可证、房【屋灭籍等相关材料由!乡(镇)政府统【一将材料报区规划】分局(开发》区,规划:局)申办建》设工程竣工规划【核实通知《书
第十》五条 ?区规划分局(开【发区规划局)就【是否符?合规划要求进行核实!自受理之日起—十个工作日》内对符合《要求的?出具建设工》程竣工规划》核实通知书;不符】。。合要求?的出具整改通知【书
第十六条 乡!。村建设?规划许可证和竣工规!划核实?通知书均由市—局窗口?。统一:发放
《第十七?条 负?责乡村村民建设【住宅规划许可的部门!和,相关责任人应建【。立健全?乡村村?民建设住宅规划【许可及核实档案
】
第十八条 有【下列情形之一的按】。。照有关规定由局纪】检部门责令改正【。通报:。批评;对直接负【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,直接责?任人:员依法给予》处分
《 (《一,)超越职权或者【对不符?合规定条件的申【请,人核发乡《村建:设,规划许可证、建【设工程竣《工规划核《实通知书的;
【 (二)对】符合法定条件的【申请人未在法—定期限内核》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!证,、,建设: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!知书的
》第十九条 未取得】乡村:建设规划许可证或】者,未按照乡村建设【规划许可证》的规:定进行?建设的由乡(—镇)人民政府—责令停?止建设限期》改,正;逾期不改—正的可以《。由乡(镇)人—民政府依《法组织拆除对历【史遗留(已经建成】。)未取?得乡村建设规—划许可证的》村民:提出申请符合规划的!依,照本规程补办—手续补办《规,划许可?手续:不予罚款
》
第二十条》 镇规划区范围内集!体,土地上乡村村民建设!住宅申办规划许可参!照本规程执行—
第二十一条【 镇规划区范围内国!有土地?上乡村村民建设【住宅申办规划许可】结合本?规程:核发“两证》一书”
第二十二!条, 本规程自公布之】日起实施《
二○一一年六【月九日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