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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德镇】市计划与节约—用水管?理,暂行: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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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?于印发景《德镇市计《划与节约《用水管?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各—县(市、区》)人民政府市政府各!部门市?直有关?。单位 ?
景德》镇市计划与节约【用水管理《暂行:。办,法已经201—1年5月25日【市政府第116次】常务会议研究通【。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!照执行?
二〇一一年】六月:。十日
第一章【 总:则,
第一《条 为加强我市水资!源管:理策应?鄱阳湖生《态经济?区建设合理开发、高!。效利用水资源做到计!划用水、节约用水保!护和改善《水,环,境推:进节水型社会建设】促,进经济?社会可?持续发展《根据中?。华人民共和》国水法、取水许可】和水资源《费征收管理条例【、城市节《约用水管《。理规定等法律—、法规结《合本市实际》制定:。本办:法
第二条— 本办法《适用:于景德?。镇市行政区域内的】。节,约用水管理和水【资源的开发、利【用和保?护
第三》条 节约用水管理】贯彻开源与节—流并重的《方针建立用水效【率控制制度实行取】水许可制度用—水实: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!理,相结合制度
第】四,条 景德镇市人民】政府水行政主—管部门负责本市计划!用水、节约用水管理!工作景德镇市计划节!约用水?办公室(《简称市节《水办:。)具体负责本市城乡!计划用水、节—约用水管《理和城市规划区(】。含县<?市、区>、建—制镇:、独立工矿区)地】下水、地表水的合】。。理,开发、利用、—保护工作
第【五条 鼓励》开展节约用水科学技!术研究积极》推广节水先进技术和!使用先进节水器具提!。。高城市节约用水科】学技术?水平 ?
单位用户【。必须建立健全节约】用,水工作责任制落实】部门:和专人?负,责节约用《水工作
第六条】。。 各级人民政府应】加强节约用水宣传】广泛:宣传节约用水—重要意义普及节【约用:水知识增强公民节约!。用水意识各级节水】管理部门《要积极?做好:节约用?水服务?工作
任何】单位和个人》都有节?约用水的义务并有权!对浪费水资源的行】为进行监督、举报】。
第七《条 :节约:用水实行居民用户】。。和单位用户分—类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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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单位用户实行】定额管理和超计【划用水适当加价【收费相结合的—制度居民用》。户的水费计价方【式按户用水计—量收费?,并逐?步推行阶梯式水【价和推广使用再生】水提:高污水再生》利用率?
第八条 各【县(市、区)—人民政府和各有关】部门应当《增加节?约用水的投入安排】专项资金用于节水】设施改造《和先进节水技术推广!鼓励:节约用水的科学技术!研究提高《节约用水科》。学管理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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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各县:(市、?区)人民《政府应当制定节水奖!励措施对节约用【水和节约用》水科学技术》研究、推广成绩【显著:的,单位和个人可根据】江西省城市节约用水!奖励暂行实施—办,法(赣城〈86〉城!字第48号、〈【86〉赣财工字第3!11号)有关规定给!予表彰奖励》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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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行政主》管部:门应当制定节约【。用水:宣传计划不定期组】织开展节《约用水宣传》活动;教育行—政主:管部门和学校—应当加强对》在校学生节约用【水的教育和》宣传;新闻》媒体应当积极加强】节约用水公》益宣传对浪》费,用,。水的:行为:予以披露
第二章! 计划用水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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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市节水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拟定:全市:节约用水政》策组织有关》部门根据《水资源综合规—划、节?水型社会建设规【划,和本地实际编—制年度供水、节水和!水资源开发》利用规划经市计【。划行:政主管部门》审查批准后报同级人!民政:府纳入国《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年度计划 —
计划《用水是节约用水管理!的依据?未经节?水管理?。部门:同意: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随:意变更?
第十条 使用公!共,供水和?自,建设施供水的—用,水人(城市消防用水!除外)?应当向节水管理【部门申?请,用水计划并进—。行用水、《。节水评估经节水管】理部门批准发—给计划?用水量核定证 【
用《水人、用水性质或者!用水:量改变的原用水计】划废:止,用水:。人应当重新申—请,用水计划《。
第十一条 单】位用户应当执—行,用水计划注重节【约用水合理用水对超!计划超定额用水的】超出部分《根据江?西,省城镇节《约用水管理》暂行办法(赣城〈】。87〉城字第5【7号)将视情况【逐步:实行加价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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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计划加!价水费?作为行政事业—性收费管理纳—。入政府财政专户【作为节?约用水专项资—金用于?。。城镇节?。水宣:传节:水科研?和节水?奖励等?
对节约用水!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!和个人给予表—彰,和奖励市物价部门应!当,。加强对超计划—用水加价收费的管理!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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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《条 用水单位应【当按照国家》标准每?三年进行一次水平衡!测,试企业产品结—构或者工艺发生【变化时应及时复【测测试?结果经节水管理【部门审核后发给用水!单位水平衡测试合】。格证书
第—十三条 节水管【理部门应《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!。门,根据国?家、部、省》级行业用水定额【标准和?水平衡测试结果科】学制定?用水定?额并定期根据用水】定额执行《情况、用《水变化适时修—订用水定《额
第十四条 】单位用户应当根据】用水:计划制定节》水目标和节》水措施建立用—水记录台《帐健全用水统计分析!制度和节水管—理制度 《
供水》单位和单位用户应当!按月向节水管—。。理部门报送》供、用水《量统:计报表节水管理【。部门应当根》据统计报表做好【节,约用水统计分析工】。作,
第十《五条 新建》、扩建、改建和【建设项目的可行【性研究?报告:应当包括用水、【节水:。评估方案和水资源论!证报告用水、节水】。评,估方案和水资源【论证报告应》。当报水行政》管理部门备案 】。
节水管理部门】应当对新建、扩【建、改建的建设项】目用水?进行科学论证和调】研评估?凡没:有水资源保障条【件的建设项目—各级人民政府和有】。关部门不得批准【建设
《第十六条《 供水企《业、:自建供水设施的单】位应:加强供水设施的维】。护管:理,减少水?的漏失水行政主管部!门,应当会同有关部【门根据节《。约用水发展规划制定!城市管网漏》损率控制目》标并:组织:实施
第三章 】节约:用水管?理
第十七—条 :城镇节约用水行政】主管部?门,应当根据同》级,人民政府《。制定:的节约用《水发展规划》和年度规划在测【定行业综合》用水定额和单—项用水定额的基础】上编制年度用—水计划并下达执行】
供水部【门应当加强计—量管理必《须按期向市节水办提!供各:计,划用水户的实用水量!报,表
第十八条【。 国家?鼓励使用转型节水】型器具工《艺开发和科》研节:水,管理部门应会—同有关部门推—广和普?及节水型产》品和器具提高节约用!水科学技术水—。平
!单位用户和居民用户!应当使用国家规定】的节约?用水设施和器具禁】止使用?国家已明《令淘汰的用水设备和!用水器具 —
任何单》位和个人《。不得擅自拆》除节水设施;确需拆!除的必须报节—。约用水行政主管【部门批?准
第十九条 工!业用水应当采取【。。循,环使用、废水处理】、综合利用等措施】提高水?的重复利用率—并完善厂、车间和主!。要用水设《备,的三级计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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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》用水重复利》。用率、?单位产值取水量达】不,到本行业先进合理】水平的?应,当限期完成技—改工:程工业用户应当根据!国家、省《标准和本市规定【定,期进行水平衡测试工!作
》水平衡测试》单,位由水行政主管部门!和工业经济主管部门!。于年初联合下达经】测试不达标的采【取措施限期达标
!第二十条《 建设工程》临时用水建设—单位凭建设》工程规划许可证到】水行:政主管部《门办理用水》计划手续实施单独装!。表计量并《按照施工进度—逐月考核用水—量
第二十一条 !供水:、,节水行政《主管部门应当推广先!进节约?用水设施和工艺协】助用水户策划和完】善节约?用水措施为》用户提供《技术服务工作
第!二十二条《 在城市规划区内】。确需取用地下水、地!表,水的应当按》照下达的用水—计划取?用并按?照规定?缴纳自备水源—污,水处理费和水资源】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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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三条 居民生活用】水实行?按户计量收》费城市住宅小区【应当按照“一户【一表:、计量出户”的要】求合理规范用—水系统并逐步推行阶!梯式计量水价必【须取消生活》用,水“包费《制”严禁任何单位】和,。个人在消防栓和环卫!洒水:专用取水处》开栓取?水
?第二十四《条 因开展》计划用水节约用【水工作而《影响供水企业的【售水量?上级:主管部门应》把节水量并》同售水量同时考核供!水企业的供》水量
第二—十五条 已经投入使!。用的建设《项目没有使用节水】设施和节水器具的】由节约用水行—政主管部门根—据国家、部》、省:有,关规:定和相关标准—逐步引?导,用水单位《和个:人更新?使用节水设施和【节水器具
游!泳场:(馆)、文化娱乐业!、,经营洗浴《业及服务行业应当】采取节约用水措【施安:。装节水设备和使用节!水器具对排放—水,进行综?合利用并防止水污】染洗车业应当安装和!使用循环用》水设施
》第二十六条 县(】市、区)人民—政府:。应当积极推》行灌区节水管理提】高灌溉水的有效【利,用率所?有灌区?。应,当逐步按定额—配置灌溉水量和安】。装用:水计量设施推广应】。用农:业工程节水技—术和农业节水技【术
》涉农部门应当—。引导农民调整—农业种植结构—鼓励种植低耗水【、高产出的农作物推!。广喷灌、滴灌等【节水技?术禁止农业漫灌【、串灌等粗放型用】水对农业节》水工程项目项—目审批部门应—当,优先予以立项—
第?二十七条《 ,。建,立水功能《区限制纳污制—度,严格控?。制在水功能》区入河排污总量生产!经营企业不》得直接排放间接【冷却水应采取—清污分流闭路循环】等措施达标排放【提高:水的重复利用率实现!废,水资源化《;工业用水重复利用!。率达不到要求的【。可以酌减用》水计划
第四章 !建设用?水管:。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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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。十,八条 新建、改【建、扩建工程建设】项目应同步》配套建设节约用【水设施?提,倡配套建《设雨水、中》水利:用设施充分使—用中水和《其,它再:生水并安装符—。。合国家标准的节【水型产?品和配件不得—选用国家已明令淘汰!的用:水器具?和配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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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经投入使用的工!业、服务行业—应逐步建《设中水?利用设施
第二】十九条? 新建、扩建、改】建的:建设项目应当健全】节水制?。度节水设施应当【与主: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!施工同时投入使用】用水单位必须做【到用水计划到位【、节水目标到位、】节水措施到位—、管水?制度到?位.
节水管!理部门?应当参?加建设?项,目节:水设施的竣工验收】节水设施、节—。水器具未经验收或】验收不?合格的建《设,项目不得投入使用】
第三十条 【建筑工程施工需【要,用水的由建设—单位或施工单位凭建!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向,市节:水办办理临时用水】指标并按江》西省:质量技术监督局【发布的DB36江】西省城市工》业、生活用水定额实!行考:核并装表《计量
第三十【一条 因新建、改建!。、扩建工程项目需要!增加用?水,量的单位必须向市节!水办申报增加用【。。水计划经批》准后方可供水擅【自增超用《水计划量的按本【办法第?十,一,条,。执行
第三—十,二条 严格控制【自备井的开》凿,在城市供水管网【覆盖区域《不得新增、新建、】。开发各?种自备水《源项目?凡已取用城市规【划区内地下水、地】表水的单《位或个人必》须向市节水》办,申报用水计划实行】装表计量《
第三十三—条, 使用自备水的单位!或个人应负责自备水!源的卫生防护和【水质定期检测—并接受市《供水、水《行政主管部门和【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!督做好定期回—灌保持采补平衡【防止地?面沉降保证供水卫】生安全
第—五章:。 法律责《任
第三十四条】 用:水实行节约用水奖】励超:计划用水、浪费用水!处罚的?政策对在节约—用水工作中做出【显著成绩的单位和】个人可按照江西省城!市节约用水奖励暂行!实,施办法(赣城〈8】6〉城字第48号、!〈8:6〉赣财工字—第311《号)表彰或》奖励:奖励费从超计划【加价水费中列支【
第三十》五条: 生产、销售或者在!。。生产经营中使用【国家明令淘汰的【落后的、耗水量高的!工艺、设备和器具】的,由市:、县两级人》。民政:府经济综合主—管部门责令》停止生?产,、销售或者使—用并:。依法进行处罚
】第三十六条》 有下列《行为之一的》由,市县两级人民—政府水行政》主管部门责令停【止违法行《为,。限期:采取补救措施—并依法?。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!吊,销其取水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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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未经批准!擅自取水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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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未】依照批准的取水【许可规定条件—取水的;
【
(三)擅自—在消防、环》。。卫专用?水栓开启取》水的
第》三十七条 拒—不缴纳、拖延缴【纳或者拖欠水资【源费的由市》县两级人民》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!。责,令,限期缴?纳;逾期不缴纳的从!滞纳:之日起?按日加?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!的滞纳金并》依法进行处罚—
:第三:。十八条? 建:设项目的节水设施】没有建成或者—没有达到国家规【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!用的由市《。县两级人民政府水行!政主管部门责—令停止?使用限期改正并【依法进行《处罚
第三十【。九条 城市的—新建、?扩建和改《建工程项目未—按规定配套建设节约!用水设施或》者节约用水设施【经验收不合格—的由水行政主—管部门限制其用水】量并责令《其限期?完善节?约用水设施并依【。法进行处《罚
第四十条 】超,计划用水加》价,水费必须《按规定的期限缴纳】。逾期不缴纳的节【水行政管理》部门除限期》。缴纳:外并按日加》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!费千:分之五的滞纳金【
第四十》一条 ?拒不安?装生:活用:水分户计量》水表:的水行政《主管部门应当—责令其限期安—装,;逾期仍不安装的】由节:水行政管理》。部门限?制其用水量并依法进!行,处罚
第》四十二条 取—水单位或者个人违反!本办法规定》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由取水审【批机:关责令其限期—。改正并依《法进行处罚》
《。
(一—)擅自停止使—用节水设施的—;
【(二)擅自停止使用!取水计?量设施的; 【
:(三)?不按规定提供取水】。、供水计《量资料的
第四】十三条 未取得【取水:申请批准《。文件擅自《建设取水工程或【者设施?的责令?停止违法《行为限期补》办有关手续;逾期】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!批准的责令限期拆】除或者封闭其—。取水工程设》施;逾期不》拆除又不封闭其取】水工程设施的由市、!县两:级水行政主》管部门组《织拆:除或者封闭》所需费用由违法【。行为人承担并依法进!行,处罚
第四十四条! 拒:不执行审批机关作】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!或,者未经批准擅自【。。转,。让取水权的由市、县!两级人民政府水行】。政主管部门责令【停止:。违法行为限期改正】并依法进行处罚【;,逾期拒不纠正或【者情节严重的吊【销取水许可证—
第四十五条【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。由市:、县:两级: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】管部:门责令停《止违法行为限期【改,正并依?法进:行处罚;情节—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!证
】。
(一)不》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!水情况?的;
《
(二)拒绝!接,受,监督检查或者弄【虚作:假,的;
(【。三)供水水质达不】到规:定要求的《
:第四十六《条 未安装计量设】施的由市、县两级】人民政府水行政主】管部门责《令限期安装并按【。照日:最高取水能力计【算其水量《。和根据水资源费征收!标准计?。征水资?源费并依法进行处】罚;情节严重的吊】销,取,水许可证
【
计量?设施:。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!常,的由市、县》。两级人民政府水行】政,主管:部门责令限期—更换或者修》复;逾期不更—换,或者不修复的按【照日最高取水能力】计,。算其水量计征—水资源费并依法进】行处罚;情节严重的!。吊销取水许可证【
第四《。十,七条 有《下,列行为之一的由【公安机关和水行政主!管,部门依法予以处【。罚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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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】盗窃公共供水和节水!设施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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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破坏公共!供水和节水设施【造,成,严重危害的》
(三】)拒绝、阻》碍或:使用:暴力:威胁节水管》理机构工作人—员依法执行公务阻】挠供水部门》工作人?员抢修、维修、【施工:、验表、收》费等正常经营—活动的
对以!上处罚部分将根据国!务,院、江西省有关节】约,用,水,、水资源管理法律、!法规遵照《执行
第四十八条! 水:行政主管部门—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!守、:滥用职?权、徇私舞弊—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】者上级主管部门给】予,行政处分;》构成犯罪《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!究刑:事责任
第四十九!条, 当:事人:对,水行政处罚决定【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!行政复议或者—提起行政诉》讼对: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!在接到复议决定【之日起15天内向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!。。期不申请《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!诉,又不: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!出处罚决定》的机关依法申—请人民法《院强制执行》
第六章 附则】
: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!称“中水《”(第二《。十八条)《是指部分污水经重复!净化后达到一定水】质标准并能在一定范!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!用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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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办法所称居民】用户是指因日常【生活需要在居—。住场所发生用—水,行为的用水户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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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办法所》称单位用户是指在】生,产、经营、科研【、教学、管理等过】程中发生用水行【为的非居民》用户:
第五十一—条 :本办法?具体应用中》的问题由节约用【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市水?务局负责《解释
第五十二条! ,本,办,法自通过之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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