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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第八》章, 法律责任 — 第六》十,三条 ?违反本条例第二【十八条?规定公路养护—作业单位未按照国家!规定:的技术规范和操【作规程进行》公路养护作》业,的,由公路管理》机构责令改正处【以一万元以上—。三万元以下罚—款;拒不改正的【处以三万元》以上五万《元以下罚款》并吊销其资质证书 ! 第六十四条 违】反本条?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!规定公路管理机【构、公?路经营企业未按规】定,巡,查公路、制作巡查】记录的由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!令改正 第六十五!条 违反本》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!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!修建建筑物、—地面构筑《物的由公路》管,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!可以处以一万元以】上三万元以下—罚款:;逾期不拆除的可】以处以三万元以上】五万:元以下罚款》并由公?路管理机构拆除拆除!费用由建筑者、构】筑者承担 —第六: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!行,为之一的《由公路管《理机构责《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!改正可以处》以五千元《以下罚款;对—情节严重《的可以处以五千【元以上三万元—以下:罚款   — , (一)违反—。。本条: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擅!自移:动公路养护施—工,安全:。。警示标志和防护设】。施可能?危及公路安全的;】 ,     (二)违!反本条例第四十五】条规定在禁止—范围内从事危及公路!安全活动《的;  》   (《三,)违反本条》。例第四十七条第【一项:规定未经《批准擅自占用、挖】掘、跨越、》穿越公路、》公路:用,地、公路建筑控制】区的:;     (四!)违反本条》例第四十七条第【。二项:规定拟建设施不符合!公,路工程?技术标?。准和规范《。妨碍安全通行视距】或者:遮挡公路标志、信】号灯的;   】  (五)违—反本条例第四—十七条第三项—规,定新建跨越》公路电讯、广播、】电力线路时导线【距离路面的垂直高度!不符合要《求的;?     (【六)违反《本条例第《四十七条《第四项规定未—按照批准的施工方】案施工的《 第六十》七条: 因超?限,运输造成公》路损害的应当—依法缴纳《路产赔?偿,费赔偿标准由省交】通运输主《管部门征求》同级物价、财—政部门意《见,后制定超限运输的单!位和个人不能提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车!辆行驶公路里—程的按照发》现其违法行为—的行驶路线在本【省,内的最大行驶里程】计算赔偿数额如果】能够确定实》际损失的按照实际损!失赔:偿 第六十八【条 未经许可超限行!驶的车辆公路管理机!构应当责《令其承运人》自行卸载超限—物品:。;拒不卸《载的不得驶离并【。可以对其强制卸载 ! 第:六十九条 公路管】理机构、《。公路:经营企?业未按本条例规【定履行巡查、维护】、管理义务或—者其他组《织、个人违反本【条例造成《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!应当依?法承担民事责任【 第七十条 对】违,反公路法《律、法?。规的行为交通运【输主:管部门、公》路,管理机构应当予以】制止;危及公路安全!、畅通的可对危及公!。路,。安全、畅通》的堆放物、散落物、!建筑物和构筑物采取!必要的强制清理【、拆:除、暂扣措施 】  : , 采取上述措—施时应当《出具省人民政府【。交通运输主管—部门统?一,制发的行《政执法文《书,暂扣的物品应当妥】善保管并《在当事人接受处理或!者提供相应的经济担!保后归还《。 ,。 第七?十一:条, 违:反本条?例规定造成公路【及其设施损害—的应当依法》承担民事责任公路】管理机构与公路【使用人、利》用人:之,间因公路设施管理与!使用、利用》而产生的民事纠纷由!双方协商解决;协】商不成的应当通过】仲裁:或者民事诉讼解【决 第七》十二:。条 ?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交通运输主】管,部门及其公路—管,理机构、公》路经营企业》和其他有关部门的】工作人员在》土地:征收、招标》投标、建设质量监管!等公路管理工作中滥!用职权?、,。玩忽职?守,、徇私舞《弊的由其《所在单位、上级机关!或,。者有关主管部门依法!给予行政处分;构成!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。责任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