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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景德:。镇市:计,划与节约用水管理暂!行办法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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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景德镇!市计划与节约用【水管:理暂行办法》。的通知
各县(市!、区)人民政府市】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!单位
—。景德镇市计划与节】约用水管理暂行办】法已经2011年5!月25日市》政府第116—次常务?会议研?究通: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!照执行
—二〇一一年》六月十日《。
第一章 总【则
第一条— 为加强我市水【资源管理策应鄱阳湖!生态经济区建设【合理开发、高效【利用水资源做到计】划用水?、节约?用,水保护和改善水环境!推进节水型社会【建设促进经》济社会可持续—发展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水法、取水许!可和水资源费征【收管理条例、城【。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!等法律?、,法规结?合本市实际》制定本办法》
第二条》 本办法适用—于景德镇市行政区】域内的节约用水管】。理和水资源的开发】、利用和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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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《 节约用水管理【贯彻开源与》节流并重的方针建】立用水?效率控制制度实行取!。水,许可制度用水实行】总量控制和定—额管理相《结合制度
第【四条 景德镇市人民!政府水行政主管【部,门负责本市计—划用水、《节约用?水,管理工作景德镇市】计划节约《用水办公《室(简称市节—水办)具体》负责本?市,城乡计?划,用,水、节约用水管理和!城市规划区》(含县?<市、?区>:、建:制镇、独立工矿【区,)地下水、地表水的!合理开发、》利用、保护工作【
第五条 鼓【励开展节约用水科学!。技术研究积极推【广节水先进技—术和使用先》进节水器具》提高城市节约用【水科学?技术水平
单!位用户必《须建立健《全节约用水工作责】。任制:落实部门和专人负责!。。节约用水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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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各—级人民政府应加强节!。约用水宣传广泛宣传!节,约,用水重要《意义普及节约用【水知识增强》公民节?约用水意识》各级节水《管理部门要积极【做好节?约,用水服务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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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单位和个人都!有节约用水的义务并!有权对浪费水资源】的行为进行》监督、举报》
第七条 节【约,用水实行《。居民用户《和单位?。用户:分类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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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对单位用《户实行?定,额管理和超计划用】水适当加价收费相】。结合的制度居—民用户的水》费,计价方式按户用水】计量:收费,并逐步推行阶!梯式水?价和推广使用再生水!提高污水再生利【用率
《第八条 各县(市】、区)人民政—府和各有关》部,。门应当增加节约【用水的投入安—。排,专项资金用于节水】设施改造《。和先进节水技—术,推广鼓励节约用【水的:科学技术研究—提高节约《。用水科学《管理: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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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各县(?市、区?)人民政《府应当制定节—水奖励措施对节【约用:水和节约用水科学】技术研究、推广成】绩显著的单》位和个?人可根据江西省城市!节约用水《奖励暂?行实施办法(赣【城〈86〉》。城字第48号、【〈86〉赣财—工,字第311号—)有关规定给予表彰!奖励
—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制定节约】。。。用水宣?传计划不定期组织开!展节约用水宣传活动!;教:育行:政主管部门》和学校应当加强对在!校,学生节约用水的【教育和宣传;—。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加!强节约用水公益【宣传:。对浪费用水的行为予!以披露
第二【章 计划用水—管理
第九—条 市?节水行政《。主管部门《应当:拟定全市节约用【水,政策组织有关—部门根据水资源【综合规划、节水【型社会建设规划【和本地实际》编制年度供水—、节水和水资—源开:发利用规《划经市计划行政主】管部门审查批—。准后报同级人民【政府纳入国民经济】和社会发《展年度计划》
计划用【水是节?约用水管理的依【据未经节水管理【部门同?意任何?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!变更
第十—条 使用公共供【水和:自建设?施供水的用水—人(城市消》防用:水除外)《应当向节水管—理部门申请》用,水计划并进行用水、!节水:评估经节《水管理部门批准发给!计,划用水量《核定:证
》用水人、用水性质】或,者用水?量改变的原用水【计划废止用水人应当!重新申请用水计划】
第十一条 单位!用户应当执行用水计!划注重?。节约用水合》理用水对超计划超定!额用水的超出部【分根:据江西省城镇节约】。。用水管?理暂:。行办法(赣城—〈8:7〉城?字第57号)将视情!况逐步实《行加价水费》
超!计,。划加价水费作为【行政:事业:性收费管《理纳入政府财政【专户作为节》约用水专项资金【用于城?。镇节:水宣传节水》科研和节水奖—励等
—对节约用水工作成绩!显著的单《位,和个人给予表—彰和奖?励市物价部门—应当加强《对超计划《用水加价收费的管理!和监督
第十二】条, 用: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!标准每三年》进行一次水平衡测】试企业?产品:结构或?者工艺发生变化时】应及时复测测试结】果经节水管理部门】审核后发给》用水单位水平衡测】试合:格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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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—。节水管理部门—应会同有关行业主管!。部门根据国家、【部、省?级行业用水定额标准!和水平?衡测试结果科学制定!用水定额并定期【根据用水定额执行】情况:、用:水变化适时修订【用水定额
—第十四条 单位用】户应当根《据,用水:计划制定节水目【。标和节水措施建立用!水记录台帐健全用水!统计分析制度和【节水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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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水单位和—单位用户应当按月】向节水管理部门报】送供、用《水量统计报》表节水管理部门应】当,根据统?。计报表?做好节约用水统【计分析工作
第十!五条 新建、扩【建、改建《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!。研,究报告应当包括用】水、节水评》估方案和《水,资源论证报》。告,用水、节水评—估方案和《水,资源:论证:报告应当报》水,行政管理部门—备案: ,。
节《水,管理部门应当对新建!、扩建、《改建的建设项目用水!进行科学论证和【调研评估凡没有水资!源保:障条件的《建设项目各级人民政!府和有关部门不得】批准建设
—第十六条 供—水企:业、自建供水设【施的单位应加强供水!。设施的维《护管理?减少水的漏失水行】。政主管部门应当会】同有关部门根—据节约用水发展【。规划制定城市管【网漏损率控制目标】。并组织实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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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节约【用水管理
—第十七?条 城镇《节约用水行政主管】部,门应当?根据同级人民—政府制定的节约【用水:发展规?划和年度规》划在:测定行业综合用水】定额和单项用水定】额的基础《上编制年度用水计划!并下达执行》
供水—。部门:应当加强计量管理必!须按期?向市节水办提供各计!划用水户的实—用水量报《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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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八条: 国家鼓励使用转】型节水型器具工艺】开发和科研节水【管理部?门应会同有关部门】。。推广和?普及节水型产品和】器具提高节约用水】科学技术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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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单位用户和居民【用户应当使》用国家规定》的节约用水设—施和:器具禁止《使用国家已明令淘】汰的:用水:设备和用水器具 】
任何》单位和个人不得擅】。自拆除节水设施【;确需拆除的必须】报节约?用水行?政主管部门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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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《条 工业用水应当采!取循环使用、废水处!理、综合《利用等措施提高水】的重复?利用率并完善—厂、:车间和?主要用水设备的【三级计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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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用—水重复利用率、单】位产值?取水量达不》到本行?业先进合理水平【的应:当限期?。完成技?改,工程工业用户应当根!据国家、省标准和本!市规定?定期进行水平衡测】试工:。作 :
水平衡—测试单位由水行政主!。管部门和《工业经济主管部门】于年初联合下达【经测:试不达标的采—取措:施限期达标
第二!十条 建设工程临时!。。用水建设《单,位凭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证到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办理用水计!划手续实施单—独装:表计量并按》照施工进度逐—。月考核用《水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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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》条 供水、节水行】政主管部门》应当推广先进节约用!。水设施和工艺协助】。用水户?策划和完善》。节,。约用:。水措施为用户—提供:技术服务工作—
第二《十二:条 在?。城市规?划区内确需取—用地下水、地表【水,的应当按《照下达的用水计划】取用并按照》规定缴纳自备水【源污水处理费和【。水资源费
第二】十三条 居》。民生:活用水实行按户计】量收费城市住宅【小区应当按照“【一,户,一表、计量出户”的!要求合理规范用【水系统并逐》步推行?阶梯式计量水价必须!取消生活用水“【包费制”严禁—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消!。。防栓和环卫洒水专】用,取水处开栓取水【。
第?二十:四条: 因开展计划用【水节约用水工作【而影响供水企—。业的售水《量上级主管》部门应把节水量并】。同售水?量同时考《核,供水企业的供水【量
第二十五条】 已经投《入使用的建设项目没!有使用?节,水设施和《节水:器具的由节约用【水行:政主管部门根据【国家、部《、省有关规定和【相关标准逐步引导用!水单位和个》人更新使用节水【设施和节水器具 】
游泳场(馆)!。、文化娱乐》业、经营洗浴业【。及服务行业应—当采取节约用水措施!安装节水设备和使用!节水器具对》排,放水进行综》合利:用并防止水污染【洗车业?应当安装和使—用循:环用水设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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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六条》 县(市、区)人民!政府应当积极推【行灌区节水管—理提高灌溉水—。的有效利《用率所有灌区应当逐!步按定额配置灌溉水!量和安?装用水计量设施推广!。应用农业工程节水】技术和农业节水【技术
涉农部!。门应:当引导农民调整农业!种植结?构鼓励种植低耗【水,、高产出《的农作物推广喷灌、!滴灌等节水技术禁】。止农业漫灌、串灌】。。等粗放型用水对农业!节,水工:程,项目项目审批部门】应当优先《予,以立项
第二十】七,条 建立《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!度严格控制在—水功能区入》河排污总量生产【。经营企业不》得直接排放》。间接冷却水应采【取清污分《流闭路循环等措【施达:标排放?提高:水,的重复?利用率实现废水资源!化,;工业用水重复利用!率达不到要求的可以!酌减用水计划—
第四章 建【设用水管理
第二!十八条 《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!程建设项目应同步】。配套建设节约用【水设:施提倡配《套建设雨水、—。中水利用设施充分】使用中水和其它再】生水并安装符合国家!标准的节水型—产,品和配件《不得选用《国家已?明令:淘汰的用水器具和配!。件
已—经投:入使用的工业—、服务行业应逐【步建设中水利用设施!。
第二《十九条 《。新建、扩建、改建】的建:设项目应当健全【节,水制度节水设施【应,当与主体工程同【时,设计同时施》工同时投入使用用】水单位必须做到用】水计划?到位、节水目标到】位、节水措施—到位、?管水制度《到位: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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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:水管理部门》应当参加建设—项目节水设施—的竣工验收节水【设施、节水器—具未经验收或验【收不合?格的:建设项?。目,不得投入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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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 建筑】工程施工需要用水的!由建设单位》或施:工单位凭建设—。工程规划许可证向】市节水办办理临时用!。水指标并按江西【省质:量技术监督局发布】的DB3《6,江西省城市工业【、生活用水定额【实行考核并》装表:计量:
第三十一—条 因新建》、,改建、扩建工程项】目需要增《加用:水量的单《。位必须向《市节水?办申报增加用水计】划经批准《后,方可供?。水擅自增超用水计划!量的按?本办法?第十一条《执行
第三十【二条 严《格控制自《备井的开《凿在:城市供水管网覆【盖区域?不得新增、新建【、开:发各种自备》水源项目凡已取用城!市规划区内》地下水、地表水【。的单位或个人必【须向市节《水,办申报用水计—划,实,行装表计量
第三!十三:条 使用自备水的单!位或个人《应负责自备水—源,的卫:生,防护和水质》定期检?测,并接受?市供水、《。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和卫生行政主】管部:。门监督做好定期回灌!。。保持采补《平,衡防止地面》沉降保证《供水卫生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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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五章 《法律责?任
第三十四条】 用水实行节约用】水奖励?超计:划,用水、浪费》用水处罚《的政策对《在节约用水工作中做!出显著成绩的单位】和,个人可按照》江,西省:城市节约用水奖励暂!行实施?办法(赣城》〈,86〉城字第—48号、《〈86〉赣财工字第!31:。1号)表彰或奖【。。励奖励费《。从超计划《加价水费中列支
!第三十五条 生产】、销售或者在生产经!营中使用国家明令】淘汰的落后的、耗】水量高的工艺—、设备和《器具的由市、县两】级,人民:政府经济综》。合主管部《门责:令停:止生产、销售或【者使用并依》法进行处罚
第三!十六:条 :有,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市县两级人民—政府水行政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!法行为限《期采取补救》措施并依法进行【处罚情节严》重的:吊,。销其取水《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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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未经—批准擅?自取水的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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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》未依照批《准的取水许可规定】条,件取水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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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擅自在消】防、环卫专用水栓开!启取水的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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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十七条 拒不【缴纳、?。拖,延缴纳或《者拖欠水资源费的由!市县两级《。人民政府水行—政主:管部门责令限期缴】。纳;逾期不》缴纳的从滞》纳之日起《按,日,加收滞纳部》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!并依法进行》处罚
第三—十八条 建设项【目的节水设》施没有建《成或者没有达到国】家规定?的要求擅自》投入使用的由市县两!级人民政府》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停止使用限》期改正并依法进行】。处罚
第三十【九条 城市的—新建、扩建和—改建工程项目未按规!定配套建设节约用】水设施或者节约【用水设施经验—收不合格的由水行】政主管部门》限制其用水量并责】令其:限期完善节》约用水设施并依【法进行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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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条 超计】划用水加价水费必须!按规定的期限缴纳】逾期不缴纳的节【水行政?管理部门除》限期缴纳外》并按日加收》。超计划用水加价【水费千分之五—的滞纳?。金
第《四十一条《 拒不安装》生活用水分户计【量水表的水行政【。。主管部门应当责【令其限期安装;逾】期仍不安装的由节】水行:政管:理部门限制其用水】量并:依法进行处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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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条 取水!单位或?者个人违反本办法】。规定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由取水—审批机关责令其限期!改正并依法进—行,处,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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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(一)擅自停—止使用节水设施的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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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二)擅自停止—使用:取水计量《设施的;
(!。三)不按规》定提供取《水、供水计量资【料的
第四十三条! 未取得取水申请批!准,文件擅自建》设取水工《程或者设施》的责:令停止违法行为限】期补办有《。关手续?;逾期不补办或者】补办未?被批准?的责令限期拆除【或者封闭其》取水工程设施;逾】期不拆除又》不封闭其取》水工程设施的由【市、县两级》水行政主管》部,门组织拆除或者封】。闭所需费用由违【法行:为人承担并依法进行!处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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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条 拒】不执行审批机关作】出的取?水量:限制决定或者未经】批准擅自转让取【水权的由市、县两】级,人民政府水行—政主管部门责—。令停止违法行—为限期改正并依【法进行处罚;—逾期拒不纠》正或者情《节严:重的吊?销取水许《可证
第四十五】条, 有下列《行为之一的由市、县!两级人民政府—水行:政主管?部门责令停止违【法行:为限期改正》并依法进行处罚【;情:节严:重的吊销取》水许可?证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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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。一)不按《。照规定报送年—度取水情况的;【
(二)!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!者弄虚作假的;【
(三)供】水水质达不到规【定要求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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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?十六条 未》安装计量设》施的由市、县两级人!民政府水行》政主管?部门责令限期安装并!按照日最《高取水能力计算其】水量和根据水—。资源费征《。收标准计征》水资源费并》依法进行处罚;情节!严重的?吊销取水许可证【 ,
计《量设施不《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!。的,由市、县两级人民】政府水行《政主:管部门责《令限期更换》或者修复;逾期不更!换或者不修复的按照!日最高取《水能力计算其—水,量计征水资源费并依!。法进:行处罚?;情节严重的吊【销,取水许?可证
第四十【七条 有下列—行为之一的由公【安机关和水行政主管!。。。部,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!犯罪的依法》。追究刑事责任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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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》盗窃公?。共,供,水和节水设》施的
】(二)破坏公共供水!和节水设施造成【严重危害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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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】拒绝、阻碍或使用】暴力威胁节水—管理机构工》作人员依法执—。。行公务阻挠供水部门!。工作人员抢修、【维修、?施工:、,验表、收费等正常】经营活动《的, :
对以上》处罚部分《将根据国务院、江西!省有关节约用水【、水:资,源管理法律》、法规遵照》执行
第四十八】条 :水行政主管部—门行政执法人员玩忽!职守、滥用职权、】徇私舞弊的由其所】在单位或者上级【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!分;构?成,犯罪:的由司?法机关依法追—究刑:事责任
》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!对水行政处罚决【定不服?的可:。以依:法,申请:行政复议或者提【。起行:政诉:讼对复议决》定不服的可以在接】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!5天内向人》民法院提起诉—讼,。逾期不申请复议不】向人民法院起诉【又不履?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!处,罚决定的机关依法】申请人民法》院强制?执行
第六章【 附则
第—五,十条 本办法所【称“中水”(—第二十?八条)是指部分污】水经重复净化后达到!一定水质标准并能在!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!的非饮用水
】
》本办:法所称居民用—。户是指因日常生活需!要在居住场所发生用!水行为的用水—户
本—办法:所,称单位用《户是指在生产—、经营、科》研、:教学、管理等—过程中发《生用水行为的非居】民用户
》第五十一条 本【办,法具体应《用中的问《题由节约用水行政】主管部门《市水务局负》责解释
》第五十?二条 本办法—自通过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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