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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景德镇》市住宅?共用部位、共用设】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!实施办法
!景,德,镇市人民政府—
《景,府发[2005]3!3号
景》德镇市?住宅共用部位、共用!。设施设备《维修基金管》理实施办法已—经2:。004?年12月《20日市政府第【35次常务会议讨论!通过:现予发布自200】5年3月1日起施】行,。
市长
二!OO五年一月三十一!日,
第一章》 总 则
】第一条?为了建?立房屋维修》保障机制规范物业】管理行为《维护:业主和使用人的【合法权益《根,据建设部《、财政部住》宅共用部位、共用】设施: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!法(建住房[19】。。98]2《13号)及江西省】城,市居住小区物业【管,理条例的有关—规定结合我市实际】制定本办法
【。 :
第二条凡属!于我市城市规—划区内商《品,住房(包括经济【适用房以下简称“商!品住房”《)和公有住》房出售后的共—用部位共用设施设】备维修基金的管【理,。均适用?本办法
! :第三条?本办法所《称共用部《位是指住宅主—体承重结构部位(包!括基础?、内外承重墙体、柱!、梁、楼板、屋顶】等)、户外》墙面、?门厅、楼《梯,间、:走廊通道等
【 共【用,设施设?。备是指住宅小区【或单幢住宅内建设】费用已分摊进—入住:房销售价格的共【用的上下水管道、】落水管、水箱、【加压水?泵,、,电梯、?天线:、供电线路、照明】、锅炉、暖气线【路、煤气线路、消】防设施、绿地、道】路、路?灯、沟渠《、池、?井、非经《营性:车场车库、公—益性文体设施—和共用设施》设备使用的房—屋等
《
》 第四?条凡商?品住宅和公有住房出!售,后都应当建立—住宅共用部位、【。共用设施设备—。维修基金(》。以下简称维修—基金)专项》用于住宅共用部位、!共用设施设备—保,修期满后的大修【、更新、改》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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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—市房:产管理部《门和财政《部门负?责指导、协调维修】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市!房管局是维修基【。金具:。体筹集、管理—部门:
:第二章? 维修基金的归集!与管:。理
第六条维【修基金来源》
】(,一)公有住房出【售时:售房:单位分别按多层【住房、高层住房【售房款的《20%、3》0%提取售》后维修基金该部分】。基金属?售房单位所有购房者!按购房款的2%向】售,房单位缴交维修基】金售房单位》代收取的维修基【金属全体业主共【同所有不计入公【房出:售收入
— (二)】多层商品《住房、?高层商品《住房出?售时购房者》分别按售房款—的2%和3%缴交购!房者缴交的维修【基金属全体业主共】同所有不计入住【宅销售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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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《条,对,公有住房、商—。品住房的购》房,户应当在《售房合?。同中:按上述?规定约定《其维:。修基金缴交额—由售:房单位代办收取在业!主办理房屋权属【证书前售房》单位应当《将维修基金缴交至】市房产管理部门设】立的维修基金专户】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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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第八条维修】基金不敷使用时经】市房产管理部—。门,或业主委员会—研究:决定按?业主占有的住—宅建筑面积比例【向业主?续,筹
【 :第,九,条本办法实》施前已?售,商,品房和公有住房维】修基金?归集建立按以—下规:定执行
《
(一!)公有住房出售后售!房,。单位未按规定—提取维?修基:金的由?售房单位在售—房款中或其他—费用:按第六条规定之比】例提:补
】 (二)公有—。住,房出售后购房—者未按?本规:定,缴交:维修基金《的由购?房者在?业主委?员会成立《后补交
【 , (三》)商品房在》销售:时购房?者未按规定缴—交维:修基金的由购—。房者:。在业主委《员,会成立后补交
【。
第三章 —维修基金的管理及】使用:
:第十条维修》基金全部《。存入市房管局设【立的维修基金专【户实:行专户管理、专款专!用
? 为【了保证维《修基金的安全维【修基金闲置时除【可用:于购买国债或者法】律、法规《规,定,的,。其它范围《外严禁挪作它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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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经业!主委员会同意或未成!立业主委员会的经】业主同意维》修基金的管理费用在!维,修基金?的,增值收益中提取并】纳入预算外》。资,金管理提取管理费用!后的增?。值收益应转作维【修基金滚存使用【。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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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:二条维?修基金按幢》设置按户核算
】
》 第十三条维—修基金自存》入维修基金专户之日!起按规定计》息
】 第十四条业主委】员会成立前》维修基金的使用由】售房单位或》售,房单位委托的管理】单,位提出?使用计划经市房管】。局审核划拨》
》 : 业主委员会—。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!用,由,物业管?理企业?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!。业主委员《。会审定后报市房【管局划拨经业—主委员?会同意房地产行【政主管?部门可以《将维修基金移交【给物:业管理?企业代管物业管【理企:业代管的维修—。基金应当定期接【受业主委员会的检查!与监督
】
第十五—条房屋共用部—位、共用设备—大修:、更新、改造的费用!由整栋房屋的—。业主按拥有的房屋建!筑面积比例分摊【承担;共用》设施大修、》更新、改《造的费用由》居,住小区内全体业主】按拥有的房屋建【。筑面积比例分摊【承担
】 第十《六条房屋的》共用部?位、共用设施设备属!人为损?坏的:其维修?、更:新费用由《责任人?承担
?
市房!管局和?物,业管理企《业应每年公布—一次维?修基金的《使,用,。情况接受业》主和业主《。委员会的监督
】
第十七!条业:主转让房屋所—有,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!予退还随房》屋所有权同》时过:户
!因房屋拆《迁或其?他原因?造成住房灭失的【维修:基金代管单位应当将!维修基金帐面—余额按业《主个人缴交比—例退还给业主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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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,八条公?有,住房售房单》位未按照本》办法规?定足额提取维修基】金的市财政局—和市房管局应当【责令其限期补提维修!。基金本?。息;逾期《仍不足额提取的应当!处以自应提取之【。日起未提取》额每日万分之三【的罚款
】
第十九—条维修基《金管理单位违—。反本办?法规定挪用》维,修,基金或者《造成维修基金—损失的由市财政部门!和房产管理部门按】规定进行处理—情节:严重的应追究直【接责任人员和领导人!员的行政《责任;构成犯—罪的应?依法:追究刑事责任—
第四章》 , 附则
》第二:。十条公有住房—出售后维修基金【。的财务管理按照财政!部的有关《。规定执行
】
第》二十一条非住宅商品!房维修基金的—管理参照本办—。法,执行
! ,第二十二条本办【法由:市,。房管:局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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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三条本办法自—。20:05年?3,月1日起施》行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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