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市规划局】乡,村村民建住宅规划】许可操?作规程(《试行:) :
长规发(2【0,11)1《4,号
第一条 —为规范?我局:核发乡?村村民?建设住宅规划许【可工作根据相关【法律法?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!制定本规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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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条 长春市城—区(含高《新、经开、西新【、净月等开发区)所!辖乡、村庄规划【区范围内新建、【扩建、改《建的乡村村民—。建设住宅申办规划许!可工作及其管理【活动均应遵守本规程!
第三条 市规划!局是我市乡村村【民建设住《宅规:划许可主管部门
】 ? 乡村?处,负责乡村村》民建设住宅》规划许?可的综合指导—和管:理工作
》 : 各区规划分—局(开发区》规划局)负责乡【村村民建设住—宅规划许可的—审批和竣工》规划核实《工作
》 乡(《镇)人民政》府负责乡村》村民建设《住宅资格审》查、报?件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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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《 核:发乡村村民建设住宅!规划许?可工作?应遵循“公》开、公平、方便”】的原则乡(》镇)政府应当将乡】村村民建设住宅规划!许可的办理》原则、范《围、依据、资格审】查,条,件,、程序等向村—民公:告
第《五条 乡、村庄规】。划是:核发乡?村,村民建设《住宅规划《许可:。的必要依据未—编制乡?、村庄规划的原则上!不予办理乡村村民】建设住宅规划许可】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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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坚持【先土地后规划的原则!乡,村村民建设住—宅申办规划许可【。手续前申请人应取得!其所在区国土—。。局符合乡村土—地利用规《划的宅?基地手续《
第七条 坚持征!求,。区政府(《开发区?管委:会)意见为先的原】则各区开展乡村村】民建设住宅规划许】可审批前须组织乡】(镇)?以村或自然屯为单】位对拟申办人进行登!记造册打捆》。上报区政府(—开发区管委会—)也可以乡(镇【。)、村、屯等为单位!划定同意《办理的区域形成【。专题会议纪要或【。。其他书?面意见作为办—。理乡村规《划许可证的前提条】件
第八条 【乡村村民建设住【宅,申办规划《许可手续前乡(【镇)政府负责审核】申请材?料的真实性、合【理性对申请人的申】请资:格进行审查审核(】。查):期限为?十日
第九条 申!。办规划?许可的资格审—查条件
《 《1、具有当地常住】户口;?
?。 :2,、一:户一宅(《户内有?多栋住宅都没有取】得,产权证的只能办【理一栋)《。;
》 ,3、符合乡(镇【。)总体?规划、村庄规划、】土地:。利用:规划;
— 4、符》合采光、通风—、消防、防灾、【高压线走《。廊、管线埋设等规划!指标要求;
!。 5、区国土—部门的宅基地手续;!
6、占用!农业用地《的须办?理,农业:用地转用审批—手续
第十—条 不予受理的情形!
? 1、非本地常住!。。户口;
— :2、申请人户内【已取得住宅产权证】要求再?申办其?它住宅?的;
》 :3、将住宅租(借】),或长期不居住—的在当地再》申请新的建》房规划?许可的;
】 4、?不符合?规划和规定的如在规!划,划,定的限制《。和,禁止建设范围内【新建住宅的》(包括基本农田、】地质灾害易发—区、:城市水?源一、二级保—护区:、军事控制区—、机场周《边需要控制的区域、!文化古迹保》护地段、绿地—、区:域内重大基》础设施用地、—道路用地、河道【。、消防通道、高【压,线走:廊);
【 5、在已列—入近期规划建—设用地?范围内新建住宅【的(须有市》。。政府或市有关部门以!及区政府相关的文件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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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一条 乡村—。建设规划许可证的】申办程序《
1—、申请?人填写建设住宅申】请,书、授权委托书、】。。乡村建设规划—许可证(村民住【宅,。)立案申请表村【委会:签署意?见,后持户口簿、—身份证、拟建位置】以及宅基地批准手】。续等相关材料和四邻!协议:书向乡?(镇)人《民政府提出申请【
》2、:乡(镇)政府—按村或自然》屯统一受理从—受理之?。日,起十个工作日内【资格:审,查完毕
— 3、资格审查合!格的乡(镇)政府和!区规划?分局(开发区—规划局)现》场踏查并初审符合规!划(乡、村》庄规划和相关—技术规范《)要求?的由分局、乡(【镇)人民政府—共同对申请人逐一】依法公示公示—期满乡?(镇)政府出具【。书面公示情况说明】
: : 4、公示无异议的!由,申请人或乡》(镇)政府统—一提供有《资质的单位》制作的1500现状!实测图和《规,划位置平面图(一】式六份和电子版一份!。),
《 5、乡(镇)【政府统一将现状实测!图(包括规》划位置?平面图)《、公:示情况说明、区【国土部门关于宅【基地证?明等:申办材料《报区规划分局(开发!区规划局)对—。符合要求的二十个工!作日:内,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!可证;对不符合的书!面说明理由
第】十二条 乡村建【设规划许可证自核】发之日?起一年内建设—项目: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!手续乡村建设规划许!可,证自行失《效
第十》三条 ?新建住宅在申请【人领取乡《村建设?规划许可证后按照】乡村建?设规:划许可证要求—放线并由《乡(镇)人民政府组!织验线后方》可,施工建设
第【十四条? 申:请竣工核《实的填写竣工规划核!实申请书和申请表持!建设用地《批准书、乡村建设规!划许可证、房屋【。。灭籍等?相关材料由乡(【镇)政府统一将材料!报区规划分》局(开发区规划局】),申办建设《工程:竣工规划核实—通知书?
第十五条 【区规划分局(开发区!规划局)就是否【符合规划要》求进:行核:实自受理之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!符合要求的》出具建设《。工程竣?工规划核实》。。通知书;《不符合要求的出具】。。整改通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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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》 乡村建设规划许】可证:和竣工规划核—实,通知书均由市—局窗口统一发放
!第十七条 负责乡】村村民建《设住宅规划》。许可的部门和—相关责任人应建立】健全乡村村民建设】。住宅规?划许可及核》实档案
第十八条! 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按照有关【规定由局纪检部门】责令改正通报批评;!对,直接负责的主—。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!任人:员依法给予处分
】 《(一)?超越:职权或?者对:。不符合规定条件【的申请人核发乡村建!设规划许可证—。、建设?工程竣工规划—核实:通知书的;
【 (二》。)对符合《法定条?件的申请人》未在法定期限—内核发乡村建设规划!许可证、建设—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!知书的
第十九条! 未取得《乡村建?设规划许可证或【者未按照乡村—建设规划许可—证的规定进行—建设的由乡(—镇,)人民政《。府责令?停,止建:设限期改正;—逾期不改《正的可以由乡(镇】),人,民政府依法组织【拆除对历《史遗留(已》经建成)未取得乡村!建设规划《许,可证的?村,民,提出申请符合—规划的依《照本规程补》办手续补办规划许可!手续不予罚款
】第二十?条 镇?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!地上乡村村民建设住!宅申:。办规:划许可参照本规程执!行
第《二十:一条: 镇:规划区?范围内?国有土地上乡村【村民建设住宅申【办规划许可结合本规!程核发“两证一【书”
第》二十二条 本规程】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】
二○一一》年六月九《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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