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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景德镇市!土地储?备管理办法 — , 颁布日期【2004-06-2!5 实施日期!2004-06-】25 第》一章 总》则 第一条 为!了加强政府对土【地市场的《宏观调控规范土地市!场盘活存量国—有土地合理利用和优!化配置国土资源,】根据:中华人民《共和国土地》管理法、《。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城市规》划法、中华人民共】。和国:城市房地产管理【法及国务院》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!产管理的《。通知:。、,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!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!建设的通知等—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!精神结合本市实【际制定本办法— —。 , 第:二条: :景德镇?。市市区?范围内国有土地【收购储备均》适用本办法 】 》第三条 本办【法所指土地储备是土!地储备机构依据【。本办法?的规定按照土地【利用总体规划和【城,市总体?规划将依法收—。回、收购、征用的】土地予以《储存并?进行前期开发利【用根据建设用—地供求状况将储备的!土,地有:计划地投放市场【以供应和调控各类建!设用地需求的行【为 !第四条 《国有土?地收购储备应—当遵循统一、有【序、效益、合理的】原则 【 , , 第五条 成立市!土,地储备管理委员【会其主?要职:责,为    ! (?一,。)研究制定》全市:土地储备《。的政策?及规定; 【    (】二)协调各》有关单?位和部门《的关系; 》 : ,   》 (三)落实土地收!购储备资金; !   ? (四)【编制年度土地—储备计划; !   (五】)审查?土,地储备计《。划执行和资金运【作情况监控国有【土地资产运作 !    》 市土地》。储备管理委员会是】。全市土地储备工【作的最高《决策机构市》土地储备《管理委?员会实行季例会制度!    】 市国土资源局是!本市:土地储?备工作的主管部【门其下设的》市土地储备中心【。具,体负责全《市土:地储备工作 【 : 第六—条 : , ,。。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!管部门应根据—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】。、土地利用总体规】划、城市《总体规划、城市【建,设规划?、,年度用地《计划、产业》政策和土地市场以及!资金运作实际状【况制定土地储备年】。度计划报市政—府批准后执行国有土!地年度储《备计划列入土地利】用年度?计划列入年度储【备计划的土》地市土地储》备中:心应当通知该土【地使用权人不得【擅,自转让或者在该土】地上新建、扩—建、:改建建筑《物并通?知有关部《门不得?为其办理相关审批】。和登:记手续 》  ?  土地储】备实行储备》预告制度和定—。。期发布储备土地【信息制度市国土资】源行政主《管部门对政府需【要,储备的土地》应,当提前告知土—地使:用权人 — 第七条 ! 市计划《、财政?、建设、规划、【。房管、经贸、—物价等有关》部门应?当按照各自职责【密切配合在市土地】储备管理委员会的领!导,和协调下共》同做好土《。。地储备?工作城市《。。规划管理部门要【。积极实施“》红线储备”》战略根据土》地储备计划核发“初!步红线?图”和?“规划设计条件【通,知,书” 第【二,章 国有土【地储备 《 第八?条 下列土—地可进行《储备 《     (【一):在土: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!定,。了城市建设》用地:。范围政府统一征【。用,的土地 —    》 :(二)依法无偿收】回的国有土地 】    1!、土地出让等有偿】使用:合,同约定?的,土地使用期限—届满使用者》未申请续期或申【请续:。期未获批准的土地】。;  —  ? 2、因单位撤销!。迁移等?原因停止使用的【划拨土地《。; 《    《。 3、经—核准报?废的铁路、公—路、机场、矿—场等用地; !   《 , 4、尚未确定使用!者的国有土地; 】   》 《5、已办理审批手】续的:非农业?建设占用《。耕地连续二年—未使用?的; ?    】 6、未经》原批准机《关同意超过出让合同!。约定的动工开发【日,期届满二年未—动,工开发的《土地因不《可抗力或者因政【府行为造《成动工?开发:时间延迟《的除外;  !  》。7、其他依法—无偿收?。。回的国有土地 !    《 : (三)依》法没收的国有土【地  —  1、未经!批准或非法批—准非法占用的国有】土地; 【 ,  2—、非法买《卖或:者以其?他形式非法》转让的国有土地;】    【 3、其他【。依法没收《的国有土《地   【 (四)依法!有偿收回的》。国有土地 】   《 1、因》公共利益的需—要政府提前收回【的出让土地; !    【2、为实《施城市规《划进行的《旧城改造或为公共】利益:的需要政《。府指:令收回的划拨用地】; 》。   ? 3、因单【位破产、产业结【构,调整等原因停—。止,使用的划拨土地;】   —。 4》、土地使用》权转让申请价格【低于:标定地价20%以上!政府实施优先购【买权而取得的土【地; 》 , ,  5、并未!列,入应当储备范围内】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人!申请收购并符合【储备条件的土地;】    【 6、以—出让方?式取得的土地却【没有能力履行合同】且不具备转让—租赁条件的土地;】   — 7、—集体土地因农转非】依法:转为国有的土地【;   【 8》、其他应当》有偿收回的土地 !  ?  市土【地储备中心可依照国!家法律、法规及本办!法的规定将依法【征用、收回》、收:购的土地进行前【期开:发利用 —    【集体所?有,土地:需要储备的必须依】法办理土地征用【手续 《    【 通:过置换形《式纳入储《备的土地必须签定】相关:协议并交市土地储备!管理委员会审—。核由市政府批—准, 《。   土【地收购应当》办理权属变更—。登记手续 【。。 第九条】 , ,需要征用《的土地由市》国土资源行》政,主管部门依照征用土!地的法定程》序和补偿标》准办理?征用手续后进入土地!储备程序由》市土地?。储备:。中心进行《土地储备《  》。  ? 无偿收回的【国有土地由市国土资!。源行政?主,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!地,的市政府批准—后,予以公告下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】用权决定书注—销国有土地》使用证实施储—备,    ! 依法没收的国有】土地由?。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!部,门下达土《地违法?案件:行政处罚决定书注】销国有土地使用【证实施储备 【 ? 第十》条 土地》收购:储备的程《。序 《   ? : (一《)申:请储备?凡符:合本办法规定应【当进行储备的土地】其土地使《用权人应持相关资】料,向市土地储备中心】提出申请 【   ?。 , (二》。)权属核《。查市:土地:储备中心对》申请人提供的土【地和地上《附着物?权,属、土地面积、地】上,附着物面积》、土:地四至?范围、土地用—途,等情:况进行实地调查和审!核 》   —。(三)征询情况确】定土:地储备?。规划红线《市,土地储备中心根据申!。请人提?出的:申请和实《际调查的情况向市规!划,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市!规划管理部门应在规!定的:时,限内提出该宗—地块土地储备—的初步规划红线图】和提出规划设计条件!。    ! (四)费用测【算市土地储备中心】根据调查和》咨询意见结果进行】土地:收购补偿费》。用,的测算评估》实行土地置换的要进!。行相应费用测—算   【 (五)方案!报批:。市土地储备中—心根据土地》权属调?查收购费用测算的】结果和规划》部门的意见提—出土地收购》的,具体方?案报市国土资—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!其,中特殊?地块的收购方案还】须报市土地储备管】。理委员会审批 】  ?  》(,六)签订合同市土地!储备中?心按照经批准的【收购方案《与原土?地,使用权人签订国有】。土,地使用?权,收购合?同    】 (七》。)储备?补偿市土地储—备,中心根?。据国:有土地使《用权收购《合同约定的》补偿金额、付—款期限和方式向原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】土地收购补偿费【用,实行土地置换的还需!进行土地置换差【价的结算《 ? , ,  ? (八)权属【变更市土地储备中】心根据国有》土地使用《权收购合同的约【定支付定金》。后原土地使用权人与!市土地储《备中心共同到—市国土?资源行政主管部【门办理变更土地【登记手续;》涉及房屋《权属变更的由—房屋所有权人与市土!地储备中心》共同到市房产主管】部门办理房》产权属变更登记手】续,其中房屋需要拆除】的由房屋《所有权?人,到市房产主管部门】办,理房屋权属注—销登记手续 【    (!九)交付土地根【据国有土《地使用权收购合【同约定的期》限和方式原土地【使用权人向市—土地储备中心交付被!收购:的土地和地上—建筑物?被收购的《。。土地使用权》。一经交付即纳入土地!储备 — 《。第十一条《 土地储备时【土地:使用权人应》当提供下《列资料 —。。 ,   —(一)土地储备【申请书; 】   ? (二)土【地使用权人资—格证明其中委—托他人?。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!书;  【  (三)土!。地使:用,权,权属凭?证,地上有房屋的还【需提供房屋所有权凭!证;: , ,    — (四)》宗地:界,线图和地《上建筑物平面布置】图;:    ! (五)其他—应提交的资料— 】第十二条 国—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!同应当包括》下,列内容? 《   (一)!双方当事人的名【称或者姓名; !    — (二)收购土【。地位置?、界址、面》积,、用途、《。权属依据《; : ,    】(三)土《地收购补偿》费及:其支付方式和期限】; 《    《 , (四)》交付土地的方式【。。和期限?; :   》 : (五)双—方约:定的其他权利和【义务;?。  》 , 《(六)违约责任;】 《   (七)!争议的解决方—式 ? ? : 第十三《条 ?国有土地《使用权收购合同一经!签,订即产?生法:律效力?双方当事人必须全】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各!项义务 【 ,  : 实施收—购储备的土地为【出让方式取得的【。土地使用权的原国有!土地使用权出让合】同自国有土地使用】权收购合同生效【之日起予以解除【 第!十,四条 ? 提前?收,回已出?让(租?赁)的土地》的收购金额根据土】地使用权人已支付】的,土地出让金》(土地收益)—、已实际使用—的年限应支付的土】地出让?金(土地《收益)和开发土地的!实际情?况综合确定具体为土!地收购金额=支付】的土地?出让:金(土?地收益)总额已使用!年限应支付的土地】出,让金(土地收益【)+市国土资源行】政主管部门确—认的出让后》开发土地的》费用 《 第【十五条 《 土地?储备补偿费按—现状用途基准地价】扣除:出让金及相关成本】后确定确需地价评估!的由依?法,取得土地评估资质的!机构按现状用途进行!地价评估并经市【。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】部门依法确认后【生效 》    以土!地置换方《式进行储备的按【前款规定的方式分】别确定置换》土地价格后进行差】价结算 第三章 ! 储备?土地前?期开:发利用和出》让准备 第十【六,条 ?市土地储备中—。心在进行储备土地出!让供:地前可以完》成储备土地地上【建筑物及附》属物的拆迁、土【地平整、《。配套基础设》施建:设等前?期开发?工作:    【 , 储备土地的前期!。开,发工作确实》。需要委托他人—实施的应由市土地】储备中心采取公开】招标的办《法确定前期开—发单位 》 第十七!条 储备土—地的地?上建筑物、其—。他附着物需实—施拆:迁的由市土地—储,备中心作为拆迁【人由:。市房产管理部门按照!有关:规定办理房屋拆迁许!可证统一实施拆【迁安:置 ?    》 市土》。地储备中心》。需委托他人拆—迁的应采取公—开招标的办法确定具!有房屋拆迁资格【的单位实施拆—迁 ?。 《。。。 第十八条 】市土地储备中心在】储备土地实施—拆迁安置时需要建设!项,目立项的各相—。关部门应从速—从简办理相关—手续计?划部门应当根—。据,市土地?。储备中心的申请按】照有关规定办—理储备土《地前期开发立项审批!。手续;规划》部门按?照城市总体规—划要求颁发储备【。。土地前期开发建设】用地规划许可—证;:。房管部?门应: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房!屋拆迁许可证 ! 《 ,第,十九条? :储备的土地在投放】土地市场《供应前?市土地储备中心可】以将储备土地的【。使用权依法》抵押或者临时出租】;耕作条《件未破坏的》可以继续耕》种抵押、《出租的土地应当取得!市,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!门同意并进》行登记地《上有:房屋的应到市房产管!理部门进行抵押、】出,租登记 】 第《二十条? 对储备》。土地的利《。用和:管理应当纳入国民经!济及社会发展计划】    【 : 城:市,规划区内房》地,产开发、商》业、金融、旅游、娱!乐等经营性项—目建设用《地应:在储备的《。土地中供应 【 —第二十?。一条 储备土地的!出让活动《应当有计划地在市土!地交易机构中进行每!年底:市国土资《。。。。源行:政主管部门应当【根据社会发展—计划、土地》利用总体规》划、土地利》用年度计划、—城市规划、产业【政,策、土地储备计【。划和土地《市场的?供求状况提出次年】年度:土地:出让计划《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!会公布? ?    —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!管部门根据年—度土地?。出让计划定期安排】市土地交易机构进行!储备土地的市场交易!凡未经土《地储备程序而直【接,。进入土地交》。易机构?进行:。交易的土地或凡应在!土地交易机构—进行交易却不按规范!程序交?易的土地市国土资源!行政主管《部门不得为其—。办理土地的》。有,关手续 — 第二十二!条 市国土资源行!政,主管部门按照—有关规定组织储【备土地?的出:。让所:得地价款《中用于土地收购【、开发、储备—、供地过程中发【生的实?际成本?直接扣留给》市土地储备中心 !第四章 资金运作!和财务?管理 第》。二十:三条 市》政府建?立国有?土地储备专项资金国!有土地储备资—金可以通《过下列途径筹措 ! :   》 (一)财政拨【款;  【  : (二》)银行贷款; 【。 ?   (【三)土地储备—。收,益提留; 【    》 (四)其他资】金来源? 》 第二十—。。四,条 土地储—备资金主要用于【支付土地收》购补偿费、》需要补偿的地上【建筑物补《偿费、土地前期【开发费?、偿还银行贷款【及利息、有关税【费、市土地储备中】心,。员工费用和工作经】费及土地储备中发生!的其他费用不得挪】作他用 》 第【二十五条 》 市财政部》门应加强对》国,有土地储备收—入、成本核》算的管理市土地储备!中心对出《。让土地等《。有偿收?。入和土地《收购补偿费、地上建!筑,物补偿费、土地开】。发成:本、员工费用—、有关税费等支【出应按?宗地:。。分宗核算核算结果应!报市:。财政主管部门审【核后在土地交—易时直接扣留给市】土地储备中》。心 】 第二十《六条 土》地收益由市财—政部门按规》定,。分配市土地储—备中:心可以从《每宗土?地增:值收益?中提取20%—的国有?土,地储备发展资金用于!。储备国有土地当累计!提取数额达到—市政府确定的规模】。时不:再计:提储备土《。地出让后所得—的土地?收益在扣除土地储备!成本和土地交易【成本、?土地储备中心—的管理费用》及土地?储,备发展资金后全额上!缴财政?专户管理 》 ? 第二十七条! ,。 市土地《储备中心的管理费用!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!规定标准编制预【算经市财政部门【审核同?意后由财政从市土】地储备中心上缴的】土地收益中拨付【市土地储备中—心必须从每宗土地增!值收益中提取20】%,的还贷准备金用于】归还:贷款:专,户存储不得》挪做他用《 — 第二十八—条 市土》。地储备中心应—当接受市国土资【。源行政主管》部门和市《财政、审计部门的】监督、检《查建立健全内部【管理制度加强现金和!存款管理《加强固定资产管理】及时清理往》来款项?定期向?市国土资源行—政主管?部门和?市财政部《门,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! 第五章 【 法律责任 — 第二十九条— , 违反?本办法规定的由【市,国土资?源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限期《改正逾期不》改正的?依照土地管理有关法!律、法规、规章予】以处:罚 !第三十条 市【土地储备中心或土】地储备工《。作相关?环节中的工作人员玩!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、!徇私舞弊《的由:其所在?单位或者有关部门】依法给予行政处分;!构成犯罪《的依:法,追究:刑事责任 》 第六章 》 附则?。 , 第三十一条 】本,办法由市国土—资源局负责解—。释 !第三十二《条 本市行政辖区!内县(市、》区)的土地》储备工作可》。参照本办法执—行 》 第三十》。三,条 本办法—自发布之日起施【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