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【春市城市雕》塑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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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2012年6月1!日长春市人》民政府第51—次常务会《议审议通过 —2012《年6月1日长春市人!民政府令《第,35号公布》 自:。2,012年7月15日!起实施?)
第一条 为加!强,城市雕塑管理提升城!市文化品《。位促进城市雕塑【建设:健康发展根据—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城乡《规划:法等:法律、法规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!实际:制定本?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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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条 本办法适—用于本市市》区范围内城市雕塑】的规划?、建设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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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条 本办【法,所称城市《雕,塑是指?在道路、广场—、绿地?、居住?区、风景名胜—区、公共建筑物【及其他活动场地建设!的室外雕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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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【。 城市雕塑建设应】当遵循统《一规划、主题鲜【明、内容健康、艺术!性,强、有序发展的原则!注重与?城,市整体环《境相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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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,条 市城乡规划主】。管部门负责》本市城市《雕塑管理工》作
— : 市城?市雕塑规划管—理办公室(以下简称!市雕塑?。办):具体负责本市城市】雕,塑建设的组织实施和!日常管理工作—
【。 各区?人民政府和》市有关?。主管:部门应当按照各自】职责依法做好城市】雕,塑管理的相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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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六条 市城—乡规划主管部门应】当根:据,城市总体规划结【合本:市经济、社会发展】的实:际会:同有:关部门组织编—制城市雕《塑专项规《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!后,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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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七条: 市雕塑办应当【根据城市《雕塑专项《规划制定和落实【城市雕塑《建设实施计》划并负责策划—、组织世界》。雕塑大?会和国际雕》塑作品邀请展—等文化交《流活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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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! 建设?城市雕塑《应当经市城乡规划】。主,管部门批准
! , 在《新建建设《项目规划用地范【围内建设城市—雕,塑的建设单位应当】将,。城市:雕,塑的设计方案随建设!项,目的设计方案一【并,报批
! 在改建《项目范围内建—设城市雕塑》的,建,设单位应《当将城市雕塑—的设计方案随—改建项目的设计方】案一并?报,批
《 》单独建设城市—雕塑的建设单位【应当持土地使—。用权证书、现状地】形图、?。设计:方案等相关材料【报批
! 占用城《市绿地、市政设【施建设城市雕塑的】还应:当经园?林绿化、《市政设施《主管:部门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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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九条?。 ,建设单位报》批的城市雕塑设计方!案应当经市雕塑【办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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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条 城市雕塑建设】应当根据城市雕塑】专项规?划按照下列规定分别!组织实施《
》 (《一)国家《、省、市确》定的城市雕塑建设】项目由?市雕塑?办,负责组织实施;【
【 (二)各区(【。开发区)《确定:的城:市雕塑?建,设项目由《各,区人民政府(—开发区管委会—)负:责组织实施;—
—。。。 (三)居—住区:、企事?业单位、校园等范】围内建设的城—市雕塑建设》项目:由项目?建设单位负责组织】实施
】 第十一条 国家!、省、市确》定的城市雕塑以及道!路,、广场、车站—、机场、文体—和会展?场馆、绿《地、风景名》胜区等重要》城市地段《的城市?雕塑的设《计方案由市雕—塑办通过《招,标或者?公开征集等方式【征集:
【 第十二条 单独】建设的城《市雕塑建设单位应】当委:托具有相应资质【的测绘单位进行定位!、放线?测绘单位应当按照】要,求实地放线》并,出具测量报告
! 《 放线后《建设:单位应当持书面申】请、:测量报告等》。相关材料向市—城乡规?划,主管部门申》请验线
》 》 新建?建设项目规划用【地范围内和改—建项目?范围内建《设的:城市雕塑随》。。建设项目一并放线、!验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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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三条 单独—建设的?城市雕塑建成—后建:设单位应《当向市?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!交书面?申请、城市》雕塑竣工测绘图等相!关资料办理规划核实!手续
《 —新建建设项目规划用!地范围内和改建【项目范围内建设【的城市雕塑随—建设项?目一并办理规—划核实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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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四条— 城市雕《塑,的建设资金可以【通过下列方》式筹集
— ? (一)城—市建设专项资金;】
《 《(二)建设单位自】筹,;
》 , ?(三)企《业、事业单位资助;!
】(四)社会》捐,。款和捐?助
【 :新建建设项目内【城市雕塑《的建设资《金应当纳入建设项】目的总预《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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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五条《 禁止建设》。含有下列内容的城市!雕塑
》 《 (一)损害国家尊!严歪曲、篡改—国家历史的;—
【 (二)损害—民族情感有》悖于民族传》统风俗的;》
》 (《三)有歧视》性、侮辱《性内:容的;
《
【(四)可《。能引发社会矛—。盾、危害《社会稳定《的;
【 : (五)法律、法】规禁止的其他内容】的
《
第十【六,条 凡?在本市从事》城市雕塑设》计,的人员应当持有国】家有关部门审核颁发!。的城: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!证书到市《雕塑办?备案
】 :凡在本市从事—城市:雕塑制作的单位或者!个人应当持有关资】料到市雕《塑,办备:案
》。
《第十七? 条城市雕塑的所有!。权和知识产权按照国!家,有关规定《或者合同约定确【认
!第十:八条 城市雕塑【的日常?维,护和保养工作按照下!列规定分别组织实施!
? 》(一:)市雕塑《办负责国家》、省、市确》定建设的城》市雕塑?的,日常:维护和保养工作;】
》 : (二)各区人民政!府(开?发区:管委会)负》责各区(开》发区)?确,定,建设:的城市雕塑的日【常维护和保养工作;!
】(三)项目建设单】位,或者权属单》位,负,责在居住区、企事】业单位、校》园等范?。围内建设《的城市雕塑的日常】维护和保养工作
! 市雕】。塑办应当加》强巡查发现城市雕】。塑发生破损无法修】复的通知产权人或】者,管理人报经市—城,乡规划主管部门【同意后拆除》
第!十九:条 市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】对集中展示城市雕】塑场地的管理并【制,定相应的管理细则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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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条 禁止【损毁城?。市,。雕塑及?在城市?雕,塑上:悬挂、粘《贴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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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【条 任何单》位和个人不得擅【自迁:。移或者拆《除按照本办法规定】建设的城市雕塑【因特:殊情况确需迁—移或者?拆除的须报市城乡规!划主:管部门批准后到市雕!。塑办备案所需—费用由迁移》或者:拆除单?位承担并对造成的损!失予以补偿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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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二条【 违反本办法规定】未经许可或者未【按照许可内》容建设城市雕塑的】由市城乡《规划主管部门按照有!关法:律、法规的规定予以!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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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:。十三条 违反—本办法规定擅—自迁移或者拆除【。城市雕塑的》由市:。。城,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!限,期复原?;逾期未复原—的处以五百元—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!造,成损失的依法—予以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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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:十四条 违》反本办法《规定:在城市雕塑上—悬挂、?粘贴物品的由有关部!门依法予以处罚【
【。。 第二十五条— 违反?本办法规定故意损】毁城市雕塑的—由公安机关依法予】以处罚;情》节严重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。。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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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六条 市城乡!规划主管部门—工作:人员:在城市雕塑管理【过程中玩忽职守、滥!用,职权、?徇私舞弊的依法【。给予处分;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《究,刑事责任《。
【 第二十七条— 本办法自》20:12年7月15日起!施,行2:002年9月1【日市人民《。政府公布施行的【长春市城《市雕塑管理》办法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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