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景《德镇市计《划与节约《用水管理暂行—办法 》 关于印》发景德镇市》计划与?节,约用: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!知, :各县(?市、区)人民政府】市政府各部门—市直:有关单位   景!德镇市计划与节【。约用水?管理:暂行办法已》经2:011年《5,月2:。5日市政府第—116次《常务会议研》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!请遵照执行 二!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! 第一章 总则【 第一《条 为加强》我市水资源管理策应!鄱阳湖生态经—济区建设《合理开发、高—效利用水资源做到】计划用水、节约【用水:。保护和改善水环境】推进节水型》社会建设促进经【济社会可持续发展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水法?、取水许可和水资】源费征收管理条例】、城市节《。约,用水管理规定等法】律,、法:规结合本《市实:际制定本办》法 第二条 【本办法适用于—景德镇市行政—。区域:内的节?约用水管理》和水资源《的,开发、?利用:和保护? 第三《条 节约《用水管理贯》彻开源?与节:流并重的方针—建立用水效率—控制制度实》行,取水许可制度用水】实,行总量控制和定【。额管理相《结合制度 第四条! 景德镇市人—民政府水行》政主管?部门负责本市计【划用:水、:节,约,。用水管理工》。作景德镇市》计,划,节约用?水办公室(简称【。市节水办)具—体负责本市》。城乡计划用》水、节约用》水管理和《城市规划区(含县<!市、区>、》建制镇、独立工矿】区)地下水、—地表水?的合理开发、利用】、保护工作》 第五条 鼓励】开展节约用水科学技!术研究积极推广【节水先进《技术和使用先进节】水器具提高城市节约!用水科学技术水【平   》单位用户必须建立健!全,节约:用水工?作责任制落》实部门和专人负【责节:。约用水工《作 第《六条 各级人民【政,府,应,加强节约《用水宣传《广泛宣?传,节,约用水重《要,意义普及《节约用水知》识增强公民节约【用水:意识各级《节水管理部门要【。积极做好节约用水】服务工作   【 任:何单位和《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!义务并有《权对浪费水资—源的行为《进行监督、举报【 :第七条 节约用水实!行居民用户和—单位用户分类—管理   》 对单?位用:户实行定额》管理和超计划用【水适当加《价收费相结合的【制度居民《用户的?。水费计价方式按【户用水计量收费,】并逐:步推行阶《梯式水价和》推广使用再》生水提高污》水,再,。生利:用率: 第八条 —各,县(市?、,区)人民政府—和各有关《。部门应当增加—节,约,用水的投《入安排专项资金用】于节水设施改—。造和:先进:节水技术《推广鼓励节约用水的!科学技术研究提高节!约用水科学》管理水平《   — 各县(》市、区)人民—政府应当制定节【水奖励措施对节约用!水,和节约用水科学技】术研:。究、推广成绩显著】的单位和个人—可根据江《西省:城市节约用水奖【励,暂行:实施办法(赣—城〈86〉城字第】48号?、〈86《〉赣财工字第—311号)有关规定!给予表彰奖》励  ? 水行《政主管部门应当制】定节约用《水宣:传计划?不定期组织开—展,节,约用水宣传活—动;教育行政主【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加!强对在校学》生节约用水的—教育和宣《传;新闻媒体—应当:积极:加强节约《。用水公?益宣传对浪费用【水的行?为予以?披露 ? ,第二章 计划用水管!理 第九条 【市,节水行政主》。管部门应当拟定全】市节约用水政—。策组:织有:关,部门根据水资—源综合规划》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!划和本地《实际编制年度—供水、节水》和水资源开发利【用规划经市》计划行政主管部【门审查批准》后报同级人民—政府:纳,。入国:民经: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!划,   计》。划用水是《节,约,用水管?理的依据未经节水管!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!和个人不得》随意变更 》 第十条 使用公共!供水:和自建设施》供水的?用,水人(城市》消防用水除外—)应当向节水—管理部门申》请用水计划并—进行用水、节水【评估:经节水管理部—门批准发给计划【用水量核定》证   》用水人?、用水性质》。或者用水量》改变的原用水计划】废止用水人应—当重新申请用水【计划 第十一条】 单位用户应—当,执行用水计划—注重节约用》水合理?用水对超计》划超定额《用水的超出部—分根据江西省城镇节!约,用水管理暂行—办法(赣《。城〈:。87〉城字第—57号)《将视情况逐》步实行加价水—费 ?   《 超?计划加价《水费作为行政事【业性收费管理—纳入政府财》。政专户作《为节约用水专项资金!用于城镇节水宣传节!水科研和节水奖【励等 ?  对节》约用水工作成绩【显著的单位和—。个人给予表彰和奖】励,市物:价部门应当加强对超!计,。划用:水加价收《费,。的管理和监》。督 第《十二条 《。用水: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!准每三?年进行?一次水?平衡测试企业—产品结构或者工艺发!生变化时应及时复】测测试结果经节水】管理部门审》。核后发给用水单【。位水平衡《测试:合格证书 第十三!条 节?水管理部门》。应会同有关行业主】管部门?根据国?家、部、省级行【业用:水定额标《。。准和水平衡》测试结果科》。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定!期根据用水定额执行!情况、用水》变化适时修订用水】定额 《第十四条《 ,单位用?户应当?根据用?水计划制定节水目】标和:节水措施《建立用水《。记录台?帐健:全用水统计分析制度!和节水管理制度 】 , , 供水单《位和单位《用户应当按月—向节水管理部门【报送供、用水量统计!报,表,节水管理部门应当根!据统:计报表做好节—约用水统《计分析?工作 第十五【条 新建、》扩,建,、,。改建和建设项目的】可行性研究报告【应当包括用水、节水!评估:方案和水资源论【证报告用水、节水评!估,方案和水资源论证】报告:应,当,报水行政管理部门】。备案   —节水管理《部门应当对新建、】扩建、改建》的建设项目》用水进行科学论证和!调,研评估凡《没有:。水资源保《。障条件的建设—项目各?级人民政府和有关】部门不得批准—建设 第十六条 !供水企业、自建供水!设,施,的单位应加强供水设!。施的维?护,管,理减少水的漏—失水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会同—有,关部门根据节约用水!发展规划制定城市管!网漏损率控制目标】并组织实《施 第三章— 节约用水管理 】 第十七条 城镇节!约用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根据同级人民!政府制定的节—约用: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规!划在测定行》业综合用水定—额和单项用水—定额的基础》上编:。制年度用水计—划并:下,达执行? ,  供水部门应当!加强计量管理—。必须按期向市—。节水办提供各—计划用?水户的实用水量报】表 : 第十八条》 国家?鼓励:。使用转型节》水型器具工》。艺开发和科》研节水管理部门应会!同有关部门推广和】普及节水型产品和器!具提高?节约用水科学技术水!平, 《   ? 单位用户和居【民用户应当使—用国家规定的节约用!水设施和器具—。禁止使?用国家已明令淘汰的!用水设备和》用水器具   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擅自拆除节水【设施;确需》拆,除的必须报节约用水!行政:主管部门批准— 第十九条 【工业用水应当采取循!环使用、《废水:处理、?综合利用等措—。施提高水的重—。。复利用?率并完?善厂、车《间和主要用水设备】。的三级计量》   — :工业用?。水重复利《用,率、:单位:产值取?水量达不到本行【业先:进合理水平的应【当限期完成技改【工程工业用》户应当?根据国家、省标准和!本市规定定》期进行?水平衡测试》工作   水平衡!测试单位由水行【政,主管部门和工业经济!。主管部门于年—初联:合下达经测试—不达标的采取措施限!期达标 第二十条! 建设工程临—时,用水建设单位凭建设!工程规划许可证到】水行:政主管部门办理用水!计划手续实施单独装!表计量并按照—施,工进:度逐月考核用—水量 第二—十一:条 供水、节水行政!主管部门应当—推广先?进节:约用水设施和工艺协!助用水户《策划和完善节—约用水?措施为用户提供【技,术服:。务工作 第二【十二条 《在城:市规:划区内确《需,取用地下水》、地:表水:的应当按照下达【的用水计划》取用:并按照规定缴纳自】备水源污《水处理费和水—资源费 《 第二?十三条 《居,民生活用水实行按户!计量收?费城市住宅》小区:应当按?照“一户一表—、计量?出户”?的,要求合?理规范用水》系统并逐步推行阶】。梯式计量水价—必须取消生活用水】“包费制”》严禁任何《单位和个人在—消防栓?和环卫洒水专—。。用取水?处开栓取水 第二!十,。四,条 因开《展计划用《水节约用水工作而】影,。响供水?。企业的?售水量上级主管【部门:应,把节水量并同售水量!同时考核供》水,企业的供水量 】第二十五《条 已经投入使用的!建设项目没有—使用节水设施和节】水器具的由》节约用水行》。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!、,部、省有关规定和】相关标准逐步引导用!水单位和个人更【。新使用节水设施和节!水器具   游泳!场(馆)、》。文化娱?乐业、经营》洗浴业及服务行业】应当采取节约用水】措施:安,装节水设备》和使用节水》器具对排放水进行综!合利用?。并防:止水:污染洗车业应—当安装和使用循环】用水设施 》 ,第二十六条 —县(市?、区)?人民政?府应当积《极推行灌区》节水管理《提高灌溉水》的有效利用率所【有灌区?。应当逐步按》定额配置灌溉水量和!安装用水《计量设施推广应【用农业工程节—水,技术和农业节—水技术   涉农!部门:应当引导农民调整农!业,种植结构鼓励种植】。低耗水?、高产出的》农作:物推广喷灌、滴灌等!节水技术禁止—农业漫灌、串灌等粗!放,型,用水:对农业节水工程项目!项目:审批部门应》当优:先予以立项 【第二十七条 建立】。水功能区《限制纳?污制度严格》控制在水功能区【入河排污总》量生产经营企业不得!。直接排放间接冷却水!应采:取清污分流闭—路,。循环等措施达标排】放提:高,水的重复《利用率实现》废水:。资源化;工业用水】重复:利用率达《不到要求的可以酌】减用水计划 第】四,章 建设用水管理 ! 第二?。十,八条: 新建?、改建?、扩建工程建设【项目应同步配套建设!节约用水设施提倡】配套建设雨水—、中水利用设—。施充分使用》中水和?其它再生水》并安装?符合国家标准—。的节水型产品和【。配件:。不得选用国家已【明令淘汰的用水器】。。具和配件   【 已经投入使用的工!业、服务行业应【。逐步建设中》水利用设施 【第二十九条 —新建、扩建》、改建的建设—。项目应当健全节水】。制度:节水设施应当与【主体:工程同时设计同时】施工同时《投入使用用》水单位必须做到【用水计划《到位、节水目—标到位、节水措【施到位?、管水制度到位. !  节水管理【部门应当参加建【。。设项目节水设—施的竣?工验收?节水:设施:、节水?器具未经验收—或验收不合格的建】设,项目不得投入使用】 , 第三十条 建筑工!程施工需《要用水的由建设单位!或施工单位凭—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《向市节水办办—理临时用水指标并】按江西省质量技术监!督局发布的DB【36江西《省城市工业、—生,。活用水定额实—行考核?。并装表计量 — 第三十一条 因】新建:、改建、扩建工【程项目需要增—加用水量的》单位必须向市节水办!申报增?加用水计划经—批准后方可》供水擅自增超用水】计划量的按本办法】第,十一条执《行 第三十二【条 严格控》制自备井《的开凿在城市供水】管网覆盖区域不得新!增、新建、开发【。各种自备水源项【目凡已取《用,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!。、地:表水:的单位或个人—必,须向:市节水办申》。报用水计划实—行,装表计?量 第三》十三条 《使用:自备水的单位或个人!。应负:责自备水源的卫生】防护和水质定期检测!并接受市供水、水】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!行政主管部门监督】做好定?期回灌保持采补【。平衡防止地面沉【降保:证供水卫生安—全 第五章— 法律责任 第三!十四条 用水实行】节约用?水,奖励超计划用水【、浪费用水处—罚的:政策对在节约用【水工作中做出—显著成绩的》单位:和个:人可按照江西省【城市节约《用水奖?励暂行?。实施办法(赣城〈8!6〉城字第》。48号、〈8—6〉赣财工字第【311号)表彰或奖!励奖励费从》超计:划加价水费中列支 ! 第:三十五条 生产、销!售或者在生》产经营中使用—国家明?。令淘汰的落后的、耗!水量高的《工艺、设备和器【具的由?。市、县两《级人民政府经—济综合主管部—门责令停止生—产、:销售或者使》用并:依法进行处罚— 第三十》六,条 有?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!县两级?。人民政府水行政【主管部门责令—停止违法行为—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!依,法进行处罚情节严】重的吊销其取水许】可证   】 (一)未经【批准擅自《取水:的;:。 :  : (?二)未?依照批准的取水【。许可规?定条件取水》的; ?  (三)擅自】在消防?、环卫?专,用水栓开启取—水的 第三十七】条 拒不缴纳、【拖延缴纳或者拖【欠水资源费的由市】县两级人民政府水行!政,主管部门责令—限期缴纳;》逾期不?缴纳:的从滞纳《之日起按日》加收滞纳《部分:千分之二的滞—纳金并依法进行处】罚 : 第三?。十八条 建》。设项目的《节水:设施没有建成或者】没有达到国》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!。入使用的《由市县两《级人民政府水行政】主管部?门责令停止》使用限期改正并依法!进行:。处,罚 第三十九条 !城市的新建》、扩:。建和改?建工程项目未—按规定配套建设节约!。用水设施或者节约】用水:设施经验收》。不合格的由水行政主!管部门限《制其用水量》并责令其限期完善节!约用水?设施并依法进—行处罚 第—四十条? 超计划《用水加价水费必须按!规定:。。的,期,限缴纳逾期》不缴纳的节水行政管!理部门除限期缴纳外!并按日加收》超计:划,用水加价水》费千分之五的滞纳】金 第四十—。。一,条 拒不《安装生活用》水,分户计量水表的水行!政主管?部门应?当责令其限期安装;!逾期仍不安》装的由节水行政管理!部门:限制其?用水:量并依?法进行处罚 — 第四十二条— 取水单位或—。者个人?违反: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!为,之一的由取》水审批机《关,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!法进行处罚 — ?   (一)擅自!停止使用《节水设施的》;    (二!)擅自停止使用取】水计量?设施的;《  : (三)不按规】定提供?。取水、供水计量资】料的 第四—十,三条 未取得—取,水申:请批准文件》擅自建设取水工【程,或者设施的责—令停止违法》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!续;逾期不补办或】者补办?未被批准的责令限】。期拆除或者封闭其取!水工程设施;逾期】。不拆除又不封闭其取!。水工程设施的—。。。由市、?县两级?水行政主《管部门组织拆除或者!封闭所需费用由违法!行为人?承担并依法进行【处罚: 第四十四条 拒!不执行审《批机关作出的—取水量限制决定或】者未经批准》擅自转?让,取水权的由市—、,县两级人民》政府水行政主管【部门责?令停止违法》行为限期改正—并依法进行》。处罚:;逾期拒《不纠正?或者情节严重的【吊销取?水许可证 第四十!五条: 有下列行为—。之一的由市》、县两级人民政【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!。令停止违法行为限】期改:正并:依法进行处罚;【情节严重的吊—销取水许可证 】    (一)!不按:照规:定报送年《度取水情《况的;    !(二)?拒绝接受监督检查】或,者弄:虚作假的; —  (三》)供水水质达—不到规定要求的【 第四《十六条 未安—装计量设《。施的由市、县两级人!民政府水行政主管】。部门:责令限期安装并按照!日最高取水能力【计算其水量和根据水!资源费征收》标,准计征水资》源费并?依法:进行处罚;》情节严重的吊—销取水许可证  】 计量设施不合】格或者运行不—正常的由市、县两】。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!管部门责令限期更】换或者修复;逾期】。不,。更换或?者不修复《。的,按照:日最高取水能—力计:算其水量计征水【资,源费并依法进行【处罚;情节严重的】吊销取水许可证 】 第四十七条— 有:下列行为《之一的由公》安机关和水行政主管!部门依法予以处【罚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事》责任   】 (一)盗窃【。公共供水和节水【设施的    】 ,(二)破坏公—共供水和节》水设施造成》严重:危,害的    】(三)拒绝、阻碍】或,使用暴力威胁—节水: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依!法执行公《务阻挠供水部门工作!人员抢修、维修、施!工,、验表、收》费等正?常经营活动的  】。 对以上处罚部分!将根据国务院、江西!省有关节约用—水、水资源》管理法律《、法规遵照执行 !。第四:十八条 水》行政:主管部门行》政执法人《员玩:忽职:。守、滥用职权、徇私!舞弊的由其所—在单: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!给予行政处》分;构成犯罪的由司!。法机关依法》追究刑事责》任, 第四十》九条 当《事人对水行政处罚】决定不服的可以依】法申请行《政复议?或者提起《行,政诉讼对复议—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!到,复议决定之日起15!。。天内:。向人民法院》提起: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!不,向人民法院起诉又】不履行处罚决—定的:由作出处罚决定的】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!院强制执行》 :第六章? 附则?。 第五十条 本】办法所?。称“中?水”(第二十八条)!是指部分《污水:经重复净《化,后达到一定水质标】准,并能:在一定范围内—重复:使用的非饮用水 】。   》 :本办法所称居—民用户是指》因日常?生活需要在居住【场所发生用水—行为的用《水户 ?  本办法所称】单位:用户是指在生产、经!营、科研、教学、】管理等过程中发生用!水,。行为的非居民用户】 第五十》。一条 本办法具体】应用中的问题由节】约用水行政主—管,部门市水务局负【责解释 第五十】二,条, ,。本办法自通过—。之日起施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