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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: : :景德镇市《计,划与节约用水管理】暂行办法 》 关》于印发景德》镇市计划与节约用】水管:。理暂行办法》的,。通知 ? 各县(市、区)人!民政府市《政府:各部门市直》有关单?位   景德镇】市计划与《节,。约用水管理暂行办法!已经:201?1年5月25日市】政府第116次【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!印发给你们请遵【照执:行 二》〇一一年《六月十?日, 第一章》 总:则 第《一条 ?为加强?我市水资源管理策】应,鄱阳湖?生态:经济区建设》合理开?发、高效利用水【。资源做到计划用【水、:节约用水保护—和改善?水环境推进节—水型社会《建设促进经济社【会,可持续?发展: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:国水法、取水—许可和水资源费征】收管理条例、城市】节约用水《管理规定等法律、】。法规结合本市—实际制定本办—法, 第?二条: 本办法适用于景】德,。镇市行政区域内的节!约用水?管理和水资源的【开发、利用和保【护 ?第三条 节约用水】管理贯彻开》源与节流并重的方】针建立用水效率控制!制度实行取水许【可,制度用水实行总量】控制和定额管理相】。结合制度 》。 ,第四条 景德镇市人!民政府水行政主【管,部门负责本市—。计划:用水、节约用水管】理工作景《德镇市计划》节约用水办公室【(,简称市节水办)具】体负责?。本市城乡计划用【水、:节约用水管理—和城市规划》区(含县《<市、?区>、建制》镇、独立工矿区)地!下水、地表水的合】理开发、利用—、保护工作 第】五条 鼓励开展节约!用,水科学?。技术:研究积极推广—节,。水先:进技:术,。和使用?先进节水器具提高】。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!术水平?   单位用户】必,须建立健《全节约用水工作责任!制落实部门》和专人负责节约【用水工?作 第六条— ,各级人民《。政府应加强节约【用水宣传广》。泛宣传节约用水重要!意义普及节》约用水知识增强公】。民,节约用水《意识各级《节水管?。理部门要积极做好节!约用水服务工作 】 ,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都有节约用—水,的义:务并有权对浪—费水资?源的行?为进:行,监督、举报 【第,七条 节约用水实】行居民用《户和单位《。用户分?。类管:。理  ? 对单位用—户,实,行定额管《理和超计划》用水适当加价收费】相结合的制度居民用!户的水费《计价方式按户用水】计量收费《。,并逐步推》行,阶梯式?水价和推广使用再】生水提高污水再【生利用率《 第八条 各县】(市、区)人民【政府和各有关部【门应当?增加节?约用水的投入安排专!项资:金用于节《水设施改造和先进节!水技术推广鼓—励节约用水的—科学技术《。研究:提高节约用水科学】管理水平  !  各《县(市、区》)人民政府应—当制定节《水奖励措施对节【约用水和节约用【水科学技术研究、】推广成绩《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可!根据江?西省城市节约—用水奖励暂行—实施办法(赣—城〈86〉城字【。第48号、》〈86?〉赣财工字第311!号,)有关规《定给予?表彰奖励   水!行政:主,管部门应当制定节约!。用水宣传计划—不,定期:。组织开展节约用【水宣:传活:动;教育行》政主管部门和—学校应当加强对在】校,学生:节约用水的教育【和,宣传;新闻媒体应】当积:极加强节《约用水公益宣传对浪!费用水?的行为予以》披露 第二章 】计划:用水管理 —第,。九,。条 市?节水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》拟定:全市节约用》水政策组织》有关部门根据—。水资源综合规划【、,节水型社会建设规】划和本地实》际编制年《度供水、《。。节水:和水资?源,开发:。利用规划经》。市计划行《政主管?部门审查批准后【报同级?人民:政府纳入《国民经济和》社,会发展年度计划  ! 计划用水—是,节约用水管理的依】据未经节水管理部门!同,意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得随—意变更 第—。。十,条, 使用公共供—水和自?建设施供水的用水人!(,城市消防用水除【外,)应当?向节水管理部门申】请用水计划并进行用!水、节水评估经节水!。管理部门批准发【给计划用水》量,核定证   用水!人、用水性质或【者,用水量改《变的原用水计—划,。废止用水人应当重新!申请用水计划 第!十一:条 单位用》。户应当执行用水计划!注重节约用水—合理用水对超—计划超定《额,用水的超出部分根据!江西省城《镇节约用水管理暂行!办法(赣城〈87】〉城字第57号)将!视情况逐步实行加】价水:费 《  : , 超?计划加价水费作为行!政事业性收费管【理,纳,入政府财《政专户作为节约用水!专项资金用于—城镇节水宣传节水】科研和节水》奖励等  》 对节《约用水工作成绩显著!的,单位和个人给予【表彰和奖《励市物价部门—应当加强对》超计划用水加价【收费:的管理和监督 【 ,第十二条 》用水单位应当按【。照国家?标准每三年进—行一:次水平衡测试企业产!品结构或者工艺发】生变化时应及时复】。测测试?。结果经节水管理【部门审核后发给用水!单,位,水平衡?测试合格证书— 第十三条 节水!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!行业主管部门根据】国家、部、省级行】业用水定额》标准和水《平衡测试《结果科学制定用水】定,额并定期根》据,用水定额执行情【况、用水变化—。适时修?订,用水定额《 第十四条 单位!。用户应当根据用水】计划制定节水目标】和节水措施建立【用水记录台帐健【全用水统计分析制度!和节水管理制—度   》供,水单位和单位用户应!当按月?向节水管理部门【报送:供、用水量》统,计,报表:节水管理部门应当】根据统?计报表做好节—约,用水统计分析—工作 第十五条】 新建、扩建、【改,建和建设《项目的可行性研【究,报告应?当包:括用水、节水评【估方案和水》资源论证报》告,用,水、节水评》估方案和水资源【论证:报,告应当报水行政管】理,。部门备?案   》节水管理《部门应?当对:新建、扩建、—改建的建设》项目用水进》行科学论证和调研】评估凡没《有水资源保障条件】的建设项目各级【人民政府和有关【部门不?。。得批准建设》 第?十六:条 供水企》业,、自建供水设施的】单位:应加强供水设施的】维护:。管理减少《水的漏失水行—政主管?。部门应当会同—有关部门《根据节约用》水,发展:规划:制定城?市管网漏损率控【制,。目标并组织实—施 第三章 节】约用水管《理 : 第十七条 —城镇节约用水行政】主管部?门应当根据同级【人民政府制》定的节约用水发【展规划和年度—规划在测定行业综】合用水定额》和单项用水定—额的基础上编制年度!用水计划《并下达?执行   》 ,供,水部:门应当加强计量管】理必:须按期向市节水办】提供各计划用水【户的实?用水:量报表 第—。十八条 国家鼓【励使用转型节水【型器具工艺开发和】科研:节,水管理部门应会同】有关部?门推广和《。普及:节水型产《品和器具提高—节约用水科学—技,术水平 —   ? 单位用户和居】民用户应当使用国家!规定的节约用水设】施和:器具禁止使用国家】已明令淘汰的用水设!备和用水器具 【  任何单—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!除节水设施;确需】拆除的必须报节约】用水行政主》管部门批准 — 第十九《条 :工业用水应》当采取循环使用【、废水处理、—综合利用等措施提】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并!完善厂、车间和主】要用水设备的—三级计?量   【 工业用》。水重复?利用率?、单位产值取水【量达不到本》行业先进合》理水平的应当—限期完成技改—工程工业《用户应当根据国家、!省标准和《本市规?定定期进《行水:平衡测试工作 【。  : 水:平衡测?。试单位由水行政【主管部门和工业【经济主管部》门于年初联合下达经!测试不达标的采取】措施限期达标 第!。二十条? 建设工程临—时用水建设》单位:凭建设工程》规,划许可证到水—行政主管部门办【理用水计划手—续实施?单独装表计量并按照!施工进度《逐月考?核,用水量 第二十一!条, 供水、节》水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:推广:先进节?。约用水设施和工艺协!助用水户策划—和完善?。节约用水措施—为用户提供技术【服务:工作 第二十【二条 在《城市规划区内确需】取用地下水》、地表水《的应当?按照下达的用水计划!取用并按照规定缴纳!自备水源污水—处理费和水资源费 ! 第:二十三条 居民【生活用水实》行,按户计量收费—城市:住宅小区应当按【照“一户一表、计量!出户”的要求合理规!范用水系统并逐步】推行阶梯式计—。量,水价必须取》消生活用水“—包费制”严禁—任何:单位和个人在消【防栓和环卫洒水专】用取水处开栓取水 ! 第二十《四条 因《开展计划用水节约】用水工作《而影响供水企业的】售水量上级主管部门!。应把节水量并同售】水量同时考核供水】企业的供水量 【 第二十五条 已经!投,入使用的建设项目】没有使用节水设施】。和节水器具》的由节约用水行政】主管部门根据国家、!部、:省有关?规定和相关》。标准逐步引导用【水单位和个人更新使!用节水设施和—节水器具  — :游泳:场(馆)、文化娱乐!业、经营洗浴业【。及服:。务行业应当采取【节约用水《措施安装节水设【备和使用节水器具】。对排:放水进行综合利【用并:防止水污染洗车业应!。当,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!设施 《第,二十六?条 县(市》、,区)人民政府应当】积极推?行灌区节《水管理提高》灌溉水?的有效利《用率所有灌区—应当逐步按定额配置!灌溉水量和安装用】水计:量设施推广应用【农业工程节水技【术和农业节水技术 ! , 涉农部门应【当引导农民调—整,农,业种植结《构鼓:励种植低耗水—、高产出的农作【物推广喷灌、滴【灌等节水技》。术禁止农业漫—。灌、串灌等》粗放型用水对农业节!水,工程项目项》目审批部门应当优先!予以立项 第【二十七条 建立水】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!严格控制在水功【能区入河排污总量】生产经营企》业不得?直接排放间接冷却水!。应采取清污分流闭】路循:。。环等措施《达标排放提高水的重!复利用率实现废水资!源化;工《业用:水重复?利用率达不到要求的!可以酌减用水计划】 :第四章 《。建设用水管》理 第二十八条 !新建、改《建、扩建工程建【设项目?。应同步配套建设节约!用水设施提倡—配套建设雨水、【中水利用设施充分】。使,用,。中水和其它再生水】并安装符合》国家标准的节水型】产品和配《件,不得选用国家已【明令淘汰的》用水器具和配件【   《已经投入使用—的工业、服务—。行,业应逐步建设中【水利用设施 第】二十九条 》。新建、扩建》、改建?的建设项目应当健】全,节水制度节水设施】。应当与主体工—程同时设计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!用用水单位必须做】到用水计划》到位:、节:水目标到《位、节水措施到位】、管水制度到位.】   ? 节水?管理部门应当参【加,建设项?。目节水设施的—竣工验收《节水设施、节水器】具未经验《收或验收不合格的】。建设项?目不得投入使用 】 第:三十条 建筑工【程,施工需要用水的【由建设单《位或施工单位凭【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证向市】。节水办办理》临,时用水指标并按江】西,省质量技术监督局】发布的DB36江西!省城市工《业、:生,活用水定额实行考】核并:装表计量 第【三十一条《 ,因新建?、改建、扩建工【程项目需《要增加用水量—的单位?必须向?市节水办《申报:增加用水计划—经批:。准后方可供水—擅自增超用水计划】量,的按本办《法第十一条执行 !。第三十二《条 严格控》制自备?井,。的开凿在《城市供水管网覆盖】区域不得新增、【新建、开发》各种自?备,水源项目凡已—取用:城,市,规划区内地下水【、地表水的单—位或个人必须向市】。节水办申报用水计划!。实行装表计量 第!三十三条 》使用自备水的—单位或?个人应负责》自备水源的卫—。生防:护,和水质?定期检测并接受市】供水:、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和卫生行政主【管部:门,监督做好定期回灌保!持采补?平衡:防止地面沉降—保证供水卫生安全】 第五章 法律】责任 第三十四条! 用:水实行节约》用水奖?。励超计划用水、浪费!用水处罚的政策对在!节,约用:水工作中《。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!和个人可按》照江西省城市节约用!水奖励暂行实—施办法(赣城〈8】6〉城字《第48号、〈86】〉赣财工字第3【11号)表》彰或奖?。励奖励?费从超计《划加价水《费中列支《 第三十五条 】生产、销售》或者在生产经营【中使用国《家明令淘汰的落后】的、耗?水量:。高的工艺、设—备和器?具的由市、县两【级,人民政府经济—综,合主:。。管部门责《令,停止生产、销售【或,者使:用并依法《。进行处罚 第三】十六条?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市县?两级人民政》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!采,取补救措施并依法进!行处罚情节》严,重的吊?销其取?水许可证 【    》(一)未经批—准擅自取水的;【   《 (?二)未?。依照批?准的:取水许可规定—条件:取水:的;   (三)!擅自在消防、环卫】专用:水栓开启取水的【 :第三十七条》 ,拒不缴纳、拖延【缴纳或者拖欠—水资源费《的由市县《两级人民政府水行】政主管部门》责令限期缴纳;【逾期不缴《纳的从滞纳之—日起:。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!分之二的滞纳金并依!法进行处罚 【第三十?八条 建设项目的】节水设施没》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!国家规定的要—求擅自投入使用的】由,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水!行政主管部》门,责令:。停止:使用限期改正并依法!。进行处罚 第三】十,九条: 城市的新》建,、扩建和改建—工,程,项目:未按规定配套建设】节约用水设施或者节!约用水设施经—验收不合格的由水】行政主管《。部,门限制其用水—量并:责令其限期》完善节约用水—。设施并依法进行【处罚 第四十【条 超计划用—水加价水费必须【按规定的期限缴纳逾!期不缴纳的节水【。行政:管,理部门除限期缴纳】外并按?日加收超计划用【水加价水《费千分之五的滞【。纳金 第四十【一条 拒《不安装生活用水【分,户,计量水表的水行【政主:管,部门应当责令其【限,期安:装;逾期仍》不安装的由》。节水行政管》理部门限制其用【水量并依法进行【处罚 ? 第四十二条 取水!单,位或者个《人违反本办法—规定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:由取水审批机关责】令,其限期改正并依法进!行,。处罚 》    (一)擅!自停止使《用节水设施的—;    (二!)擅自停《止使:用取水计量》设施的;《   《(三)?不按规定《提供取水、供—水计量资料的 】第四十三条》 未取得取水—申,请批准文件》擅自:建设取水工》。程或者设施的—责令停止《违法行为《限期补办有关—手续;逾期不—。补办或者补》办未被批准》的责:。令限期拆除或者封】闭,。其,取水:工程设施;逾期不】拆除又不封闭其取水!工程设施的》由市、县两级—水行政?主管:部门:组织拆除或者封闭】所需费用由违—法行为人承担—并依法进行处罚 】 第四十四条 拒】不执行?审批机关作》出的取水量限—制决定或者》未经批准擅自—转让取水权》的由市、县两级人民!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停止《。。违法行?为限期?改正并依法进行【处罚;逾期拒不纠正!或,者情节?严重的吊销》取水许?可证 第》四十五条 有—下列:行为之一的由市、】县两: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!管部门责令停—止违:法行为限期改正并】依法进?行处罚;情》节严重的吊销取【水许可证  !  (一)不【按照:规定: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!;   》 (二《),拒绝接受监》督,检查:或者弄虚作假的【;   (三)】供水水质达不到规】定,要求:的 第四》十六:。条 未安《装,计量设?施的由?市、:。县两级人民政府【水行政主《管部门责令》。限期:。安装并按照日—最高取水能力计算其!水量:。和根据水资源—费,征收标准计》征水资源费并依法进!行处罚;情节—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!证  ? 计量设施不【合格或?者运行不《正常的由《市、县两级人民政府!水行政?主管部门责令限期】更换或?者修复;逾期—不更换或者不—修复:。的按照日最高—取水能力计算—其水量计《。征,水资:源,费并依法进行处罚】。;情:。节严重的吊》销取水许可证 】第四十七条 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】由公安机关》和,。水行:政主管部《门依法予以》处罚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   ! (一)盗窃【公共供水和节—水设施的   】。 (二)破坏【公共供水和节水【设施造成严重—危害的 《   ? (三)拒绝、】阻碍或使用暴—力威胁?节,。水管理?机构工作人员依【法执行公务》。阻挠供?水部门工《作人:员抢修、维修、施】工、验表、收—费等正?常经营活动》的  ? , 对以上处罚—部分将?根据国务院、江西】省有关节《约用水、水资源管】理,法律、法《规遵:照执行 》第四十?八,条, 水行?政主管部门行—政执法人员玩—忽职:守、滥用职权、徇私!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!或者上级《主管部?。门给予行政处—分;构成《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!法追究刑事》责任 《。第四十九条 当【事人对水行政处罚决!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!请行政复议》或者提起《行政诉讼《对复议决定》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!议,决定之日起》15天?内向人民法院提【起诉:讼逾期不申请—复议不向人民法院】起诉又不履行处罚】决定的?由作出?处罚决定的机关依】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!执行 第六章 】附则 第五—十条 本办》法所称“中水”【(第二?。十八条)是指部分污!水,经重复净化后达到一!定水质标准并能在】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!的非饮用水 !   ? ,本办法所称居民【用户:是指因日常》生活需要在居住场】所发生用水行—为的用水户  【 本办法所称单】位用户是指在生【产、经营、》科研、教学、管【理等过程中》发生:用水:行为的非居民—用,户 第五十一【。条 本办法》具体应用中的问【题由节约《用水:行,政主管?部门:市,水务局负《责解释 《 第五十《二条 本办法自通过!之日:起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