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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景德镇市【室内装饰行》业管理暂《行规定 【 景:府发[20》00:]3号 《 : : 景《德镇市人民政府关】于印发景德镇市【室内装饰行》业管理暂《行规定?的通知 各—县,(市、区)人民政府!。市政府各《部门市?直有关单位 】     景德镇市!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暂!行规定?已经200》0年3月《9日市政府第25】次,常务:会议通过现印—发,给你:们请:遵照执行 》 二O?OO年三月十七【日 第一》章 总? 则 第一条 为!了,加强我市《室内装饰行》业管理维护室内装饰!市场秩序保障室内装!修装:饰企业和消》费者的合法权益【。促进室内《装饰业健康、—有序发展根据—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!理规定和江西省室】内装饰?市场管理办法等【有关规定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】本规定 !。 第二条 凡在】本市行政区域—。内从事室内装饰设计!、施工及相关的【配套用品和设—备安装的所》有中:外企、事业单位和】个体经营者均必须遵!守本规定军事设施及!特殊工程的》室内装饰设计—。与施工?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! : 第三条! 本规定所称室内装!。饰是指已竣工的建筑!物及已成形的—构造壳体内部、【内部空间(包—括车、船、》。飞,机等)?艺术再创造是一个】包括室内、室内空】间及环境的装饰设】计、施工、室内用】品配套生产、—组套:供,应和陈设《布置的?集产品、技》术,、艺:术、劳务和工程【服务:于一体的系统工程 !。 》。 第四条 市轻化!工业局是全市室内】装饰行业的》主管部门《负责全市《室内装饰《行业的监督和管理】工作县(市)轻化】(,二,轻局)局负责本辖】区室内?装饰行?业的监督和管理【工作 》 ,   《市室内装饰行业主管!。。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! ?   (一)!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!要求制定并》组织实施行业—发展规划和技术经】济政策协调处理【行业重?大问题指导行—业健康发展 【    【 ,(二)审核》。、颁:发室内装饰设计、】施工单?位资质?等级证?书和施工许可证 !    】(,三)组织评定室内装!饰设计人员》专业资格  ! , ? (四)监督、【管理室内装》饰工程的发包、承】包和招标、投标工作!    ! (五)《会,同有关部门监—督、审查室内装饰施!工工程的预》算定额和收费标准】的执行情况 】    — ,(六)会《同有关部《门监督、《验,收室:内装饰设计、施工】工程质量 【  :  ?。 (七)组—织培训室内装—饰,设,计,、施工的专业人员开!展行业?技术交流 》  《  《。 (八)组织本行】业开展室内装饰【设计方案、施工【工程的评优活动【    【 ?(九)受《理群众?对室:内装饰质《量投诉协调》处理室内装饰活【动中的纠纷 】   ? (十—)会同有关》部门依法《查处室内装饰设【计、施?工中的违章、—违法行为《维护:装饰市场秩序 【 ? : :。第五条 《市工商行政管理、建!工建:材、技?术监督?、公:。安消防、劳动—等部门按照各—自的职责分工协【调做好?室内装饰《的监督和《管理:工作    】。第二章 资》质,管理 第六条 从!事室:内装饰设计单位【、施工企《业应按有《关规定办理资质等】级证书和施工人员】上,岗证并按规定凭【资质等级证》书到公安消》。防部门和《工商行政管》理部门办《理有关?。证照无资《质等级证书、施工许!可,证,、营业执照》、消防许可证、【上岗证的单位—。和个人不得从事室】内,装饰:设计、施工 】 ? 第七条》 ,开,办室:内装:。饰设:计、施工单位必须具!备以下条《件 ?   (》一,)有独立《经营的管《。理机构和固定—的经营?场所; 【。 ,  : (二)《。有与营业《范围相适应的技术人!员和管理《人员; 》 ,    《 (三)有与—营业范围相适应【的生产设备》和资金?; 《。    《 (四)有健全的】经,营管:理制度和《会,。计制度能够独立进行!经济核算、》承担民事责任— !。 第:八条 室内》装饰施?工企业、设》计单位?申办:资质等级证书—。应,。提交下列证明文【件和材?料    (】一)施工《企,业应提交《下列文件和材料 】    — 1、主管部门批!件;   】  2、资质等级!申报表;《   —  3、法定代】表,人和技术、》经营、财务负—。责人:职称证件《; 《     4【、验资报告; !   ?  : 5、银行》帐,。号; 《 :    6—、企业?章程;  】   ? ,7、住所和经营场】地证明材《料;    ! 8、外资企业应!提交外资企业—批,准证书   ! (二)设—计,。单位应提交下列文】件和材料  !   1》、主管?部门批件; 【     — 2、资质等—级申报表; 】     —3、法定代表—人和技术、经营、财!务负责?人职称证《件;:   —  ?4、资金担保书【;,    【 , 5、组织章—程; 》  :   6、—住所:。和工作场地证—。明材料 —   ? 》 , 第九条 室【内装饰?设计、施《工单位的资》质等级分为》甲、乙、丙、—丁四级丁级施—工企业分为一—、二两个等级资质等!级认定条件》及,营业范围按全国【室,内装饰设《。计单位、施工企【业管理?规定:办理 ? 【第十条 室内装饰设!计单位、施工企业的!资质等级《实行:分级审批 —   (一)甲】。级资质由省轻工【业厅审核报国家轻工!业局批准; — :   ?。 (二)乙级【、丙级由市》。轻化局审核报省轻】。工业厅批准并报国】。家轻工业局》。备,案, ?    》(三)丁《级由市轻化局审批】。报省轻工业厅备案 ! — ?。第十一条 已取【得,营业执照但未按本】规定进行资质审查】的,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!应到市室内装—饰行业主管部—门补办资质等级证书!补办时应提供—相应的?证明:文件和材料补办后】应向工商行政—管理部?门办理登记备案手】续    ! 第十二条 !室内装?饰设计单《位、:施工:企业需要变更或注销!资质等级证书应【按照国?家有关规定在变更】后,30日?内到:原资质审批部—。。门办理变更登记或】注销登?记手续? 》 第十三条【 凡:取得从事室内—。装,饰资质等《级证书的设计—单位、?施工企业必须在资】质等级许可的范围】内营业凡需》超越许可范围营业的!。需按规定报经室内装!。饰行业主管部门批准! : 第十四!条 取得从事室【内装饰资质》等级:。证书的设《计单:位和施工企业必须】按期:接受发?证部:门的资质复查—的年:检逾期?不接受资《质复:查和年检的资质等】级,证书将被公布—失效: : ? 第十五条【 持有资质等—级证书的室》内装饰设计单位不】得为无证单》位和个?体经:营者:代审、?代签室内装饰—。设计图纸 第三】章 工程管理 第!十六条 承接—室内装饰工程实行】公平竞?争的原则不得用【不正当的手段承【揽工程凡《投资:总额在50万元(】含,50万?元)以上的室内【装饰工程由室—内装饰行《。业主管部门负—责以:公开招标的方式【发包室?内装饰工程建设【单位不得将室内装饰!工程发包给不—具备承包该工程相应!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企!业 【 , 第十七条 外地进!入本市从事室内装饰!工程的设计单—位和施工企业必须凭!丙级以上资质等级证!书、外出施工—证明及营业》执照等到《当地室?内装饰行业主管部】门、工商《行政管理《部门、质《量和安全监督部门进!行验证、登记、核】批、领取室内装饰工!程设计、《施工许可证方—可承:接工程 】 :。 第:十八条 甲》。、乙、丙级》施工:企业承?包的室内装饰工程】根据需?要可以分包但—工程的主体部分必】须自行完成分—包部分不得》超过工程总造价的】二分之一《丁级施工企业—承包的室内装饰工】程,不得分包禁止倒【手,转,。包,室,内装饰工程 【 ? 第《十九条 室内装饰设!计单位、施工企业承!接,室内装?饰工程应按中华【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】和全国室内装饰工程!预算定额、全国室内!装饰设计收费标【。准等规定使用工商行!政管理部《门统一?监,制的合同文本—。签订:合同严格履》行 】 第二十条 室内装!。饰设计?、施工?的单位和个人—应按照规《定缴纳室《内装饰施工监—。督指导费缴费标准由!。物价部门《核定: : 第【二十一条《 室内装饰设计单】位、:施工企?业,承接装饰工程项【目必须持资质—等级证书、营业执】照、承包合同、【工程预算表和—经公安消防部门防】火审核的图纸到【工程所?在地的室内装饰行业!主管部门进》。行审定登记领取设计!、施工许可》证办理质量监督手续!未领取设《计、施?工许可证和》办理质量监督—手续的不得》承接室内设计、施】工业:务,市轻化工业局发放】。的设计、施工—许可证在全》市范围内有效工【程所:在地的县(市—)室内装饰行业【管理机构对已由【市轻化工业局核【发许可证的也要进】行验证?登,记以:便统:一市场管理 — — 第二十二条 【凡进入居民住户【。进行室内装饰—设计与施工》的人员必须有劳动】。、公安部门的有关证!明经:过室内装饰行业【主管部?门组织的上岗培训】与,资格认定 —第四章 质》量管理 第二十三!条 室内装饰—工程施工和验收必】须认真执行原轻工】。。业,部和国家技》术监督局联合发【布的:室内装饰工艺规【程和:质,量,验收办法及原中国】轻,工,总会发布的中华人民!共和国行业标准(Q!B1838-9【3,)室:内装饰工《程质:量,规范确保工》程质量与安全— 《 《第二十?四条 市轻化工业】局负责组建市—。室内装?饰质量监《督检验站市》室内装饰《质量监?督检验站会》同市技术监》督局负责对本—市,室内装?饰工程质《量的监督检验 】   》 第二十五!条 室内装饰工【程实行工《程质量评定》证,书制建设单位在工程!开,工之日起十日内到】市室内?装饰质量监督—检,验站办理质》量监督手续任何【单位和个《人不得以《任何理由拒绝—。室内装?饰质量?监,督检:验站的监督检查【 — 第?二十六条 室—内装饰工程的质量】监督检?验工作实《行,分级管理总造价20!万元以上的所有工】。程由市室《内装饰质量》监督检验站负—责监督管理;总造】。价在20万元以下】的,由县(市)室内装饰!质量监督《检,验机构负责监督管理! 】第二十?七条 建立工程质量!的设计管理》制,度,。施,工中需改变设计图纸!的,必须严格按程—序审批?设计:变,更,手续 ! 第二?十八条 室内—装饰工程竣工后【经室内装饰行业【主管部门《会同技术监督、【公,安,消,防、工商管理等部】门组织验收合—格后方可交付—使用: : 《 第二十九条【。 室内装饰设计【、施工和材料的使】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!防火规定和江西【省消:防条:例完成?室,内装饰施工图纸设】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报!经公安消防部门进】行消防安全审核【室内:装饰施?工现场必须建立【严格的防火管理制】度 !第三十条 室内装】饰设:计、施工必须—保证房屋《结构的安全》。对原:有建筑物拆改主【体结构、《设备:或明显加《大荷载?的室内装饰工程建设!单位必须按市建【筑工程质量监督【部门的规定审批未经!市建筑?工程质量《监督:部门:批,。准不得施《工危房不《得进行室内》装饰施工 — 第三】十一:条 室?内装饰工程实行限期!保修制度《在不少于一年的保】修期内由施工单【位负:责维修?维,修,费用由责任》方承:担因不可抗拒的因】素造成的质量—。问题维修费用由建】设单位承担 ! 第三十二】条 室内装饰施【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!施,工,安全操作规程确保】施工安全对特种作】业人员(电工、焊接!工、切割《工、架子工》等)必须持劳动部】门核发的特种作业】安全操作证才能上】岗,操作 ! 第三十三条 室内!装,。饰施工?现场必须符》合环境保护的要【求应当采取》措施控制粉》尘、废弃物和—噪音不得《妨碍人们的》正常工作和生活确】保人身安全 【  : 《 第三十—四,条 :市室内装《饰行业主管部—门应及时受理用【户投诉的室内装【饰设计、施工—中,的有关问题》。会同有关部》门查明情《况分:清责任认《真处理维护》用户的?合法权益 第五章! 处 罚 —第三十?五条 有下列—行为之一者》由室内装饰行—业主管?部门:根据:情节:轻重:责令其限期整改【和停工、吊》销资质等级证书及设!。计、施工许可—证降低资质等级的处!罚并会同有关部门依!法进行一定金—额的罚款罚》没款一?律上交财《政,构,成犯罪的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!事责任   【 (一《),未,取得资?质等:级证书、施工许可证!而擅:自施工的; 】 ,   (二)未】经批准或超越资质】。等级许可《范围营业的; !  :  (《三)出卖、》转让、出《借、涂改、复制、伪!造资质等级》证书、施工》许可证的; !   (四)应】公开招标《发包:而未按规定进行【招标的;  !  (五)拒绝室!内装饰质量》监督检验《站,的,监督检查的;—    】(六)未经质量评】。。定或不合格工程交】。付使用的; 】   ? , (七)违反家庭室!内装饰有关规定的】;,    (!八,)使用未验收—。。工程的; —    (【九)违反本》规定第?二,十九条的《; ?    (【。十)未经《有关部门批准在室内!装饰:施工中?拆改房屋主体—结构设备或明显【加大荷载的;— ?    (—。十一:)在已?鉴定为危险的—房屋室内《。进行:室内装饰《。。施工:的; ?   》 :(十二)在室内装饰!施工中违反》环境保护有关规定】的 《 》 :第三十六条 —室内装?饰管理机构的—工作人?员应廉洁自律、秉】公办事、热》情服务、接受监督】。;凡利用工作之便】谋取:。私利、徇私》舞弊的由其》主管部门或》监察部门给》予行政处分;构成】犯罪的移送司—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: 《 , 第三十七【条 当?事人:对行政处《罚决定不服的—可以申请行政复议】或向人民法院起【诉 ?   当事人不】履行处罚决定的【由作出?。处,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!民法院强制执—行 第六》。章 附 则 第】三十八条 本规定】由市:轻,化工业局负》责解释 】。 第三十九【条 本规定自发布】。之日起施行 —。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