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长春:市规划局乡》村村民?建住宅规划许—可操作规程(试行】)
?
长规发(2011!)14号
》第一条 为》规范我?局核发乡村村民【建设住宅《规划许可工作根【据相关法律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】实际制定本》规,程
第《二条: 长春市城区—(含高新、》。经开、西新、净月】等开发区)所辖【乡、村庄规划区【范围内新《建,、,扩建、?改,建的:乡,村村民建设住—宅申办规《划许可工《。作及其管理活动【均,应遵:守本规程
—第三条 市规划局是!我,市乡村村民建—设住宅规划许可主】管部门
乡!。村处负责乡村村【民建设住宅》规,划许可的综合指导和!管理:工作
《 ?各区规?划分局(开发—区规:划局)负责乡—村村民建设》住宅规划许可的审】批和竣?工规:划核实工作
】 , 乡(?镇,)人民政府》负责乡村村民建设】住宅:资,格审查、报件工作】
第四条 核【。发,乡村村民建》设住宅规划许—可工作应《遵循“?公开、公平、方便”!的原则乡(镇)【政府应当将乡村【村民建设住宅规【划许可的办》理原则、范围、依据!、资格?审查条件、程序等向!村民公告
第【五条 乡、村庄规】划是:核发乡村村民建设】住宅:规划许?可,的必:要依据未编制乡、村!庄规划的《原,则上不予办理乡村村!民建:设住宅规划许—可
第《六条: 坚持先《土地后规《划的原?则乡:村村:民建:设住宅申办规划许】可手续前申请人【应,取得其所在区国土局!符合乡村土地—利用规划的宅基【地,手续
第》七条 坚持征—求区政府(开发区】管委会)意见为先】的原则各《区开展?乡村村民建设住【宅规划许可》审批前须《组织乡(镇)以村】或自然屯《为单位对拟》申办人进行登记造】册打:捆,上报区政《府(开发《。区管委?会)也?可以乡(《镇)、?。村、屯等为单—。位划定同意办理【的区域形《成专题会议纪要或其!他书面意《见作为办理乡—村规:划许可证的前—提条件?。
第?八条 乡村村民建】设住:宅,申办规划许可手续】前乡(?镇)政府负责—审核申请材料—的真实性、合理性对!申请人的申》请资格进行审查审】核(查)期限—为十日?
第九条 申办规!划许可的资格—审查:条件
【1、具有当地常住】户口;?
《 2、一户一宅【(,户内有多栋》住宅:都没有取得产权证】的只能办理一栋【);
3】、符合乡(镇)【总,体规划、村庄规划】、土地利用规—划;
4】、,符合采光、通风、】消防、防灾、高压】线走廊?、管:线埋设?等规:划指标要求;
! 5、区国土【部门的宅基地手续】;
《 6、占》用农业用地的须办】理农业?用地转?用审批手续》
第?十,条 不予受理的情】形
? : 1、非本地常住户!口;
? : :。2、:。申请人户《内已取得住宅产权证!要求再申办》。其它住宅的;
!。 3、将》住宅租(借》),或长期?。不居住?的在当地再申—请新的?建房规划许可—的;
4】、不符合规划和【。规定的?如在规划《划定的限《制和禁?止建设范《围内新建住宅的(包!括基本农田、地质灾!害易:发区、城市》水源:一、二级《保护区、军事—。控,。制区:、机场周边》需要控制的区域【、文化?古迹保护《地段、绿地》、区域内重大基【础设施用地、道路】用地、河道、消防】通道、?高压线走廊);
! , 5、在》已列入近期规划【建设用地范围内新】建住宅?的(须有《市政府或《市有:关部门以及区—政府相关的文件)】
第十一》。条 乡村建》设规划许可》。证的申办程序
【 1》、申请?。人填写建《设住宅?申请书、授权委托】书、:乡村建设《规划许可证(村【民住宅)立案申请】表村委会签》署意:见后持户《口簿、身份证—、拟建位置》以及宅基地》批准手续等相关材料!和四邻协《议书向乡(镇)【人民政府《提出申请
》 2、—乡(镇)政府按村或!。自,然屯统一受理从【受理之日起》十个:工作日内资格—审查完毕
》 : 3、资格审【查合格?的乡(镇)政府【和区:规划分局(》开发区规划局)现】场踏查并初审符合规!划(乡、村》庄规划?和相:关技:。术规范)《要求的由分局、乡】(,镇)人民政府共【。同对:。。。申请人逐一依法公】示公示期满》乡(:镇)政府出具书面】公示情况《。说明:
4—、公示?。无异议的由申请人】或乡:(镇)政府统—一提供有资质的单】位制作的1500现!状实测图和规划【位置平?。面图(一式六份【。和电子版一份)
! 5《、乡:(镇:)政府统一》将现状实《测,图(包括规划位置平!面图)、公示情况说!明、区国《土部门关于宅基地证!明等申办材》料报区规划》分局:(开发区规划局)对!符合要求的二十【个工作日内》核发乡?村,建设规划许可证【;对不符合的书【面说明理由
第十!二条 乡村建设规划!许,可证自核《发之日起一年内建】设项目未取得建设】。用地:。批准手续乡村—建设:规划:。许,可证自?行失效?
第十三条 新建!住宅在?申请人领取乡村建设!规划许可证后按照】乡村:建设规划许可—证要求放线并由乡】(,镇):人民政府组织验【线后方?可施工建设
第十!四,条,。 申请竣工核实的】填写竣工规划核实申!请书:和申请表持建设用地!批准书、乡》。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】、房屋灭籍等—相关材料由乡—(,镇)政府统一将【材料报区规划分局(!开发区规划局)申】办建设工程竣—工规划?核实通知《书,
第十五》条 区规《划分局(开》。发区:规划局)就是否符合!规划要求《进行核?实,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!作,日,内对符合《。要,求的出具建设工程】竣工规划核实—通知书?;不:符合要求的出具【整,改通知书
第十】六条: ,乡村建设规划—许可:证和竣工规划—核实通知书》均由市局窗口统【。一发放
》第十七条 负责乡】村村:民建:设住宅?规划许可的部门【和相关责任》人应建立健全乡村村!民建设住宅规—。划许可及核实档案】
第十八条— 有下?。列情形之一的—按照有关规》定由:局,纪检部门责令—。改,正通:。报批评;对直接【。负责的主管人员【和,其他直接《责任人?员依法给予处分
! : (一)超越职权或!者对不符合规—。定条件的《申请人?核发乡村建设规划】许可:证、建设工程—竣工规?划核:实通知书的;—
(二【)对: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!人未在法《定期限内《核,发乡村建设》。。规划许可证》、建设工程竣工规】划核实通知书—的
第十九条 未!取得:乡村建设规划许【可证或者《未,按照乡村建设—规划许可证的—规,定进行建设的—由乡(镇)人—民政府责令停止【建设限期改正;逾】。期不改?正的可以由乡—(镇)?人民政府依法组【织拆除对历史遗留(!已经建成《)未:取得乡村建设规【划许可证《的村民提出》申请符合规划的依】照本规程补办手续】补办规划许》可手续?不予罚款
第二十!条 镇规划区范围内!集体:土地上乡村村民建设!住宅申办规划—许,可参照本规程执行
!
,第二:十一条 镇》规划区?。。范围内国有土地【上,。。乡村村民《。建设住宅《申,办规划许可》结合:本规程?。核,发“两证一》书”
第二十二条! 本规程《自公布之日起—实施
二○一一年六!月九日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