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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德镇市环】境污:染防治管《。理办法 《
第》一,章, 总则
第一条 !为深入贯彻实施【科学发展《观,防治环境《。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!环境与生态环境建】设绿:色生态瓷都》促进经济《社会全面、协调、可!持续发展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。环境保护法、江西】省环境?。污染防治条例—等规定结合本市【实际制定《。本办法
第—二条 本市行—政区域内水》、大气、固体—废物污染和其他污】染的防治适用本【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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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条 环境污染防】治应当?坚持全面规划、【预防为主、防—治,结合、综合治理的原!则
第四》条 各县(》市,、区)人民政府应当!对本行政区》域内环境《。质量负责政府主【要负责人是》第一责任人
】
各县(市!、区)人民政府在】环,境污染防治》方面履行下列职【责
《
(一)根据本!市主体功《能区规划、本行【政区域环境承载力】和,生态状况科学制定】本行政区域环—境保护规划并纳【入当:地的:国民经济《。和社会发展规划【。;,
(二】)根据国家和上级】。人民政?府核定的污染物【总量控制指标确定】本行政区域内主【要,。污染物年度减排目标!制定年度减排计划】落,实污染减排工—作责任制;
—
(三)组!织编制突发》环境事件应急预【案逐步推《行环境?污染责任《保险;?
(四)!制定:和实施有利于环境】保护的经济和—社会发展政策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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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根—据国:。。。家产业政《策依法强制淘—汰,。。落后:工艺技术、设备和生!产能力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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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(六)鼓励—发展环境保护产业】推进环?境污染防治设施【运营专业化、市场化!。;
:
(—七)逐步增加—环境保护投》入使环?境污染防治》与经济建设和社【会发展相协调;
】
》(八:)加强环境保—护宣传教育普及环境!污染防治知》。识提高全民环境保护!。意识形成重视环境】、保护环境、美【化环境的社会—。风尚; 》
(九)对在环境!污染防治工》作中有显著》成绩的单位》和个人给予表彰、】奖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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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五条 ?市、各县《(市、区)人民政府!环境保护行政主管】部门:(以下?简称环保部门—)对本?行政区域内》的环境污染防—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!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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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:保部门可《以在法定权限范【围内委托其》所属的环境执法机构!。实,施行:政处罚和行政—强制措施
发!展改革、经》。济贸易、公安、卫生!、城乡规划》、建设?、,。国土资源、水利、农!业、林业、》旅游、?工商、城市管—理、统计、交—通,、铁路、海事、民】航等部门和机—。构依:法在各自职责—范围内?对环境污染防—治实施?。监督管理
第【。六条 ?排放污染《物的单位和个体【。经营者(以》下统称排污单位)】。应当采取有效措施】防治污染物》对环境的《污染和危害
】
企业采取承包、租!赁和其他方式经营】的其环境污染防【。治责任由《经营:者承担发包人—和,出租人应当》督促:经营者落实》环境:污染防治措施
第!七条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!义务并有权对污【染和破坏《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!行检举、控告
第!二章 环境—污染防治《的监督?管理
第八条 】实,行主要污染物排放】总量控制《。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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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:环保部门应当根【。据省核定的总量【控制指标拟定削减和!控制本市的主要【污染:物排放总量》计划报市人民—政府批准后将总量】控制指标《分解落实到各—县(市、区)人民】政,府和有关排污单位】
县【(,市、区)环保部门】应,当根据市核定—。的总量控制》指标拟定削减和控】制本行政区域—的主要污染物排【放总量?计划报县(市—、区)人民政府批准!后将总量控》制,。指,标具:体分解落实》到有:关排污单位》
排》污单位应当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污!染,物排放符合国家【或者:地方规定的标准并】符,合污染物排》放总量控制要求
!第九条 各县—(市:。、区)以《上人民政府应当【采取措施严》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!放增量
—
》新建、改建、扩【建项目需要新增主】要污染物《。排放量的项》目,所在:区域应当有不少于新!增量的总《量控制指标余量或】者有:削减量不《少于新?增量的替代污染物】减排:项目:
没有—总量控制指标余量】或者没有替代污染物!减排项目的有关部门!不予批准
第十】条 各县(市—、区)人民政府【。及有关部门应当【将本行政区域内【环境污?染严重的地区、行】业,和企业列《为重点监《督管:理对象实行》重点管理定期督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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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一条 市—。人民政府《每年组织《。环保、发《展改革?、统计、《监察:等部门?对下一级人》民政:府上一?年度主要污染物排】放,。总量控制情况进【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!对下一级人民政【府和政府负责人【。综,合考核评《价的:重要依据
【
对通过年【度考核?的县(市、区)人】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及!有关部?门落实国家和本省有!关财政、税收、价】格等激励《政策:措施
》
对:未,通过年度《考核的县(市、区】)人民政《府暂停该地》区所:有新增主《要污染物排放建【设项:目环境影响》。。评价审批;撤销授予!该地区的《环境保护或者环【境治:理方面的荣誉称号】;,停止该地区》享受的有关》环保方面的优—惠政:策;该地区不—得参加?年,度综合先《进评比政府》主要负责人、分管】负责人?以及直接责任—人员不得参加年度】。评奖:和授予荣誉称号
!第十二条 各县(市!、区:),人民:政府:所编制的土地利用】的有关规划区—域、流域的建—。设、:开发利用规划—和各:类专项规划、应当】依法进行环》境影响评价未—进行环境影响评【。价的:审批机关不予批【准
!列入国家建设—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!理名录或者本省【补充目录的》建设项?。目应当依法进—行环境影响》评价
《
建》设单位应当按照【规定组织编报环境影!响评价文件(包【。括环境影《响报告书《、,环境影响报》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!表下同)报有—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!准并取得环境影响评!价,批准文件《
建设—单位应当按照环境】影响评价文件—。及其:批准文件的》要求建设污染—防治设施并》落实其?他污染?防治措?施污染防治设施必须!与主体工程》同时设计、》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!使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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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三条 向》环境排放《废水、废气或者【工业、建筑》施工噪声以及产【。生固:体废物的排》污单位应《当按照?国,。家有关规定向—所在地县(市、区】)环:保部门申报;产生】危险废物《的必须?同时报送危险—废物管?理计划
安】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排!污,单位应当以在—正常运行《情况下取得的自【动监测数据》为依据申报排放污】染物的情况》;未安装自动—监测设备的排污【单位应当《提供具备资质的监测!单位出具的报告【以此为依据》申报排放污染物的情!况;不具备监测条件!的污染?源排污单位应当按】。照环保部门有关规定!。申,报排:放污:染物的?情况
第十【四,条 :实行排污许可制【度
《
排放水】污染物、主》要大气污染物—的单位?应当按照国家—的有:关,规,。定取得排污》许可证?。并按照排污许可证】规定的要求》排放污染物 —。
排污许可证】的核:发条:件和程序按照国家】的,有关规定《执行主要大》气污染?物排放许可证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可以】依法委托本级环保部!门核发
《。
第十五条 直接向!环境排?放污染物的排—污单位应当依照【国,务院排污费征收使】用管理条例的规定缴!纳排:污费 《
排污单位向城镇!污水集中处理设【施排放污水、缴纳】污,水处理费的不再【缴纳排污费》向城镇污水集—中处理设施排放的污!水应:当符合国家或—者本省规定》的水:污染物排放标准城】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!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!或者本省规定的水】污染物?排放标?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!定免:缴排污费
》
第十六条 环【保部门?应当建立健全—。。环,境监测体系和环【境监:督机制加强对—本行政区域的—排污单位进行监【督性监测保障环境】安全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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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控、省》。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!监测工作由市环【。保部门负责其中【单机容量30万千】瓦以上燃煤》电厂:的污染源监督性监】测工作由省环保部】门,负责国?控、省控重点—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!据实行共享不重复】监测
第》十七条实行重点排污!单位污染物排放在线!监测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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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《向,环,境排放污染物—的重点?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!家规定安装污染【物排放在线》监测设备并与省、市!、县(区)环保部】门监控中《心联网在《线监测设备经—环保部门《检查合格后方可【投入运行《在线监测设备—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取!得的监测数》据可以作为环—保部:。门实施环境监督管】理的:依据重点排污单位名!录由省、市、县(】。区)环?保部门商同级有关】部,门确定并向社会【公布
】燃煤电厂《。脱,硫运行机组在线监测!设备与省、市、县】。(区)环保部门【监控中心联网的同】时,应当与省级电网企业!联网在?线监测设备在正常运!行情况?下取得的监测—数据作为执行—燃煤:机,组脱硫?标杆上网电价或者】。脱硫加?价的:依据
重点排!污单位?应当保?证在线监测设备的】正常运行并保存【原始监测记》录;不得擅自拆除】、改动或《者故意损坏在—线监测设备;在线】。监测设备出》。现故障的应当—立即:向环保部门报告并】及时修复
—第十八条 环—保部:门应当建立环境【保护现场《检查:制度有权对排污【单位的污染物排放】、污染防治、环境】风险防?范,等情况以及各项环】境,保护法律《制度:的执行情况进行【现场检查《;,。被检查单位应当【予以配合如》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!要资料?不,得拒绝、阻挠或者拖!延检查环保部门【应当:为被检查《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!和业务秘密
】
有—。下列情形之一的环保!部门:经本部门主要负【责人:批准可以对有关【物品、设施、—工具予以暂扣或者】封存
【
(一)违法—转移、处《。置危险?废物的;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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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》造成:。严重环境污染或者】可能造成严》重环境污《染不:当场暂扣或者—封存将?。可能造成证据灭失】或者转移的
【
暂扣或者封!存有:关物品、设施、工具!。的环保部门应当【。作出书面决定并出】具暂扣或者封存的物!品、设施、工具【。清单交由当事人签名!
当事】人不在?场或者?拒,绝,签名的检查人员应当!在暂扣或者封存物品!、设施、工具清【单上注明情况
!
环保部门》。暂扣、封存有关物】品、设施、工—具的期限不得超【过7个工作日;【情况复杂的》经本部门《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!延,长7个工作日对被暂!扣、封存的有关【物品、设施、工具】。应当妥善保管不【得使用?、损毁环保》。部门应当在》暂扣、?封,存期:间作出处《理决定
》第十:九条: 环保部门》应,当建立?环,境污染防治投诉【制度公?布投诉?电话、电子信箱畅】通投:诉渠道依法处理环】境污染?防治:投诉:并保护投诉人的权益!对属于环境》污染防?治方面的投诉应当依!法处理并将处—。理结:。果告:知投诉人;》对属于其他管理【部门职责范》围的投诉应当按照规!定转送?相关管?理部门处理并告知】投诉:人
第二》十条 ?环保部?门和有关部》门应:当建立?环,境监督信息通报【制度对?需要关闭、》停业的?违法排污单位由环保!部门书面告知工商】、供电、供水等有】。关主:管部门和单位有【关主管部门》和单位应当依法采】取相应措施
【第二:十一条 排污单位】应当根据《。所在:地人:民政府的应》急预案和本》单位的具体》情况制定本单位环】。境污染事故应急方案!。。并报:。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!
发生—环境污染事故时【有关:单位:应当:立即:采取应急措》施并向所在地人民政!。府突发公《共事件应急机构【和环保部门报告【;可能?危,及人民生命健康【和财产安全》。的应当立即通知周边!单位和居民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及其】有关部?门应当?。根据环境污染事【故的具体情》况采:取相关应急》措施减少环》境污染?事故造成的损失
!第二十二条 环保】部门应当依》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!定公开?环,境信息保障公众的】环境信息知情—权和对环境》。保护工作的监—督权
环保部!。门可:以在当地主要媒【体定期公布污染物】超标排放或者污染】物排:放总量超过规—定指:标的污染《严重企业名单列入污!。染严重企业》名单:的企业应当》依照:国务院环保部门【的规定定《期公布主要污—。染物的排放情—。况接受社会》。监督
—第,三章 水污染防【治
第二十三条 !防治水污染应当按照!流域或者区域统一规!划昌江、乐安河及其!支流和全市》地下水污染防治规】。划由市环保部门会】同水:利,、国:土资源、建设、林】业、农业等部门【和有关县(市、区)!人民政府编制报市】人民:政府
各县】。(市、区)人民【政府应当根据批准的!江河、湖泊的流【域水污染防治规【划和全市地下水污】染,防,治规划组织制定本】。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!治规划和地下水污染!防治规划并》纳,入,本行政区域的—国,民经:济和社会发展—中长期?规划和年度》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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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四条 》本市境?内河流?源,头和玉田《水库、共产》主义水库设立生态功!。能保护区编制保【护规划采取有力【措施保护和改—善水生态环境生态功!能保护区的具体范围!由,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!环保:、,水利、林业、农【业、国土资源等【部门划定报市人【民政府
【有,关县(市、区)人民!政府应当在生态【功能保护区的边界设!立,明确:的地理界标》和明显的警示—标志: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!擅自改?变、损坏生态功【能保护区《标志
《第二十?五条 各《县(市、区)人【民政府应当加—强饮用水水》源保护科学划定和调!。整,饮,用水水源保护区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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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饮,。用水水源保》护区的划定》由有关县(市、【区)人民政府—提出划定方》案经市?人民政府《同意报省人民—政,府批准?;跨县?(市、?区)饮用《水水源保护》区的划定由有关县】(市、?区):人民政府《协商提出划定方【案经市人民政—府同意报省人民政】府批准;《协,商不:成的由省环保部【门会同水利、国【土资源、卫生、建设!等部门提出划定方】案征求同级有关部】门的意见后报省【人民政府批准
】
各县(【市、区?)人民政府应—当在饮用水水—源保护?区的边界设》。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!。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!任何单位和个人擅】自改变、损》坏饮:用,水水源保护》区标志 》
在饮用水—水源:保护区内禁》止设置排污口
第!二十六条 市环【保部门应当会同【水利、国土》资,源,等部门按《照科学规划》、合理布局的原则】组织建立全市水环】境监测网《络对水质状》况进行监测、评【价设定?昌江、乐《安河和玉田水—库、共产主义水库水!环境质量监测点【位(断面)制定水环!境和污染监》控建设计划在饮【用,水水源地、》主要入河道和—跨境交界断面—。设立水质自动监控】系统定期组织水质】状,况,监,测、:评价并报告市—人民:政府通报有关地方】人,民政府和有关部门
!
第二十七条昌江】、乐安河《干流及其主》要支流和玉田水库、!。共产:主,义水库沿岸》(有堤防《。的,以背水面堤脚为界】无堤防的《以设计洪水位—为界)地表水环境】风险安全距离范【围内禁止新建—、改建、扩建医药】、化工、农药、【电镀:、,制革、印染、造纸】、,矿山:采选、冶炼》、焦化等《严重污染水环境【的项目地表水—环境:风险安全距离由环境!影响评价《机构按照国》家行业?标准和技术规范【在,环境影?响评价?文件中科学》合理地确定并经【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!确认 《。
:前款规定范围内已建!的上述项目应当【。制定规划逐步—改造、外迁》或者关?闭
第二》十八条 向水体排放!污染物的《。排污单位应当依法设!置排污口
【
禁止私设暗管或者!采取:其他:规避监管《的方式排放水—污染物
《
第二十《九条 ?兴建地下《工程设施或》者进行地下》勘测、探《矿、采矿等活—动应当采《取防护性《措施防?止,。地下水污染
】
人工【回,灌补给地下水—不,得恶化地《下水质
《
禁止【利,用渗井?、渗坑、裂隙—和溶洞排放、倾倒含!。有毒污染物》的废水、《。含,病,。原,。体的污水《。和其他废弃物—
禁止利【用无防渗《漏,措施的沟渠、—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!。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!、含:病原体的污水和其】他废弃?物
:
,第三十条 城—镇污水?。应当集中处理
】
各县(!市、区)人民政府】应当通?。过财政预算和其【他渠道筹集》资金统筹安》。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!处理设施及配—套管网?提高本?行政:区域城镇污水的收集!率和处理率
!
市?人民政府组织建【设、城乡规》划、发展改革、环】保、水利、国土【资源等?部门编制本行政区】域的城镇污水集【中,处理设施《建设规?划,市人民政府建—设行政?主管:部门应?当按照城镇污水【。集中:处理:设施:建,设规划组织建设城镇!污水集中处理设施】及配:套管网并加强对城镇!污,水集中处理设—施运:营的监督管理 【
已建》。成的城镇污水集中处!理设施?应当加强配套管网】的建设?。确保正常运》营和达?标排放
《。。
,第三十一条 —工业园区《、开发?区应当配套建设污】水集中处理设施【及其配套管网并【保证:污水达标排》放
:
第三十二条 应当!加强城区湖泊—的保护湖泊水质【低于:国家地表水环境质】量标准中水质—Ⅳ类标准的》应当及时组织清淤】、换:水 :
禁止》向城区湖《泊排放各类污染物】
第?三十:三条:在市政排水》管网收集范围内饮】食、车?辆清:洗等服务业其—污水排放设施应当】与市:政,排水管网相连接
!第三:十四条 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】。应当科?学规划农业产业布局!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!构,完善农?。业基:础设施;推》广测土配方》施肥技术引》导农民科《学施肥;推广病虫草!害综合防治》、生:物防治和精准施药】等技术引导》农民使用生物农【药或高效、低毒【。、,低残留农药》;推:广田间合理灌排引】导农民发展节水农业!防止水?体污染
》第,三十五条《 农业行政主—管部门?应当合理划》定,畜禽、水产养—殖区加强畜禽、【水产养殖污染防治】的监督?管理
》 :
畜禽》养殖:场、养殖小区应当配!套建设废弃物—无害化处理设施保证!污水达?标排放推进畜禽粪】便等:废,弃物的资源》化利用?
禁》止,在一级饮《用水水?源保护区内从事【网箱、围《栏,养,殖;禁止向库区及其!支流水体投放化肥】和动物性饲料作【为水产养殖饲料
!第四章 大气污【染防治
第三十六!条 :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!取措:施削:减二氧化硫排放【总量控制《氮氧化物排》。放降低硫《沉降:强度减少重度酸【沉,降区面积减轻大气污!染程:度不断提《高,。空气环境《质量
第三—。。十,七,条 在城市建成区】合理划定燃煤禁燃区!在城市?建成区及其近—郊,严格控制新》建、扩建《除热电联产外的【燃煤电?厂对:现有污染严重的【燃煤锅炉、工业【窑炉应当《淘汰、搬迁》
城市使用的!燃煤和?燃,料重油的含硫量应】当严格控制》符合城市大气—环,境质量的要》求
第三》十八条 含》硫量大于1.5%】的煤矿新建、—扩建、改建的应当】建设相应规模的【煤炭:洗选设?施;已建成但没【有煤炭洗选设施的】应,当限期建设洗选设】施;因技《术原因?无法单独《建设煤炭洗选设【施的小?型煤矿可选》。择适当位《置联合建《设区域性的煤炭洗选!设,施集中洗选》。该区域内的》。。煤炭使煤《炭,中的含硫量》达到规定《的标准
!
:新建、扩《建、改建燃煤电【厂应当同步配套【建设脱硫设》施现有燃煤电厂【尚未建设脱硫—设施的应当》。限期建设《脱硫设施减少二氧】化硫排放现有—燃煤电厂已建—脱,硫设施的应当—加强脱硫设施运营】的管理?确保二氧化》。硫减排效果 —
化工、冶【炼,等排放含有》硫化物?气体的?企业及使用燃—煤锅:炉的单位应当—配备:脱硫装置或者采取】其他脱硫措》施做:到达标排放
—
第三十九条 加】强对:在用机动车尾气污】染的防治采取有【。效措施使在用机动】车尾气达到污染物】排放标?准
第四十条 在!城市市?区进行建《筑施:工的单位应当加强建!筑施工现《场管理减《少扬尘对《周,围,环境的影响》
建》筑施工场地应当【设置:。围档高层建筑应当】使用密?目式立网《在居民密集区不得】现场搅拌《石灰、熬炼沥青;现!场搅拌?混凝:土的管理按照国家和!本省有关规》定执行
第四十一!条 市、县(市【、区)城区饮食服】务业经营者应当【遵,守下列?规定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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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一)使用燃油、【燃气、电、固硫【。型,煤或者其《他清:洁能源禁止原煤【散烧:。;
—
(二)安装油烟净!化装置并保证—使用期间正常运行】其排气筒出口—朝,。向应当?避开易受影》响的建筑物;禁止未!经净化?处理的?油烟排放;
—
,
(》三)不得在露—天燃用煤炭、木柴加!工食品
—
禁止在城市—建成区无公共—。烟道或者未配建专】用排烟道的综合【楼、住?宅楼内新建》、扩建餐《饮项目?
第四十二条【 禁:止在住宅楼等人口集!中区域从事》经营性的露天—喷漆或者从事有【毒异:味以及其他》散发大气污染物的作!业
第四十三条】。。 鼓励开发利用【太阳能、风能、【地热、生物质能【等清洁能源鼓励【企业采用温室气体】排放控制和处置等】技术减少温室气体】。排放量
第—五章 固体》废物污染《防治
《第四十四条》市,人民政府鼓》励、支持固体废物的!资源化利用和无害】化,处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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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体废物产生】者应:当,按照国家规》定对固?体废物进行资源【化利用或者无—害化处?置不能利用》或者处置的应—当提供给他人利【用或者委托他人处置!
电》池的生产者、销售】者应当设置回收废电!池的:。站点回收的废电池交!由环保部门》指定的单位集—中处置?
第四十五—条 :跨省转移固体废物】贮存、处置》的应当经省环保部门!批准后方《可,转移 ?
对非法【转移入本市的固【体废物任何》单位和个人不—得提供堆放场地不】得销售、加工和使】用
第《四十六条 从—事,收集、贮《存,、利:用、处置危险废【。物经营活动的单位】应当依法办理—经营许可《。证并:按照许可证》的规定从事经—营活动
第四【十七:条 产生危险废【物的单位应当按【照国家有关规定处】置,危险废物;不处置或!者处置?。不符合?国家:有关规定《。的由市环保部门指】定单位按照国家有】关规:定代:为处置处置费用【。由产生危险》废物的单位承—担
第四十八条 !生产企业应》当采取?循环使?用包装物、简—装产品等措施—减少使用《包装:材,料和产生包装性废物! ,
生产、—销售、进口被—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!产品和包装》物的企业应当承【担回收义务
第四!。十九条 饮食—服务业不《得使:用,。以聚苯乙烯、聚乙】烯或者聚丙烯为【原料的不可降—解的:。一次性?食品:容器:
:。。
超市】、商场、集贸市【场等商品《零售场所《不,得免费提供》塑料购物袋》。
第五十条 !在城市规《。划区清运建筑及房】屋装修?垃圾、工程渣土或】者单位?自行清运《生活垃?圾应当向城市—市容环?。境主管?部门申报并按规【定的时间《、线路清《运、倾倒到》指定的地点
第五!十一条? 火车?、汽车、船舶上的】固体废物不得向铁】路、道路两侧—及水域倾倒
第五!十二条 各》县(市、区)—、,乡(镇)人民政府】、街道?、村(居《)民委员会应当结】合,新农村建设合理规划!设置:村民:生活垃圾收集—点集中收集村民的】生活垃圾推进农村垃!圾集中?收集和?无害化处理
—
第六章 其他污染!防治
第五十三】条 城市人民—政府应当逐步在城区!主要交通要道、商业!区和人口集中—。区域:设置噪声监测设施加!强环境噪声监控
】
第:五,十,四条:。 在城市市区的【医,疗区:、文教科研区—和机关或者居民【住宅区等《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】中区域内禁止夜间】和午:间,进,行产生噪声》污染的建筑施工【作业建筑施工—因特殊需要必—须连续作业的—。应当经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和环保】。。。部门同意并公—。。告附近居民》
《
禁止—夜间和午间在—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!宅楼进行产生噪【声污染的室内装修活!动
:
禁止在人!口集中区域从—事经营性的产—生噪声污染的—切割作业 》 ,
本条所称夜间】。是指晚20时至【晨8时的期间—午间是指12时至】14时的《期间
《第五十五条》 下:列,产生社会生活—噪,声、干扰《他人正?常生活的活动由公安!机关依照有关—法,律、法规、规—章的规定实施—监督管理
—
(一)!在城区街道、—广场:、公:园等公?共场所?和居:民区举?行产生较大音量【的娱乐、健身、集会!、商业促销等;
!
(二)在医!疗区、文《教科研区《。。和机关?或者居?民住宅区等噪声【敏感建筑物》集中区域使》用广播喇叭等高音响!器,材;
《。
(三)【在机:动车禁鸣区》域或:者禁鸣?路段鸣喇叭》。;
(四!)其他产生社会生活!噪声:的行:为
穿越【市区的铁路》机车、?航空器以《及在:城,区江(河)段夜【航的:产生:噪声污染的船—舶由铁路、民—。航、海?事部门按照各自职责!实施监?督管理
第五【十六条 产生放射】。。。性废物和《废放射源的工业【、农:业、医疗、》科,研、教学以及应【。用放射性《同位素和《辐射技术的单位应当!加强对放射性废物和!废放射源的》管理:并到省环保部门【办理:登记手续按照省【。环保部?门的要?求对放射《性,废物和废放射源进行!收集:、包装?和,送贮:存,或者处?理前的暂存
!禁止产生放射性【废,物的单位擅自处置放!射性废物和废放射】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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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七条 城】。市建成?区应当严格控制【建筑物?外墙采用反》光,材料建?筑物外墙采用反光】材料的?应当符合国家—。有关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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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在人口—集中区域从事—经营性的产》生光污染的露天【电焊
第》五十八条安装、【使用空调器应—当避免妨碍他人的】正常工作、》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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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在】建筑物内《部的过道、楼梯、出!口等公用地》方安装空调器的【室外机 《
沿道路—两侧建筑物安装【。的空调器室外机【。其安装架底部距地面!的,距离不得《低于:2.5米
第七章! 法律责任
第】五十:九条 违反本办法】。规定的由环保部门依!法责令限期改正【。;逾期不《改正的依法》予以处罚
—第八章?。 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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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六,十条 本《办法:自2009》年5月7日》起施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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