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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景?德镇市违《法违规建设项目【。及行为处《罚暂行办法(试【行,)
—第,一条 为保障和监】督建口各单位—或部门(以下统【称行政机关)—对我市建筑市—场有效?实施行政管》理保护公民、法人和!其他组织的》合法权益促进建设】行,政,执法工作《程序:化,、规:范化根据行政—处罚法、建设行政】处罚程序暂行—规定、江西省—。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若!干规定、江》西省建设行》政处罚听证程序【实施办?法的有关《规定结合我市建【设系统实际制定【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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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条 景德》镇市建设局负责【组,。织和管理建筑市【。场行政处罚工作【行政机关依》照法:律、法规、规—章及市建《设,。。局的:职责分工在职权范围!内行:使行政处罚》权
】 对当事人的同一】违法行为根据不同】法律、法《。规,、规章规定两个以】。上的: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!的应当?由先立案的行政机】关处罚但是行政机】关,在决定行政处罚【时不:得给予当事》人两次以《上罚:款,的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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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行政机】关之间?对管辖?。权发生争议》时应当协商解决或】者提请市建》设局指定管》辖
》 ? 一:个行: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实!施行政处罚后依法应!当移送有关行—政,机关处理的应当【。及,时将案件及有—关材料移送相应【机关被移送的机关】应当:接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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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条 :行政机?关依据职权或者【依据当事《人的申诉、控告【等途径发现违—。。法行为除依》法可以当场决定行政!处罚的外执》法,人员发现公民、法人!或者其他组》。织有违法行》为应当予行政处【罚的应?当报行政机关负责人!批准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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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四条 违法事实清】楚、证据确凿—对公民处《以50元以下、【对,。法人或者其他组【织处以1《。。000以下罚款或者!警告:的行政?处罚可以当》场作出处罚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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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条 行政机—关,在,作出吊?。销,资质证书、执业资格!证书、责令停业【整顿(包括》属,于,。停业整顿《性质:的、责令在规定的】时限:内不得承接新的业务!)、责令停》止,。执业业务、没收违法!建筑物、构》。筑物和?。其他设施以及对公】民处以超《过1:000元的罚款【、,对法人或《者其它组织处以【超过3000—0元的罚款》等行:政处罚决《定前应当《告知当事人有要求】举行听证的权利【
》 前《。款罚款数额省—人民政府另有规定】的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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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听证的—具体组织实施按江】西,省建设行政处罚听证!程序实?。施办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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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】条, ,对给予本办法第【五条:所,列行政处罚以—及情节复杂的(【牵涉到公益、工业项!目、民?生工程、重点—工程)?行政机?关负责人应当提交】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监!管工作?联席会会议讨论【。决定法律、法规【、规章、规定—应当经市级》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!行政处罚应当报经】批准:后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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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—条, 行政处罚决—。定一经作出即发生】法律效力当事人应】当自觉履《。行当事人不履—行处罚决定行政【机,关可以?提请市城管支—队依法强制执—行或申请人民—法院强制执行并可】以从逾期之日起【每,日按罚?款,数额:的,百分之三加处罚款】
第!八条 当事人确【有,经济:困难:。需要延期或》者分期缴纳罚款的】应当写?出书面申请提出具体!。、可行的延期—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!。计划经作出处—罚,决定的行《政机:关上级?分管领导批准—。可以延期或者分期】。缴,纳同时报《联,席会会议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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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九条 行政处罚终】结后执法《。人员应当及》时将立案《登记表?、案件处理批件【、证据?材料、行政处—罚决定书和执—行,情况记录等材料立卷!归,档
】 上级交办的行【政处罚?案件办理终结—后承办单位应当及时!将案件的处理—结果向交办单位【。。报告
! 第十条 行政机关!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在!法定职权范》围内、依法定程【。序从事执法活动【。;超越职权范围【、,违反法?定程序所作出—。的行政处罚无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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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一条 上级》行政:机关发现下级—行政机?关作出?的处罚决《定确有错误可以责】。令其限?期纠正对《拒不:。纠正的上级机—关可以依据》职权作出《变更或者撤》销行政处罚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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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二条 对于无】理阻扰、拒》绝,执法人员依》法行使职权打击报复!执法人员的单—位或者个人由—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或者有》关部门视情节轻重】。根据有关法律—、法规的《规定依法追究其【责任
】 第十三》。条 工程投资额【。在20万《元以下或者建—筑面积在3》。00平方米以下的】建筑工程可》。以不申请《办理施工许可证
!。 》 抢险?救灾工程、临—时性建?筑工程、农民自建两!层以:下(含?两层)住宅工程【不适用建筑工程施工!许可:管理方法
! 军事房屋【建筑工程施工许【可的管理按国务院】。。、中央军事委员【。会制定的《办法:执,行
《 施—工许可按《照有关规定》。实行:分级管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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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四条: 建设行政处—罚的有关文》。书统一使用》江西省?建设:厅印制的规》范性文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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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【 ,本办法由《。市建设局负责解【释
第!十六条 本办—。法自发布之日起施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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