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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景德镇市室》内装饰行业管—理,暂行规定 — : 景府发[2—000]3号 ! ?。 景德镇市人【。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!镇市室内《装饰行?业管理暂行》规定:。的通知 各县(】市、区)人》民,政府市政府各—。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!  《   景德镇市室内!装,饰行业管理暂行【规,定已:。经2000年3月9!日市政府《。第,2,5次常务《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!们请遵?照,执行 二OOO年!三月:十七日 第—一章 总《 则: 第一条 为【。了加强我《市室内装饰行—。业管理维护》室内装饰市场秩序】保障室?内装修装饰企业和】消费者的《合法权益《促进室内装》饰业健康、有序【发展根据全国—室内装饰行业管【。理规定和江西省室】内装饰市场管理办】法,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!实际制定本规定 】 — 第二条 凡在本】市行政?区,。域内:从事室内装饰—设计、施工及相【关的配套用品—和设备安装的所有中!外企、事业单位和个!体经营者均》必须遵守本规定【军事设施及特殊【工程的室内装饰设】计与施工按国—家,。有关规定执行— : —第三条 本规—定所称室内装—饰是指已竣工的【建筑物及已成—形的构造壳体—内部、?内部空间(包—。。括车、船《、飞机等)》艺术再创《造是一?个,包括:室,内、室内《空间及环境的装饰设!计、:施,工、室内用》品,配套生产、》组套供应《和陈设布置的集产品!、技术、艺术、劳务!和工程服务于一体的!系统工程 ! 第《四条 市轻化工【业局是全市室内【装饰行业《的主管部门负责【全市:。室内:装饰行业的监—督和管理工》作县(?市)轻化(二轻局)!。局负责本辖区室【内装饰行业的—监督和管《理工作? , ?   市》室内装饰行业—主管部门的》主要职责是 【。  ?。。  《。 (:一)根据国家—产业政策的要求【制定并组《织实施行业发—展规划和技术—经济政?策协调处理行—。业重大问题指导【行,业,健康发展  !  《 (二)审核、颁】发室内装饰》设计、?施,工单位资质等级证】书和施工许》。。可证   】 (三—)组织?评定室?内装饰设计人员专业!资格    ! (四)监【督,、管理室内装—饰,工程的发包》、承:包和招?标、投标工作 】    — (五)》会同有?关,部门:监督、审查室内【装饰施?工工程?的预:算定额和《收费标准的执—。行情况  】  《。 (六)会同有关】部门:监督、验收室内装饰!设计、施工工程质量! ,    】 ,(,七)组?织培训室内装—饰设计?、施工的专业人员开!展行业技术交流 ! ,。    》 (八)组织【本,行业开展室内装饰设!计方案、施工工程的!评优活动 】   (九】)受理群众对—室内:装饰质?量投诉协调处理【室内装饰《活动中?的纠纷  】  (—十)会同有关部门依!。法查:处,室内装饰设计、【施工中的违章、违】法行为维护装—饰市:场,。秩序 》 《 第五条 市工商行!政管理、《建工建材、技术监督!、公安消防、劳动】等部门?按照:各,自的职责分工协调】做好室内装饰的监督!和管理工作   ! 第二章 资质管!理 第六》条,。 从事室内》装饰设计单位—、施工企业应—按有关规《定办理?资质等级证书和【施工:人员上岗证并按【规定凭资质等级【证书:到公安消防部—门和工商行政管理】部门办?理有:关证照无资质等级证!书、施工《许可证、营业执照、!消防许可证、上岗证!的单位?和个人不《得从事室内装饰设计!、施:工 : 》 第七《条 :开办:。室内装饰设计—。、,施工单位必须具【备以下条件   ! (一)有独【立经:营的管理机构和固定!的经营场所;—    【 (二)有与—营业范围相适应的】技,术,人员和管理人—员; — ,  (三》)有与营业范围相】适应的生产设备和资!金;    ! (四)有》。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!和,会计制度能够独【立,进行经?济核算?、,。承,担民事责《任 :。 【 , 第八条 室内装饰!施工企业、设计单】位申办资质等—级证书应提交下列证!。明文件和材料 】 ,  : (一)施》工企:业应提交下列文【件和材料 —     — 1、?主管部门批件; 】 ?   ? , ,。2,、资质等级》申,报表; —     3、法!定代表人和》技术、经《营、财务负责人【职称证件;》 ?     4、验!资,报告;  】   5》、银:行帐号; — :    6、企业!章程;  】   7、—住所和经营场地证】明材料; —     — 8、外资》企业应?提交外资企业—批准证书 【    (二【),设计单位应提交【下,列,文件和材料 !    1、【主管部门批件; !  ?   2、—资质等级申报表; !。  《   ? 3、法《定代表人和技术【、经:营、财?务负责人职称—证件; 【 ,。 ,。  ?4、:资金担保《书,; 《     5、组!织章程; — :  :  6、住所和】工作场地证明—材料 》    】 , 第九条 室【内,。装饰设计、》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!。分为甲?、乙、丙、丁四级丁!级施工企《业分:为一、二《两个等级资质等级认!定条件及《营,业范围按全国室【内装饰设计单位、施!工企业管理》规定办理 【。 第—十条 室内装饰【设计单位、施工企业!的资质等《级实行分级审—批  《  ?。(一)甲级资—质由省轻工业厅【审核报国家轻—工业局批准;—    】(二)乙级、丙级由!。市轻化局审》核报省轻《工业厅批准并—报国家轻工业—局,备,案   【 (三《)丁级由市轻化局】审,批报省轻工业—厅备案 》 》 第《十一条 《已取得?营业:执照但未按本规定进!行资质审查》的设:计单位和《施工企业应到市室】内装饰行业主—管部门补《。办资质等级证—书补办时应提供相应!的证明文件和—材,料补办后应向工【商行政管理部—门办理登记备—。案手续?    》 ? : 第十二条 室内!装饰设计单》位、施工企业需要】变更或注销资质等】级证书?。应按: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变!更后30日内到原资!质审批部门办理【变更登记或》注,销登记手《续 《 第十【三条: 凡取得从事室【内装饰资质》等级证书的设计【单位、施工企业【必须:在资质等级》许可的范《围,内,营业:。凡需超越许》。可范围营《业,的需按规定报经室内!装,饰,行业:主管部?门批准 — ?。 第十四条 【取得从事《室内装饰《资,质等级证书的设计】单位和施《工企业必《须按期接受发证【部门的?资质复查的年检逾期!不接受?资质复?查和年检的资质等】级证书将被公布失】效 》。 《第,十五条 持有—资质等级证书的【。。室内装饰设计单【位不得为无证单位和!个体经营《者代审、代》签室内装饰设—。计图:纸, 第?三章 工程》管理 ? 第十六条》 承接室内装饰工程!实行公?平竞争的原则不【得用不正《当的手段承》揽工程凡投资总【额在50万元(【含50万元》)以上的室内装【饰工程由室内—装饰行业主管部【门,负责以?。公开招标的方—。式发包室内装饰工】程建:。设单位不得将—。室内装饰工程发【包给不具备承包【该工程相应》资质条件的单位【和企业? 】第十七条《 外地进《入,本市从事室》内装饰工程的设【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必!须凭:丙级以上资质等级】证书:、外:。出施工证明》及营业执照等到当地!。室内装饰行》业主:。管部:门、:工,商行政管理》部门、质《量和:安全监?。督部门进行》验证、登记、核【批、领取《室内:装饰工程设计—、,施工许可证方可【承接:工程 】 :。第十八条 甲—。、乙、丙级施工企业!承,。包,的室内装《饰工程根据需要【可以分包但工程的】主体部分必须自【。行完成分包》部分不得超》过工程总《造价的二分之—一丁级?施工企业《承,包的:。室内:装饰工程不得分【包禁止倒手》转,包室:内装饰工程 】 第—十九条 室》内,装饰设?计单:。位、施工企业承【接室内装《饰工程应按中—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!和全:国,。室内装?饰工程预算定额、全!国室内装《饰设计收费》标准等?规定使用《工,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!监制的合同文本【签订合同严格履行 ! 第】二十:条, 室内装饰设—计、:施工的单位和个【人应按照规定缴纳】室内装饰施》工监督指导费缴【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!定 : 》 第二十一条 】室内装饰设计—单位、施《工企业承《。接装饰工程项目必】。须持资质等级证书】、营业执照、—。承包:。合同、工程预算表和!。经公安消防部门防】火审:核的:图纸到工程所在【。地的室内装饰行业】主管部门进行审定登!记领取设计》、施:。工,许可证办《理质量监《督手续未领取—设计、施工许可【证和办理《质量监督《手续:的不得承接室内设】计、施工业务市轻】化,工业局发放的设【。计、施工许可证在】全市范围《内有效?工程所在地的县(】市)室内装饰行业】管理机?构对已由市轻化【。。工业局核发许可【证的:也要进行验证登记以!便统一市场管—理 ?。 第二】十二条? 凡进入居》民住:户进行室《内装饰设《计与施?工的人员必须—有劳动?、公安?部,门的:有关证明经》。过室:。内装饰行业主管部】门,组,织的上岗《培训:与资格认定 【第四章 质量管理 ! ,第二:十三条 室》。内,装饰工程施工和【验,收必须认真执行【。。原轻工业《部和国?家技术监《督局联?合发布的室内装饰工!艺规程?和质量验收办—法及原中《国轻工总会发布的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!标准(QB》1838-9—。3,)室内装饰工程质量!规范确保工程质【量与安全 — 《 第二十四条 】市轻化工业》局负责组建市室内装!饰质量监督检验【。站市室?内装饰质《量监督检验站会同市!技术监督局负责对】本市室内《装饰:工程质量的监督检】验 :    —。 , , 第二十—五条 室内装饰【工程实行工程质【量评定证书制建设】单位在工程开工【之日起十日》内到市室内装饰质量!监督检验《站办理质量监督手】续任何单《位和个人《不得:以任何?。理由拒?。绝室内装饰质量【监督检验站的监督】检查 》 , 第二—十六:。条 室内装饰工程】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!实行分级《管,理总:造价20万元以上的!所有工程由市室【内装饰质量监督检】验站负责监》督管理;总造价在】。20:。万元以下的由县(市!)室内装饰》。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!。责监督?管理: 第!。二十七条 建立【工程质量的》设计管理《制度施工中需改变】设计图纸的必须严】格按程序《审批设计变更手【续 》。 《第二十八《条 室内装饰—工程竣工后经室内】装饰行业主管部门】会同技?术监督?、公安消防、—工商管理等》部,门组织验收》合格后方可交付使】用 ? ? 第二十九【条 室?。内装:饰设计、施工和材】料的使用必须—严,格遵守?。国,家防火规定和江西】省消:防条例完成室内装饰!施工图纸设计后【建设单?。位必:须,。报经公安消防部门】进行消防安》全审核室内装饰施】工现场?必,须建立严格的—防火管理制度 【 》 第?三十条 室内装【饰,设计、?施,工必须?保,证房屋结构的—安全对原有》建筑物拆改主体【结构:、设备或明显加大荷!载的室内装饰工程建!设单位必须按市建筑!。工程质?量监督部门》的规定审批未经市建!筑工程质量监—督部门?批准不得施工—危房不?得进行室《内装饰施工 】 《 第三十一条 室】内装饰工《程实行限期保修【制度在不少于一年】的保修期内由施工单!位负责维修维修费用!由责任方承》。。担因不可抗拒的【因素造成的质—量问题维修费用由】建设单位承担 】 第【三十二条 室内装】饰施工企业必须【。严格执行施工安【全操作?。规,程,确保施工安全对特种!作业人员(》电工、焊接》工、切割工、架【子,。工等)必《须持劳动部门核发的!。特种作?业安:全操作证才能上岗】操作 ? 第三!十三条 《室内装饰施工现场】必须符合环境—保护的要求应当采】取措施控制粉尘【、废弃物和噪音不得!妨碍人们的正常工】作,和生活确《保人身安《全   — : 第三十【四条 市室》内装饰行业主—管部门应及》时,受理用户投诉的室】内装饰?设计、施工中—的有关问题》会,同有关?部,门查明情况分清【责任认真处》理维护用户的—合,法权益 第五【章 处? 罚 第三—。十五条?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!由室内?装,饰,行业主管《部门:根据:情节:轻重责令其限期整】改,。和,停工、吊销资质等级!证书:及设计、施工许可】证降:低资质等《级,的处罚并《会同有关《部门依法进行—一定金?额的:罚款罚没款》一律上交《。财政:构成犯?罪的移送司法机【关追究?刑,事责任    】 (一)未取—得资质等级证书、】施工许可证而擅【自施:工的; 《 ?   (二—)未经批准》或,超越资质《等级许可范围营【。业的;?。    【 (:三)出卖、转让、】出借、涂改、复制】、伪造?资,质,等级证书、》施工许可证的;【   —。 (四)应—公开招标发包而【未按规?。定进行招标的; !    》 (五)《。拒,绝室内装饰》质,量监督检验》站的监督检》查的;  】。  (《六)未经质量评定】或不合?格工:程交付使用的—; : :   ? (?七)违反家庭室内装!饰有关规《定的;  】。  (八)使用未!验收工程的; 【。。 , :   (九)【违反本规定第—二十九?条的; 《 ,    (十)!未经:。有,关部门批准》在室内装饰》施工中拆改房—屋主:。体结:构设备或明显加【大荷载?的,; 《    (十一)!在已鉴定为危险的】房屋室内《进行室内《。装,饰施工的《;  —  (《。十二)在《室内装饰《。施工中?违反:环,境保护有《关,规定的? , ? ? ,。 第三十六条【 室内装饰管理【机构的?工作:人员应廉洁自律、】秉公办事、热情服】务、:接受监?督;凡利用工作之便!谋取私利、徇—私,舞弊的由《其主:管,部门:或监察?部门给予行政处【分;:构成犯罪的移送司】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 【 , 第三十》七条:。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!决定不服的可以【申请行政复》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!    当事人!不,履行处罚决定—的由作出处罚—决定的机《关申请人民法—院强制?执行 第六章【 附: 则 第三十【八条 本规定—由市轻化工业局负】。责解释 》 《 :第三十九条 本规】定自发布之日起施】行 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