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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长春市城市【雕塑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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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1【2年6月1日长【春市人民政府第【51次常务会—。议审:议通过 《2012年6月【1日长春市人民【政府令第35—号公布 《自2012年7月1!5日起实施)
】第一条 为加强城】市雕塑管理》提,升城市文化品位促进!城市雕?塑建: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!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!法等法律、法规及有!。关规定?结合本市实》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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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条 本办《。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!围内城市雕塑的【规划、建设和管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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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条, ,本,办法所称城市—雕塑是指在道路、广!场、绿地、》。居住区、风景名胜】区,、公共?建筑:物及其他《活动场地建设的室】外雕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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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四条 城市雕塑】。建设应当遵循统【一规划、主题鲜明、!内容健康、艺术性】强、有序发展的【原则注重《。与城市?整体环境相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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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条 ?市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负责本市城【市雕塑管理工—。作
—。 ?。市城市雕塑规划【管理办公室(—以下:简称市?雕塑办)具体负责】。本市城市雕塑建设的!。组织实?施和:日常管理《工作
】。 各区人民政府和!市,有关主管部门—。应当按?。照各自职《责依法做好城市【雕,塑管理?的相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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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】市城乡规划主管【部,门应当?根据城市总体—规,划结合本市经济、】社会发展的实际【会同有关《部门组?织编制?城,市雕塑专项规划报】市人民政《。府批准后组织实【施
【 第?七条 市雕塑—。办应当根据》城市雕塑专项规划制!定和:落实城市雕塑建【设实施计划并—负责策划、组织世界!。雕塑:大会和国际雕塑作品!邀请展等文化交流活!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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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八:条 建设城》市,雕塑应当经市城乡规!划主管部门》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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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在新建建设—项目规?划用地范围内建【设城市雕塑的—建设单位应当将城市!雕塑的设计方案随】建设项目的》设计方?案一:并报批
— ? 在改《建项:目范围内《建设城市雕塑的建】设单位应《当将城市《雕塑的设计方—案随改建项目的【。设计方案一》并报批
】 单独》。建设城市雕塑的建】设单位应当持土地】使用权证书》、现状地形图、设计!方案等相关材料报】批
【 :。占用城市《绿地、市政设—施建设城市雕塑的】还应当经园林—绿化、市《。政设施主管部门【同,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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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建!设单位报批的—城市:雕塑设计方案应当经!。。市雕塑办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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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条 城市雕塑【建设应当根》据城市雕塑专项规】划按照下列》规,定分别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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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一)国家、省、【市确定的城市雕【塑建设项目由市雕】塑,办负:责组织实施;—
《 (》二)各区《(开:。发区)确定的—城市雕塑建》设,项目由各区人民政府!(开发?区管委会)负责组织!实施;
》 》 (三)居》住,区、企?。事业单位、校园【等范围内建设的城】市雕塑建设项目【由项:目,建设:单位负?责组织实《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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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第十一条 国家、省!、市确定的城市【雕塑:以及道路、》广场、车站、机场】、文体和会展场馆】、绿地、风》景,名胜区等重要城【市地段的城市雕【。塑的设?计方:案由市雕塑》办通过招标或者【公,开征集等方式征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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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?二条 单独建—设的城?市雕塑建设单—。位应:当委托具《有相应资《质的测?绘单:位,进行定位、放线【测绘单位应当按照】要求实地放线并出】具测量报《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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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? 放线后—建设单位应当—。持书面申请、测量报!告等相关材》料向市?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申请验《线
《 新—建建设?。项目规划《用地范围《内和改建项》目范围内《建设的?城市雕塑随》建,设,项目一?并放线、《验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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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! 单独建设的—城市雕塑建成后建设!单,位应当向《市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提交?书面申请、》城,市雕塑竣工》测绘图?。等相:关资料办理规划【核实手续
】 : 新?建建设项目规划用】地范围内和改建项目!范围内建设的城【。市雕:塑随建设项目—一并:办理:规划核实《手,续
【。 第十四条 城】。市雕:塑,的建设资金可以通过!。下列方式筹集
】 《 (一)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;!
— (?二)建设单位自【筹;
! (三)企业、事业!单,位资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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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(四)社会捐—款和捐助
】 新建建设】项目内城市》雕塑的建《设资金应当纳入【建,设项目的总预算【
第!十五条 禁止—建设含有下列内容】。的城市雕塑
【 —(一)损《害国:家尊严歪《。曲、篡改国家历史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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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损害民族情!感有悖于民族传统】风俗的;
【 (三)】有歧视?性、侮?辱性:内容:的;
【 , (四)可能【引发社?会矛盾、《。危害:。社会稳定的》;
【 (五《)法律、法规禁【止的其?他内容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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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【 凡在本市从—事城市雕塑设计的人!员应当持有国家有关!部门审核颁发的【城市:雕塑创作设计资【格证书到《市,雕塑办备案
【 凡【在本市从事城市雕塑!制作的单位或者【个人应当持有关资料!。到市雕塑办备—案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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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 !条城市雕《塑,的所有权和》知,识产权按照国家【有关:规定或者合同—约定:确,认
!第十:八条 城《市雕塑的日》常维护?。。和,保养工作按照下列规!定分别?组织实施
— (一)!市雕塑办负》责国家?、省、市确定建设的!。城市雕塑的》日常维护和》保养:工作:。;
】 (二)各区—。人民政府(开发区】管委会)负责各区】(开发区)确定【建设:的城市雕塑》的日:常维护和保养工【作,。;
— (三》)项目建设单位或】者权:属,单位负责在》居住区、企事业【单位、校园等范围内!建设的城市雕塑的日!常维护和保养工【作
】 市雕塑办应当【加强巡查发现城市雕!塑发生破损无法修复!的通知产权人或者】管理人报经》市,城,乡规划主管部—门同意?后拆除
!。。 第十九条— 市城?乡规划主管部门【应当加强《对集:中展示城市雕塑场】地的管理并》制定相应的管—理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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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条 禁止损!毁城市雕塑及在城】市雕塑上悬挂、粘】贴,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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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!位和个人不》得擅自?迁,移,或者拆除按照本办】法规:定建设的城市雕塑因!特殊情况确需迁移或!者拆除的须报市城】乡规划主管部门【批准后?。。到市雕塑办备案所】需,费用由迁移》或者拆除《单位:承担并对造成的损失!予以补偿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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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?。二十:二条:。。。 违反?本办法规《定未经许可或者【未按照许可内容【建设城市雕塑的【由市城乡规》划主管部门按照有关!法律、法规的规定予!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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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】 违反本办》法规定?。擅,自迁移或者拆—除城市雕塑》的由市城乡规—划主管部门责令限】期复原?;逾期?未复原的处以五百元!以上一千元以下【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!予以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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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四条 【。违反本办法规—。定在城市雕塑上悬】挂、粘贴物品的由】有关部门依法予以】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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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五条? 违反?。本办法规定》故意损毁城》市雕塑的由》公安机关《依法予以处罚;情】节严重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—。。刑,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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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六》条 :市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工作人—员在城市《雕塑管理过程—中玩忽职守、滥【用职权、徇私舞弊的!依法给予处分—;构:成犯: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:。
第!二十七条 本—办法自20》12年7月15【日起:施行:20:02年9月1—日市:人民政府公布施行】的长春市城市雕【塑管理办法》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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