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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长《春市规划局听—证工作暂行规—定 长规】发[2011—],17号 》。第一条? 为规范《我局听证工》。作保护公民、—法,人和其他《。。。组织的合《法权益?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行政许可《法、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城乡规划法、中】华人民共和国—行,政处罚法《和有:关,法律、?法规结合长》春市城?市规划管理》实际制定本规定【 《 ?。 第二条 我局【组,织编制的城市的控制!性详细规划和重要】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!划报送审批前以听证!会形:式征求公众意—见的;?作出许可决》。定,和行:政,处,罚决定前依法—或依:申请举行《听证会的应当遵守本!规定 】 第三条 听【证应:当遵循合法》、公开、公平—、公正?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!取公民、法人和其他!组织的意见除涉及】国,家秘密、商》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!外应当公开举—。行听证 ! 第?四条 听证实行告知!、回避制度》 》。 第《五条 行政》许可:事项:的行政许可申—请人、利《害,关系人应当在被告】知,听证权?利之日起5日内【向市:规划:局承办行《政许可事《项处:室提交书面》听证申请;》行政:处罚事项《的当事人应当在被告!知听证权利后3日内!向所在地《规划分局《提交书面听证申请】逾期不提交》的视为?。放弃:听证权利 】 :。 第六条 —行政许可《事项的承办》处室应?当在受理听》证申请之日起20日!内组织听证;行政】处罚:事项:。的承办分局应当在】受理听证申》请之日?起1:5日内组织听—证, — 第七条 —组织编制的城市【的控制?性详细?。。规划和重要》。地块的修建性详【细规划的《。。。承办处室应当—在举:行,听证7日前以公【告形式将听》证会的时间、地点】、内容、听证代表产!。生的办法、参加【听证须知等》告知听证会参加【人符合规定条件的公!民、:法人和其他组织均】。可申请或者推选代】表,申请参加听证— 第!八,条 行政《许可事项的》。承办处室应当在举】行听证7日前以【公告形式将听—证会的?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!听证:代表产生的办法【、参加听证》须知等告知听证会】参,加,人听证公《告规定的代表—产生办法《、听证事项及—公民、法人和—其他组织的申请【情况:确定听证代》表听证代表名额一般!为五:至十人特殊情—况可适?当增加确定的听证】代,表应当具《有广:泛性、代表性—听证代表确定后【应,当书面通知或者公】告告知听证代—。表, : 第九条! 行政处罚事项的承!办规划分局》应当制作听证通知书!在举行听证会7【日前将送达当事人由!当事人在通知书送达!回证上签字 】     听证【。通知书应《当载明下《列事项 《  《。 ,  (一)听证的事!由与依据; 】     (—二)听证会的时间】、地:点; ?     【(三:)听证主持》。人,、记录员的姓名【、职务; 【   ?  (四《)当事?人的权利《与义:务;  【   (五)—其他:应该:的注意事项; 【 第十!条 听?证会由承办行政【管理事项的》处室(分局)具【体组织负责确—定会议地点、时间、!通知等但听证主【持人:必须是局法规处【或办理该行政管理事!项以外的人员担当记!录员由听证主持人】指定 《 ? 第十一条 行!政许可事项的—听证:会参加?人包括行《政许可申请的审【查人、行政许可申】请,人,、利害关《系人及其代表—和,。承办:处室认为需要参【加的相?关设计单位、监察机!关及人大代表等【。    【 行政许《可申请人《参加听证人员为一】。至三名利害》关系人和其委—托代:理人参加听证的人员!。总数应为五人以【下(含五《人)利害关系—人超过五人的应当推!举,听证:。代表参加《 第!十二条 行政处罚】。事,项,的听证会参》。加,人包括案《件调查人、当事人及!其委托代理》人 》   ? 当事人委托代理人!参,加听证的应当在【举行听证会前提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】委托书应《当载明委托事项【及,代理权限 【 第十三】条 听证《主持人、记录员与】听,证事项有《。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!主动:申请回避申请人、利!。害关系人认为—听证主持人、记录员!。或者其他工作人员】。与听证事项》有直: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!请回避听证主持【人、记录员或者其他!。工作人员与听—证事项确有直接【利害关系《的应当回避 — 【第十:四条 听证主持人在!举,行听:证活动中行使下【列权力? : ,。     》决定:。听,。证,的延:。期、中止和》终止;  】   ?核实听证参加人身份!及其委?托代理人身份—权,限; 》     》。询问:听证参加人;— ,     【接收有关《证据; 》     —维持听证秩序;【     本!。规定赋予的其—他权:利 ?      【 第十五条 】听证代表、当事人】、 行政《许可:申请:人和利益关系人【或者其委托代理【人在听证中的权【利和义务 】    (一—),有权申请与》听证:事项有利害关系的】听证主持人、记录员!及其:。他相关工作人—员,回避:;     !(二)有《权就听证事项涉及的!事实、政策、法规】及有关情况进行陈】述和申辩;》  》  : (:三,)有权?对行:政许可事项》审查人员提出—。的意见和《证据:进行质询并提出新】的证据?;    】 (四?)如实陈述》行政许可事项的事】实和回答《听证主持人》的提问; 】  :  (五)遵守听】证会纪律 】 第十六【。条 听证会按下列程!。。序进行  】   ?(一)听证主持人核!实听证参加》人的身份《和到场情况;— ,  《   (二》)听证主持人—宣布听?证会开始公布听证】事由介绍本人、记录!员及其他听》证参加人的姓名【、工作单《。位,及职务?告知听?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!务并询问《当事人、行政—许可申请人》和利害?关系人是否申请听证!主持:人、记录员回避【;申请?听证主持《。人回避?的听:证主持人应》当报市规划局局长】决定是否回避;【申请记录员》回避的由听证—主持人决《定是否回避 —    — (三)听证主持】。人宣:。读听证会纪律—     1!.听证参加人—。要求发言《或者提问需举手【示意经听证主持人允!许后方可发言—或者提问未经听【。证主持?人允许不得随意【发言和提《问旁:听人员不《得发言或《者提问;《。。  》。   2.未—经听证主《持人准许听证参【。加人不得录音、录】像和摄?影; —    3.—未经听证主持—。人准许?听证参加《人不得随《意退场中途退—。场的按放弃》听证权利处理—;     !4.听证参加人【发,言不得使用人—身攻击或《者侮辱性语》言有书面《发言材料的发言后请!将,发言材?料上交记录员; ! : ,   5.听证【。参加人及旁听—。。人员不得大》声喧哗、鼓掌、哄闹!。或者妨碍听》证秩序?的行:。。为;    !。 6.?听证会场禁止吸烟关!闭移动电话和—寻呼机;《     】7.对违反听证秩】序,的听:证主持人《有权予?以制:止情节严重的责令】其退场?。    【。 (四)负责—该行政?管理事项的》工作人?员提出?审查意见并陈述【理由提供《有关依据、证—据等材料 》    — (五)当》事人、?行政许可《申请人、利益关系】人或者其委托—代理人?陈述维护其》合法权益《的事实、理》由,和依据进行申—辩和质证;》 ?   ?  (六)负—责该行政管理事【项的:工作人员就有争【议的事实、依据、】处理建议进行—答辩; —     (七)听!证代表、当事人【、行政?许可申请人和—利益关系人最—后陈述; 》    — (八)记录—员将听证笔录—提交听证代》。表、当事人、行政】许可:申请:人和利益关系人【或者其委托代理人】确认无误或》者补正后签字—(或者盖章)听证】代表、?当事人、行政许可】申请人和利》益关系人或》者其委?托,代理人无正当理由又!拒,绝签字或者盖—章的记录员应—当在听证笔》录中记明情况— 】第十七条 听证笔录!。应当载明下列—内容 》 ,  :  (一)听证事项!名称;  】   (二)听证】主持人、记录员【的姓名、职务; !     —(三)听证参—加人的姓名或—名,称,、地址以及职业、】职务等基本情况; !    —。 (四)听证会举行!的时:间、地点、方式【; 《  :。   (五》)负责该项行—政管理事《项的工作人员提出的!。。审查意见; 】  :   (六)当事人!、,行政许可申请—人,、利害关系人陈【述的事?实、理由和依据【或者听证代表发表的!意见; 《 ,     —(七)听证员意见及!听证会结论;— 《    (八)【。听证代表、当事人】、行政许可申—请人、利害关系或】者其委托代理—人的签字或者盖章】听证代表、当—事人、?行,政许可?。申请人、利害关【系或者?其委托代《理人拒绝签字或者】盖章的应附有拒【绝签字或者盖章的】情况说明; 【   《  (九)听—。证主持人认》为需要载明的—其他:事项 ? ?    (十) 听!证参加人有权查【阅听证笔录》 】第十八?条 承?。办处室(分局)应】当根据听《证,情况制?作,行政:听证报?告报局?例会审定局例会依】据事实作《出决定 】 第十九—条 行政听》证报告?应当包括以》下内容 》   《  (一)听证【事,由,;   【  (二)听证【主持人和《听,证参加人《的基本情况》; ?     (三】)听证的时间和地】点;  【   ?。(四)听证的简【要经过; —   《  (五)事实及处!理意见和建议 【 ? 第二—十条 有下》。列情形?之一:。的听证主持人应当】作出延期举》行听证的决定 【     (一!)因不可《抗拒:因,。素导:致,听证:。会无法按期举行的;!。     】(二)提出回—避申请理由成立暂】时不能确定》听证主持人》。。或记录员的; 】     (三】)依法应当延期的】其他情形 】    延期—听证的承办单位应】。。当书面通知》听,证参加人《说明理由 》 ?   ? 延期听证的情形消!失后承办单位应【当在五?日内举行《听证并书面通—知听证参加人— : 第【二十一条 》有下列?情形之?。一的听证主持人【应当作出《。中止听证的决定【  》   (一)听证】主,。持人认为听证过程中!提出新的事实—、理由和依据或者】。提出的事实有待调】查核实?。。的; —。    (二)因】不可抗拒因》素导致听证》参加人无法继—续参加听证会的; !     (三!)依法应《当,中止听证的其他情】形 《     中止【。听证的?听证主持《人应当告《知听证参加》人,并说明理由》。     】中止听证的》情形消失后承—办单位应《当在五?日内恢?复听:证并通知听证参加】人 : — 第二?十二条 有》下列:情,形之一的听》证主持人应》当作出终止听证的】决定 》。     》(,一):申请人撤《回听证申请或在听证!过程中声明退—出的:;     !(二)?申请人?无正当理由》不到:场,的或者未经》。听证主持人允许中】途退场的《;, , ,  ?   (三)听【。证申:请人放弃《听证权利的》;     !(四)依法》应当终止听证的其他!情形  【   终止听证的听!证主持人应当—。告,。知听证参加人并说明!理由 — ,   终止听证【后由城市规划行【。政主管?部门依法作出行政】许可决定《或者行政处罚—决定 ? ,。 : :。 第二《十三条 听证资【料(包?括听证笔录、—录音、摄像、行【。。政管理事项承办单位!及听证?代表、当事人—、行政许可申请【。单位和利益》关系人及《其委托代理人提供的!有关:。证据等)《由,承办:单位:立卷后交《档案室?归,档 !第二十四条 组织】听证所需经》费由市规划》局,承担听证《事项的申请人、利害!关系人?不承担组织听—证的费用;严—禁承办单位》向听证参加人收取或!者变相收取任—何费用 《 : 第二十】五条 对违》反,国家法?。律和本?规定不?履行:法定告知听证义务、!不依法或依申请【应,当,举行的听证》以,。及组织听证会中【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!责任追究《的有:关法律、法规的【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!责任 《 》 第二十六条 本】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!行 二○一一【年六月二《十八日?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