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。。。。 长春市规划局【核发城市规》划行:。政许可业务流程暂行!规定
长规!发20084号
! , ?为规范城市规划行政!许可行为减化规划】许可:程序提高《核发城市《规划行政《许可效率为》申,请人提?供,优质服务按照中华人!民共和国城乡规【划法、中华人民共】和国行?政许可?法及国家有关规【定制定本规定—
长【春市规划局核发【城市规划行政许可】业务为?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内!容包括?
: 一、核发建!设项目选址意—见书
》。 二、核发建】设用地规划许—可证提供建设用地规!划条件?及,附图:、建筑设计要求【和管线综合》设计条件
! 三、领取建—设用地规《划许:可证:提供建筑《设计要求及管线【综合设计条件
! , 四?、核发建设工程规】划,许可证
!五、办?理建设?工程:定位:验线合?。。格通知书《。
《 六、办理建设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】通知书
》 : 建设单位或【个,人(以下称申—请人)在申》请办理各项》城市规划行政—许可业务时必须【按照规定提供充分】详尽的资料并应同时!对所:提供资料《的真实性、准—确性负责
! 一:、核发建《设,项目选址意见—书
【为保证建《设,项目符合城》乡规:划要求依据中华【。人民共和国城乡规】划法:第三十六条和国【家,有关规定由市规划局!核,发建设项目选—址意见?书
— ,。(一)按照国家【规定需要有》关部门批准或者【核准的?建设项目以》划,拨方式提供》国有土?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!在报送有关部门【批准或者核准前【。向市规划局申请核】。发建设项目选址意】见书
】。(二)申《请人向?市规划局行政—审批办公《室提出申《请领取或从》市规划局网站上【下载: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!申请表按要求—填写提供规定的文】件、图纸、资料到】项目所在区》窗,口进行申报
! (三)办理【建,设项目选址意—见书所需的材—料
! 1、《实行审批制的政府】。。投资项目应提交市发!改委或由市发改【委确:认,有审:批权的部门核发的】。。关于项?目建议书批复—文件;
】 ? 实行《核准制的企》业投资?项目应提交市发改委!关于该项目是否可以!。作为核准项》目的函
《
— 2、》以划拨方《式取得国有土—地使用权的建设项】目并:不改变国有土—地使用?用途:的应提供国有土地使!用证、房屋》所有权证(复—印件)?
— 3》、未取得国有土【地使:用证的建设项—。。目应提供市》土地主管部门关于】该土地是《否符合土地利用规】划、:是否作为城市—建设用?地及是否以划—拨方式?提供国有土地—使用权的函
! 《 4?、申请人书》面提出申《请核发?建设:项目选址意见—书的:综合报告(说明项目!基本:情况、建设规—模、用地基本情【况、房屋《拆,迁情:况、对市政公用设施!要求和其他需说明】。事项的申报材—料统一说明)—
? 5、!申请人应提》交法人资格证明(】工商营业执照或组】。织机构法人》代码证?)(:复印件)
!。。 6—、能够准确标明建设!项,目用:地的地形图三份(】其中:用,笔标明现《状土地界限和—具有产?权,的房屋)或地形影】像资料并加盖申报】。。单位公章
【。 — 以下内《容可根据建》设项目具体情况【提供
! 7、》在原有房屋》接层的建设项目应】提供房屋安全—主管部门技术—鉴定:如住宅接层需提【供住:。户协议书
! : 8、在—各,开发区选《。址的建设项目应提交!开,发区管委会关—于项目选址的意见
!
:。。 (四)运【行程序
— 1、!项目所在区窗口【。受理
】 ? (1)窗》口工作人员》在核收申报》材料时?应对申报要件—进行审查《
》 《 ,(2)作出当—场更正、补正材料、!不予受理决定
【
《 : : (3)予以—受理:并出具书面的凭证】加盖“长春》市规划局窗口受【。理报件专用》章”
】 (4—)当日将《受理的申请报件资料!转相关处室》
【 , (5)相—关处室在接到申请】报件:后应将地形图或地】形影像资料转市政】规划处一份》
? 【2、:相关处室负》。责对申报《材料进行《核实审查建设项目是!。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!组织两人以》上踏查现场》、调研提出建设【项目初审《。意见报局规划审【核例会审定
】 《 , (?。1)经局规划—审核例会审定符合】城市规划要求的建】设项目自报件—之日起10个工作日!内由相关处室负责】办理建?设项目选《址意见书审批手【续并经主管副局【长签字后转行政审】批办公室项》目所在区窗口核【发建设项选址意见】书
! (2)经局规划!审核例?会审定不符》合城:市规划要求》的建设项目》自报件之日起10】个工作日内由—相关处室签署意见负!责填写不《予规划行政许可【通知:书,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!理由转行政审批办公!室项目所在区窗【口回复申请人
【
》 (》3)经审核需补【正选址资料的申请】报件应在《报件之日起5个工作!。日内一次性》书,面通知申请》人需:补正:的全部材料转—项目所在区窗口通知!。申请人补正材—料,后重新申请逾期【未告知的视》为正式受理
! (4】)需上报市政府【审批的建《设项目不受规定的】时限:限定
】 : :3、申请人》自报:件之日起《第10个工作日持】报件立案表到项目所!。。在区:窗,。口领取建设》项目选址《意见书或《不予规划许可通【知书
?
!(五)建设》项目选?址意见?书有效期《限为六个月逾—期未办理建设—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自!行失:效申请?人需要延续依法【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!意见书有效期限【。的应当在建设项目】选址意见书》有效期限届》满前向市规划—局提出申请
】。 二、核发建设!。用地规划《许可:证提供建设》用地规划条件及附图!、建筑设计要求和】管线综合《。设,计,条件
《 ,
? 《 为?保证建设用地符合】城乡规划要》求依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城乡规》划法第三十七条规定!由市:规划:局核发建《设,用,地规:划,许可证?
》。 (一)在城市【、镇规划区内—已取得建设项—目选址意《见书、以划拨方式提!供,。国有土地使用权【的建设项《目经有关部门批【准、:核准、备案后建设单!。位,向市规?划局提出建设用【地规划?许可申请由》市规划局《核定建设用地的【位置、面积、允许建!设的范围核发建设】用地:规,划许可证
— (二)申】。请,人向市规《划局行政审批办【公室提出申请—。领取或从市》。规划局网《站上下载建设用【地规划许《可证申请表按要求填!写提供规定》的文:件、图纸、资料到】项目所在区窗口进】行申报?
(【三)办理建设—用地:规,划许:可证应提供的文件】、图纸?、资料
】 1—、实行审批制的政】府投资项目应提交】市,发改委或由市发改】委确认?有审批权的》部门核发的关于【。建,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!告批复?文件;
【 , , 《。实行核准制的企【业投资项目》应提交?市发改委《或由市发改委确认有!审批:权的部门核发的项目!。核准文件《
》 《 2、申《请人书面提出申【请办理建设用地【规划:。许可证的综合报告】。(说:明资金来源、建【设项目情况、用地】情况、交通》及能源需《求和其他需说明事】项):
》 , 3、已取】得的建设项》目选址意见书—(复印件)
—
《 4、具】。有相应资质》的城:。市测绘单《位提供的15—00或11》000的长春市统】一,座标系统《和统一高程系统现】状,地形图?三份(?其中一?份用笔标明现—状土:地界限和具有产权的!。房屋)并加盖建设单!位公章
【 , ,(,四)运行程》序
:
《 ,。 《1、项目所在区窗】口受理
】 (1)窗!口工作人员》在核收申报材—料时:。。应对申?报要件?进行审查
— 】(2)作出当场【更,正、补正材料—、不予受理决—定
】 , (3)予以【受,理并出?具书面凭证加盖【“长春市规》划局窗口受》。理报件专用章”
! ?。 《 (:4):当日将受《理的申请报件资料】转相关处室
—
》 (5)相关!处,室在接到申请报【件后将地形图—。转市政规划处—一份:
》 2、【相关处?室负责审查建设用地!是否符?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!书的要求组》织调研提出建设用】地初审?意见:报局规?划审核例会审定
! ,。 ? 《(1)经《局规划审核例会【审定符合建设项目】选址意见书及规划条!件的项目自》报,件,之日:起20个工作日内由!。相关处室依》据控制性详细规【划核定建《设,用地的位置》、面积、允许—由建设的范》。围,办理建设用地规划】许,可,证审批手续》并经主?管副局长签》字后提供建设—用地规划条件及附图!、建筑设计要求和管!。线综合设计条件并】提出是否需》编制修建性》详细规划转》行政审批办公室【项目:所在区窗口核发建设!用地:规划许可证
—
— (《2)经局规》划,审核例会审定不符合!建设:项目选?址意见书及规划【条件的?项目:自报件之日起1【0个工作日内由【相关处室《。签属意见负责填写】不予规划《行政许?可通知?书,说明不予行》政许可?的理由转行政审批办!公室:项目:所,。在区窗口回》。复,申请人
【 (3】)经审核需》补正用地《资料的申请报件应】在报件之《日起5个工作日【内一:。次,性书:面通知申请人需补正!的全部材料转项目】所在:区窗口通知申—请,人补:正材料后《重新申请《
—。 《(4)需报市政府审!批的建设项目不受】规定的时限限—定
:
— : 3、?申请人自报件之日起!第20个工作日持】报件立案表到项【目所在?区窗口领取建—设用地规划》许可证及《附,件或:不予规划许》可通知书
— , : (:五,)建设用地规划许】可证有效期》为六个月逾》期未办理建设工【程规划许可》。证自行失效申请人】需要延续依》法,取得的建《。设用地?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!的应当在建设用【地规划许可证有【效期限届满》前向市规划局提【出申请
》
三、领!。取建设?用地规划许》可证提供建筑—设,计要求及管线—综合:设计条件
!。 为保证建设用!地符合城乡规划要】求依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城乡规】划,法第三十八条规【定建设单位向市规划!局,领取建设用地—规划许可证
! (一)在—城市:。、镇:规划区内以》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!地使用权的》建设:项目在签《定国有土《地使用权《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!应当持建设项目的】批准、核准、—备案:文件:和国有土地使用权】出让:合同向市规划局领】取建设?。用地规?。划许可证
】 (二)申—请人:向市规划局行政审】批办:公室:提出:申请领取或从市【规划局网站》下载建设用地规划许!可证申请表按要求】填写提供规定的文】件、图纸、资—。。料到项目所在区窗口!进行申领
【 (三)—领取建设《用地规划许可证【所需的文件》、图纸、资》料
! (1)市发改委!或由市发改委确认有!审批权的部》门核发的建设项目】的批准、核准、备】案批复文件;
【
? : (2)国有!土地使?用权:出让:合同(复印件—)附规?。划条件?。图纸:;
— (3)】。。申请人书面提出【申请领取建设—用地:规划许可证的综合】报告:。(说明经招、拍【、挂取得土》地使用权情》况、建设《项目:情况和建设计—划以:及需说明的其他事项!);
— ? ?。(4:)具有相应资—质的城市测绘单位】提供的1《∶50?0或1∶100【0的长春《市统一坐标系—统和统一高程系【统的现?状地形图《三份(其中》一份用笔标明现状】土地界限和具—有产权的房屋)并加!盖申报单位公章;
!
, (!5)申请人应—。提交法人《资格:证明(工商》营业执?照或组织机构法人】代码证)(复印【件);
! (6)经营!。。性的房地产开发【项目申请人应—提供开发公司资质和!经营范围证明—(复印件);—
《 , ? :(7)锅《炉房、?加油站等项目—应提交?行业行政《主,。管部门的经营—许可手续
— (四—)运行?程序
】 1、—项目所在区窗—口受理?
》 (1)窗!。口工作人员》在核收申领材—料时应对申领—要件进行审查
】 《 (2—)作出当场改正【、补正材料》、不予受理决定【
》 ,。 (》3)予以受理并【出具书面凭证加【盖“长春市规—划局:窗口受理报件—专用章”
】 (4)!当,日将:受理的申领材料【转,相关处?室
:
— ,。。 (5)相—。关处室在接到—申领报?件后将规划条—件图纸和地形图【转市政规划处—一份
》 2、!相关处室负责审查申!领报件是否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】提出初?审意见报《局规划审《核例会审定》
,
》 , (1)经局规!划审核例《会审定自报件—之日起10个工【。作日内由相关处室负!责办理?建设用地规划许可】证手续并经》主管副局长》签,。字后提供建》筑设计要求》和管线综合设计【条件并提出是否需编!制,修建性?详,细,规划转行政审批办公!。室项目所在区—窗口办理建设—用地规划许可证
】
? ? (2)经审】核需补?正申领资料的—应在报件之日起【5,个,。。工作日内一》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!转项目?所在区窗口通—知申请人《补正材?料后重新申领
!。。 【(3)需报市政府审!。批的建?设项目不受规—定的时限《限定
?
: 3、!申请人?自,报件之日起第10】个工作日持报件立】案表到项目所在区窗!口领取建设用地规】划许可证及附—件
— (五)《建设用地《规划许可证有效期】限为六个月逾期【。未办理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自》行失效申《请人:。需要延续依法取【得的建设用地规【划许可证有效期【限的应当在建设用】。。地规划许可》证有效期限届满前】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!
?。
, 四、核发】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》证,
【 为保证建设工程符!合城:市规划要求依—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!乡规划法《。第四十条规定由市】规划局核发建设工】程规划许《可证:
: (一)【。在城市、《镇规划区内进行建】筑物、构《筑物、道《路、管线和》其他工程《建,设的建设单》。位或者个人向市规】划局:。申请办理建设工程】规划:许可证
— ?(二)申请人—向市规划《局行:政审批办公室提出】申,请领取或者》从市:规划局网站》。下载: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申请表按要求填!写提供规定的文件、!图纸、资料》到项目所在区窗【口进:行,申报
(!三)办理建设工程规!划,许可证应提供的【文件、?图纸、资料
【。。 , 1】、市发?改委或?由市发改委确认有审!批权的部门》核发的年度建设【计,划、批复;》
】 2、市国土【。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!建设用地批准书(】复印件);
】 — 3、市环保局的】审批意见《(原:件)或由市环保【局,确认有审批权—的部门核发》的,。审批意见(原件);!
! 4、?申请人书《面提出申请》核发:建设工程规划—许,可证的综合报告(】。说明建设项目情【况、用地条件、交】通,。及周边环境要求【地下设施和建筑设计!方案征求周边利【害关系人《意见情况和其—他需说明事项);
!
: :。。 《 5、建设用地规】划许可证(复印件)!及附件、规》划条:件各一份;
】 》 6?、由:具有相?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!成的建设工程—设计方案《或建筑施工图三【套(图纸加盖建筑设!计资质证书号—。码)其中的总平面】。图应满足编制修建】性,详细规划的要求【叠加绘制在现状【地形图?上(图纸同》时加盖规划设计资】质证书号《码):;
】 , 7、由具有【相应资质的设计【单位完成的地下和管!网综:合设计图纸一份;
!
【 8?、,分期办理建设工程】。规划许可证》的应由具《有相应资质的—规划设计单位编【。。制的在现《。状地形图《。上叠加绘制的完整建!设工程?修,建,性详细规划一份(】图纸加盖规划设【计,资质证书号》码)
以!下内容可《根据建?设项目?具体情况《。提供
》 : 9、【办,理外装饰装修工【程的:需提供?总平面位置图十份、!。。装饰装?修施工图三套—
,
!10:、大型建《设项目?应提供?有资质的单位编【制的交通影响评【价分:析报告
《
》 11、【办理城市《雕塑:工程需提供》总平面位置图十【份,、雕塑作《品设计效果图—(,稿样)
!(四)运行》程序:
【 ?1、项?目所在?区窗:口受理
【 (1)!窗口工?作,人员在核收申报材】料时:应对申报要件—进,行审:查
《。。 》 (2)作出【当场更正、补正材】料,、不予受理决定【。
【 (3》)予以受理并—出具书面凭》证加盖“长春市【规划局窗口》受理报件《专,用章”
【 》 (4)当日将【受理的申《请,。。报件转相关》处室
! :。 (5)《相关处室在接到申】请,报件后应将管—网综合设《计图纸转《市政规划处
—
? 》 2、相关处—室负:责审查申报的建【。。设工程?设计方案、》管网综合设计方【案、修建性》详细:规划:是否符合建设用【地规划许可证及【规划条件的要—求组织调《研,提出初审《意见报局规划审核】例会审?定
! (1)经局规划!。审核例会审定符【合建设用地规—划,许可证?及,规划条件要》求的建设项目自报】件之:。。日起:20个工作日内由】相关处室负》责办理建《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审批手续并—经主管副《局长签字后转行政】审批办公室》项所:在区窗口核发建设工!程规划许可证
【
!(2:)经局规划审核【例会:审定不符合建设【用地规划许》可证及规划条件要求!的建设项目自—报件之?日起1?0个工作日内—由相关处室》签属意见《负,责填写“建筑设计方!案修改通知书”【或,。“管网综合规划设】计修改?通,知书:”转行政审》批办公室项目所在区!。窗口书面回复申请人!修改后?重新申报
【 ? 《(3)临《时建设工程自报【。件之日起10个工作!日内由相关处—室负责办理审批手】续转项目所》在区窗口核发临时建!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
? : 《 (4)需补—正综合报告、规划】设,。。计资料的申请—报件应在报件之【日起5个工作—日内一次性书—面通知申请》人需补?正的全部材料—补正材料后重—新申报
【 (【5)需报市政府审】批,的建设项目不受【规,定,时限:限定
】 3、申请】人自报件之日起第2!0个工作《日持报件立》案表到项《。目,所在:区,窗口领取建》。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及附件
》
(—五)建设工程规【。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!二年满二年未—。动工建设的自—行失效申请人需要】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!工程规?划许可证《有效期?限的应当在建设工】程,规划许可证有效【期限届满前向市【。规划:。局,提出申请
临时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有效:期限六个月》满六个月未》开,工的自行失效—临时建设工》程的使用《期限不?得超过二年确需延】长使用的重》新办理有关手续
! :。。。
【 五、办《理,建设工程定》。位验线合格通知书
!
》。 , 具体操作程—序按照长规发[20!06]6《号文件关于》。建设:工程放线、验线管理!暂行规定的》通知执行
— 由各—区规划管《理分局负责》受理办理《建设工程定》位验线?合,格通知书《手续后转市规—划局行政《审批办公室予以核】发
《 六、》办,理建设工程竣—工规划核实通—知书:
依【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城乡规划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【。市规划局对建设【工程是否符》合规划?条件予以核》实
【(,一)市规划局按照】国务:院规定对建》设工程是否》符合规?划条件予以》核实未?经核实或者经—核实不符《合规划?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!组织竣工验收
】 《(二)申请人—向市规?。划,局行政审批办公【。室提出申请领取或】者从市规划局网【站上下载建设工程】竣工规划核实通【知书申请表》按,。要求填写提供规定的!文件、图纸、—资料到核实规划【。窗,。口进行申报》。
》 (三?)申报建设工程竣工!规划核?实,通知书所需的文件、!图纸、资料
【。 , 1、!申请人书面提出【。申,请,办理建设工程竣【工规划核实通—知书的综《合报告(说明—建设工程《完成情况、违反规划!建设的?。处理结果《、经批准对建设工程!设计方案《修改:及实施情况、—环境工程完成—情况利害关系人问题!解决情况《和其:他需说明事项);
!
? ? , 2、建设工程规!划,许可证(复印件)】及附件、附》。。图原件各一份;【
— 3、经审】定的建筑施工图纸】(,建筑部分)一套;
!
】 4、建设工程定】。位验线合格通—知书复印《件;
》 — 5、具有相应【资质的城《市测绘单位提供的】建设工程测绘图八份!(含各类地下管线】);
】 ?。。 6、按规定要【求制作建设工程【现场照片(包括【建筑物立面及—周边的道路、绿【化等)一套;
! 7】、建设工《程所在区规划—。管理分?局出具的“建设工】程监督检查移—交单” 《
—(,四)运?行程序?
】 1、核实规划】窗口受理
】 (1】)窗口工作人员【在核收?申报材料时应—对申报要件进—行审查
【。 : (2)作出!当场更正、补正【材料、不予受理【决定
! (3)—予以受理并出具书】。。面凭证加《盖,“长春市规划局窗】。口受理报件专—。用章”?
: 【。 (4)当日将受理!的申:请报件资料转相【关处室
《
》 2》、相:关,处室负责审查申报的!。核实项目《。是,否符:合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:证及规划条件—的要求?组织调研提出—核实意见报局规划】审核例会审定
! 》 (1)》。经局规划审核例会审!定符:。合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:证及规划条件要求】的建设?项,目自报件之日起10!个工作日内》由相关处室负责【办理建设工程竣【工规划核《实通知书审》批手:续并:经主管副局长签【字后转行《政审批办公室核实规!。划窗口核发建—设工程?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!
》 ? (2《)经局?。规划审核例会—审定不符合建设工】程,规划许?可证及规划条—件要求的建设—项目自报件》之日:起10个《工作日内《由相关处室签署意见!。负责填写“建—设工程?竣,工规划核实整—改通知书”》转行政审批办公室核!实规划窗口回复【申,请,人整改?后,重新申请《
— 《(3)需《补正综合报》告和:图纸资料《的申请报《件应在报件之日起】5个工作《日内一?次性书面《。通知申请《人补正?。材料后重新申请
】
!3、申请人自报件之!日起第10个工【作日:持报件立案》表到核实规划窗口】领取建设《工程:竣工:规划核?。实通知?书或“建设工—程竣:工规划核实整改通】知书:”
【(五)建设单—位取得建设工程【竣,工,规划核实通知书后方!。。。可,组织竣工验收—
: 建设单位】。在,竣,工验收后六个月内】向市规划局报送有关!竣,工验:收资料
— 本规定自20!08年4月1日起开!始施行
二〇【。〇,八年:四月一日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