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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长春市规—划局:建设工程监督检查】办,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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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长规发[2012]!3号
第一条 】为加强建《设工程的监》督检:查及时?制止和纠正》。违法行为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城乡规划》法,等有关法律、法规的!规定结合我》局工作?实际制定《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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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《条 本办法适用于】长春市规划区范围内!实施的所有建—设工程的监》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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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条》 各区?规,划管理分局》(各开发《区规划局)负责对本!辖区内(包括各类省!级及以下开发—区)建设工程依【法进行监督检查并】依据法律《、法规?和长春?市规划局行政—。处罚暂行办法对本】辖区内的建设—工程出现的违法【、违规?行为进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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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! 各区规划管理【分局(各开发区规】划,局)实施《监督检查必须—。落,实责任?。检查:到位不留死角做到】“包片到人包工【程,到人包栋号到人【”并:把违法建设发案率、!违法建设及时发现】率、制?止违法建设有—效率:以及违?法建设处罚到位【率作为对《。本单位及《工作人员年度岗位】目标责任《制和奖惩《的重要考核依据市规!划局:定期组织有关部门】对全:。市,建设工程开展巡查】对各区规《划管理分局(各开发!区,规划局)监督检查】情况进行督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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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条 各?区规划管理分—局(各开发区—规划局)实施—监督检查应当—采,取普遍巡查和跟踪】检查两种方式要【建立“四个一”制度!即“每个建设项目】建立一份《档案监督检查—人员每天巡》视一遍分局领—导每天召开一次碰头!会分局每《月,。向市局书面汇报一】次”做到治》早、治小、治—了力争?把违法建设制止在】发生初?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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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— 各区规划管理分局!(各开发区规划局)!对建设工程的跟【踪检查应当从验线开!始建设工程开工【前建设单位》或者个人应当委【托具有?。相,应资质的测绘单【位进行?工程放线责任分局】应当及时制定—规划管理预案—提出重点检查—。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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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》条 工程《验线按照长》春市规划局建设工】。程验线管理规定执】。行
!第八条? ,各区规划管理分局(!各开发区规划局)】应当:。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:及其附件、附图检查!。建筑物、构筑物、管!。线工程、道路工程、!绿化工程等平面位】置以:及建筑高度、—层数、栋数、尺寸】、间距、建筑—面积、平面、立【面,、结:构、外装饰、使用性!。质、:管线埋?深、覆土前测绘情况!。等是:否符合规《。划许可的要求其【中,重点检查平面—位置是否改》变、是否《超层:。建设:、是否超《过限高?建设、是否改变立面!及使用?性质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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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九条 ?执法人员《要对建设工程从【开工:到竣工的全过程进行!跟踪管理并按规定及!时填写?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记!录表作为监督—检查的?重,要档案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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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十条 建设工程竣工!后责任分局要—及时制作建设工程】规划(核实初审)】管理:移交单作为申请建】设工程?竣工规?划核实通《知书的重要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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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一条》 ,各区规?划管:理分局(各开发区】规划:局)要?及,时建立建设工程监督!检查档案并》指定人?员管理监督检查记录!档案同时《。负责接待《。公众查阅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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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。十二条? 各区规划管理分】局,(各开?发区:规划局)在》监督检查中发现被】检查单位《和个:。。人有:违法:行为的?应当责令《其,立即停止违法行【为并及时填写—违反规划建设工【程,处理征求意见函【抄报市局相》关处(室《)以确定违法性【质
— 违法建设【工程经?局行政处罚委员【会讨论决定确定应】当给予行政处罚的】区规划管理分—局(开发《区规划?局)下达行政处罚决!定后:被处罚单位或者【个人在规定期限内未!履行处罚决定的应当!。及时填?写违法建《设当事人未履行处罚!决定报告单通报市局!领导和相关处(室)!建议停止《。办理相关许可事【项,发现有触犯刑—律的:应当:及,时,报经市局领导移交相!关司法?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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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三条? 应当建立被检【查单位和个》人的:。不良信用公》告制度?违法行为《情节严重态》度恶劣的由区规划管!理分局?(,开发区规划局—),报请市局主管局【长同意后载入—被检查单《位和个人的不良【信用记录在规划【局网站或媒体—上曝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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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四条 实施监督检!查,时,执法人员不得—少于两人应》当主动出《示行政?执法证件《表明身份并》告知检查事》项可以?要求被检查》单位:和个人提供》与,监督事项《有关的文《件、资料并进—行复制;要》求被检查单位和个人!。就监督?。检查事项涉及的问题!。作出口头或》者书面解释》和说明并根据—需,要进入现场进—行,勘测但不得妨碍被检!查,。单位和个人》。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!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!检查单位和个人【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!利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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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【 对建设工》程实施?监督检查应当—本着公开、》。公平、?公正:的原则?。着眼于提高服务意识!和管理?效能工作人》员因未认真履—行,职,责检查不到位—。采取措施不及时造成!严重违法行为发【生以:及对被检查单位和个!人监督?检查存?在违法、《违,规行为的依照法律、!法,规和长春市》规划局行《政许可、监督检查】责任追究办法—的有关规定处—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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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六条 《本办法自公》布之日起《执行
二〇一二年!三月十九《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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