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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景》。德镇市计划》与节约用水管理暂行!办法 — 关于印发景德【镇市计划《与,节,约用水管理暂行【办法的通知》 :各县(市、区)人民!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!直有关单位 —  景《德镇市计划》。与节约用水管—理暂行办法》已经2011—年5月25日—市政:。府第116》次,常务会?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!你们请遵照执—行 《二〇一一年六月【十日 《第一章 总则 】第一条 《为加强我市》。水,资源管理策应—鄱阳湖?生态经济区建设【合理开?发、高效利用水资】。源做到计《。划用水、节约用水】保护和改《善水环境《。。推进节水型社—会建设促进经济【社会可持《续发展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国水法—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!费征收管理条例、】城市节约《用水管理《规定等法《律、法规《结合本市《实际制定《本办法 第—。二,条 本?办法适用《于景德?镇市行政区》域内:的节约用水管理和水!资源的开发、—利用和保护 第三!条 :节约用水管理贯【彻开源与节》流并重的方针建【。立用水效率控—制制度实行取水【许可制度用水实行总!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!结合制度 —第四条 景德镇市】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本市计划用!。水、节约用水管【理工作景德镇—市计:划节约用水办公【室(:简称市节水办)具】体负责?本市城乡计划用水】、节约?用水管?理和城市《规划区(含县<市、!区>、建制》镇、独立工矿区)地!。下水、地《表水的合理开发【、利用、保护工【作, 第五条》 鼓励开展节—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!积极推广《。节水先进《技术和使用先进【节水器具提高城【市节约用《水科学技术》水平   单位】用户必须建立健全】。节,约用:水工作责任制—落实部门和专人【负责节?约用水工《作 第六条— 各级人民政府【应加强节约》用水宣?传广泛?宣,传节约?。用,水重要意义普及【节约用水知识增强公!民节约用《水意识各级节水管理!。部门要积极做好节】约用水服《务工作?   任何单位】和个:人,都有节?约用水的《义,务并有权对浪费水】资源的?行为进行监》督、举报 》 第七?条 节约用水实行】居民:用户和?单位:用,户分:。类管理?   对单位用户!实行定?额管理和超》计划:用水适当加价—收费相?结合的制度居—民用户的水费计价方!式按户用水》计,量收费,并逐步推行!阶梯式水价和推【广,使用再生水提—高污水再生利用率】 第八条 各县】(市、区)》人,民,政府:和各有关部门—应当增加节约用【水的投入安排专项资!金用于节水设施改】造和先进节水—技术推广鼓励节约用!水的:科学技术研究提高】节约用水《科学管理水平 【 :    各—。县(市、区》)人民政府》。应当:制定节水奖励措施对!节约用水和》。节约用水科学技【术研:究、推?广成:绩显著的单位—和个人可根据江西】省,城,市节约?用水奖励《暂行实施办法—(赣城〈86〉城字!第,48号、〈86〉】赣财工字第31【1号:)有关规《定给予表彰奖励【   水行—政主管部门应—。当制定节约用水宣】传计划不《定期组织开展节【约用水宣传活动;】教育:行政主管部门和【学校应当加强—对,在校学生节约用水】的教育和宣》传;新闻媒》体应当积极加—强,节约用水《公益宣?传对浪?费用水的行为—予,以披露 第二章】 计划用水管理 】 ,第九条 《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!。应当拟?定全市节约》用,水政策组织有关部】门根:据水资源综合—规划、节《水型社?会建设规划和本地】。实际编制年度供水、!节水和水资源开发】利用规划经》市计划行《政主管?。部门审查批》准后报同级人民政府!纳入国民经》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!。划 :  计划用水是节!约用水管《理的依?据未经节水管理部门!同意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随》意变更 第十条】 使用公共供水和】自建设施供水的用】水人(?城市消防《用水除外)应当【向节水管《理部门申请用水【计划并进行》用水、节水评估【经节水管理部门批准!发给:计,划用:水量核定证   】。 用水人《、用水性质》或者用水量改变【的原:用水计划废止用水】人应当重新申请【用水:计,划 第十一条 单!。位用户应当执行用水!。计划注重节》约用水合理用水【对超计划《超定额?用水的超出部分根据!江西省城镇节约用】水管理暂行》办法(赣城〈87〉!城,字第57号)—将视情?况逐步实行加价水】费    !超计划加价》水费作为行》政事业性收费管【。理纳入?政府财政专户作为】节约用水专项资金】用于城镇《节水宣传节水科研】和节水奖励等   ! 对节约用水工【作,成绩显著的》单位和个人给予【。表彰和奖励市—物价部门应当—加强对?超计划?用水加价收费的管】理和监督《 :第十二条 用水【单位:应当按照国》家标准?每三:年进行一次水—平衡测试企业产品结!构或者工艺发生变化!时应及时复测测试】结果:经节水管理部门审核!后发:给用:水单:位水平衡测》试,合格证书 —第十:。三条 节水管—理部门应会同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】根据国家、部、【省级:行业用水《定,额标准和《水平:衡测试结《果科: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定!期根据用水定额执行!情况、用水》变化适?时修订用水定额【 第十《四条 单位》用户应当根据用水计!划制定节水》目标:和节水措施》建立用水记录台帐健!。全用水统计》分,析制:度和节水《管理制度   】供,水单位和单》位用户应当按月【向,节水管理部门报【送供、用水量统计】报表节水管》理部门应当根据统计!报表做好节》约用水?统计分析工作 第!十,五,条 新建、扩—建、改建《和建设项目》的可: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!括用水、节水评【估方案和水资源论证!报告用水《。、节水评估》方案和水资源—论证报告应当—报水行政管理部门】备,案   节—水管理部门应当【对,。新,建、扩建、改—建的建设项目—用,水进行科学论证和调!研评估凡没》有水资源保障条件】的建:设项目各级人民【政府和有关部门【不得批准建设 【 第十六条 供水】企,。业、自建《。供水设施的单位应】加强供水《设施的维《护管理?减少:水的漏失《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应?。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!。节约用水《发展规划制定城市管!网漏损率控制—目标并组织实施 !第,三章 节《约用水?管理 第十七【条 城镇节》约用水行《政主管部《门应当根据》。同级人民《政府制定的节约【。用,水发展规划和年【度,规划在测《定行业综合》用水:定额和单项用水【定额:的基:础上:编制年度用水计划】并下达执行  【 供水部门应【。当加强?。计量管理必须按期向!市节水办《提供各?计划:。用水户的实用水量】报表 第十—八条 国《家鼓励使用转型节】水型器?具工艺开发和科研节!水管理部门》应会同有《关部门推广和普及】节水型产《品和器具提高节约】用水科学《技术水?平 《    单—位用户和居民用户应!当使用国家》规定的节《约用:水,设施和器《具禁止使用国—家已明令淘汰的用水!设备和用水器—具   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擅自拆除《节,水设施?;确需拆除的—必须报节约》用,水行政主管》。部门:。批准 第十九【条 工业用》水应:当采:取,循环使用、废水【处理、?综合利用等措施提】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并!完善厂?、车间?和主要用水设—备的三级计量 【 ,   《。。。 工业用》水,重复利用率、—单位产值取水量达】不到本?行业先?进合理水《平的应当《。限期:完成技改工程工业】用户应当根据国【家、省标准和本市规!定定期?进,行水平衡测》试,。工,。作   水平衡测!试单位由水行—政主管?。部门和工业经—济主:管部门于年初—联合下达经测试不】达标的采《取,措施:限期达标 》。 第二十《条 建设工》程,临时用水《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!规,划许可证到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办理用【水计划手续实施【单独装表计量并【。。按,照施工?。进度逐月《考,。核用水?量 第二十一条】 供水、节水行政主!管,部门应当推广先进】节约用水设施和【工艺协助用》水,户,策划和完善节约【用水措施为用—户提供技术服务工作! 第二十二条 在!。城市:规划区内确需—取用地下水》、地表水的应当【。按,照下:达的用水计划取用】并按:照规:定,缴纳自备水源污水处!理费和?。水资源费《 第二十三条 】居民生活用水—实行按?户计:量,收费城市住宅小区】应当按照“一户【。一表:、计量出户”—的要求?合理规范用水系统】并逐步推行阶梯【。式,计,量水价必须取消生】活用水“包费制”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!在消防栓和环卫【洒水专用取》水处开栓取水 】第二:十四条 《。因开展计划用水节】约用水工作》而影响供水》企业的售水量上【级主管部门应把节水!量并同售水量同时】考核供水《企业的供水》量 第二十—五条 ?。已经:投入使用的建—设项目没有使用【节水:设施和节水》器具的由节》约用:水,行政主管部门—根据:国家、部《、省有关规定和相】关,标,准逐步?引,导用水?单位和?个人更新使用节水设!施和节水器具   ! 游泳?场(馆)、文化娱乐!业、:经营洗?浴业及?服务:行业应?当采取?节约用水措施安【装节水设备和使用】节水:器,具对排放水进—。行综合利用并防止水!污,。染洗车业应当安【装和:使用循环用水设施 ! 第二十六》条, 县(市、区)【人民政府应当积【极推行?灌区节水管理—提高灌溉《水的有效利》用率所有灌》区应当逐步按定【额,配置:灌溉水量和安—装用水?计量设施推广应【用农:业工程节《水技术和《农业节水技术  】 涉?农部:门应当引导农民调】整农业?种植结构鼓励种【。植低耗?水,。、高:产出:的,农作物推广》。。喷灌、?滴灌:等,节水技术《禁止农业漫灌、串灌!等粗放型用水—对农业节水工程【项目项目审批部门】应当优先予以立项】。 第二十七条【。 建立水《功能区?限制纳?污制度严格控—制在水功能区—入河排污总》量生产经营企业不】得直接排放间接冷却!水应采取清污分【流闭路循环等措【施达标排放提高【。水的重复利用率【。实现废水资》源化;工《业用水?重复利?用率达不到》要求的可以》酌,减用水计划 — 第四章 建设用水!管理 《第,。二十八条 》新建:、改建、扩》建工程?。建设项?。目应同步配套建设节!约用水设施提倡配】套建设雨水、中【水利用设施充—分使用中水和—其它再生水》并安装符合》国家标准的节水【型,产品和?配件不得选用—国家已明令》淘,汰的用水器具和【配件   已经】投,入使用?的工业、《服务行业《应逐步建《设,中水利用设施 第!二十九条 新建、】扩建、改《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健!全节水制《度节水设施应—。当与主体工程—同时设计《同时施?工同时投入使—用用水单《位必须做到用水计划!到位、节水目标到】位,、节水措施到位【、管水制度到位【.   节—水管理部门应当参】。加建设项目节水设】施的竣工验收节水设!施、:节水:器具未经验收或验】。收不:合格的建设项—。目,不得投入使用 第!三十条 建》筑工程施工需要用】水的由建设单位或】施工单位凭建设工程!。规划许?可证向市节水—办,办理临时用水指标】并按江西省》。质量技术监督局【。。发,布,的DB36江西省】城市工业、生—活用水定《额实行考核并—装表计量 第【三十一条 因—新建、改《建、扩?建工程项目需要增加!用水量的单》位,。必须向市《节水办?申报增加《用水计划经》批准:后方可供《。水擅自增超》。用水计划量的按本】办,法第十?。一条执行 》 第三十二条 严格!控制自备井》的开凿在城市供水】管网:覆盖:区域:不得新增、新建【、开发各种自备水】源项目凡《已取用城市规划区内!地下水、地表—水的单位或》个,人必须向市节水办】申报用水《计划实行装》表计量 第三十三!条 使用《自备:水的单位或个—人应负责自备水【源的卫生《。防护和水《质定期检《测并接受市供—水、水行政主管部门!和卫生行政主—管,部门监督做好定期回!灌保持采补》。平衡防止地》面沉:降保证供水卫生【安全 第五章 法!律责任 》第三十四条 用【水实行?节约用水奖励超计划!用水:、浪费用水处—罚的政策对在节约用!水工作中做》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!个人可按照江西【省城市?节约:。用水奖励暂》行实施办法(赣城〈!86〉城字第—4,8号、〈《86〉赣财工字第】311号《)表彰或《奖励奖?励费从超计划加【价水费中列》支 ?第,三十五条 生—产、销售《或者在?生产经营中使—。用国家明令淘汰的】落,后的、耗水》量高的工艺、设备和!器具:的,由市、?县两级?人,民政府经济》综合主管部》门责令停《止生产、销售或【者使用?并依法进行处罚【 第三十六—条 有下列行—。为之一的由市县两级!人民政府水行政主】。管部门责《令停:止违法行《为,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!依法进行处罚情【节严重的吊》销,其取水许可证 !    《 ,(一)?未经批准擅自取【水的; 《。    《 (二)未》依照批准的取水【许可规定《条件取水的;  】。 (三)擅自【在消防、环卫专用水!栓开启取水的 】第三十七条 拒不】。缴纳:、拖延缴纳或—者拖欠水资》。源费的由《市县两级《人民政府水行政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!纳;逾?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!日,起按日加收滞纳部】分千:分之二?的滞纳金并依法【进,行,。处罚 《第,三十八条 建设项目!的节水设施没有建】成或者没有达—到,。国家规?定的要求《。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市!县两级人民政府【水行:政主管部门责—令停:止使用限期改正并依!法进行处罚》 第三十九条 城!市的新建、扩—建和改建工程项目】。未按规定配套—建设节约用》水设施或者节约【。用,水设施?经验收不合格的【由水行政《。主,管部门限制其用水量!并责令其限》期完善节约用水设施!并依法进《行处罚 第—。四十条? 超计划用水加价水!费必须?。。。按规定的期限缴【纳逾期不缴纳的节水!行政管理部门—除限期缴纳外—并按日加《收超计划用》水加价?水费千分之五的滞】纳金 第四十一】条 拒不安》装生活?用水分户计量水表的!水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责令其限—期,安装;逾期仍不【安装的由节》水行政管理部门限】制其用?水量并依法进行处】罚 ?第四十二条 取水】。单位:或者个?人,违反本办法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】一,的由取水审批机关责!令其限?期改正并依法进行】处罚    ! (一)擅自—停止使用节水设施】的;    】(二)擅《自停止使《用取水计量设施的】;, ,  : (:三)不?按,。规定提供取水、【。供水计量资料的 】 第四十三》条 未取《得取水申《请批准文件擅—自建:设取水工程或者【设施的责令停止违】法行为限期补办有】关手续;《逾期不?补办: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!责令限期拆》除或者封闭其取【水工程设施;逾期】不,拆除又不《封闭其取水工程设施!。的由市、县两级水】行政主?管部门?组,织拆除或者封闭所需!费,用由违法行为人【。承担并依法》进行处罚 —。第四:十四条 《拒不执行审》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!限制决定或》者未经批准》擅自转让取水权的】由,市、县两级人民【政府水行政主管部】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!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!处罚;逾期拒不纠正!或,者情节严重》的吊:销取水许可证— 第四《十五条 《有,下列行为之一的【。由市、县两级—人民:政府水行政》主管:部门:责令停止违》法行为限期》改正并依法》进行处罚;情—节严:重,的吊销取《。水许可证 】   《(一)不按》照,规定报?送年度?取水情?况的:; :    (二)】拒绝接?受监督?。检查或者《弄虚作假的;  】。 (三)》供,水水质达《不到规?定要:求的 第四十六】条 :未安装计《量设施?的由:市、县?两级人民政府—水行:政主:管部门责令限—期安装并按照日【最高取水能》。力计算其水量和【根据水资源费征收】。标准计?。征水资源费并依法】进行处?罚;情节严重的吊】销取水许《可证 ? , 计量设施不合】格或:。者运行不正常—的由市、《。县,两级人民政府—水,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限期更换或者修复;!逾,期,不更换或者不修【。。复的按照日最—。高取水能力计算其水!量计:征水资源费并—依法进行处罚;情】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!可证 第四—。。十七:。条 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!和水行?政主管部《门依法予以处罚构】成犯罪?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  !  :。 (一)盗窃公【共,供水和节《。水设施的《 :   (二)【破坏公共供水和【节水设施造成严重危!害的  》。  (三)拒绝】、阻碍或使用暴【力威胁节水管理机】构工作人《员,依法执行公》。务阻挠?供水部门《工作人员抢》修、维修《、施工、验表、收】。。费,等正常经《营活动的 》  : 对以上处罚部分】将根:据,国务院、江西省【有关节约用水—、水:资源管理法律、【法规遵照执行 【 第四十八》条 水?行政主管部门行【政执法人员玩忽职】守、滥?。用职权、徇私—。舞弊的由其所在单】位或:者上级主管》。部门给予行政处【分;构成犯罪的由】司法机关依》法追究刑事责—任 第四十九条】 当事人《对水行?政处罚?决定不服《。的可:以依法申请行政复】议或:者提起行《政,诉讼对?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!。。在接到复议》决定之日起1—5天内?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!逾期不申请复—议不向人民法—院起诉又不》履行:处罚决?定,。的由: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!依法申请人民法院】强制执行《 第六《。章 附则 —第五十条《 本办法所称“中】水,”(第二十八条)是!指部分?污水经?重复净化《。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!并能在一定范—围内重复使用的非】饮用水   ! :本,办法所称居民用【户,是指因日常生活需要!在居住?场所发生《用水行为的用水户】   本办法所】称单位用户是指在生!产、经?营,。、科:研、教?学、管理等过程【中发生?用水行为的非居民用!户 第五十一【。条, 本办法具体应【用中的问《题,由节约用水行政主管!部门市水务局—负责:解释 第五十二条! 本办法《自通过之日起—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