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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景德镇市—。环境污染《防治:管理办法 》 第一章 总!则 第《一条 为《。深,入贯彻实施》科学发展观防—治环境污《染保护和改善生【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建!设绿色生态》瓷都促进经济社会】全,面、协调、可持续】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!和国环境保》护法、江西》省环境污染防—治条例等规定结【合本市实际制定本】办法 第》二条 本市行—政区域内水、大气、!固体废物污染和【其他污染的防—治适用本《办法 第》三条 环境》污染:防治应?当坚持全《面规划?、预:防,为主、防《治结合、综合治理】的原则 第四条 !各,县(市、区)—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!政区域内《环境:质,量负责政府》主要负责人是第【一责任人《  》  : 各:县(市、区)人【。民政府?在环境污染防—治方面履《行下列职责   ! :(一)根《据本市主体功能【区规划、《本行政区域环—。境,承,载力和生《态状况科学》制,定本行政区域—。环境保?。护规划并纳入—当地的?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!规划;    】 (二)《根据国?家和上级人》民政府?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控!制指:标确定本行政区域内!主要:污染物?年度减排目》标制:。定年度减排计划【落实污染减排工作】责任:制;:  ? , (三)组织【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】应急:预,案逐步推行环—。境污染责任保—险;    【 (四)制》定和实施有利于环境!保,护,的经济和社会发【展政策;《    (五】)根据国家产业政策!依法强制淘汰—落后工艺技术、【。设备和生产能力;】 ,    (六【)鼓励发展环境【保护产业推进环境】污染防治设施—运营:专业化、《市场化;《    (七】)逐步增加环境保】护,投入使环境污染【防治与经《济建设和社会—发展相协调;  !  (八)加强环!境,保,护宣传教育普及环境!污染防?治知:识提高全《民环境?保护:意,识形成?重视环境、》保护环境、美—化环境的社会风尚】;   (九)】对在环境污》染防治工《作中:有显著?成绩的单位和—个人:。给予表彰《、奖励 》第五条 《市、各县(市—、区:)人民政府环境保护!行政主管部门(【以下简称环保部门】)对本?行政区域内的环【境,污染防治工》作实施统一监督管】理    】 环保部《门可以在法定权【限范围内委托其【所属的环境》执法机构实施—行政处?罚和行政强》制措施   — 发:展改革、经济贸【易、公安、卫生、】城乡规划、》建设、国土资源、水!利、:农业、林业、—旅游、工《。商、城市管理、统计!、交通、铁路—、海事、民航等部】门和机构依法—在各自职责范—围内对环《境污染防治实施【。监督管理《 第六条 —排放污染《物的单位和个体【经营者(以下—统称排?。。污单位)应当采取有!。效措施防治污染【物对环境的》污染和危害   】 企业采取承包、租!赁和其他方式经营的!其环境污染》防治责任由经营【者承:担发包人和出租【人应当督促经营【者落实环境污—。染防治措《施 : 第七条 任何单位!和个人都有保—护,环境的义务并有权】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!单,位和个人进行检举】、控告?。 第二《章, 环境污染—。防治的监督管理 】 第八条 实—行主要?污染物排放总量【控制制度 》。 :    市环保部!门应当根据省核定的!总量:。控制指标拟定—削减和?控制本市的主要污染!物排放总《量计划报市人—民政府批准后将总量!控制指标《分解落实《到各:县(:市、区)人民政府】和有关排污单位 !  : ,。 县(市、区)【环保:部门应?当根据市《核定的?总量控制指标拟【定削:减和控制本》行政区域的主要污】染物排放总》量计划报《。县,(市、区)人民政府!批准:后将总?量控制指标具体分解!落实到?。有关:排污单位  — :排污单?位应当采取有—效,。措施保证污染—物排放符《合国家或者地方规】。定的标准并符—。合污染物排》放总量控《制要:求 第九条 各县!(市、区)》以上人民《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严!格控:制主要污《染物排放增量 【。    新】建、:改建、扩建项目需】要新:增主要污染》物排放量的项目所在!区域应当有不少于新!增量的总量控制指标!余量或者有》削,减量不少于新增量的!替代污?染物减排《项目   没有】总量控制指标—余量或?者没有?替,代污染物减排项目】的有关部门不—予批准 第十条】 各县(市、区)】人民政?府及有关《部门应当将本—行政区域内环—境污:染严重的地区、【行业和企《业列为重《点监督管理对象实】行重点管理定期督】查 第】十一:条 市人《民政府每《年组:织环保、发展改【革,、统计、《监察等部门对下一级!人,民,政府上一年度主要】污染物排放总—。量控制情况进行考】核,考核结果作为对下一!级,人民政府和政—府,负责人综合》考,核评:。价的重要依据 】   《对通过年度》考核的县(市、区】)人民政府市人【民,政府及有《关,部门落?实,国家和本省》有关:财政、?税,。收、价格等》激励政策措施   ! 对未?通过年度考核的【县(市、区)人【民政府暂停该地【区所有新增》主要污染物排放建】设项目环境影—响评价审批;撤销】授,予该地区的环境保】护或者?环境治理方面的荣】誉称号;停止—该地:区享受的有关环【。保方面的《优惠政策;该—地区不得参加年度】综合:先进评?比政府主要负责【人、分管负责人【以及直接责任—人员不得参加年度评!奖和授予荣》誉称号 《 第十二条》 各县(市、—区)人民政府所【编制的土地利用【。的,有,关规:划区域?、流域的《建设:、开发?利用规划和》各类专项规划、应当!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!价未进行环》境影响?评,价的:审批机关不予—批准    ! 列入国家建设【项,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!名录或者本》省补:充目:录的建设项目—应当依法进》行环境影响评价 !。   建设单【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!编报环境《。影响:评价文件《(,包括:环境影响报告书【、环境影《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!登记表下《同)报有审》批,权的环?保部:门批准?并取得?环境:影响评价《批准文件 》  建设单—位应当按照环境影】响评价文《件及其批准文件的】要求建设《污染防治设施并落】实,其他污染防治措施】污染防治设施必须】与主体工程》同时设计、同—时施工?、同时?投入使用《 第?十,三条 向环境排放】废水、废气或者【工,业,、建筑施工噪声以】及产生固体》废,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!照国家?有关规定向所—在地县(市、区【)环:保部门申报;产生危!险废物的必须同时报!送危险?废物管?理计划  》 安装自》。。动监测设备的排污单!位应:当以在正常运行情】况下取得的自—。动监测数《据为依据申报排放污!染物的情况;未安装!自动监?。测设:备的排污单位—应当提供具备资质的!监,测单位出《具的报告以》。此为:依据申报排放—污,染物的情况;不【具备监测《条件的污《染源排污单位应【当,按照环保部门有关】规定申报排放污染】物的情况  第】十四:条 :实行排污许可制度】    【 排放?水污:染,物、主要大气—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!照国家的有》关,规定取得《排污许可证并—按照:排污许可证规—定的:要求排放《。污染物?   排污许可】证的核发条》件和程序按照国【家的:有关:规定执行主要大气污!染物排放许可证县级!以上人?民政府可《以依法委托本级【。环保部门《核,发 第十五—。条 直接向环—。境排:放污染物《的排:污单位应当依—照国务院排污费征收!使用管理条例的【规定缴纳排污—费   》。排,污单位向城》镇污水集中》处理设施排放污水】、缴:纳污水?。处理费的不》再缴纳排污费向城镇!污水集?中处理设《施排放的污水应当符!合国家或者》本省规定的水污染】物排放标《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!设施的出水水质【达到国家或者本省规!定的水污染物排放】。。标准的按照国家有】关规定免缴排—污费 第》十六条 环》。。保部门应当建立【健全环境监测—体系和环境监督机制!加强对本行政区【。域的排污单位—进,行监督性监测保障】环境安全《   国控、【省控重点污染—源监督性监》测工作由市环—保部门负《责其中单机》容量30万千—瓦以上燃煤电—厂,。的污染源监督—性监测工作》由省环保部门负责】国控、省控重点【污染:源监督性监测数据】实行共享不重复【监测 第》。十七条?实行重点排污单位污!。染物:排,放在线?监测制?度    !。直接向环境》排放污染《物的:重点排污《。。单,位,应当按?照,国家规定安》装污染物《排,放在线监测设备并与!省、市?、县(区)》环保部门《监控中心《联网在线监测设备】经环保部门检查合】格后方可投入—运行在线监测设备在!正常:运,。行情况下《取得的监测》数据可以作为环【保部门?实施环?境监督?。管理的依据重—点排污单位名—录,由省、市、县(【区)环保部门商【同,级有关部门》确定并向社会公布】    》 ,燃煤电厂《脱硫运行机组—在线监测设备与省、!市、县(区)—环保:部门监控中心联网的!同时应当与省—级电网企业联网【在线监测设备—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取!得的监测《。数据作?为执行燃煤》机,组,脱硫标?杆上网电价》或者脱硫《加价的?依据   重【点排污单位应当保证!在线监测设备的正】常运行并保》存原始监测记录【;不得擅自》拆除、改动或者【故意损坏在》线监测设备;在【线监测?设备出现故障的应】。当立即?向环保部门》报告并及《时修复 第—十,八条 环《保部:门应当建立》环,境保护现场检—查制度有权对排【污单位?的污染物排放—、污染防治、—环境:风险防范等》情况以及各项—环境保护法律—制度的执行情况进】。行现场?检,查;被?检查单位《应当予以配合如【实反映情《况和提供必要资料】不得拒绝、阻—挠或:者,拖延检查环保部门应!当为被?检,查的单位《保守技术秘密和【业务秘密 】 ,  有《下列情形之一的环保!部门经本部门主要】负责:人批准可以对有关物!品、:设,施、:工具予以暂》扣或者封存   ! , (:一,)违法转移、处置】危,险废物的《;    (】二)造成严重环【境,污染: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!境污染不当场暂扣或!者封存将可能造【成证据灭失或—者转移的 》  :  暂扣或者封存!有关物品、设—施、工?具的:环保:部门应当作出书面决!定并出具《暂扣或者《封存:的物品、设施—、工具清单交由当事!人签名   【 当事《人不在场或者拒绝签!名,的检:查人:员应当在暂》扣或者封存物—品、设?。施、:工具清单上注明情】况   环保部】门暂扣?、封存有关物品【、设施、工》具的期限不得—超,过7个工《作日:;,情况复杂的经本【部门主要负责—人批:准可以延长》7个工作日对被暂扣!、封:存的有关物品—、设:施、工具应当妥善】保管不得使用、【损毁环保部门—应当在暂扣》、封存期间》。作出:处,。理决定 第十【九条 环保部—门,应当建立环境污染防!治,投诉:制度公布投诉电【话、电子信箱畅【通投诉渠《道依法处理环境污染!防治投诉并》保护投?诉人的权益对属【于环:境污染防治方面【的投诉?应当依法处理并【。将处理结果告知【投诉人;对属—于其他管理部—门职责?范围的投诉应当按照!规定转送相关管理】部门处理《并告知投诉》人 ?第二十条 环—保部门?和有关?部门:应当建立《环境监?督信息通报》制度对需《要关闭、停业的违】。法,排污单位由》环保部门《书面告知工》商、供电、供水【等有关主《管部门?和,单位有关主管部门】和,单位应当《依法采取相应措施】 , 第二十一条 排】。污单位应当》根据所在地》人民政?府的应?急预案和本单—位的具?体情况制定》本单位环境污—染事故应急方案并报!。所在地环《保,部门备案  —。 发生环境污染事!故,时有关单位应当立】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!所在:地人民政府》突发公共《事件应?。急机构和环保部门报!告;可能危及人民生!命健康和财产—安全的应当立—即通知周边》单位和居《民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及其有关部门【应,当根据环境》污,染事故的具体情况】采取相关应急措施】减少:。环,境污染事故造成【的损失 第—二十二条 环保部】门应当依《照国家和《本省:有关:规定公开环境—。信息保障公众的环境!信息知情权和对环境!保护工作的》监督权   环】保部门可以在当地】主要:媒体定期公》布,污染物超《标排放或《者污染物《。排放总量超过规【定指标的污染严重企!业名:。单列:入污:染严重企业名—单的企业《应当:依,照国务院环保部门的!规定定期公布主要】污染物的排放情况】接受社会监》督   第三章】 水污染防治— 第二十三条 】防治水污染应—当按照流域或—者区域统一规—。划昌江、乐》安河及其支流—和全市地《下水污?染防治规划由市环保!部门会?同水:利、国土资源—、建设、林业、【农业等?部门和有关县(【市、区)人》。民政府编制报市人民!政府   各【县(市、区》)人民政《府,应当根据批准的江河!、湖泊的流域—水,污染防治规划和全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】规划组织制定本行政!区域的水污染防【。治规:划和地?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并!纳入:本行政区域的国民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】长期规划和年度计】。划, :第二十四条 本【市境内河流源头【和玉田?水库、共产主义水库!设立生?态功能保护区编制】保护规划《采取有力措施保【护和:改善水?生态环境生态功【能保护区的》具,。体范围由《市发展改《革部门会同环—。保、水利、林业、】农业、国土资—源等部门划定报市】人民政府 》  有关》县(市、区)人民】。政府应当在生态功能!保护区的边界—设立明确《的地理界标》和明显的警示标志禁!止任何单位和—。个人擅自改变、损】坏生态功《能保护区标志 【 第二十五条 【各县(市、区)【。人民:政府:应当加?。强饮用水水源—保护科学《划定:和调整饮用水—水源:保护区  】  饮用水水源】保护区?的,划定由有关县(市】、,区)人民《政府提出《划定:方,案经市人《民政府同意报省人】民政府批《准;:。跨县:(市、?区)饮用水水—源保护区的划定【由有关县(市、【区)人民政府协【商提:出划定方案经市【人民政府同意—报省人民政》府批准;协商不成】的由省环保》部门:会同水利、国土资】源、卫生、建设等】部,门提出划定方—案征求同《级有关部门的—意见后报省人民【政府批准 》 ,   各县(【市、区)人民政府】应当在饮用水水源】保护区?。的边界设立》明确的地理》界标:和,明显的警示标志【。禁止任?何单位和个人擅自】改变、?损坏饮用水水源【保护区标《志   在饮用】水水源保《护区内禁止设—置,排污口 第—二十六条 市—。环保部门应》当会:同水利、国土—资源等?部门按照科学规划、!合理布局的原则组】织建立全《市水环境监测网【络对水质《状况进行监》。测、评价设》定昌江、乐安河【和玉田水库、共产主!义水库水《环境质量监测点【位(断面)制—定,水环境和《污染监控《。建设计划在》饮用水水源地、主要!。入河道和《跨境交?界断:面设立水质》自动:监,控系统定《期组织水质》状,况监测、评价并报】告市:人,民政府?通报:有关地方人民—政府和有《关部门 第二【十七条昌江、乐安河!干流及其主》要支流和玉田水库】、共产主义水库【沿岸(有堤防的以】。背水面堤脚》为界无堤《防的以设计洪水【位为界)地表水环境!。风险:安,全距离范围内禁止新!。建、:改建、扩建医—药、化工、农药、】电镀、制革》、印染、造纸—、矿山采选、冶炼、!焦化等严重》污染:。水环境的项》目地表水《环境风险安全距离】由环境影响评—价机构?按照国?家行业标《准和技术规》范在环境影响评价文!件中科学合理地【。确定并经负责审批的!环,保部:门确认   — 前款?规定范围内已—。建的上述《项目:应当制定《规划:逐步改造、外迁或者!关闭 第二十八条! 向:水体排放污染物的】排污单位应当依【法设置?。排污口   禁】止私设暗管或者【采取其他《规避:监管的方式排放【水,污染物? , 第二十九条 兴】建,地下工程《设施或者进》行地下勘《测、探?矿、采矿《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!。性,措施防?止地:下水:污染    ! 人工回灌补给地】下,。水不得恶化地—下水质?   《 禁止利用渗井、!渗坑、裂《隙和溶洞《排放、倾倒》。含有毒污《。染物的废水、含病原!体的污水和其—他废弃物  — 禁止《利,用无:防,渗漏措施的沟渠【、坑塘等输送或者】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!废水、含病原—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!物 第三十条 城!镇污水应《。当,集中处理 【    《 ,各县(市、区)【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财!政预算和其他渠道】筹集:资,。金统筹安排建设城】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!及配:套管网提《高本行政区域城【镇污水的收集率和处!理率 《。  : 市人民》政府:组织建?设、城乡规划—、发:展改革、环保、水利!、,国,。土,资源等部《门编制本行政区【域的城镇《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!设规划?市人民政府建设【。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按照城镇污水—集,。中处理?设施建设《规划组织《建设:城镇污?水集中处理设施及】配套管?网,。并加: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!理设施运营的—监督管理   已!建成的城镇污水【集中处理设施应【。当加:强,配套管网的建—设确保正常运营【和达标排放 第】。三十一条 工业【园区:、开发区《应当配套建设污水集!中处:。。理设施及其配套管】网并保证污》水达标?排,放 第《三十二条 应当加】强城区湖泊的保护】湖泊:水质低于国家地表水!环境质量标准—中水:质Ⅳ类标准的应【当及时组织清淤、】换,水 :  禁止向城区】湖泊排放各类污【。染,物 第三》十三条在市政—排水管网收集范围】内饮食、车辆清【。洗等服务《业其:污水排?放设施应当与市【政,排水管网相连接 】 第三十《四条 农业行—政主管?部,门,应当科学规划—农业产业布局—合理调整《农业产业结》构完善农业基础设施!;推广测土配方施】肥技术引导农民科】学施:肥;推广病》虫草害综《合防治、生物防治和!。精准施药等技术引导!农民使用生》物农药或《高效、低毒、—低残留农药;推广】。田间合理《灌排引导《农民发展节水农业防!止水体污染 第】三十:五条 农业行政【主管:部门应当合》理,。划,定畜:禽、水产养殖—区加强畜《禽、水产养殖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!  》 , 畜?禽养殖场、》养殖:小区应当配套建【设废弃物无害化【处理设施保证—污,水达标排放》推进畜禽《粪,便等废?弃,物的资源化利—用 :  禁止》在一级饮用》水水源保护区内从】事网箱、围栏养【殖;:禁止向库区及其【支流水?体投放化肥和动【物性:饲料作?为水产养殖饲—料 第四章 【大,气污染?防治 第三十六】条 各级《人民政?府应当采取措施削减!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!制氮:氧化物?排放降?低硫沉降强度减少】重度酸沉降区面【积减轻大气污—染程度?不断提高空气环【境质量 第—三十:。七,。条 在城《市建成区合理划定燃!煤禁燃区在城—。市建成区及其—近郊严格控制新建、!扩建除热电联产【外的燃煤电厂对现】有污染严重的燃煤】锅炉、工业》窑炉:应当淘汰、搬迁 】。  城市使用的燃!煤和燃料《重油的含硫量应当】严格控制符合城【。市大气环境质量的】要求 《第,三十八?条 含硫量大于1.!5%:的煤矿新建、扩【。。建、改建的应当建】。设相应规模的—煤炭洗选《设施:;已:建成但没有》煤炭洗?选设:施的应当限期—建设洗选设施;【因技术原因无法【单独建?设煤:炭,洗选设施《的小型煤矿可选【。择适当位置联合建设!区域性的煤炭—洗选设施集中—洗选该区域内的煤】炭使煤炭中的含硫】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! :  :  新建、扩【建、改建燃煤电厂应!。当同步配套建设脱硫!设施现有《燃煤电?厂尚未建设》脱硫设施的应当限】期建设脱硫设施减】少二氧化硫排放现】有燃:煤,。电厂已建脱硫—设施的应当》加强脱硫设施—运营:的,。管理:确保二氧《化,。硫减排效果   !化,工,、冶炼等排放含【有硫化物《气体的?。企,业及使用燃煤锅【炉的:单位应当配备脱硫装!置或者采取》其他脱硫措施—做到达?标排:放 : 第三?十九:条 加强对》在用机动《车尾气?污染:的防治采取》。有效措?施,。使在用机动车—尾气达到污染物【排放标准 第四】。十条 在城市市【区进行建筑》施工的单位应当加强!建,筑施工现场管理减】少扬:尘对周围环境—的,影响  《 建筑施工场地】应当设置围档—高层建筑《应当使用密目式立网!。。在居民密集区不得】现场搅?拌石灰、熬炼沥青;!现场搅拌混凝土的】管理按照国家和【。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! 第四十一条 【市、县(市、—区)城区饮食—服务业经营》。者应当遵《守下列?规定 ? ?   《(一)使用燃油、】燃,气、:。电、固硫型煤或【者,其他清洁《能源禁止原煤散烧;!    (【。。二)安装油烟—净化装置并保—证使用期间正常【运行其排气筒—。出口:朝向应?当避开易受影响【的建筑物;禁止【未经净化处理的油】烟,排放;    !(三)不得在露天】燃用煤炭、木柴加】工食:品   《 禁:止在:城,市建成区无公共烟】道,或者未配《建专:用排烟道的》综合楼、住宅楼【内新建、扩建餐饮】。。项,目 第四》十二条 禁止在住】。宅楼等人口集中区域!从事经营性的露天喷!漆,。或者从事有毒异味以!及其他散发大气污】。染物:的作业 第四十三!条 鼓励开》发利用太阳能—、风能、地》热、生物质能等【清,洁能源鼓《励,企业采用温》室气体排放控制【和处:置等技术减少温【室气体排放》量 : 第五章 固体废】物,污染防?治, 第四十四条市人!民政:府,鼓励:、支持固体废—物的: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!处,。置    】 固体废物产生【者,应当按照《国家规?定,对固体废物进行资源!化利用或者无害化】处置不能利用—或者处置的应当提】供给他人利用或【者委托他人处置 】  电池》的生产者《、销售者应当设置】回收废电池》的站点?回收:的,废电池交《由环保部门指定【的,单位集中处置 第!四十五条 跨省【转移固体废物贮【存、处置的应当经省!环保部门批准后方】。可转移    【 对非法转移入本市!的固体废《物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得提—供,堆放场地不》得销售、《加工和使《用 ?第四十六条 从事收!集、贮存、利—用、处置危险—废物经?营,活动的?单位应当依》法办理?经营许可《证并按照许可证的】规定:从事经营活动 【 第四?十七条 产生危险废!物的单位应当按照】国家有关规定—处置:危险废物;不处【置或者处置不符【合国家?有关规定的由市【环保部?门指定?单位按照国家有关】规,定代为处置处置【费用由?产,生危:险废物?的单位承担 第】四十八?。。条 生?产企业应《当采取循环使用包】装物、?简装产品等措施减少!使用包装材》料,和产生包《装性废物《。   生产、【。销售、进口》被列入强制》回收目录的产品【和包装物的企业应当!承担回收义务 】第四十九条 饮【食服务业不得使【。用以聚苯乙烯—、聚乙烯或》者聚丙?烯为原料的不可【降解:的一次性《食品容器  !  超《。。市、商场、集贸市场!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!免费提供塑料—购物袋? 第》五十条? 在城市规划区清】运建筑及房屋装修】垃圾、工程渣土或】者,单位:自行:清运生活垃圾应当】向城市?。。市,容环境主管部门申】报并按规《定的:时间、线《路,清运、倾倒到—。指定的?地点 第五十一】条,。 ,火车、汽《车、船舶上的—固体废物不得—向铁路?、道路两《侧,及水域倾倒 第】五十二?条 :各县(市、区)、乡!(镇)?人,。民政府、街道、村】(居)民委》员会应当结合新农】村建设?合理规划设置—村民生活垃圾收集点!集中收集村民—的,生活:。。垃圾推进农村垃圾】集中收集和无—害化处理 第【六章: 其他污染》防治 第五十三条! 城市人民政—府应:当逐步在城区主【要交通要道、商【业区和?人口集中区》域设置噪声》监测设施加强环境】噪声监控《 :第五:十四条 在城—市市区的医疗区、文!教科研区和机关或者!。居,民住宅区《等噪:。声,。敏感:建,筑物集中《区域内禁止夜间和午!间,进行产生噪》声污染的建筑—施工作业建》筑施工因特殊需要】必须连?续作业的应当—经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和?环保:部,门同意?并公:告附近居民》。 ?    《 ,禁止夜间和午间【在已竣工《交付使用《的住宅?楼,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!室内装修活动— ,    》禁,止在人口《集中区域从事经营】性的产生《。噪声污?染的切割作业  】 , 本条所称夜间是指!晚20时至晨8时】的期间?午间是指12—时至14时的期间】 第五十五—条 下列产生社会生!活噪声、干》扰他人正常生—活的活动由公安机关!依照有关法律、法】规、:规章的规定实施【。监督管理 】   (》。一)在?城区街道、广场、公!园等公共《场所和居民区举行】产生较大《音量的娱乐、—健身、集会、商业】促销等; —   (二)在】医疗区、《文教科?研区和机《关或者居民住宅区】。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!中区域?使用广?播,喇叭等高《音,响器材;《    (三)!在机动车禁鸣区域】或者禁鸣路》段鸣喇叭;  】  (四》。)其他产生社会生】活噪声的行为   ! 穿越市区的铁路】机,车、航空器以—及在城?区江(?河)段夜航的—产生噪?声污染的《船舶由?铁路、民《航、:海事部门《。。按,照各自职责》实,施监督管理 第】五十六条 产生放射!性废物和废放射源】的工业、农业、医】疗、科?研、教学以及应用放!射性同?位素和?辐射技术的》单位应当《加,强对放射性废物和】废放射源的管理并到!省环保部门办理登记!手续按照省环—。保部门的要求对【。放射:性废物和废放射【源,进行收集《、包装?和送贮存或》者处理前的暂存  ! 禁止产生放射性!废物的单位擅—自处:置放射性废物和【废放射源《 第五十七条 】城市建成区应—。当严格控制建筑【物外墙采用反—光,材料建筑物外墙采用!。反光材料《的应:当符:合国家有关标准  ! 禁止在人口集】中区:域从:事经营性的》产生光?污染的露天》电焊 第五—十八条安《装、:。使用空调器应当避】免妨碍他人的正【。常工作?、生活 》 :   禁止在建筑!物内部?的过:。道、楼梯、出—。口等公用地》方安装空《调器的室外机  】 :沿道:路两侧建筑》。物安装的空调器【室外机其安》。装架底部《距,地面的距离不—。得低于?2.5?米 第七章— ,法律责任 —第五十?九条: 违反本办法规定】的由环保部门依【法责:令限期改正;—逾期:不改正的依》法予以处罚 —。。 第八章 附 则! :第六十?条 本办法自2【009年5月7【日起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