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长【春市规划局规划【行政许可《撤回撤销程序操【作规程 【 ,。长规发[2》011]2》0号 第一条 】为规范撤回、撤销规!划行政许可行为【,保障长春市规划局!正确实施行政—许可:。保护公?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!织的合法权益,根】据中华?人民共和国》行政许可法、—长春市城《乡,规划条例等法律、】法,规,的规定制定本—规程 ! 第二条 》。 撤回、《撤销:长,春市规?划局:作,。出的建设《项目选址《意见书、《建设:用地规?划许可证、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证、乡!村建设规划许可【证、建设《工程定位验》线合格通知书、【建设工程竣》工规:划核:实通知书行政许可】决定适用本规程 】 【。第三:条 ?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!以撤回行政许—。可 ?    》。 (一)规划行【政许可所依》据的法律、》法规、规章修改【或者废?。止的继续实施该行】政许可?可能影响《到社会公《共利益的; 】  :   ?(二)与已经生【效,的,行政许可相关的【地域的城市规—划已经调整完毕继】续实施?该行:政许可可能影响到】社会公共利》益的; 《  《   ?(三)已经生效的行!政许可与新批准的】城,市规划有矛盾继续】实施该行《政,许可可能影响—到社会?。公共利?益的: — :第四条 根据【利害关系人的请【求或者长春市规划局!在执法检查以及【通过其他《途径发现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可《以或应当撤销行【政许可 》 :     (一【)工作人员滥用职】权、玩忽《职守作出《准,予行政许可决定的】可以撤销行政许可;!。。 ?     (二)!超,。越,法定职权作出—。准予行政许可决【定的可以撤销—行政许可; !     (—三)违反法定程【序作出准予行政许】。可决定的《可,以撤销行政许—可;:。 ,  《   (四)对不具!备申请资格》或者不?符合法定条件—的申请?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!。的可以撤销行政【许可; 《   》。  (?五,)申请?人以:贿赂等不正》当手段取得行政【许可的应当撤销【行,政许可?; :     (】六)申请人以欺【骗等不正当手段取】得行政许《可的应当撤销行政许!可;  【   (七)依法可!以撤:销行政许可》的其他情形》 】第五条 经行政许可!利害关系人》申请、?举报人?举报或长春市规【划局行?政执法人员检查以】及通过其他途径【。。发,现有符合《本规定第三》条、第?四条所列撤回、【撤销行政许可情【形,之一的,可》以启动行政许可撤】回、撤销《程序并按照下列分工!确定承办单位 【 : ,    (一)【属于本规《定,第四条第《(,。一)、(《二)、(五)项所列!。情形:的由纪检《委调查承办》;     !(二)属于本规定】第四条第(三)、】(七)?项所列情形的由法规!处调查?承办;? ,    — (三?)属:。于本:。规定第三条和第【四条第(四)—、(六)项所—。列情形的由相关许可!单位:调查承?办 : — 第六?条 : 案件查《办必须由两名—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!作出该行政》许可:决定的审《批人员?实行回避制 ! , 第七条 调】查人员?对下列事项进行【查证核实 》  》   (一》)作出?。行政许可《决定所?依,。据,。的事:实和法律规范;【 :     (二)!作出:行政:许可:决定直接负责的【主管:人员和其他》直,接责任人《员的相关情况;【 ?     》(三)作《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性!质、原因及其危害】后,。果;: 《    (四)其他!相,关情况 《 ? 第八条 】调查:人员在调查收集【到相:关,证,据后:应写出调查》终结报告连同相【关证据材料报局例】。会批准局《例,会讨论结果应当【形成会议记录 】。 ,  :   ?。调查终结报告的内】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基!本情况、《。主要事实《、处:理依据、处理建议、!不,予撤销或者撤回行】政许可可能产生的】不良后果以及撤回】。或者撤销《行政许可可能对公】共利益?造成损害的评价等 !      !。 第?九条 案件查办单!位根:据局:例会作出的决—定制作不予撤回【、撤销?行政许可听》证告知书送达利【害关系?人,(,举报人?)或者撤回、—撤销行政许可听【证告知?书送达被许》可人 】 第十条 被】许可人或者利害【关系人、举报人要】求听证的由案件承】办处:室,组织、法规处—主持召开听证会听证!。。程序和要求参照吉林!省行:政许可?听证实施办法执行 ! ,。     在听】取被许可《人、利害关系人、】举报人意见后—必要时?可以召开专家论【证会对撤回、—撤销与否的必要性】进行经济技》术论证专家》论证会由案件承办单!位组织召开专家【论证会必《须,制作:。会议纪?要 《 , , : 第十一条》 被许可人、【利,害关系人、》举报人放弃听—证或者经听证、【专家论?证认为应当》不予撤回、》。撤销:或者应当撤回、撤销!行政:许可的经分管局【长批准?案件承办单》位制作不予撤销(】撤回)行政》。许,可决定书送达利害关!系人(?举报人)或者—撤销:(撤回)行政许可决!定书送达《被许可人 】    不予撤【销行政许可决定书、!不予撤回行政许可】决定书或者撤销行】政许可决定书、【。撤回行政许可决定】书的内?容应当包括不予【撤销(撤回)或【。予以撤销(撤回【。)的:理由、?。依据并告知》被许可人或者—利害关系人相应【的诉:权 《 第十二】条 被许可》人应当按《照撤销行政许可决定!。书或者撤回行政许可!决定:书规:。定的时限到行政审批!办公室办理注—销手:续缴回许可证件及】相关资料行》政审批办公》室承办人员填—写,注销行政《许可登记表将撤销行!政许可?决定书或《者撤回行政许—可决定书等相关证】据资料与收缴许可】证件、注销材料一】。并归入原行政许可档!案 》   ? ,被许可人不》按,照,撤销行政《许可决定书或者撤】回行政许《可决定书《规定的时限到行政审!批办公室办理注【。销手续的行》政,审批办公室应—当根据案件承办单】位转交的《撤销(撤《回,)行政许可决—定书文件填写注【销行政许《可登记表《并,将撤销(撤回)【行政许可决定书相关!证据资料等注销材料!一并:归入原行政许—可档案 — ,    经过行政诉!。讼审判的案件应【当根据生效的行政】判决法律文书确定的!结论办?理 《。 ? 第十三条— , 长:春,市规划局信息中【心要及时将撤销(】撤回)行政许可【决定:书在长春市规划局网!站上向社会公示 ! ? ?第十四条 因撤销!(撤:回)规划行政许可】被许可人要求赔偿或!补偿的按相关—法规规?定处理? : 《 第十五条— 本规定自公【布之日起施行 【 二○一一年八【月二日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