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: ,长春市规划局规【划,行政许可撤》回撤销程《序操作规程》 ? 长规发[20】1,。1]20号 【第一条 为规范撤】回、撤?销规划行政许可【行为,保障长春市】规划局?。正确实施行政许可保!护公民?、法人或者其—。他组织的合法权益】,根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行政许可】法、长春市城乡规划!条例等法律、法规】的规定制定本规程】 : 第二】条 撤回、撤【销,长春市?规划局?作出的建设》项目选址《意见书、建设用地规!划许可证、建设【工,程规划许可证、乡】村建设规划许—可证:、建设?工程定位《验线合格通》知书、建设工—。程竣工规划核实【通知书行政许可【决定:适,用,本规程 》 》 第三条 —有下:列情:形,之一:的可以撤回》行政许可 —     (【一,。)规划?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!律、法?规、规章《修改或者废止的继】续实:施该行政许可可能影!响到社会公共—利益的;  !。   (二)—与已经生《效的行政许可—相关的?地,域的:城市规划已经调整完!。。毕继续实施该行政许!可可能影响到—社会公共利》益的; 》     (【三)已经生效—的行政?许,可与新批准的城【市规划有《矛盾继续实》施该:行政许可可能影响】到,社会:公,共利益的 》 : 》第四条 根据利】害关系人《的请求?或者长春市》规划:局在执法《检查以及通过其他】途径:发现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可以或应!。。当撤销行政》许可 》     —(,一)工作《人员滥用职权、【玩忽职守《作出准予行政—许可决定的可以【撤销行政许》。可,;, ?     (【二)超越法定职【权作出?准予行?政,许可决定的》可以撤销行政许可;! 《  :   (三)—违反法定程序—。作出准?。予行政许可决定的】可以撤销《行政许可; 【 :    (四)【对不具备《。申请资格或者不【符合: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!予行政许可决定的】可以撤销《行,政许可; —     (【五):申请人以《贿赂:等不正?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!的应当撤销行—。政许可;  ! ,  (六)申请【人以欺骗《等,不,正当手?。段取得行《政许可?的应当撤《销行政?许可; 【   ? (七)依法可以】撤销行政许可的其】他情形? 【 第五?。条 经行政》许可利?害关系人申》请、举报人举报【或长春市《规划:局行政执法人员【检查以及通过其他途!径发:现有符合《本规定第三条—、第四条《所列撤回《、撤销行政许可【情形之一《的,可以启动—行政许可《撤回:、撤:销程序并按照下列】分工确?定,承办单位《 《。    (一)属】于本规定第四条第】(一)?、(二)《、(五)项》所列情形的由纪检】委调查承办;—  》   (二)—属于本规定》第四条第(三—)、(七)》。。项所列情形的由法】规处调?查承办;《     】。(三)属于本规【定第三条和第四条第!(四)、(六)项】。所列情形的由相关】许,可单位?。调查承办《 《 第六—条 ?案件查办必须由两】。名以上的工作人【员进行作出该—行政许?可决定?的审批人《员实行回避制— 》。 第七条 调】查人员对下列事项】进行:查证核实 】。    《 (:一)作出《行政许可决》定所依据的事实和法!律规范?; 《     (二【。)作出行政许可决定!直接负责的主管人】员和其他《直接责?任人:员的相关情况; 】 ,。     (三)!作,出行政许可决定【的性质、原》因及其?危害后果《; 《。。  :   (四》)其他相关情况【 ,。 【。第,八条 调查人员在调!查收集到相关证【。据后应写出调查终结!报告连同相关证【。据材料报《局例会?批准局例会讨—论结果应当形成【会议记录 》     调】查,终结报告《的内容应包括当【事人的基本情况、】主要事实、处理【依据、处理建议、】不,。予撤销或者》撤,回行政许可可能产】生的不良后果以及撤!回或者撤《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!共,利益造成损害的评】。价等    !  第九条】 , 案件查《办,单位:。。根,据,。局例会?作,出的决定制作—不予撤回、撤—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!书送:达利害关系人(举】报人)或者撤回【、撤销行政许可听】证告知书送达被许】可人 ? , —第十条 被许可人!或者利害关》系人、举报人要求】听证的由案件承办处!。室组织、法》规处主持召开听【证会听证程序和要求!参照吉林省》行政许?可听证实施办法【执行   】  在听《取被许?可人、利害关系人、!举,报人意见后必—要时可以召开专【家论证会对撤—回、撤销与否的【。必要性进行经济【技术论?证专家论《证,。会由:。案件承?。办,单位组织召》开专家论证会—必须制作《会议纪要《 》 第《。十一条 被许可人!、利害关系人—、举报?人,放弃听证或者经【听证、专家论证【认为应当不予撤回】、撤销或者应当撤】回、撤销行》政许可的经分管局】长批准案件承办单位!制作不予撤销—(,。撤回)行政许可【决定书送《达利害关系》人(:举,报人)?或者撤销(撤回【。)行政?许可决定书送达【被许可人 —    》 ,不予:撤销:行政许可决定书、不!予撤回行政许可决】定书或?者撤销行政许可【决定书、撤回—行政许可决定书的】。内容应?当包括不予撤销(撤!回)或予以撤销(撤!回)的理由、—依据并告知被—许可人?或者利害关》系人相?。应的诉权 【 第十二条! ,被许可人应当按照】撤,销行政许可决定书】或者:撤回行?。政许:可决定书规定的时限!到行政?审批办公室办—理注销手续》缴回:许可证件及相—关资料行政审—批办公室承》办人员填写》注销行政许可登记表!将撤销行政》许可决定书或者撤】回行政许可》决定:书等相关证据—资,料与收缴许可—证件:、注销材料》一并归入原行—政许可档《案 》    被许可人不!按照撤销行政—许可决定书或者撤】回行政许可》。决定书?。规,定的时限到行—。政审批办公室办【理注销?手续的行政审批办】公室应当根据案【件承办单位转—交的撤销《(撤回)行政—许可决定书文件填写!。注销行政许可登【记表并将撤销(撤回!)行政许《可决定书相》关证据资料等注销材!料一并归《入原行政许可档案 ! ,。 :    经过行政诉!讼审判的案件应【当根据?生效的行政判决法】律文书确《定的结?论办理 ! 第十三条— 长春市规—划局信息中心—要及:时将撤销(》撤回)行《政许:可决定书在》长,春,市规划?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! 《 : 第十四条— 因撤销(—撤回)规划行—政许可被许可—人要求赔偿》或补偿的按》相,关法规规定处理 ! , , :。 第十五条 】本规定自公布—之日:起施行? 二○《一一年八《月二日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