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。 珠山区工》程项目资《金管理暂行办—法 :
《关于印发珠山区工】程项目资金管—理暂行?办法的通《知
珠府字—[2011]1【6,号,
:区政:府各部门《、各:街道办?事处、区《直,有,关单位
【 珠山区工程项】目,资金管理暂行—办法已经区政—府第2次常务会【议讨:论通过现印》。。发给你们《请认真贯彻》执行
二○一】一年十一月二—十五日
《
,第一条 《。为切:实加强对政》府投资工程》项目资金的管—理控制投资成—。本提高?建设资金使》。用效益保《障建设资金安全依据!中华人?民共和国预算法、】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合同《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!招投标法、中华人】民共和国政府—采购法、《中华人民共》和国会计法和省【。市有关规《定结合我区实际特】制定本办《法
第二条— 全:部使用或部分—使用:财政性资金投—资的建设项目其【建设:资金管理均按本办】法执行?具,体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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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一、:基,本建设?项,目;
【
二、政府要求【投资的基础》设施项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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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三、以政府!。名义投资的其他项目!
第三条【 财政性资金包括】
一【、财政预算内安排】的各:项,。建设资金;
【 :
二、政府性基金!安排的建设资金;】
三【、由:财政承?诺偿还用于项—目投资的各类—借贷资金《;
《
?四、上级财政专项】补助基?本建设投资和国债】转贷资?金;: :
五、其他—财政:性资金安排的建【设资金?
第四条 建【设项目前《期工:作是整个建》设过程?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!理确定工程投资规】模的关键环》。节,。所有政府投》资项目需严格执行】国家规定的基本【建设:程序向?相关部门报》批项目建议书、可】行性研究《。报告和初步设计财】政部:门应参与建设—项目的立项、—前期:论证和初步》核算审查
第五条! 政府投资》项目计划《下达后财政》部门立刻设》立“工程项目资金收!支专户?”单独建《账核算专人》专户管理《各项目单位》在,指定银行设立“工】程项目资《金专户”实行专【户,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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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?条 各?项目:单位必须节》。。约使用资金严格依据!中华人民共和国【招投标法、中华人】民共和国政府采购】法进行招投标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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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《、凡投资50万【元以上项目(—包括:勘探、设计、施工】、监理、物资设备采!购等)?一,律依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招—投,标法:公开招标《择优:选定
【
二、凡投资5【0万元以《下、20万元以上的!项目(包括勘探、设!计、施?工、监理、物—资设备采购等)一】律依据?中华人?。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!实行邀请招标
】
《三、重要《设备、材料等货物】的采购单项合同【。估算价在50—万元以上的一律实行!。公开招标;50【万元以下的实行询】价、竞争性谈判等】。方式采购《招标
《。
四、勘探】、设计、监理等【服,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!算,价在30万元以【上的:依法:实行公?开招标
开】标过程中监察及相关!行政主?管部门应派人员现】场进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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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《 建设?项目:在完成各项前期工】。作后各项目单位应】及时报送项目—用款计划、中标【通知书、施工单位】。投标书、施工—合同、征地》拆,。迁合同及拆迁房屋】、工程施工》图、施工进度计划等!相关资料财》政部门在审查项目】单位报送资料—。的基础上拨付—征,地,拆迁等前期用款和】。不,低于:合同金额1》0%不高于合同金】额,30%?。的预付款《
第?八条 工程》款的支付工程—款的:支付可?以采用按月》支付或?。分段支付的方式按】照,基本:建设程序由承—包人提出书》面申:请经监?理单位审核报项【目部复核经工程项目!领导小?组审批呈《区,政府批准再由—财政部门将资金【直接:拨,付项目单位原则每次!。批准工程款不—超过承包《人已:。完工作量的50%;!主体:完工初步《验收合格不超过【承包人已完工作【量的6?0%;工程完工验】收合格不超过—承,包人已?完工作?量的70%;工程结!算审计完毕双方无】。异议按承包人已完】工作:量的90《%付款留10%作为!质量保证金待工程】交付使用质保期【到期无质量缺陷后清!算(不计质量保【证金利息)质保期】内如有返修承包方无!偿返工
第九【条 项目单》位要建?立健全会计》核算:制度具?体实施按中华人民】共和国会计法执行】
第十条 在工】程建设期间财政【部,。门,根据需要随时随【地深入施《工现场了解投资计划!和财务执行情况及时!掌握:工程:进,度项目单位应严格】按照批准的设计【概算内容在下达的】投资:计划:范围内组织实施【对确需调整》的工程项目内容【应事先报政》府批准并经》财,政部:门审核后《方可实施《。违,。者不予?拨款项目《单位必须按规定向】财政部门《报送财务《。报,表和项目投资完成】情况表积极配合财】。政部门对项目—资金的管《理并接受监督建设】单位不得扣压和挪】用建设资金确—保工程顺利》进行
第十一【条,。 工程变更资金【审,批权:限
》
一、各项】目,单位:严格控?制工程设计变—更如确需变更应书面!说明原因并附—审核后的预算
【
二、【单项变?更工程增加投资在1!0万元以内》由项目单位提出书】面报告申《请报项目领导—小组审?批;如果累计—变更金额超过工【程项目?总投资的《10%由项目—单位提出书面报告】申请:经项目领导小—组核定报区政—府审批送财》政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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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—、单项?变更工程增加投资在!10万元《以上(含10万元)!由,项目单位提出书面】报告申请经项目领导!小组核?定,报区政府审批送【财政部门《备案
四、】改变:原设计?方案或变更超过批准!的,建设规模时须经原规!划管:理部门和其他有【关,。部门审查批准并【由原设计《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!图纸和说明与承【包人协商一致的【价格后签署补充协议!。
第十二条 建】设项目竣工》后项目单位应—将,工程:竣工资料(工程竣工!决算、?财务决算、签证资】料等)报送财政部】。门财政?部门组织工程决算及!工程财务《决算的?审查:
第十三条 财政!部门:对资金的《使用:情况:不定期跟踪检查发】现,问题及时纠正对【项目未?实施或未实施完【毕不得报支》;违反项目》规定的不合理—支出不得报》支;支出票》据,不规范?的不得报支对项目主!管部门和实施单位截!留、挪用《项目专项资》。金的财?政部门有权拒—拨资:。金,监察:、审计部门对群众有!反映的问题要重点查!处确保财政专项资】金有效、安全—、规范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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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《条 本办《法由区财政部—门负:责解释
》第十五条 本—办,法自发布之日起【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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