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德镇!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!暂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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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府发《。[2000]3【号
《
景—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!印发景德镇市室内装!饰行业管《理暂行规定的通知】
:各县(市、区—)人民政府市政府各!部门市直《有关单?位
!景德镇市室》内,装饰行业管》理暂行?。规定已经2000】。年3月?9日市政府第2【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!印发:给你们请《遵照执行
二OO!O年:三月十七日
【第一章 总 则
】
,第一:条 为了加强我市】室内装饰行业管理维!护室内装饰市场秩】序保:障室内装修装饰【企业和消费》者的合法权》益,促进室内装饰—业健康、有序发展】。根,据全: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!规定:和,江西省室内装饰市】。场管理?办法等有关》规定结合我市—实际制定《本规定?
【。 第二条 》凡在本市《行政区域《。内从:。事室内?装饰设计《、施工及相关—的配套用品》和设备安《装,的所有?中外企、《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!者均必须遵守本规】定军事设施及特殊】工程:的室:内装:饰设计与施》工按国家有关—规定:执行:
】第三条? 本规定所称室【内装饰是《指已竣工的》建筑物及已成—形的构造《壳体内部、》内,部,空,间,。。(包括?车、船、飞机等【)艺术再创造—是一个包括室内【、室内空间及—环境的?装饰设计、施工、】室内用品配套生产、!组套供应《和陈设布置》的集产?品、技术、艺术【、劳务和工程服【务于:一,体的系统《工程
《
第四条! ,市轻:化工:业局是全市室内装】饰行业?的主管部门负责全】市室内装饰行业的】监督和管理工作县(!市,)轻化(二轻局)】。局,负责:本辖区室内装饰行】业的监督和管理【工作
】
市室内装饰行】业主管部《门的主要职责—是
】。
(一)根据】国家产业《政策的要求制定并】组织实施行业发展】规,划,和技术经济政策协】调处理行业重大问题!指导:行业健?康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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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:二)审核、颁发室内!装饰设计、施工单】位资质等级证书和】施工许可证》
《
(【三)组织评定室内】装饰设计人员—专业:资格
!
(四)监督、!管理室?内装饰?工程的发包》、承包和招标、投标!工作
!
?(五)会同有关【部门监督、审查室】内装饰施工工—程的预算定额和收】费标准?的执行情况
】 ?
(六)会同!有,关部门监督、验【。。收室内装饰设计、施!工工程质量》
?
》 (七)组织培训!室内装饰设计、施】工的专业人员开展行!业技术交流
!
?
(八)组织本!行业开展室内装饰】设计方案、施工工程!的评优?活动
》
《
(九)受理群!众对室内装》饰质量投诉协调【处理室内装》饰活动中的纠纷
】。
】 (十)会》同有关部门依法查】处室内装饰设计、施!工中的?违章、违法行—。为维护装《饰市场秩序》
?。
第五条】 市工商行政—管理、?建工建材《、技术监督》、公安消防、劳动】等部门按《照各自的职责分【。工协调做好室内装饰!。的监督和管理工作】。
第【二章 资质》管理
第六条【 从事?室内装饰《设计单?位、施?工企:业,。应,按有关规定办理资质!等级证书《和施工人员》上岗证并按》规定:凭资质等级证书到公!安消防部门》和工商行政管理【部门办理有关—证照无资质等级【证,书、施工许可—证、:。营业执?照、消防许可证【、上岗?证的单位和个人不】得从事室内装饰设】。计、施工
【
第七【条 开办室内装饰】设计:、施工单位必须具】备以下条件
】
(一)—。有,独立经营的管理机构!和固定的经营场【所;
—
(二—)有:与营业范《。围相适?应的技术人员和管】理人员; 》 ,
《
(?三):有与:营业范围相》适应的生产设备和】资金; 》
:。
(四—。)有健?全的经?营管理制度和会计制!度能够?独立:进行经济核算—、承:担民事责任 【
?
:
第《八条 室内》装饰施工企业—。、设计单《。位申办资质等级证书!应提交下列》证明文?件和材料《
》
(一?)施工企业应提【交下列文件》和材料?
《
1—、主管部门批件【;
!
2:、资质?等级申报表;
!
》
3、法定代表人和!技术、?经营、?财务负责人职—称证件;
】 :
4《、,。验,资报告;
】
5、银行!帐号;
【
》6、:企,业章程;
】
》7、住所和经营【场地证明材料;【 ,
《。
8、—外资企?业应提交外资企业批!准证书
【。
《(二)设计单位应】提,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!
《
1、主管部!门批件;
【
—。2、资?质,等级:申报表;
】 ?
3、《法定:代表人和技术、经】营、财务负责—人职称证件;—
】
4、资《金担保书;》。
—
5、组—织章:程; ?
《
?
6、住所和工【作场:地证明材料
】
》
《 第九条 —室内:。装饰设计、施工单位!的资质等《级分为甲、乙、丙】、丁四级丁级施工】企业分为一》。、二两个《等级资质《等级认定《条件及营业范围按】全国室内装饰设计】。单位、施工企业管】理规定办理
【
第【十条 ?室内装饰设计单位】、施工企业》的资质等级实行分】级审批
【
(一《)甲级?资质:由省轻工业》厅审:核报:国家轻?。工业:局批准; —
?
(二)乙【级,、丙:级由市轻化局审核报!省,轻工业厅批准并【。报国家轻工业局备】案
》
(三—),丁,级由市?轻化局审批》报省轻工《业厅备案 》。
》
《第十一条 已取【得营业执照但未按】本规定进行资质【审查的设计》单位和施工》企业应到市室—内装:饰行:业主管部门补—办资:质等级证书补—办时应?提供:相应的证明文件【和材料补《办,后应向工商行政管】理部门办理登—记备案手续
【
》
第—十二条 室内装饰】设计单位、施工【企业需?要,变更:或,注销资质等级证书】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】定在变更后30【日内到?原资质审批》部门办理变更登【记或注销登记手续
!
》 第十三条 凡取!得从事室内装—饰资质等级证—书的设?计单位、施工企业必!须在资质等》级许可?的范围内营》业凡需超越许可范围!营业:的需按规定报经室内!装饰行?业主管部门批准
!
?
第十》四条 取得从事室内!装饰:资质等级证书的设计!单位和施工企业必】须按期接受发证部】门,的资质复《查的年检《逾期:不接受资《质复查?和,年检的资质等级证】书将被公布》失效
?
第】十五条 《持有资质等级证书】的室内装饰设计单位!不,得为:无证单位和个体经营!者代审?、代签室内》。装饰设计《图,纸
第《三章 工程管理
】
第:十六条 承接室内】装饰工程实行公平竞!争的原则不得—用不:正当的手段承揽工】程,凡投资总额》在50万元(含50!。万元)?以上的室内》装饰:工程由?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!门负责以公》开招标的《方式发包室》。内装饰工程建—设单位?不得将室内》装饰工程发》包给不具备承包该工!程相:应资质?条件的单位和企业
!
第】十七条? 外地进入本市从】事室内装《饰工程的设计单位和!施工企业必须凭丙级!以上资质等》。级证书、外》出施工证《明及营业《执照等到当地—室内装饰行业主【管,部门、?工商行政管》理部门、质量和【安全监督部》门进行验证》。、登记、核》批、领取《。室内装饰工》程设计、施工许可证!方,可承接工程
】
《 第十八条 甲【、乙、?丙级施工企业承包的!室内装饰《工程根据需要可以】分包但工程的主体】部分:必,。须自行完成分—包部分不《得超过工程》总造价的二分—之一丁?级施工?企,业承包的室内装饰工!程不得分包禁止倒手!转包室?内装饰工《。。程
【 第?十九条 室内—装饰设?计单位、《施工企业《承接室?内装:饰工程应按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】同,。法和全?国室:内装饰工《。程预算定额、全【国室内装饰设计收】费标准等规定使用工!商,行政管理《部,门,统一监制的合同文本!签订合?同,。严格履行
】
第二—十条 室内装饰设计!、施工的单位和个】人应按照《规定缴纳《室内装饰施工—监督指导费》缴费标准由》物价部门核定
】
《 第?二十一条 室内【装饰设计单位、【施工企业承接装饰】工,程项目必须》持资质等《级证书、营》。业,执照、承包合—同、工程预算表和经!公,安消防部《门防火审《核的图纸到工程所】在地的室内装—饰行业主管部—门进:行审定登记领—。取设:计、施工《许可证办《理质量监督手—续未领取设》。计、施工许可证【和办理质量监—督手续的不得—承接室内设计—、施工业务市轻化工!业局:发放的?设计、施《工许:可证在全《市范围内有效—。工程所在地》的县(市)》室内装饰行业管理】机,构对已由市轻化工业!局核:发许可证的也—要进行验证登记以】便统一?市场管理
!
第二》十二条 凡进入居民!住户进行室内装饰设!计与施?工,的人员必《须,有劳动?、公:安,部门的有关》证明经过室》内装饰行业主—管部门组织的上岗】培训与?资格认定《
第四章 质【量管理
第二【十三条 室内装【饰工程施工和验收必!须,认真执行《原轻工业部和国家技!术监督局联合—发布的室内装—饰,工,艺,规程和质量》验收:办法及原中国轻工总!会发布的中华人【民共和国行业—标准(QB18【3,8-93)室—内装饰工程质量【规范确保工》。程质量与安全
!
? 第二十四条 市!轻,化工业局《负责组建《。市室内装饰质量监】督检验站市室内装饰!质量监督检验站【会同市技《术监督局负》责对本市室内装饰】。工程质量《的监督检验
【。。 :
【 第二十五条 室内!装饰:工程实行工程质量评!定证书制建设单【。位,在工程开工之日【起十日内到市室内】装饰质量监督检验站!办理质量监督手【续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得以任何—理,由拒绝室内装—饰质量监督检验站】的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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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,六条 室内》装饰:工程:的质量监《。督检验工作实行【分,级管理总造价—20:万元以上的所有工程!。由市室内装饰—质量监督检》验站负责监督管理】。;总造价在2—0万元?以,下,的由县?(市)室内装—饰,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!责监:。督管理
【
? ,第二:十七条 建立工程】质量的设计》管理制度施工中【需改变设《计,图,纸的必须严格按【。程序审批设》计变更手续
【
?。
, 第二十八—条 室内装饰工程竣!工后经室内装—。饰,行业:主管部门会同—技,术监:督,、,公安:消防、工《商管理?等部门?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!交付使?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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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! 室内装《饰设计、《施工和材《料的:使,用必须?严格遵守国家防【火规定?和江西省消防—条例完成室内装饰】施工图纸《设计后建设单位必】须报:经公安消防》部门进行消》。防安全审核》室内装饰施工现场必!须建立严格的—。防火管理制》。度
》
? 第三十条 —室内:装饰设计、施—工必须保证房屋【结构的安《。全,对原有建《筑物拆改主体结构、!。设备或明显加—大,荷载的室《内装饰工《程建设单位必须按】市建筑工程质量【监督部门的》规定:审批未经市》建筑工程《质量监督部门批【准不得?施工危房不得进行室!内装饰施工
】
第三十】一条: 室内装《饰工程?实行限期保修—制度:在不少?于一年的《保修期内由施工单】。位负责维修维—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!因不可抗拒的因【。素造成的质量问题维!修费用由建》设单位承担
—。
第】三,十二条 室内装饰施!工企业?必须严格执》。行,施工安全操作规程】确保施工安》全对:特种作业《人,员(电工、焊—接工:、切割?工、架子工等)【必须持劳动部门核】发,的特种作业安—全操作证才能上【岗操作
【
第三—十三条 室内装【饰,施工:现场必?须符合环境保护【的要求应当采取措】。施控制粉尘》、废弃?。物和噪音不得妨碍】人们的正常工作【和生活确《保人身安全
【
!第三十四《条 市室内装饰【行业主?管部:门应及时受理用户】投诉的室内装饰【。设计、施工中的有关!问题会同有关部【门查明情《况分清?责任认真处理—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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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处 【罚
第三十五条 !有下列行为之一者】由室:内,装饰行业《主管部门根据情【。节,轻重:责令:其限期整改和停工】。、吊销资质等级证书!及设计?、施工?许可证降低资质等级!的处罚并会同有关】部门依法进》行一定金额的罚款】罚没款一《律上交?财政:构成犯罪的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】刑事责任
!
(一)未取—得,资质等级证》书、施工许可证而擅!自施工的《; :。
《
(二》),未经批准或超越资质!等级许可《范围:营业:的,; ?
》。
(三)出卖、转让!。、出借、涂改、【复,制、伪造资》质等级证《书、施工《许可证的《。;,
【
(四)《应公开招标发—包而:未按规?定进:行招标的;
】
》(五)拒绝》室,内装饰质量监督检】验站的监督检查的;!
【
(六)未经—质量评?定或:不合格?工程交付使》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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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(七)违【。反家庭室内装饰有】关,规定的; 》
(】八):使用未验《收工程的;》 ,
》
(九)违反本规!定第:二十九条的; 】
—(,十)未经《有关部门批准—。。在室内装《饰施工中拆》改房屋主体结构设】备或明?显加:大荷载的;
! :
,
(十一)在已【鉴定为?。危险的房屋室内进行!室内装饰施工的;】
】(十二)《在室内装饰施—工中违反环》境保护有关》规定的
—
《
第三十六条 !室内装?饰管理机构的工作人!员应廉洁《自律、秉公办—事、热情服务、接受!监督;凡利用工【作之便谋取私利、】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!部门:或监察部门给予【行政处分;构—成犯罪的《移送司法机关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,
,
《 第三十七条 当!事人对行政处—罚决定不服的—可,以申请行政复议【或向:。人民法院起》。诉
《
当《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!的由作出处》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!民法院强制执行
!第六章 附》。。 则
第》三十八条《 本规定由市—轻化工?业局:负责解?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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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》九条 ?本规定自发》布之:日起施行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