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德镇!市环境?污,染防治管理》办法
第】。一章 总《则
第一条 【为深入贯彻实—施科学发展》。观防治环境污染保】护和:改善生活环境—与生:态环境?建设绿色《。生态瓷都促进经济社!。。会全面、协调、可】持续发展根据中【华人民共和》国环境?保,护法、江西》省环境污染防治条】例等规定结》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!法
:
,第二:条 :本市行?政,区,域内水、大气、固】。体废物污《染和:其他:。污染的防治适用【本办法
第三【条 环境污》染防治?。应,当坚持全面》规划、预《防为主、《防治结合、综—合治理的原则
第!四条 各县》(,市、区)人》民政府应当》对,本行政区域内环【境质量负责》政府主要负》责,人是第一责任—人
?
各县(!市、区)人》民政府在环境污染防!治方面?履,行,下列职责
》
(一)根!据本市主体》功能区规划、本【行政区域环境承载】力和生态状况科【。学制定本行政区域】环境保护规划并纳】入当地的国民经【济和社会《发展规划;
—。
》(二)根据国家【和上级人《民政府?核定的污染物总【量控:制指标确定本—行政区域内》主要污染物年度【减排目?标制定年度减排计划!落实污染减排工【。作责任制《;
?
(三)【。组织编制《突发环境事件—。应急预?案逐步推行环境污染!责任保险;》
,
:
(四)—制定和?实施有利《于环境保护的经【济和社?会发展政策;
!。
(五)根据】国,。家产业政策依—法强制淘《汰落:后,工,艺技术、《设备和生产》能力;
】
(六)鼓》励发展环境》保护产业推进环境污!染防治设施运营【专业:化、市场化;—。
(【七)逐?步增加环境保护投】入使环境污染—防治与经济建—设和社会发展—相协:调;:。
,
(八)】加,强环境保护宣传教】育普及?环境污染《防治知识提高全民】环境保护意识形成】重视环境、保护环境!、美化?环境的社会风尚【; :
(九)对在】环境:污染防治工》作中有显著》成绩的单位和个【。人给予表彰、奖励
!
第五条 》市、:各县(市、区)人民!。政府环境保护行政】主管部门(以—下简称环保部—门)对本行》政区:域内:的环境污《染防治工《作实施?统,一监:。督管:理
?
环【保部门可以》在,法定权限范围内【委,托其所属的环境执】法机构实施行政处】罚和行政强制措施】
发展改【革、经济贸易、公安!。、卫:生,、城乡规划、建设、!国土资源、》水利:、农业、林业、【旅游、工商、城【市管:理、统计、交通【、铁:路,、海事、民航等【部门和机构依法在】各自职责范围—内对环境污染—防治实施《监督管理
第六条! 排放?污,染物的单位和—个体:经营:者,(以下统称排污单位!)应当采取》有效措施防治污染】物对环境的污染和】危,。害,
企业采取承!包、租赁和其他方式!经营的其环境—污染防治《责任由经营者承担发!。包人和出《租人应当督促经营】者,落实环境《污染防治《措施
第七条 】任何单位和》。个人都有保护—环境的义务并有【权对污?。染和破坏《环境的?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!、控告
》第二章 环—境污染?防治的监督管理
】。
第八条 实行主要!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!。制度
《
市环】保部门应当》根,据省核定的》总量控?制指:。标拟定?削减和控制本—市的主要污》染物排放总量计划报!市,人民:政府批准后将—总,量控制指《标分解落实到各【县,(市、?区)人民政府和【有关排污《单位
【
县(市、区—)环保部门应—当根:据市核定《的总:量控制?指标拟定削减—和控制本行政区域】的,主要污染物》排放总量计划报【县(市、区)—人民政府批》准后将总量控制指标!具体分解落实—到有关排污单位 !
排污单位应【当采取有《效措施保证污染【物排放符合国家或者!地方规定《的标准并符合污染物!排放总?量控制要求
【第九:条 各县(市、区)!以上:人民政府《应当采?取措施严格控制主】要污染物排放—增量
?
新建!、,改建、扩建项目需】要新增主《要污:染物排放量的项目】所在区域应当有不少!于新增量的总量【控制指标余量或【者有削减量不少【于新增量《的替代污《染物减?排项目
—
,没有:总量控制指标余【量或者没有替代【污染物?减排项目的有关部门!不予批准
第十条! 各县(市》、区)?人民政府及有关【部门应?当将本行《政,区域:内,环境:污染严重的》地区、?行业和企业列为重点!监督管理《对象实行重点—管理定期《。督查:
—第十一条 市人民】政府每年《。组,织环保、发展—改革、统《计、监察等部门对下!一级人民《政府上一年度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】。量控制情况进—行考核考核》结果作为《对下一级人民—政府和?政府负责《人综合考核评价【的,重,要依据
】
对通过年度考【核的县(市、—区)人民政》府市人民政》府及:有,关部门落实》国家和本省有关财】政、税收、价格等激!励政策措施 — ,
对未通》过,年度考核的》县(市、《区)人民政府暂停该!地区所?有新增主要污染【物排:放建设项《。目环境影响》评价审?批,;撤销授予》。该地区的环境保护】或者:环,境治:理方面的荣誉—称号;停止该地区】。享受的有关环保方】面,的优惠政策;该【地区不得《参加年度综合—先进评比《政府主?要负责?人、分管负》责人以及直接—责任:人员不得参加年度】评,奖和授予《荣誉称号
第十】二条: 各县?。。(市、区)人民政】府所编制的土地【利用的有关规划【区,域、流?域的建设《。、,开发:利用规?划和各类专项规【划、应当依法进【。行环:境影响评《价未:进行环境《影响评价的审—批机关不《予批准
【
?
列入国家建设项目!。环境保护《分类管理名录或者本!省,补充:目录的?建设项目应》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!。评价
【
,建设单位应》。当按照?。。规定组织《。编报环境影响—评价:。。文件(包括环境影】响报告书、环境影】响,报告表和环》境影响登记表—下同:)报有审《批权的环保》部门批准并取得环境!影响评?价批准文件 【
建设单位应当按!照环境影响评—价文件?及,其,批,准文件的要求—建设污染防》治设施?并落实?其他污染防治措施污!染防治设施必—须与主体《工程:同,时,设计、同《时,施工、同《。。时投入使用
第】。十三条 向》。环境排放废水、废气!或者工业、建筑【施工噪声以及产【生固体?废物的排《污单位应《当按照国家有关规】定向所在地县(【市、区)环保部【。门申报;产生—危险废物的必须【同时报送危险废物】管理计?划
安装自】。动监测设备的—排污单位应当以【在正常运行情—况下取得的自动监测!数据:为依据申报排—放污:染物的情况》。。;未安?装自动监《测设备?的排污单位应—当,提供具备资质—的监测单位出具【的,报,告以此为《依据申报排放污染】物的:情况;不具备监测】条件的污染源排污】单,位应当按照环保部】门有关规定申—报,排放污染《物的情?况
第》十四条 实行排污】许可制度
—。 《。
排?放水污染物、—主要大气污染物【的单位?应当按照《国,家的有?关规定取《。得排污?许可证并《按,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!。。要求排放污染物【 ,
?排,污许可证《的核发条件和程序按!照国家的有关规定】执行主要大气污染】物排放许《可证县级以上人民政!。。府可以依法委—托本级环《保部门核发》
第十五条 直】接向:环境:。排放:污,染物的?排污单位应当依照】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!用管理条例的—规定缴纳排污费 】
?排污单位向城镇【污水集中处理设【施排放?污水、缴纳》污水:处理费的《不再缴?纳排污费向城镇污】水集中处理设—施排:放的污水应当符合】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!。水污染物排》放标准城镇污水【集中处?理设施?的出水?水,质达到国家或—者本省规定的水污染!物排放标准》的按照国《家有:关规定免缴排污费】
第十六条 环】保部门应当建立健】全环境监测体系和】环境监?督机制?加强对本《行政区域《的排污单位》进行监督性》。。监,测保障环《境安全
国】控、省控重》点污染?源监督性监测—工作由市环保部门】负责其中单机—容量30《万千瓦?。以上燃煤电厂—的污染?。源监督性监》测工作由省》环保部门负》责国:控、省控《重点:污染源?监,督性监测数据实【行共享不《重复监测
—第十七条《实行重点《排污单?位污染物排放在【线监测制《度
《
《
直接向环》境排放污染物—的,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!照国家规定》安装污染物》排放在?线监测?设备并与省、市【、县(区)环保【部门监控中心联【网在线监测》设备经环保部门检】查,合格后方可》投入运?行在线监测设备【在正常运行情况下】取得的监测数据可以!作为:环,保部门实施环境监】督管理的依据重【。点排污单位名—录由省、《市、县(区)环保部!门商同级有关部门】确,定并向社会》公布
】燃煤电厂脱硫运行机!组在线监测设备与】省、市、县》(,区)环保部门—监控中心联网的同】时应当与省级—电网企业联网在线监!测设备在正常运行情!况下取得的监测数据!作,为执行燃《煤机组脱硫》标杆上?网电:价或者脱硫》加价的依《据
重点排污!单,位应当保证》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!运行并保存》原,始监测?记录;不得擅—自拆除、改动或者故!意,损坏:在,线监测设备;—在线监测《设备:出现:故障的应当立即向】环保部门报告并及】时修复
第—十八条?。 环保部门应当建】立环境保护》现,场检查制度有权对】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!放、污?。染防治?、环:境风险防范等—情况以?及各项环境保护法】律制度的《执行情况进行现场】。检查;被检查单位应!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!情况和提《供必要资料不得【拒,绝、阻挠《或者拖延检查环【保部门应当为—被检查?的单位保守技术秘】密和业?务秘密
《
有】下列:情形之一的环—保部门经《本部门主要负—责人:批准可以《对,有关物品、》设施、工《。具予以暂扣》或者封存
【
?(一)?违法转移、处—置危险废《物的;
】
(二?),造成严重环境—污,染或: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!污染不?当场暂扣或者封存】将,可能造成证》。据灭失或者转移的】
暂扣】。或者封存有关—物品、设施、工具】的,。环保部门应当—作出:书面决定并出具【暂扣或者封》。存的物品、设—施、工具《清单交由当》事人签名
!
当事人不在场或者!拒绝签名的检查人员!应当在暂扣或者封】存,物,品、:设施、工《具清单上《注,明情况
环】保部门暂扣、封【存有关物品、设施、!工具的期限不得【超,过7个工作日;【。情况复杂的经本部门!主,要负责人批准可【以延长7个》。工作日对被暂扣、】封存的有关物品、设!施,、工:。具应:当,妥善保管不得使【。用、损毁环保部门应!当在暂扣、封存【期间作出处理决【。定
第《十九条 环保部门】应当建?立环境?污染防治投诉制度公!布投诉电话、—电子信?箱畅通投诉》渠道依法《处理环境污染防治投!诉并保护《。投诉人的权益对属】。于环境污染防治方面!的投诉应当》依,法处理并将》处理结果告知投【诉人;对属于其他管!理部门职责范围的投!。。诉应当按照规—定转送相关管理部门!。处理并告知投诉人
!
第二?十条 环保部门【和,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环!。境监:督信息通报制—度对需要关闭—、停业的违法排污】单位由环保部门【书面告知工》商、:供,电、:供水等有《关主管部《门和单位有关主管部!门和单位应当依【法,采,取,相,应措:施
第二十一条 !排污单位《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!政府的应急预案【和,本单位的《具体情况制定本单】位环境污染事故【应急方案《并报所在地环保部】门备案
—。
发生环境污染【事故时?。有关单位《应当立即采取应急】措施:并向所在《。地人民政府突发【公共事件应》急机:构和环保部门—报告;可能危—及人民生《命健康和财产—。安全的应当立即通】知周边单位和居【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及其有关部门应当】根,据环境污染》事,故的具体情》。况采取相《关应急措施》减,。。。少环境污《染事故造成》的损:失
第二十—。二条 环保部门应】当依照?国家和?本省有关规定公开环!境信息保障公众【。的环境信《息知情?权,和对环?境,保护工作的监—督权
环保】部门可以在当地【主要媒体定期公布】污染物超标排放【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!超过规定指标的【污染严重企业名单】列入:污染:严重企业名》单的企?业应当?依照国务院环—保部:。门的规定定期—公布主要污》染物的排放情况接】受,社会监督《
第三章 】水污染防治》
,
第二十《三条 防《治水污染应当按照流!域,。。或者区域统一规【划昌江、《乐安河及其支流【和全市?地下水污染防治规】划由市?环保:部门:会同水?利、国土《资源、建设、林【业、农?业等部门《和有关县(市、区】)人民?政府编制报市人民政!府
各县(市!、区)?人民政府《。应当根据批准的【江河、湖泊的流域】水污:染,防治规划和全—市地下水污染防治】规划:组织制定本》行政区?域的: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地!下水污染防治—规划并纳入本行政】区,域的国民《。经济和社会发—。展中长期规划和【年度计划
第二十!四条 本市境内【河流源头《和玉:田水库?、共产?主,义水库设《立生态功能保护【区编制保护规划采】取有力措施》保护和改《善水生态环境—生态功能保护—。区的:具体范围由市发展改!革,部门会同环》保、水利、林业【。。、农业、国土—资源等部门划定报】。市人民政府》。
有》关县:(市、?区):人民政?府应当在生态功能保!护区的边界》设立明确《的地:理界:标和明显的警—示标志禁止任何单】位和个人擅自改变】、损坏生态》功能保护《区标志
《
第二十五条 【各县(市、区)人】民政府应当加强饮】用水水?源保护科学划定和调!整饮用水水源保护】区
】
饮用水《水源保护区的划定】由,有关:县(市、区)人【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!经,市人民政府同—意,报省人民政府批准】;跨:县(市、区》),饮用水水《源保护区的》划定:由有关县(》。市、:区)人民政府协【。商提出?划定方?案经市人民政府【同意:报省人民政府—批准;协商》不成的由省环保部】。门会:同,水,利、国土资源—、卫生?、建设等部门提出划!定方案?征,求同级有关部—门的意见后报省人】民政府批准》
,
各—县(市、《区)人民政府应当在!饮用水水源》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!确的:。地理:界标和明显的—警示标?志禁:止任何单位和个【。人擅自改变、损坏】。饮用水水源》保护区标《。志,
?
在:饮用水水源保—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!口
第二十—六,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!会同水利、国土资】源等部门按》照,。科学规划、合理布】局的:原则组织建立—全市水环境监—测网络?对水质状况进行监测!、评价?设定:昌江:、乐安?河和玉田水》库、共产主义—水库水环《境质量监测点位(】断面)制定水环境和!污染监控《建设计划在饮—用水水源地》、主要入河道和跨】境交界断面设立水】质自动监控系统【定期组织水》质状况监测、评【价并:报告市人民政府通报!。有关地方人》民政府?和有关?。部门
《第二十七条》昌,江、乐安河》干流及其《。。主要支流《和玉田水《库,、,共产:主义水库沿岸(有】堤防的以背水面【堤脚为界无堤防的】以设计洪水》位为:。界)地表水环境【风险安全距离范【围内:禁止:新建、改建、—扩建:医药:、化:工、农药《、电镀、《制革、印染、造【纸、矿?山采选?。、冶炼、焦化等严】重污:染水环境的项目地】表水环境风险安全距!离由环境《影响评价机构按照】国家行业《标准和技术规范在】环境影?响评:。价文件中科学—合理地确定并—经负责审批》的环保部门确认【
前款规定范!围内已建《的上述?项目应当制定规【划逐步改《造、外迁或者—关闭
第二—十八条 向水体【排,放污染物的排污单】位应当依法设置排】污口 ?
:
禁止私设》暗管或者采取—其他规避监管—的,方式排放水污染【物,
第?二十九条 》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!者进行地下勘测、】。探矿、采《矿等活动应当—采取防护性措施防】止地下?。水污:。染
—
人工回灌【补给地下《水不得恶《化地下水质
!
禁止《利用渗井、》渗坑、裂隙和溶洞排!放、倾倒《含,有毒污染物》的废水、含病—。原体的污水和—其他废弃《物, :
禁止利用无【防渗漏措施》的沟渠、坑塘等输送!或者存贮含有毒污】染物的废《水,、含:。病原体的污水—和其:他废弃?物
第三十条 】城镇污水应当集【中处理?
【
各县(市、区)人!民政府应当通过财】政预:算和其他渠道—筹集资金统筹安【排,建设城镇污水—集中:处理设施及》配套管网提高本行】政区域城镇污水【的收:。集率:和处理率
【
市《人民政府组织建设、!城乡规划《、发展改革》、环保、水》利、国土《资源等?部门:编,制本行政区》域,的城镇?污水集?中处:理设:施,建设规划市人—民政府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按照【城镇污水集中处【理设:施建设规《划组织建设城镇污】水集中?处,理,设施及?配套管?网并加强对城镇污水!集中处理设施运【营的监督管理
!
已:建成的城镇污水集】中处理设施应当加】强配套管网的建【设确保正《常运营?和达:标排放
第三【十一:条 工业园》区、开发区》。。应当配套建设—污水集中处理设【施及:。其配套?管网并保证污水【。达标排?放
:
第三十《二条 应《。。。当加强?城区湖泊《。的保护湖泊水质低于!国家:地表水环《境质量标准》中水质Ⅳ类标准的应!当及时组《织清淤、换》水
《
禁止向城区湖【泊排放各类污染【物
第《。三十三条《在市:政排水管网收—集范围?内饮食、车辆清【洗等服务业其污【水排放?设施应当与市政排】水管网?。相连:接
第三十—四条 农业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科!学规划农《业产业?布局合理调整农【业产业结《构完:善农业基础设施;】推广测?土配:方施肥技术》引导农?民科学施肥;—推广病虫草》害综合防治、—生物:防治和精准施药【等技术引导》农民使用生》。物农药或高效—、低毒?、低残留农药;【推,广田间合理灌排引】导农民发展节—水农:业防止?。水体污染
—第三十五条 农【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。合理划定畜禽、水】产养殖区加强畜禽、!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的!。监,督管理
— ?
畜禽《养殖场、养殖—小区应当配套建【设废:弃物无害化处—理设施?保证污水达标排【放推:进,畜,。禽粪便等废弃物【的资源化《利用:
禁止在一级!饮用:水,水源:保护区内从》事,网,箱、围栏养殖;禁止!向库区及其支流水】体投放化肥和—动物性饲料》作为水产养殖—饲料
?
第四章 大气污】染防治
第—三十六条 各—级人:民政府应当采—取措施削减二氧化】硫排:放总量控制》。氮氧化物排》放降低硫沉》降强度减少》重度酸沉《降区面积减轻大气】。污染:程度不断提高空气环!境质量
》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!建成区合《理划定燃煤禁燃区】在城市建成区及其】近郊严格控制—新建、扩建除热【电联产外的燃煤【电厂对现有》污染严重的》燃,煤锅炉、工》业窑炉应当淘汰、】。搬迁
城【市使用的燃煤和燃料!。重油的含硫量应当严!格控制符合城—市大气环《境质量的要求
】第三十八《条 含硫量大于1】.5:%的煤矿新建—、扩建、改建的应当!建设相应规模—的煤炭洗选设—施;已建成但没【。有煤:炭,洗选设施的应当【限期建设洗选设施】;,因技术原因》无法:单独建设《煤炭洗选设施的小型!煤矿可选择适当位置!联合建设区域性的】煤炭洗选《。设施集?。中洗选该区域内的煤!炭使:煤炭中的含》硫量达到规定的标】准
》
《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燃!煤电厂应《当同步配套建设【。。。脱,硫,设施现有燃煤电厂】。尚,。未建设脱《硫设施?。的应当限期建设脱】硫设施减少二氧化硫!排放现有燃煤电厂已!建,脱硫设施的应当【加强脱硫设》施运营的管理确保二!氧化硫减排效—果
》化工、?冶炼等排《放含有硫化》物气:体的企业及使用【燃煤锅炉的单—位,应当配备脱硫装置】或,者采取其他脱—硫措:施做到达标排放【
第三十九条 加!强对在用机动车尾】。气污染的防》治,采取有?。效措施使在用机动】车尾气达到污染【物排放标《准
第四》十条 在城市市区进!行建筑施工的单位应!当,加强建?筑施工现场》管理减少扬尘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】
建筑施工场!地应当设置围档高层!建筑应当使用密【目式:立网在居民密—集区不得现场—搅拌石灰《、熬炼沥青;现场】搅拌混凝《土的:管理按照国家和本】省有:关规定执行
第四!十一条 市、县(】市,、区)?城区饮食服务业经】。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!定
—
(一》),使用燃油、燃气、】电、固硫型煤或者】其他清洁能源禁止】原煤散烧;
!
(二)安装油】烟净化装置并—保证:使用期间正》常运行?其排气筒出》口,朝向:应当避开易受影【响的:建筑物;禁止未经净!化处理的油烟排【放,;
?。 :
(三)不得在露!天燃用煤炭、木柴】加工食品
禁!止在城市《建成区无公》共烟道或者未配【建专用排烟道的综】合楼、住宅楼—内新:建、:扩建餐饮项目—。
第?四十二条 禁止【在,住宅楼等人口集中区!域从事?经营性的露天喷【漆或者从事有毒【异味以及其他散发】大气污染物》的作业
第四十】三条 鼓励开发利】用太阳?。能、风能、地—。热、生物质能等清】洁能源?鼓,励企业采用温室气】体排放控制》和处置等技》术减少?温室:气体排放量
第五!章 固体废物污染】防治
?
第四?十,四条市人民政府【鼓励、支持固—体废:。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!害,化处置
!。
,。
固体?废物产生《者应当按照国—家,规定对固体废物【。。进行资源化利—用或者?无害化处置不能利】用或者处置的—应当提供给他人利用!或者:委,托他人?。处置 《
电池的生产者、!销售者应《当,设,。置回收?废电池的站》。点回收的废电池交】由环保部门指—定的单位集中处【置
?第四十五条 跨省转!移固体废物贮存【。、处置的应当—经省环?保部门批准后方可】转移 《
对非法转移入!本市的固《体废物任何单—位,和个人不得提供堆放!场,地不得销售、加工和!使用
第》四十六条 》从事收集、贮存【、利用、《处,置危险废物经营【活动的单位应当依】法办理经营许—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!规定从事经》营活动
第四十七!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!单位应?。。。当按照国家有关规】定处置危《险废物?;不:处置或者《处,置不符合国》家有关?规定的由市环保部门!指定单?位按照国家有关规】定,。代为处?置处置?费用: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!。位承担
第四十】。八条 ?生产企业《应当采取循》。环使用包装》物、:简装产品等措施【减少使用包》装材料和产生—包装性?废物 《
生产《、销售、进口被列】入强制?回收目录的产品【和包装物的企—业应当承担回—收义务
第四十】九条 饮食》服务业不《得使用以聚苯乙烯、!聚乙烯或《者聚丙烯为》原料的不可降解【的一次性食品容器】
【
超市、商场—、集贸市场》等,商品零售场所不【。得免:费提:供塑料购物袋
!
第五十条 在【城市规划《区清运建筑及房屋装!修垃圾?、工程渣土或者【单位:自行清?。运生活垃圾应—当向城市市》容环境主管部门申】报并按规《定的:时间、线路清—运、倾倒到指—定的地点
—第五十一条 —。火车、汽车》、船舶?上,的固体废物不得向】铁路、道路两侧及】水域倾倒
第【五,十二条 各县(【市、区)、》乡,(镇)?人民政府、街道、村!(居)?民委:员会:应当结合新农村建设!合理规划设》置村民?生活垃圾收集点【集中收?。集村民?。的生活垃圾推进农】村垃圾集中收集和】。无害化处理
第六!章 其他《污染防治《
第五十三条 城!市人民政府应当逐步!在城区主要》交,通要道、商业区和人!口集中区域设置【噪声监测设施加强】环境噪声监控
】第五十四条 在城市!市区的医疗》区、:文,。教科研区和机—关,或者居民住宅—区等噪声敏感—建,筑物集中区域—内禁:止夜间?和,午间: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!建筑施?。工,作业建?筑施: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!续作业的应当经建】设行政主管部门和】环保部门同意并【公告附?近居民
— :
禁止夜间和】午间在已竣工交【付使用的《住宅楼进《行产生?噪,声污染的室内—装修活动
】
禁止《在,。人口集中区域从【事经营性的产生噪】声,污,染的切割作业 】
本?条所:。称夜间是指晚20】时至晨8时的期【间午间是指》12时至14时的】期间
第五十五】条 下列产》生社会生活》噪声、干扰》他人正常生活的活动!由公安机关依照【有关法律《、法规、《规章的规定实—施监督管理
!
(一)在城!区街道、广场、公】园等公共场所和居民!区举行产生较—大,音量的娱乐、健身】、集:会、商业《促销等;《
《
,
(二)在医疗区、!文教科研《区和机关《。或者居民住宅区等】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!区域使用广》播喇叭等《高音响?器材;
【
(三《)在:机动车禁鸣区域或者!禁鸣路段鸣》喇叭;
】
(四)其他产生】社会生活噪》声的行为
【。。
穿越市区的铁【路机车、《航空器以及在城【区江(河)段夜航的!产生噪?声污:染,的,船舶由?铁路、民航、海事】部门按照《各自职?责,实施监督管理—
第五十六条 】产,。生放射性《废,物和废放射源的【工业、农业、医疗、!科研、教学以及应用!放射性?同位:素和辐射《技术的单位》应当加强对放射性废!物,和废:放射源的管理并到省!环保部门办理—登记手续按照省【环保部?门的要?求对放射《性废物和废》放射源进行收集【、包装和送》贮存或者处理前【的暂存 》
禁止产生放射】性废物?。的单位擅《自处置?放,射,性废:物和废放射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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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七条 【城市建成区应当严】格,控制建筑物》外墙采?用,反光材料建筑物【。外墙采用反》光材料的《应当符合国家有【关标:。准
禁止在】人口集中《区,域从事经营性—的产生光污染的露天!电焊
第五十【八条:安装、?使用空调《器应当避免》妨碍他人的正—常工作、生》活
!禁止在建筑》物内部的过道、楼】梯、出口等公用地】方安装空调器的室】外机 ?
沿《道路两侧建筑物【安装的空《调器室外机》其,安装架底《部,距地面的距离不得低!于,2.5米
—第七章 《法律:。责任
第五十九条! 违反?本办法规定的由【环保部门《依法责令限期—改正:;逾期不改正—的,依法予以《处罚
第八章 附! 则?
:第六:十条 本《。办法自2《009年5月—7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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