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。 景德镇市》环境污染《防治管理办法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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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—则
第一》条, 为:深入贯彻实施—科学发展观防—治环境污染保护【和改善生《活环境与生态—环,。境建:设绿色生态瓷都促进!经济社会全面、【协调、可《持续发展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环境保】。护法、江西省环境】污染防治条例等规】定结合本市》实际制定本》办法
第二—条 本市《行政区域内水、大气!、固体废物》。。污染:。和其他污染的防治】适用本办《。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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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条 环境污染防治应!当坚:。持全面规划、—预防为主、防治结合!。、综合治理的—原,则
第《四条 各县(市、】区)人民政》府应当对本行政【区域内环《境,质,量负责政府主要【负责人?是第一责任人
【
《
各县(市【。、区)人民政府在环!境污染防治方—面履行?。下列职责
—
(一—),根据本市主》体功:能区规划、本—行政:区域环境承载力【和生态状《况科学制定》本行政区域环—境保护规划并纳【入当地?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!展规划;
】
(二)根据国】家和上级《人,民政府核定的—污染物?总量控制指标确定】本行政区域》内主要污染物年度减!排,目标:制定年度减》排计划落实污—染减排工作责—任制;
》 :
(三)组织编制!突发环境事》件应急预案逐—步推行环境污—染责:任保险?;
》
(四)》制定:和,实施有?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!和社会发展政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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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五)根据《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强!制淘汰落后工艺技术!、设备和生产能【力;
》
(六)鼓励】发展环境保护—产业推进环境污【染防治设施运营专业!。化、:市,场化;
【。
:(七)逐步增加【环境保护投入使环境!污染防治与》经,济,建设和社会》。发,展相协调;
【
(八)【加强环境《保护宣?传教育普及环境污染!防治知识提高全民环!境保护意《识形成重视环境、保!护环境、美化环境】的社会风尚》; ?
(九)对—在环境?污染防治工》作中有显著成绩的】。单位和个人给—予表彰、奖励—
:第五条 市》、各县(市、—区)人?。民政府环境保—护行政主管》部门:(以下简《称环:保部门)对本行政】区域内的环境污染】防治工作实施统【一,监督管理《
】环,。保,部门可以在》法定权限范围—内委托其所属的环】境执法机《。构实施?行政处罚和》行政强?制措施?
发展改革、!经,。济贸易、《公安、卫生》、城乡规划》、建:设、国土《资源、水《利、农?业、林业、旅—游、工商、城市管】理、统计、交通、】铁路、海事、—民航等部《门和:机,。构依法在各自职【责范:围内:对环境污染》防治实施《监督管理
第六】条 排放污染物的单!位,和个体经营者(以下!统称排污《单,位)应当采》。取有效措施》防治:污,染物对?环境的?污,染和危?害 ?
:企业采取承包、租】赁和其他方式经营的!其环境?污染防治责任由【经营者承《担发:包人和出租人应【。当督促?经营:者落实环境污染防】治措施?
第七条 任【何,单,位和个?人都有保护环—境的:义务并有权》对污染?和破坏环境的—单位和个人进行检】举、控?告
第二章 环!境污染?防,治的监督管》理
第八条— 实行?主,要,污染物排放总量控】制制度
【
市》环保部?门应:当根:据省核定的总—量控制指《标拟定削减和—控制本?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!。总量计划报市人民】政府批准后将—总量控制指标分【解落实到各县(【市,。、区)人民政府和有!关排污单位
—
县(市】、区)环保部门【应当根据市核定的总!量控制指标拟—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!区域的主要》污染物排《放总量计《划报县?(市、区)人民【。政府批准后将—总量:。。控制指标具体—分解:落实到有关排污【单位
排污】单,。位应当采取有效措】施保证污染物排放符!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!的标准并符合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】制要求
《
第:九条 各县(—市、区?)以上?人民政府应当—采取措施《严格控制《主要:。污染物排放增量【
】新建、改《建、扩建项目需【要新增主要污染【物排:。放量的项目所在区】域应:当有:不少于新增量的【总量控制指标余量】或者有削减量—。不少于新增》量的替代《污,染物减排项目 【
没有总—量控制指标余量或者!没有替代污染物减】排项目的有关部门不!予批准
第十条 !各,县,(市:、区)人民政府【及有关部门应当将本!行政区?域内环境《污染:严重的地区、行业】和企业列为重点【监督管理对象实行重!点管理定期督查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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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,十一条? 市人民政府每【年组织环保、发【。展改革、统计—、监察?。等部门对下一—级人民政府》上一年度主》要污染物排放总【量控制情况进行考核!考核结果《作为对下一级—人民政府和政府负】责人:综合:考核评价的重要依】据
对通!过年:度考核的县(—市、区)人》民政府市《人,民政府及有》关部门落实国家和】。本省有关财政、税收!。、价格等激励—政策:措施: ,。
?对未通过年度考核】的县:(市、区)人民政】府暂:停该地区所》。有新增主《要污染物排放—建,设,项目环境《。影响评价审》。批;撤销授》予该地区的环境【。保护或者《环境治理方面的荣誉!称号;停止》该地区享受的有【关环:保方面的优惠—政策;该地》区不得参加年度综】合先进?评,比政府主要》负责人、分管负责】人以及?直接责任人》员不得参加年度【评奖和授《予荣:誉称号
第十二条!。 各县?(市、区)》人民政?府所:编,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!规划区?域、流域的建设、开!。发利用规划和各【类专项规划》、应当依法进行环境!影响评价未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!审批:机关不予批准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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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入国》家建设项目》环境保护分》类管理?名录或?者本:省补充目录的建设项!目应当依法进行环】境影响评价
【
建设单位】应当按照规定—组织编报环境影【响评价文件(—包括:。环境影响《报告书?、环境影《。响报告表和环境【影响登记《表下同)报有审批】权的环保部门批准并!取得环境影响评【价批准文《。件
建设单】位,。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!价,文件及其批准文【件的要求建》设污染防治设施并落!实其他污染防—治措施污《染防治设《。施,。必须:与主:体工:程同时设《计、同?时施:工,、同:时投入使用
第十!三,条 向环境排—放废水、废气或【者工业、建筑施【工噪声以《。及产生固体废物【的排污单位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】规定向所在地县(】市、:区)环保《部门申报;产生【危险废物的必须同】时报送危险废物【管理计划
【
安装自动监测设】备的:排污单位应当—以在正常运行—情况下取得》的自动监测数据为依!据申:报排:。放污染物《的,情况;未安》装自动监测》设备的排《污单:位应当提供具备资质!的监测单位出—具的:报告以此为依据申报!排放:污染物?。的,情况;不具备监测条!件的污染源排污单】位应当按照环保部】门有关规定申—报排:放污染物的情况
!
第十四条 —实行排污许》可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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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排放水污【染物、主《。要大气污染》物的单位应》当按照?国,家的有关《规定取得《排污许可证并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!的要求排放污染物】 :。
排污《许可证的核发—条件和?程序按照国家的有】关规定执行》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!许可证县级》以上人?民政府可以依法【委,托本级环保部门【核发
第十五【条 直接向环境【排放污?。染物的?排污单位《应当依照国务院排污!费征收使用管理【。条例的规定缴纳排】污费
排污单!位,向城镇?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!放污水、缴纳污【水处理费的不再缴】纳排污费向城镇污水!集中处?理设:。施排放的污水—应当符合国家或【者,本省规定的》水污染物排》放标准城镇污水【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!水质达到《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!水污染?物排放标准的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!缴排污费
第十】六条 环保部门应】当建立健全》环境监测体系和环】境监督?。机制: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!排,污,单位:进行监督《性监测保《障环境安全
!国控、省控重点【污染源监督》性,监测工作由市—环保部门《负责其?中单机容量30万千!瓦以上燃煤电—。厂的污染源监督性监!测,工作由省《环保部门负责国控】、省控重点污—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!实行:共,享不重复《监测:
:第十七条实》行重:点排污?单位污染物排放在线!监测制度《
】直,接向:环境排放污染物的重!点排污单位》应当按照国》家规定安装污染【物,排放在线监》测设备并与省、市、!县(区?)环保?部门监?控中心联网在线监测!设备:经环保部门检查合格!后,方可投入运行在【线监测设备在—正常运行情况—下取得的监测数据可!以作:为环保部门》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的!依据重点排污单位】名录由省、市、县(!区)环保部门商【同级:有,关部门确《定并向社会》公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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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》煤电:厂脱硫运行机—组在线监测设备【与省、市、》县(区?)环保部《门监控?中心:联网的同时应—当与省级电网—企业联网在线监测】设备在正常运行情】况下取得的》监测数据作为执行燃!煤机:组脱硫标《杆上网电《价或者脱硫加—价的依?据
》重点排污单》位应当保证》在线监?。测设备的正》常运行并保存原【始监测记录》;不得擅自拆除、改!动,或者故意《损,坏在:线,监测设?。备;在?线监测?设备:出现:故障:的应当立即向—。环保部门报告并及】时修复?
第十八条 环保!部,门应:当建: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!制度有权对排污单位!的,污染物排放》、污染防治、环【境风险防范等—。情况以及各项—环境:保护法律制度—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!检查;被检查—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!实反映?情,况和:提供必要《资料不得拒绝—、阻挠或者拖—延检:查环保部门应当为被!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!秘,密和:业务秘密《。
有!下列情形之》一的环保部门经【。本,部门主要《负责人批准》可以对?。有关:物品、?设施、工具》予以暂扣《或者封存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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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。一)违法转移—、处置?危险废物的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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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造成严重】环境污染或者—可能造成严重环境】污染不?当场暂扣《。或者:。封存将可能造成证】据灭失或者转移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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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扣【或者封存有关—物品、设《施、工具的环保部门!应当:作出书面决》定并出具《。暂扣或者封存—的物品?、设施、工具清单交!由当事人签名
!
当事人不在场!或,者,拒绝签名的检查人员!应当在暂扣》或者封存物品、设】施、工具《清单上注明情况 】
环保部门暂】扣、封存有关物【品、设施、工—具的期限不得—。超,过7个工作日;情】况复杂的经本部门主!要负责人批》。。准可以?延长7个《工作日对《被暂扣、封存的【有关物品、设施、】工具应当妥善保管】不得使用、》损毁环保部门应当】在,暂扣、封存期间作】出处理决定》
第十九条 【环保部门应当建立】环境污染防治投诉制!度公布投诉电—话、电子信箱畅通投!诉,渠道:。依法处理环境污【染,防治投?。诉并保?护投诉人的权益对属!于环境污染防治方面!的投诉应当依法【处理并将处理结果】。告知投诉人;—对属于其《他管理部门》职责范围的》投诉应?当按照规定》转送相关管》理部门处《理并告知《投诉人?
,
第二十条 环保部!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!立环:。境监:。督信息通报制度对】需要关闭、停业【的违法?排污:单位由环保部门【书面告知工商、【供电、供《水等:有关主管部门和单】。位有关主《管,部门和单位应当【依法采取相应措施】。
第二十一—条 排污单位应【当根据所《在地人?。民,政府的应急》预案和本《单,位的具体《情况制定本单位【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方!案并报所在地环保部!门备案
【发生:。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关!。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!急,。措施并向《所在地人民政府突】发公共事件应急机构!和环保部门报告【。;可能?危及人民《生命健康《和,财产安?全的应当立即—通知周边《。单位和?居民: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及其有关部门—应当:根据环境污染事故】的具:体情:况采:取相关应急措施【减少环境污染事故造!成的损失
第【二十二条 》环保部门《应当依照国家—和本省有关规定公开!环境信息《。保障公众的环境信】息知情权和对—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!权,
环保部门可!以在当地主》要媒体定期》公布污染物超标排放!或者污染物排放【。总量超过规定指标的!。污,。染严重企《业名单列入污染严】重企业名《。单的:企业:应当依照国务院环】。保部门的规定定期公!布主要污染物的【排放:。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!。
第三》章 水污染防治
】
第二十三条 防】治水污染《应当按照流域—或者:区域统一规划昌江】、乐安河及其支流】。和,全市:地下:水,污染:防,治,规划由?市,环保部门会同—水利、国土资源、建!设、林?业、农业等部—。门和有关县(—市、区)人民政【府,编制:报市人民政府 【
各县(市【、区:)人民政府应当根据!批准的江河、湖泊】的流域水污》染防治规划》和全市地《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组!织制:定本行政《区域的水《污染防治规划和地】下,水污染防治规—划并纳入本行政区】域的:国民经济和社会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!度,计划
第》二十四条 本市境内!河流源头和玉田【水库、共《产,主义水库《。设立生态功能保【护区编制保护规划】采取有力措施保护】和,改善水生态环境【生态功能保》。。。护区的具体范围由】市发:展改革?部门会同环保、【水利、林业、—农业、国土资源等】部门:划定报市人民政府】
有关县(】市、区)人民政【府应当在生态功【能保护区的边界【设立明确的地—理界标和明显的警】示标志禁止任何【单位和个人擅自改】变、损坏生态功能】。保护区标志
【第二十五条 各县】(市、区)人民政府!应当加强饮用水水】源保护科学划定【和调整饮《用水水源保》护区
】
饮用水》。。水源保护区的划【定由有关县(市、】区)人民政府提出】。划定方案经》市人民政府同意报省!人民政府批准;跨县!(市、?区):饮用水水源》保护区的划定—由有关县(市、【区)人民政府协商提!出划定方案》经市人?民政府同意报—省人:。。。民政府?批准;协商不成的由!省环保部门》会同:水利:、,。国土资源《、卫生、建设等部门!提,出划定方案征求【同级:有,关部门的意见后报】省,人民政府批准
】
各县(市、!区)人民政府—。应当在饮用水水源】保护区的边界设立】明确的地理》界标和明显的—警示标志《。。。禁止:任何单位《和个人擅自改变【、损坏?饮用水水源保护【区标志 》。
在饮用水水【源保护区内禁止【设置排?污口
第》二十六条 市环保】部门应当《会同水利、国土资源!等部门按照》科学规?。划、合理布局的【原则组织《建立全市水环—。境监测?网络对水质》状况进行监测、【评价设定昌》江、乐安河和玉田水!库,、共:产主义水库水环【境质量?。监测:点,位,(断面)制定水【。环境:和污染监控建设计】划在饮用水水源地、!主要入河道和—。。跨境交?界断面设《立水质自《动监控系统定期组】织水质状况监—测、评价并报告市】人民政?府,通报有关地》方人民政府和—有关部门
》
第二十《七条昌江、乐安河干!流及其主要支流和玉!田水库、共产主义】水库沿岸(有堤防的!以背水面堤脚为【界无堤防的以设计】洪水位?为界)地表水环境】风险安全距离范围内!禁止新建《、改建?、扩:建医药、化工—、农药?、电:镀、制革《、,印,染、造纸、矿山【采选、冶炼、焦【化等严重污》。染水环境的项目地表!。水环境?风险安全距离由【环境影?响评价?机构按照国家行业标!准和技术规范—在环境影响评价【文件中?科学合理地确—定并经负责审—批,的环保部门确认【 ,
?。前,款规定?范围:。内已建的上述项目】应,当,制,定规:划逐步改造、—外迁或者关闭
】第二十八条 向水体!排放污染《物的排污单位应当】依法设置排污口 】
禁止私设暗管!或者采取其他规避】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!染物
第二十九】条 兴建地下—。工程设施《。或者进行地下勘测、!探矿、?采矿等活动应当【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!地下水污染
—。
, 《
:人工回灌补给地下】。水不得恶化地—下水质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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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利用渗井!、,渗坑、裂隙和溶洞排!放、:倾倒含有毒》污,染物的废水、—。含病原体的污—水和:其他废弃《物
禁止利】用无防渗漏措施【的沟:渠、坑塘等输送或】者存贮?含有毒污染物—。的废水、含病原【体的:污水和?其他废弃物
【第,三,十条 城《镇,。污,水应当集中处—理,
《 :
各县《(市、区)人—民政府应当通过财政!预算和其他渠道筹】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!城镇污?水集中处理》设施:及配套?管网提高本行政区】域城镇污水的—收集率和《处理率
《
市人民】政府:组织建设、城乡规】划、发展改革—、环保、水利、国】土,。资源等部门编制本】行,政区域的城镇污水集!中处:理设施建设规划市人!民政府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应当按【照城镇污《。水集中处理》设施建设《规划组织建》设城镇污水集中处】理,设施及?。配套管?。网并加强《对城:镇污水集《中处理设《施运营的监督管理】
《已,建成的城镇污—水集中处理设施【应当加强配套—管网的建设确保正】常,运营和达标》排放
第三十【。一条 ?工业园区《、开:发区应当配套—建设污水集中处【理设施及其配套管】网并:保证污水达标—。排放:
第三十二条 】应当加强《城,区湖泊的保护—湖泊:水质低于《国,家地表水《环境质量标》准中水质《Ⅳ类标准的应当及】时组织清淤》、换水 《
:
禁止向城》。区湖泊?。。排放各类污》染物
第三十三】。条在市政排水管【网收集范《围内饮食、》车辆清洗等服务【业,其污水排《放设施应当与—市,政排:水管网相连接—
第三《十四:。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!。。门应当科《学规:划农业产业布—局合理调整农—业产业结构完善农业!基础:设,施;推广测土配方】。施肥技术引导农民科!学,施肥;推广病—虫草害综《合防:治、生物防》治和精准施》药等技?术引导农民使用【生物农药或高效【、低毒、低残—留,农药;推广》田间:合理灌排引导农【民发展节水农业防】止水体?污染:
:第,三,十,五条 农业》。行政主?管部门应当》合理划定畜禽、水】产养殖区加强畜禽、!水,产,养殖污染《防治的?监督管理
—
畜【禽,养殖场?。、养殖小区应当【。。配套建设废弃物无害!化处理设施保证污】水达标?排放:推进畜禽《粪便等废弃物的资】源化利用
禁!止在一级饮用水水源!保护区内从事网箱、!围栏养殖;禁止向】库区及其支》流水体投放化肥和动!物性饲料作为水产养!殖饲料
第—四章 大气污染防】治
第三十六【条 各级人》民政府应当》采,取措施削减二—氧化硫排放总量【控制氮氧化》物排:放降低硫沉降—强度减?少重度?酸沉降区《面积减轻大气污【染,程度不断《提高空气环境质【量
第三十—七条: ,在城:市建成?区合理划定燃煤禁】燃区在?城市建成区及—其近郊严《格控制新建、—扩建除热电联产外的!。燃煤:电厂对现有》污染严重《的燃煤?。锅炉、工业窑炉应当!淘汰、?搬迁
城【市使用的《燃煤和燃料》重油的?含硫量?应当严?格控制符合城—市大气环境质量【的要求
第三十八!。条 含硫《量,大于1.5%的煤】矿新建、《扩,建、改建的应当建】设相应规模的煤【炭洗选设施;已建】成但没有《煤炭洗选《设施的应当限期建设!洗选:设施;因技术原因无!法单独建设煤—炭洗选设施的小型煤!矿可选择适当位【置联合建设》区域性的煤炭洗选设!。施集中洗选该区域】。内的煤炭《使煤炭中的含硫【量达到规定的标【准
—
?。新建、扩建、改建】燃煤电厂应当同步】配套建设脱硫设施】现有燃煤电厂尚【未,建设脱硫《设施的应当》。限期建设脱》硫,设施减少二》氧,化硫排放现有燃【煤电厂已建脱硫【设施的应《当加强脱硫》设施运营《的管理确《保二氧化硫》减排效果 》
化工、冶炼等!排放含有《硫化物气体》的企业及使用燃【煤锅炉的单位应【当配备脱硫装置【。。。或者采?。取其他脱硫措施【做到达标排放
【
第三十九条 【加强对在用机动车】。尾气污染的》防治采取有效措【施使在用机动车尾】气达到污染物排放】标准
?
第四十条 —在城市市《区进行建筑施—。工的单位应当加【强建:筑,施工现场管》理减少扬尘对周围】环境的?影响: ,
建筑施工【场,地应当设《置围:档,高层建筑应当使用密!目式立网《在居民?密集区不《。得,。现场搅拌石灰、【熬炼沥?青;现场搅拌混凝土!的管理按照国家和】本省有关《规定执行
第四十!一条 市、县—(市、区)》城区饮食服务—业,经营者?。应当遵守下列规定
!
—
(一)使用燃油、!燃气、电《、固硫型煤或者其他!清洁能源禁》止,。原煤散烧;
【
(》。二)安装油》烟净化装《置并保证使用期间】正常运行《其排气筒出口朝【向应当避《开易受影《响的建筑物;禁止】未经净化处》理的油?烟排放;
》
?
(?三)不?得在:。露天燃用煤炭、木】柴加工食品 —
禁止在城【市建成区无》公共烟道或》者未配建专用排烟】道的综?合楼:、住宅楼《。内新建、扩建餐饮项!目
?第四十二条 禁止在!住宅楼等人口集中】。区域从?事,经营性?的露天?喷漆或?者从事有毒异—味以及其他》散发大气污染物的作!业,
,
第四?十三条 鼓励开【发利用太阳能、【风能、地《热、生?物质能等清洁—能,源鼓励企业采—用温室气《体排:放控制和《。。处置等技《术减少温室气体【排,放量
第》五章 固体废物污染!防治
第四十【四条市人《。民政府鼓励、支持固!体废物的资源化【利用:和无:害,。化处置
!
固体废物产生者!应当按照《国家:规定对固体废物【进行资源化》利用或?者无:害,化处置不能利—用或者处置的应【当,提供给他《人利用或者委托他】人处置
【电池的生《产者、销售者—应当设置回》收废:电,池的站点回收的废】电池交由环保—部门:。指定的单位集—中,处置
第四—。十五条?。 跨省转《移固:体废:物贮存、处置—的,应当经省环保部【。门批准后方可转移 !
对非法【转移入本市》的固体废物任何【单位:和个人不得》提供堆放《场地不得销售、【加工和使用
第】四十六?条 从事收集—、贮存?、利用、处》。置危险废物经营【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!。办,理经:营许可证并按—照许可?证的规定从事—经营活动
》
第四十七条 产】生危:险废物的单位应当】按,照,国家有关规》定处置危险废物;】不处置或者处置不】符合国家有关—。规定的由《市环保部门指—定单位按照国家有】关规定代为处置【处置费用《由产生危险》。废物的单位承担【
:第四十八条 生产】企业应当采取循【。环使用包装物、【简装产品等措施减】少使用包装材料和产!生包装性废物— :
:生产、销《售、进口被列入强制!。回收目录的产—品和包?装,物的企业应当—承担回收《义务
?
第四十《九条: 饮:食服务业不得使用以!聚苯乙烯、》聚乙烯或者聚丙烯为!原料的?。不可降解《的一次性食品容器
!
:
超—市、商场、》集,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!。所不得免费提供【塑料购物袋
【
第五十条 【在城市规划》。区清:运建筑及《房屋装?修垃圾、工程—渣土或?者单位自行清运【生活垃圾应当向城市!市容环境主管部门】申报:并按规定的时—。间、线路清运、倾倒!到,指定的地点
—
第五十《。一条 火车、汽车、!船舶:上,的固体?废物不得向铁路【、道路两《侧及水域倾倒
【
第五十二条 各县!(市、区)、—乡(镇)人民政府】、街道、村(居【),民委员会应》当结合新农》村建设?合理规划设置村民】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!收集村?民,的生活垃圾推进【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!无害:化,处理:
第?六章: ,其他:污,染防治
第—五十三?条 城市人》民政府应《。当逐步在城区主要】交通要道、》商业区和人口—集,中区:域设置噪声监测【设施加强环境噪【声监控?。
第五十》。四条 在城市市区】的医:疗区、文教科研【区和:机关:。或者居民住宅区等】噪声敏感《建筑物集中区—域,内禁止夜间和—。午间进行产生噪声污!。染的建筑施》工作:业建筑施《工因特殊需要必须】连续作业的应当经建!设行政主《管,部门和环保部—门同意并公》告附近居民
【
禁止】夜,间和午间在已竣【。工交付?。使用的住宅》楼进:行产生噪声污—染的:室内装修活》动
禁止!在人口集《。中区域从事经营性的!产生噪声污染—的切割作业》 ,
本条所称【夜间是指晚20时】至晨:8时的期间》午间是指12时【至,14时的期间
【
第五十五》条 :下列产生社》会,生,活噪声、干扰他人】正,常生活的活动由【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!律、法规《。、规:章的规定实施监【。督管理
—
》(一)?在城区街《道、广场、公—园等公共《场所和居民》区举行产生较大【音量的娱《乐、健身、集会、】商业促?销等;
】。
(二)在医疗区、!文教科研区和—机关或者《居民:住宅区等《噪声敏感建筑—物集中?区域使用广播喇叭】等高音响器材;
】。
,
《(三)?在机动?车禁:鸣区域或《者禁鸣路段》鸣喇叭;
】
(?四)其他产生社【。会,生活:噪声的行为
】
,。穿越市区的铁—路机:车、航空器以及【在城区江(河)【段夜航的产生—噪声污染的船舶由】铁路:、民航、海事部【门按:。照各自职责》实,施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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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六》条 产生《放,射性废物和废放【射源的工《业、:农业、医疗、科研、!教学:以,及应:用放射?性同位素和辐射技术!。的单位应当加强对放!射,性废物和废放射源的!管理并到省环保【部门办?理登记手续》按,照省环?。保,部,。门的要求《对放射?性废:物和废放射源—进,行收:集、包装和送贮存或!者处理?前,的暂存
【禁止产?生放射性废物的单】位擅自?处置放射性废物和】废放射源
—第五:十七条 城市建【成区应当严》格控制建筑物外墙采!用反光材《料建筑物外墙采用】反光材料的应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】准,
禁止在【人口集中《区域从事经营—。。性的产?生光污染的》露天:。电焊
第五—。十八条安装、使用空!调器应当避免—妨碍他人的正—常工作、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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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在建》筑物内部的过道、】楼,梯、出口等公用【地,方安装?空调器的室》外机
沿道路!两侧建筑物安装的空!调器室外机》其安装架底》部,距地面的距离不【得低:于2.5米
【第七章 《法,律责任
第五十】九条 违反本—办法规定的》由环保部门依法责令!限期改?正;逾期不改正的】依法:。予以处罚
第八】章 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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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条 本【办法自200—9年5月7》日,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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