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长春市》规划局建《设,工程:。监督检查办》法
长【规发[2012]】3号
第一条 】为加:。强建设工《程的监督检查—及时:制止和纠正违法【行为依据《。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城乡规划法等—有关法律《、法规?的规定结合我局【工作:实际制定本办—法
】 第二条 》本办法?适用于长春市规【划区范围内实施的所!有建:设工程的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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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三条 各区规【划管理分局》(各:开发区规划局)负责!对本辖区内(—包括各类省级及以】下开发区)建设工】程依法进行监督【检查并依《据法律、法规和长春!市规划局行政处【罚暂行办法对本辖区!。内的建设工程—出现的违法、—违规行?为进行处《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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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【 ,各区规划管理—。分局(各开发区【规,划局)实施》监督检?查必须落实》责任:检查到位不留死角做!到“包片到人包工程!到人包栋号》到人:”并把违《法建:设发案率、违法建设!及时发现率、制【止违法建设》有效率以及》违法建设《处罚到位率作为对】本单位及工作人【员年度岗位目标【责任制和奖惩的重】要考核依据市规【划局定期《组织有关部门—对全市建设工程开】展巡查对各区规划管!理分局(各开—发区规?划局)监《督检查情况进—行督: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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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条 各—区规划管理分局【。(各开发《区规划?局)实?施监督检查应—当采取普遍巡查【和跟踪检查》两种方式《要建立“四》个一”制度》即“每个建设项目】建立一份档案—监督检查人员每天巡!视一遍分局领导每】天召开一次碰头会分!。局每月向市局书面】汇报一次《”做到治早、治小】、,治了力争把违法建设!制止在发生初期【
】第六条 各》区规划管理》分局(各开》发区规划局》)对建设《工程的跟踪检查应】。。当从验线开始—建设工?。程开工前《。建,设单位或《。者个人应当委托具有!相应资?质的测?绘单位进行工程放线!责,任分局应当及时制定!规划:管理预案提出重【点检查内容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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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— 工程?验线按照长春市规划!局建设工程验—线管理规《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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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八条 》各区规划管理分局】(各开发区规划【局,),。应当依据建》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《及,其附件?、附图检查建筑物、!构筑物?、管线工程、道路】工程、绿化工程等平!面位置?以及建筑《高度、层数、栋数、!尺寸、间距、建筑】面积、平面》、立面、结构、【外装饰、使用—性质、管线》埋深:、覆土前测绘情【。况等是否符合规划许!可的:要求其中重点—检,查平面位置是否改变!、是否超层建设、】是否:超,过限高建《设、是?否改变立面及—使用性质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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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】执法人?员要对建设工程从】开工到竣《工的全过程进行【跟踪管理并按规【定及时填写建设工程!规划管理记录表【作为:监督检查的重—要档案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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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条 建【设工程竣工后—责,任分局要及》时制作建设工程规划!(核:实初审)管》理移交?单,。作为:申请建设工程竣【工规:划核:实通知书《的重要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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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一条 各区规—划管理分《。局(各开《发区规划局)要【及时:建立建设工程监督检!查档案并指定人【员管理?。监督检查记录档【案同时?负责接待公》众查阅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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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第十:二,条 各区规划—管理分局(》各,开,发区规划局》)在监督检查—中发现?被检查单位和—个人有违法行—为的应当《责令其立即》停止违法行》为,并,及时:填,写违反?。规划建设工程处【理,征求意见《函抄:报市局相关处(室)!以确定违《法,性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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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违法建设【工程经局行政—处,罚委员会讨论—。决,定确定应当》给予行政《处罚的区规划管【理分局(《开发区规划》局)下达行政处罚】决定后被《。。处罚单位或》者个人在《规定:期限内未履行处【罚决定的应当及时填!写违法建设》。当事人未《履行处?罚决定报告单—通报市局《。领导和相关处(【室)建议《停止办理相关—许可事项发现—有触犯刑律的应当及!时报:经市:局领导移交相—关司法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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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三条 应当建立】被检查单《位和个?人的不良信》用公告制度违—法行为情节》严重态度恶劣—的由区规划管理【分,局(:开,发区规?划局)报请市—局主管局《长,同意后载《入被检?查单位和个人的不】良信用记录在规【划,局网站或媒体上曝】。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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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【。 ,实施监督检查时执】法人员不得》少于两人应当—主动:出示行政《。。执法证件表》明身份并告知检查】事项可?以要求?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提!供与监督《事项有关的文件、】资料并进行》复制;要《求,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就!监督检查《事项涉及的问题【作,出口头或《者书面解释》和说明并根据需要】进入现?场进行勘测但不得妨!碍被检查单位和【个人正常的生产【经营活动不得索取】或者收受被检查【单位和?个人的财物不得谋】取其他利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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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】条 :对建设工程》。实施监督检查—应当:本着公开、公—平、公正的原则着眼!于提高?。。服务意识和管理效能!工作:人员因?未认:真履行职责》检查不到《位,采取措?施不及?时造成严重违法行为!发生以?。及对被检查单位【和个人监督检查存】在违法、违》规行为?的依:照法律、法规和【。。长春市规《划局行?。。政许可?、监督检查责任追究!办,法的有?关规:定,处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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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六条 本】办法自公《布之日起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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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《二年三月十》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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