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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《市规划局乡村村民建!住宅规划《许可操?作规程(试行—) : 长规发(20】。11)?14号 第一条 】为规范我局》核发乡村村民—建设:住宅规划许可—工,。作根据相关法律法】规规定结合》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! :第二条 长春市【城区(含高新—、经开、西新、净月!等开发?区)所辖乡、村庄规!划区范围内新—建、扩建《、改建的乡》村村民建设住—宅申办规划许可工作!及其管理活》动均应遵守》本规程 第—三条 市规划局【是我市乡村村民【建设住宅规划—许可主?管部:门     乡村处!负责乡村村民建设】住宅规划许可的【综合指导和管理工作!     各区【规划分局《(,开发区规《划局)负责乡村村】民建设住《宅规划?许可的审批和—竣工规?划核实工作 —    乡(镇)】人民政府负责—乡村村民建设住宅】资格审查、报件【。。工作 《。第四条 核发乡【村村:民建设?住宅规?划许:。。可工作应遵》循“公开、公平、】方便”的原》则乡(镇)政—府应当将乡村—村民建设住》宅,规划许可《的办理原则、范围】、依据、资格审查】条件、程序》等,向村民公《告 第五条 乡】。、村:。庄规划是核发—乡村村民建设住宅】规划许可的必—要依据未编制乡、村!庄规划的原则上不】予办理乡村村民建设!住宅规划许》可 : 第六条 坚持【先土地后规划的原】。则乡村村民》建设住宅申》办规划?许,可,手续前?申请:人应取得其》所在区国土局符【合乡村土地利用规划!的宅基地手续 【。 第七条 坚持【征,。求区政府(开发区管!委会)意见》为先的原则各区开展!乡村村民建设住宅规!划许:可审批前须组—。织乡:(镇)以村或自【然屯为?单位对?。拟申办人进行登【记造册打捆上报区】。政府(开《发区管委会)也可】以乡(镇)、村【。、屯等为单位划定同!意办:理的区域形》成专题?。会,议纪要或其》他书面意见》作为办理乡》。村规划许可证的前】提条件 第八条】 乡村村民建设住宅!申办规划许可手续】前乡(镇)政府【。。负责审?核申请材料的真【实性、合理性—对申请?人的申请《资格:进行审查审核—(查)期限为十【日 第九条 【申办:规划许可《的资格审查条—件     1【、具有当地》常住户口;   】  2?、一户一宅(户【内,有多栋住宅都没【有取得?产,权证的只能办理一栋!);     3】、符合乡(镇—),总体规划《、村:庄规划、土地利用】规划;  》   4《、符:合采光、通风、消防!、防灾、高压线【走廊、管线埋设等规!。。。划指标要求;—    《。 5、区国土部门的!宅基地手续;—   ?  6、占用农业】。用地的须办理农业】用地转用审批手【续 第十》条 不予受理的情形!    《 ,1、非本地常—。住户口;   【  2、申请人户内!已取得住《宅产权证要求再申办!其它住宅的;   !  :3、将住宅租(借)!。或长期不居住的【在,当地:。再申请新《的建房规划许可的】;     4【、不符合《规划和规定的如在】规划:。划定的限制和—禁止建设范围内【新建住宅《的(包括《基本农田、地—质灾害易发区、城市!水源一、二级—保护区?、军事控制区、【机场周边需要—控制的区域、文化古!迹,保护:地段、绿地》、区域内重大基础设!。。施用地、道路—用,地,、河道、《消防通道《、高压线走廊); ! ,   5《。、在已列入近期规】划建设用地》范围内新建住宅的(!。。须,有,。市政府或市有关部门!以及区?政府:相关的文《件) 第十一【条 乡村建设规划许!可证的?申办程序    】 1:、申请?人填写建设住宅申】。请书、授权委托书、!乡村建设《规划许可证》(村民住宅)立案】申请表村委会签【署意见后持户口簿】、身份证、拟建【位,置以及宅基地—批准:手续等相关材料【和四邻?协议书向乡(镇)人!民政府提出》申,。请  ?   2、乡(【镇)政府按村—或自然屯统一受【理从受理之日起十个!工,作日内资格》审查完毕 》    3、资格】审查合格的》乡(镇)政府和区】规,划分局(开发区规】划局)现场》踏,查并初审符》合规划?(乡、村《庄,规划和相《。关,技术:规范:)要求的《。由分局、《乡(镇)人民政【府共同对申》请人逐一依法公示公!示期满乡《(镇:)政府出具书面公】示情况?说明  《   4、》公示无异议的由【。申,请人或乡(镇)【政府统一提供有资】。质的单位制作的15!0,0现状实测图和规划!位置平面图(—一式:六,。份,。和电子版一》份)  《   5、乡(【镇)政府统一将现状!实测:图(包括《规划位?置平面?图)、公示情况说】明、区国土部门【关于宅基地证明等】申办材料报区规划分!局(开发区规划局)!对,符合要求的二—十个:工作日内核》。发乡村建设规—划许可证;对不【符合:的书:面说明?理由 第》。十,。二条: 乡村建设规划【许可证自核发之【日起:一年内建设项目【未取得建《设用地批准手续乡】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】自行失效 第【十,三条 ?新建:住,宅在申?请人领取乡村建【设规划?许可证后按照乡村建!。。设规划许可证要求放!。线并由?乡(镇?)人民政府组织【验,线后方?可施工?建设 第十四【条 :申,请,竣工核实的填写竣工!。规划核?。实申请书和》。申请表持建》。设用地批准》。书、:乡村建设规划许可】。证,、房屋灭籍等相【关材料由《乡(镇?)政府统一》将材料报区规划分局!(开发?区规划局)》申办建设工程竣工规!划核:。实通知书 第十五!条 区规《划分局(开发区规划!局,)就是?。否,符合规划要求—进行核实自受—。理之日?起十:个工作日内对符【合要求?的,出具:建设工程《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!;不符合《要求的出具整改通知!书 第十六条【 乡村建《设规:划许可证和竣—工规划?核实通知书均由市局!窗口统一发放 第!十七:条 负?责乡村村民建设【住宅规划许》可的部门和相关责任!人应建立健全乡村】村民:建,设,。住宅规划《许可及核实档—案 第十》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按照有关—规定:。由局纪检部门责令】改正通报批》评;对直接负责【。的主管人《员和其他直接—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!分    》 (一)超》越职:权或者?对不符合规》定,条件的?申请人核发乡村【建设规划《。许可证、建设工程】竣工规?划核实通知书的; !    《(二)?对符合?法定条件《的,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!内核: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!证、建?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!。通,知,书的: 第十九条 【未取得乡村建设规】划,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!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】的规定进行建—设的由乡(镇)【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!设限期改《正;逾期不》改正的可以由乡(镇!)人民政府》。依法组织拆除—对历史遗留(—已,经建成)未》。取得乡?村建设?规划许可证》的村民提《出,申请:符合规划的依照本】规程补办《手续补?办规划许可手续不予!罚款: 第二十》条 :镇,规划区?范围内集体土地上乡!村村民建设》住宅申办规划许可参!照本:规,。程执行 第—二,十一条 镇》规划区范围内国有】土地上乡村村民建】设住宅申《办规划许可结—合本规程核发“两证!一书” 》第二:十,二条 本《规程自公布之日起实!施 二○一一年六】月九日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