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?。春市规划局乡村村】民建住宅规》划许可操作规程(】试行)?
长规发(【2011《)14号
第一【条 为规范我局核发!。乡村村?民建设住宅规—划许可工《作,根据相关《。法律法规规定结合】我市实?际,制定本规程》
第二条 长春市!城区(?含高新、经开、西新!、净月等《开,发区)所辖乡、村】庄规划区范》围内新建、扩—建,、改建的乡》。。村村:民建设?。住宅:申,办规划许可工作及】其管理活动均—应,遵守本规《程
第三》条 市?规划局是我市乡【村村民建《设住宅?规划许可主管—部门
《 乡村》处负责乡村村民建设!住宅规划许可的【综,合指导和管理工【作
各区】规划分局《(开发区规划—局)负责乡村村民】。建设住宅规划—许可的审批》和竣:工规划核实工作【
乡—(镇)人《民政府负责乡村村民!建设住?宅资格?审,。查,、报件工作
第四!。条 核发乡村村【。民,建设住?宅规划许可工作应遵!循,“公开、公平、方便!”的原则乡(镇)】政,。。府,应当将乡村村民建】设住宅规划许可的办!理原则?、范围、《依据、资格审查条件!、程序等《向村民公《。告
:
,第五条 乡、村庄规!划是核发乡村—村民建设住宅规划许!可的必要依据未编制!乡、村庄规划的原】则,。上不予办理》乡村村?民建设住《。宅规划许可
【第六条? 坚持先土地—后规划的原则—。乡村村民建设—住宅申办规划—许,可手续前申请人【应取得?其,所在区国土局—符合乡村《土地利用规划—的宅基地手续
第!七条 坚持征求区政!府(开发区管委会】)意:见为先的原则—各区开展乡村村【民建设住宅规划许可!审批前须组织乡【(镇)以村或—自,然屯为单《位对拟申《。办人进?行登记造册打捆【上报区政府(开【发区管委会)—也可以乡(镇—)、村、屯等—为,。单位划定同意—办理的区域形—成专题会议纪要【或其他书面意见作】为办理乡村规划【许可证的前提条【件
第八条 乡村!村民建设《住宅申办规划许【可手续前乡(镇【)政府负责审核申请!材料的真《实性:、合理性对申请人的!申,请资:格进:行审查审核(查【)期限为十日
【。
第九条 申办规划!许可的资格审—查条件
》 : 1、具有》当地常住户》口;
? ? 2、一户一宅(户!内有多栋住宅—都没有取《。得产权?证的只能办》理一:栋);?。
? 3、符合乡(】镇)总体规划、村庄!。规划、?土地利用规划;
】 ? 4、符《合采光、通风、消防!、防灾、高压线【走廊、管《线埋设等规划—指标要求;》
《 5、区国土部门的!宅基地手续;
】 , , 6、占用农业用地!。的须办理农》业用:地,转用审批《手续
第》十条 不《予,受理的?情形
1、!非,本地常住户口;【
2—、申请人户内已取】得,住宅产权证要求再申!办其它住宅的;
】 3、将住】。宅租(借)》或长期不居住的【在,当地再申请新的建】房规划许可的—;
4【、不符合规划和规定!的如在规划划定【的限制和《禁止:建设范围内》新,建住:宅的(?包括:基本:农田、地《。质灾害易发区、【城市水源《一、二级《保护区、军事控制】区、机场周边需【。要控制的区》域、文化古迹保【。护地段、绿地、【区域内重大基础【设施用?地、道路《。。用,地、河道、消—防,通道、高压线走廊】);
【5、在已列入—近期规?划建设用地》范围内新建住宅的】。(须有市政府或市有!关部门以及区政府】相关的文件)
【
第十一条 乡村建!设规划?许可证?的申办程序》
1、【申请人填写建设住】宅,申请书?、授权委托》书、乡村建设规【。划,许可证?(村民住宅)立案】申请表村委会签【署,意见后持户口簿、身!。份证、拟建位置【以及宅基《地,批,准手续等相关材【。料和四?邻协议书向乡(【镇)人民《政府提?出申请
2!、乡(镇)》政府按村或自然【屯统一受理从受理】之日:起十个工作日内【资格审查完毕
】 3、资—格审查?合格:的乡(镇)政—府和区规划分—局(开发区规划局)!现场踏查并初审【符合规划(》乡、村庄规划和相关!技,术规范)要求的【由分局、《乡(镇)人民政【府共同对申》请人逐?一依法公示公示期满!。乡,(镇)政《府出具书面》公示情况说明
】 4、公—示无:异,议的由申请人或乡(!镇)政府《统一提供有资质【的单位?。制作的1500现状!实测:图和规划位置平面图!(一式六份》。和,电子版一份)
【 5、乡【(镇)?政,府统一将《现状实测《图(包括规》划位置平面图)、】公示情况说明、区国!土部门关于宅—基地证?明等申办材料—报区规划分局(【开发区规划》局)对符合要—求的二十个工作【日内核发乡村—建设规划许可证【;,。。对,。不符合的书面说【明,理由:
第?十二条 乡》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!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建!设项目未取得建【设用地批准手续乡村!建设规划许可证【自行失效《
第十三》条 :新建住宅在申—。请人领取乡村建设规!划,许可:证后按照乡村建【设规划?许可证要求》放线并由乡》(镇)人民政府【组织验线后方可施工!建设
第十四【条 申?请,竣工核实的》填,写竣工?规划核实申请书和申!请,表持建设用地—批准书、乡村—建设规划许可—证、房屋灭籍等相关!材,。。料由乡(镇)政府】统一将材料报区规划!分局(开发区规划局!)申办建《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!通知:。书
?。第十五条 区—规划分局(开发【。区规划局)就是否】符合:规划要求进行核【实自受理之》日,起十个工《作日内?对符合要求》的,出具建设工程竣工】规划核实《通知书;不》符合要求的》出具整改通知书【
第?十六条 乡村建设】规划许可证》。和,竣工规划核实通知】。书,均由市局窗口统一发!放
?第十七条 负—责,乡村村民建设住【宅规划许可的—部门和相关责任【。人,应建立健全乡村村民!建设住?宅规:划,许可及核实档案
】
第十八条 有下】列,情形之一的》按照有关《规定由局纪检部门】责令改正通》报批评;对直接负】。责的主管人》员和其?他直接责任人员依】法,给予处分
!(,一)超越职权或【。者对不符合》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核!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!证、建设工程—竣工:规划核实《通知书的;
! (二)对符合法定!条件的申请人—未在法定期限—内核发乡村建设【规,划许可证、建—设工程竣工》规划:核实:通知书的
—第十九条《。 未取得《乡村建设规》划许可证或者—。未按照乡村》建设规?划许可证的规定进】行建设的由乡(镇】)人:民政:府责令停止建—设限期改正;逾【期不改正的可—以由:乡,(镇)人《民政府依《法组织?拆除对历史》遗留(已经建—成)未取《得,乡村建设规》划许可证的村民【提,出申请符合规划【的依照本规程补【办手续?。。补办规划许》可手续不予》罚款
《第,二十条? 镇规划《区范围内集体土地】上乡村村民建设住宅!申办规划《许可参?照本规程《执行
第二—十一条 镇规—划区范围内国—。有土地上乡村村民建!设,住宅申办规划许可结!合本规程核》。发“两证一书”
】
第二十二条 本规!。程自公布之日起实】施
二○一》一年六?月九日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