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【德镇市?室内装饰《行业管理《暂行规定
【
景府发[2【000?。],3号
】 景?德,镇市人民政》府关于印发景—德镇市室内装饰【行业管理《暂行规?定的通知
—各,县(市、《区)人民政府—市政:。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!位
? 》 景德镇市室内装】饰,行业管理暂行规定】已经:200?0年3月《9日市政府第25】次常务会议通—过现印发给你们请】遵照执行
—二OOO年三月十七!日
?第一章? ,总 则
第一条 !为了:加强:我市室内装饰行业管!理维护室内装—饰市场秩序保障室内!装修装饰《企业和消费》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室!内装饰业《健康、有序发展根据!全,国室内装饰行业管】理规定和《江西省室内装—饰市场管《理办:法等有关《。规定: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!规定:
:
第二】条 凡在《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!室内:装饰设计、施工及相!关的配套用品和【设,备安装的《所有中外企、事业单!位和个?体经营者均必须遵守!本规定军《事设施?。及,特殊:工程的室《。内装:饰设:计与施?工按:国家:有关规定执》行
?
第三条! 本规定《所称室内《装饰是指已》竣工的?建,筑,物及已成形的构【。造壳体?内部、内部》空间(包括车、【船、飞机等)—艺术再创造》是一个包括室内、】室内空间及环境【。的装饰设计、施工、!室内用品配套生产】、组套供应和陈设】。布置的?集产品?、,技,术、艺术、》劳,务和工程服务于【一体的系统工程
!
第四】条 市轻化工—业,局是全?市室内装饰行业的】。主管部?门负责全市室内【装饰行业的监督和管!理工作县(市—)轻:化(二轻局)局负】责本辖区室内—装饰行?业的监督和管理【工作
》
》市室内装饰行业主】管部门的主》要职责是《
《
?
: (一)《根据国家产业—政策的?要求制定并组—。织实施?行业发?展规划和技术经济】。政策协调《处理行业重大问题】指导:行业健康发展—
? ?
(二)【审核、颁发》室内装饰设》。计,、施工?单位资质等》。级证书?。和施工许可》证
》
—(三)组织评—定室内装饰》设计人?员专业资《格
《
《
(四)监【督、管理室内—装饰工程的》发包、?承包:和招标、《投标工作
》
】 (:五)会?同有关部门监督、】。审,查室:内,装,。饰施工工程的预算】定额和收《费标:准的执行情况
!
(】六)会同有关—。部门监督、验—收室内装《饰设计、施工工【程质量
【 ,
《 ,(七)?组织培训室内装【饰设:计、施工的》专业人员开展行【业,技,术交:流
—
》(八)组《织本行?业开展室内装—饰设计方案》、施工工程的评优活!动
《 :
《 (九)《受理群众对》室内装饰《。质量:投诉协调《处理室内装饰活动中!。的纠纷
》
【 (十)会同有【关部门依法查—处室内装饰设计、】施工中的违章—、违法行为维护【装,饰市场秩序》
:
第五】条 市工商行—政管理、《建工建材、技术监督!、公安消防、劳动】等部门按照》各自的职责分工【协调做好室内—装饰的监《督和管理《工作
第!二章 资《质管理
第—。六条 从事》室内:装饰设计单位—、施工企业应按有关!规定办理资质等【级证:书和施工人》员上岗证并按规【定凭资质等级—证书到公安消—防部门和工商—行政管理《部门办理有》关证照无资质等级证!书、施工许可—证、营业执照、【消防许可证、—上岗证的单》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室!内装饰设计、施【工
—
第七》条 开办室内装饰设!计、施工单》位必须具备以—下条件
】
(:一)有独立经—营的管理机构和固定!的经营场《。。。所;
【 ,
(二)有—。与营业范围相适应】的技术人《员和:管理人员; 【
,。
(三【)有:与营业范《。围相适应的生产【设备和资金;
!
(四【)有健全的经营管】理制度和《会计制度《能够独立进行经济核!算、承担《民事责任
!
:
, 第?八条 室内装饰施工!企业、设计单位申办!资质等级证书应提交!下列证明文件和【材,料
》
(一)施—工企业应《提交下列文件和材】料
】。
1、主管部【门批件;
【。
2【。、资质等《级申报表《;, :
,
3、】法定代表《人和技术、经—营、:财务负责人职—称证件; —
》
,
4、?验资:报告;?
】
5、银行》帐号; 》
:
6、企】业章程?;
!
7:、住所和经营—。场地:证明材料;
!
8、外资!企业应提交外资企业!。批准证?书
【
(二)设计单位!应提交下列文件和材!料
《
,
1、主管!部,。门批件; 》
:
》
2、资《质等级申报表; !
,
?
3《、法定代表人—和技术、经营、【财务负责人职称证件!; :
》
4、》资金:担,保书; 《
5!、组织章程;— ,
—
6、住》所和工作场地—证明:材料
》
?
【 ,第九条 《室内装饰设计、【施工:单位的资质等级分为!甲、乙?、丙、丁《四级丁级施工企【业分为一、》二两个等级资质等】级认定条件》及营:业范围按全》国室内装饰设—计单位、施工企【业管:理规:。定办理
】
第十条 室】内装:饰设计单位、—施工企业的资质【等级实行分级审批
!
, :
(一)甲级资质!由省轻工《业厅审核报国家轻工!业局批准;》 :
(二】)乙级、丙》级由市?轻,。化局审核报省轻工业!厅批准并《报国家轻工业局备案!
】。(三)丁级由市【轻化局审批报—省轻工?业厅备案
!
第—十,一条 已《取得营业执照但未按!本规:定进行资《质,审查的设计单位【和施工企业》应到市室内》装饰行业主》管部门补办资—质等级证书补办【时,应提供相应的—证明文件《和材料补办后应向工!商行政管理部门【办理登记备案手续
!
》
—第十二条 室内【装,饰设计单位》、施工企业需—要变更?或注销资质等级【证,书应按照国家有关规!定在变更后30【日内到原《。资质审批《。部门办理《变,更登记或《注销登记手》续
【 ,。。。 第十三条 凡【取得从事室内—装饰资质《等,级证书?的设计?单位、施《工,。企业必须在资质【等级许可的范围【内营:业凡需超越许可范围!营业的需按规定报经!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!门批:准
】 第十四条 —。取得从事室内装饰】资质等级证书的设】。计单位和施》工企:业必须按期接受【发证部门的资—质复查的《年检逾期不接受资质!复查和?。年检的资质等级【证书将被《公布失效
—
—第十五条《 持有资质等级证书!的,室内:装饰设?计单位不得为无【证单位和个》体经营者代》审、代签《室内:装饰设计图纸—
第三章 工【程管理
《
第:十六条 承》接室:内装饰工程实行公】平竞争的原》。则不:得用:不正当的手段承【。揽工:程凡投?资总额在50万【元(含50万元)】以上的室《内装饰工程由室【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!负责以公开招标的方!式发包?室内装饰工程—建设单?位不得将《室内装饰工程发包给!不,具备承包该》工程:相应:资质条?件的:单位和企业》
:
》 第十七条 外地进!入本:市,从事室内《装,饰,工程:的设计单《位和施?工企业?必须凭丙级以上【资质等级证书、外】出施工证明及营业执!照等到当地室内装】饰行业主管部—门、工商行政管理部!。门、质量和安全监】督部门进《行验证?、登:记,。、核批、领取室【内装饰工程》设,计、施?工许:可证方可承接工【程
!。第,十八条 甲、乙、】丙级施工企业—承包的室《内装饰工《程根据需要可—。以分包但工程—的主体部分必须自】行完成分包部—分不得超过工程总造!价的:二分之一丁级施工企!业承包的室内装【饰,工,程不得分包禁—止倒手转包》室内装?饰工:程
《 ,
第十九条 !室内装?饰设计单位、施工】企,业承接?室内装饰工程应按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!法和全国室内装饰】。工程预算定额—、全国室《内装饰?设计收费标准—。等规定?使用工商《行政:管理:。部门:统一监制的合—同文本签订合—同严格?履行
】 , 第二十条 室内装!饰设计、《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应!按照规定缴纳—室内装饰施工—监督指导《费缴费标准由—物价部门核定—。
】第二:十一条 室》内装饰?设计:单,位、施工企业—。承接装饰工程—项目必?须持资质等级证书】、营业执照、—承,。包合同、工程预算】表和:经公安?消,防部:门,防火审核《的图纸?到工程所在地的室内!。。装饰行业《主管部?。门,进行审?定,登记领取设计、施】工许可证办理质【量监督手续未—领,。取设计、施工许可证!和办理质量监督手续!的不得承接室内设计!、施工业务市轻化】工业局发放的—设计、施工许—可证在全市范围内有!。效工程所在地的县(!市)室内《装饰行业管理机构】对已由?市,轻化工?业局核?发许可?证的也要《进行验证《登记以便统》一市场管理》
:
》 第:二十二条 凡进入】居民住户进行室内】装饰设计与施—工的人员必须有劳】动、:公,。安部门的有关证明】经过室内装》饰行业主管部门组织!的上岗培训与资格】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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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《 ,质量管理《
第二十》三条 室内装饰工】程施工?和验收必须认真执行!。原轻工业部》和国家技术》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室!内装饰工艺规程和】质量验收办法及原】。中国轻工总会发布】的中华?人民共?。和国行业标》准(QB183【8-93《)室内装饰工—。。程质量规范确保工程!质量与安全
【
第【二十四条 市轻化】工业局负责组建市室!内装饰质量监—督检:验站市室《内装饰?。质量监督检验站会】同,市技术监督局负责对!本市室内装饰工程】质量的监督检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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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第二十五【条 :室内装饰工程实行】工程质量评定证【。书,制建:设单位在工程—开工之日起》十日内到市》室内装饰《。质量监督检验站办理!质量监督手续任何】单,位和个人《不得以任何》。理由拒绝室内—装,。饰质量监督检验站的!监督检?查
》
第》二十六条 室内【装,饰工程的质量—监督检验《工作实行《分级管?理总造?价20万《元以上的所有工程由!市室内装饰质量监】督检验站负责监【督,管理:;总造价在20【万元以下的》由县(市)》室内装?饰,质量监督检验—。机构:负,。。责监督管理》
?
第—二十七条 建—立工:程质量?的设计管理制度施】工中需改变设计图纸!的必须?严,格按程?。序审批设计变—更手:。续,。
— 第二十八条 室!内装饰工程竣工后经!室内装?饰行:业主:管部门?。会同技术监》督、公安消防、【工商管理等部门【组织验收合格—后方可交《付使用?
》
, 第二十九—条 室内装饰设计】、,施工和材料的使【用必须严格遵—守国:家防火规定》。和江西省消防条例】完成室内装饰施工】图,纸设计?后建设单位》必须报经公安消防部!。。门进行消防》安全审核室内装饰施!工现场必须建—立严:格,的防火管理制—度
?。 :
第》三十条 室内—装饰设计、施—。工必:须保证房屋结构的】安全对原有建筑物】拆改主体结构、【设备或明显加大荷】载的室内装饰工程建!设单位必《须按市建筑工程质量!监督部门《的规定?审批未?经市建?筑工程质量监督部】门批准不得》施工危房《不,得进行室内装饰施工!
》
第三》十一条 室内—装饰工程实行限【期,保修制度在》不少于一年的保【修期内?。。由施工单《。位负责维《修,维修费用由》责任方承担因不可抗!。拒的因素造》成的质量问题维修费!用由建?设单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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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三十二条—。。 室内装饰》施工:企业必须严格执行】施工:。安全操作规程确保】施工安全对特种作】业人员?(电工、焊接工、切!割,工、架子工等)必须!持劳:。动部门?。核发的特《种作业安全操作证】才能上岗操作
!
第三十三!条 室内装饰施工】。现场:必须符合环境保护】的要求应《当采取措施控制粉】尘、废弃物和噪音不!得妨碍人们》的正常工作和生【活确保?人身安全
】
《
第三十四条 !市室内装饰行业【主,管部门应及时受理用!户投诉的《室内装饰《设计、施工中的有】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!查明情况分清—责任:认,真,处理维?。护用户的合法权【益
第《五章 处 》罚
:
,第三十五条 有下】列,行为之一者由室【内,装饰行业主管部门根!据情节?轻重责?令其限期《整改和?。停工、?。吊销资质等级证书及!。设计、施工许—可证降低资质等级的!处罚并会《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!一定金?额的罚款罚》没款一律上交财政构!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!关追究刑事责任
!
?
(一)未取—得资质等级证书、施!。工许可证《而擅自?。施工的; 》
(二!)未经批准》或超:。越资质?等级:许可范围营》业,的;
— ,。
(《三)出卖、转让、】出借:、,涂,。改、复制、伪—造,资质:等级证书、》施工:许可证的; — ,
(四】),应公开招《标发包而《。未按:规定进行招标的;】。
?
》(五)拒《绝室内装饰》质量监督检验站【。的监督?检查的; —
(六)!未经质量评定或【不合格工程交付【使用的;《
(!七)违反家》。。庭室内装饰》有关规定的; 【
(八!)使用未验收工【程的:;
【
(九)违反本规!定第二十九条的【;
】。
,(十:)未经有关部门【。批,准在室?内装:饰施工中拆改房屋主!体,结构设?备或明显加大荷载】的;
》
《。
(十?一)在已《鉴定为?危险的房屋室内【进行室内《装,饰施:工的;?。
《
(十二)在!室内:装饰:施,工中违反环境保护】有关规定的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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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【六条 室内装—饰管理机构的—工作人员应廉洁自律!、,秉公办事、热情服】务、接受监督;凡】利用工作之便—谋取私?利、: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!部门或?监察部门给予行【政,。处分;?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!机关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
】
《 :第三:十七条 当事人【对行政处罚决定不】服的可以申请行【政,复议或?向,人民法院起诉
】 , ,
,
当事人不履—行处罚决定的—由,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!申请人民法院强【。制执:行
第六》章 附 则》。
,
第三十八条 本规!定由:市轻化工业局负责解!释
:
:
第三十九!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!日起: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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