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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德】镇市工程建》设项目投诉》举,报处理办法 【 : 第:一章 总则 — 第一条 》为,。保护国家利》益、社会公共—利益和工程建设【项目:当事人的合法—权益建?立公平?。。、高效的工》程建设项目》投诉举报处理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宪法》、信访条例》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!规结合本市实际【。制定本办法 — 【 第:二条 本办法所称】工程建设是指各类】房屋建筑、城—乡道路、公共交通】、,供水、排《水、燃?气、热力、园林、环!卫,、污水处理、垃圾处!理,、防洪、地下公共】。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!土建、管道》、设备?安装和装饰装修【工程 — 第—三条 本办》。法所称投诉是指公】民、法人《和其:他组织认为工程建】设项目或参与工【程建设的当》事人:违法:违规导致其》权利和利益》或国家、集体利益受!到影响?而向有关部门所作】的反映 —    本【办,法所称举《报是指公《民、法人和其他组】。织,认为工程建设项目】或参与工程》建设的当《事人违法违规而向】有关部门进行的【检举 》。    —。本办法所《称投诉举报人是指依!法就:工,。程建设领《域违法?。违规问?题向有关部门进行控!告,、检举的公民—、法人和其他—组织 ? , 》第,四条 ?凡在本市行政区【域,内对工?程,建设项目或参与【工程建设的》当事人违法违规进行!的投诉举报及其处理!活动应当遵守本办】法 】第五条 各级监察机!关应当做好投诉举报!处理工作认真处理人!民,群众来信接》待人民群众》来,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!。见、建议和要求【接受人民群众—的监督?努力为人民服务 】 ? , 第六条 工程建!设投诉举报处理工】作应当在《市委:、市:政府:和上级?治理工程建设—领域:突出:问题工作《领导小组领导下【坚持:分,级负责、归口办【理谁:。主管、谁负责—及时、就《地,依法解?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!育相结合的原则 !。 , : , 第七条《 投诉?举报人依法进—行投诉举《报活动?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!。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对投诉举报—人歧视、《刁难和打击报复【 第二—章 工作机构—和职责 》第八条? 各级治理工程【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!作,领导小组及其成【员单位应当设立投】诉举报处理中心配】备与工?作任务相适》应的工作人》员具体负责受理【、办理?信访:举报事项 【。 第九】条 投?诉,举报处理中心代表本!级,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!出问:题工作领导》小组受理投诉举报】。事项其职责是 【 :   ?。 (一)受理人民】群众:来信、来访维护投诉!举报人的合法权益】 》。  :。 (二)承办上级!治理工?程建设?领域突?出,问题工作领导小组】。和本级治理工程【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!作领导小组负责【人以:及有关部门转办【、交办的投诉举报】。事项 —    (—三)向下级》治理工程建设—领,域,。。。突出问题工作—领导小组《或者:有关责任单位—转办、?交办、督办投诉【举报事项 》   — (四)协调【处理有关投诉举【报事项提出解决【有关投诉《举报事项的意见【和建议 》    【(五)调查研究【投诉举?报情况及《。时,向本级治理工程建设!。领域突出问题—工作:领导小组及其负【责人或者有关—部门:提供投?诉举报信息 】    (六】),指导、检查下级治理!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!题工作?领导小组的投诉【举报工作审查下级治!理工程建设领域突】出,问题工作领导小【。组回复的《。投诉举报《事项   !。 (七)向—投诉举报人宣传有关!。的法律、法规、【规章和政策 】    (【八)承办其他—。投诉举报事项 !。 第三章 投—诉举报人的权利和】。义务 第十条 投!诉举报人在投—诉举报活《动,中享有下列权利 】    】 (一)控—告、检举工程建【设项目存在》的安全、《质量及其他损害国】家集体或人民群众】利益问题   ! , (二)控告、【。检举参与工程—建设的当事人存在】的违法违规》行为 — , ,  (三)控【告工:程建设方面侵—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!为, 《    (四)向!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!出问:题,工,作领导小组反映【问题:。提出合理要》求 : :    》 (:五)依?。照本办法《规定:的程序向治理工程】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!作领导小组》要求处理、答复和复!查投诉举报事项 ! : ,。 ,  (六)要求治!理工程建设领域【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!组相:关人员回避》 第】十一条 投诉举【报,人在投诉举报活【动中应当履》行下:列义务 【    (一【),遵守宪法、法律、】法规和规章 — 《   《(二)如实反—。映情况?不得捏造、歪曲【。事实: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!   【。 (三)》采用上访形》。式时应当遵守—。。接待秩序 !   (四)接】受治理工程》建,设领域?突出问题工作—领导小?组符合法律、法【。规、规章和》政策的处理》决定:不得无理取》。闹 第四【章 投诉举报受【理形式? 第十《二条 投诉举报人】提出投诉举》报事项一般应当采用!采用书信、电子【邮,件、传真、电—话、走访等形式【 : 第】十三条 各级治理】工程:建设领域突出—问题工作领导小【组及其成员单位应】当,向社会公布投—诉举报中心的通【信地址?、电子?信箱、投《诉,电话等事项 【 : : : 第:十四条 投》。诉、举报《的内容应当满—足以:下条件 】  : (一)》提供被投诉举报单】位的真实名》。称、:地址或者被投—诉举报个人的真实】姓名、职《。务、所属单位 】   》 (二)》描述基本《事实、现状及已【经或者可能产—生,的不良后果 】  ?  (《三)提?供有效线索或者证】据 ? , : 第十五条 【鼓励和提《倡署名举报以备查】询,和回复投诉举—报中心对署名投诉】举,报优先办理对—不愿公?开自己?姓名:。、工作单位》和通讯方式》的投诉举报》人尊重其意愿— 《。。第五章 投诉举报受!理范围 第—十六条 各级—治理工程建设领域】突出问题工》作领导小组依法受理!以下投诉举报 】   》 ? (一)工程建【设项目决《策和审批《中,的违法违规问题【 ?   ? (二)工程建【设项目招标投标过】程中的违法违规【问题 【  : (三)工—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!中,。违法违规《问题 》    —(四)?土地使用权、矿【业权审批和出让中】的违法违规问题 !    【(五:),城乡规划管》。理和房地产开—发中的?违法:违规问题 【 第:六章 投诉举报办】理程序 第十七】条 各级治理工程建!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!。领导小?组根:据职:责权限和投诉举【报事项性质按照下】列程序办理信—访事项?   【 : (一)登记【、转办对《投诉举报人的书【。信、电?话、:电传:、上访和上级—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!出问题工《作领导小组、—有关部门转办、交办!的投诉举报》事项投诉举报中【心应:当,完善各项《登记手续;》及时转交给有关责任!。单位办理  】。  : ,(二)呈《批、:立案对?上,级治理工程建设领域!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!组或:本级治理《工程建设《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!导小组负责人交办】的投诉举报事—项投诉举报中心应】当立案?处理;对投诉举报】人提出的《重要投诉举报事项投!诉举:报中心认为需要经本!级治理工《程建设?领,域突出问题工作领】导小组负责》人阅批的应当及时呈!批并根据阅批—意见转?办,或立案?交有关责任单位【办理;对《投诉举报人提—出的:投诉举报事项—投诉举报中》。心认为需要立案交办!的,可以自行立案—交有关责任单位办理! : :    《 立案交办信—访事项应当用本级】治理工程建设—领域:突,出问题工作领—导小组或《。投诉举报中》心,的公函发出 【    【(三:)催办?对交办的投诉举报】案,件投诉?举报中心应当—及,。时催办对大案、【要案、难《案,可以派人《下去:协调处理或者通【知有关职能部门派】人处理也可》以责成下级治理工】程建设领域突—。出问:。题工作领导小组【协调:处理 —   ? (?四):上报对上《级治理工程建设领域!突出问题工作—领导小组和本级治】理工程建设》领域突出《问题工作领导小组】负责人?交办的投诉举报【。。事项:应当自?。收,到之日起90—日,内办结并将办—理,结果报告交办的治理!工程建?设领域突出问题工】作领导小组;不能】按期:办结的应当向交办的!治,理工程建设》领域突出问题—工作领导小》组,说明:情况 【   (五)答复!对投诉?举报人提出的投【诉,。举报事项直接—办理的治理工—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!工作领导《小组应当《。在30日内》办理完毕并视情【况将办?理结果答复投—诉举:报人;情况复杂的】。。经本级治理工程建设!领,域突出?问题工作领导小组】负责人同意》。可以适当《延长但最长不得超】过3个?月    !(,六)复查投诉举【报人对治理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】问题:工作:领导小组做出的投诉!举报事?。项处理决定不—服的除依照》。法律:、法规的规》定提起行政诉讼外可!自收到处理决定【书之日?起30日《内向办理的治—理工程建《设领域?突出问题工作领【导小组提出》。复查:请求办理的治—理工程建设》领域突出《问,。题工作领导小—组应当自收到复【查请:。求之:日起30日内—提出复查意》见并予以答复—;投诉举报》。人对复查意见不【服的可自收到复查】意见书之日起30】日内请?求上级治理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!题工作领导小组复查!上级治理工程建设】领域突出问题工作】领导小组应自收【到复查请求之日【起30日内提出复查!意见:并答复投诉举报人 !   — 上?级治:理工程建《设领域突出问—题工作领导小—组发现下级治理【工程建设《领,。。域突出问题工作领】导小组对投诉举【报事:项的:处理:、复:查确有错误的—有权直接处理或者责!成下级治理工—程建设领域突出【问题工作《领导小组重新处理 ! ,   》 :经复查投诉举报【事项处理正确的【不再处理 》 《   ? (七)结案—、归档投诉》举报案?件经审?核可以结案的投诉举!报中心应《。。当及时办理结案手续!并按照?档案:管理的有关规定【整理归档 】第七章? 投诉举报秩序【 :第十八条 各—级治理工程建—设领域突出》问题工作领》。。导小组及工》作人:员以:及投诉?举,报人应当共同维护投!诉举报?秩序 ! 第十九条 各级!治理工程建设领域】突出问题工作领【导小组及其工—作人员?在投:诉举报?活动中应当遵守下】列规:定    】(,一)认真处》理人民群众来信热情!接待人?民群众来《访对投诉举报—事,项不得置之不理【或敷衍、推诿、【拖延   !。。 (二)坚持原则!秉公办事严禁利用】工作之?便徇私舞弊接—受贿赂  ! , , (三)遵》守保密?。制度不得泄漏—。工作秘?密和投?诉举报人要求保密的!内,容不得将控告、检举!材料交给《或者通知被控告人、!被检举人 】   ? (四)遵守【回避制?度依法应《。当回:避的必须回避 【  》  : (五?)不:得丢失?、隐匿和擅自销毁信!访材料 】 第二十条 投】诉举报人在投诉举】报活动?中应当遵守下列【规定 ? :    (【一)采用走访形【式反映意见》和,要求的应当到有关】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!。。出问题工作领导【小组设立或指定的接!待场所提出 【 ?。 ,  (二)走【访时:不得围堵、》冲击国家机关不得】拦截公务车》辆和行人不得堵【塞交通?  —  ?(三)走访时不得影!响国家机关工作秩】序不得?损,毁公私财《物不得侮《。辱、殴打或威胁接】待人:员,不得携带危险—品,、爆炸品以及—管制:器械:进入接待场》。所不:得使用暴力或—煽动使用暴力 【 :    》 (四)走访时反映!意见完?毕后不得滞留不【得,占据办公场所—妨碍公?务 《 ,    》(五)投诉举报事】。项已经?上一级治理》工程建?设领域突出》问题工作领导小组】复查认为原》处理决定是正—确的投诉举报—人,不得无理《纠,缠 ?。 ,。 ? 第:二十一条《 多人参与》反映共同意见—、建议和要求的一】般,应当采?用书信、电话、电】传等形式提出;需要!采用走?访形:式提出的应当推选】代表代表人数不【得超过5《人,;不得采用》游行、示威的方【。式进行?上访 — 第二十二条】 任何人不得采用任!何手:段强迫他人参—。加,。。集体走访或者阻【止他人退出集体走访!投诉举报时不得【。串联或者代替—。他,人在投诉举报—。书信:上签:名, : 《 第二十三条— 投诉举《报中心?遇到来访人员难【以疏导时可通知来访!人所在地区、单【位派人?协助处理并负—担有关费用》必要时可通知投诉举!报中心所在地的【公安机?关派人到《现场维?持秩:序 第!二十四条 》对于可能造成—社,会影:响,。的重大、紧急—的投:诉举:报事项有关治—理工:程建设领《域突出问《题工作领导》小组应当在职权范】围,内依法采《取措施果《断处理?并报告本级人民政】府和本?级及:上级:治理工?程建设领域突出【问,题工作?领导小组并通报【有关:主管:部门防止不良—影响的发生、扩大】 《第,八章 奖励与—处罚 第》。二十五条 对在投诉!举报:工作中做出》优异成绩的单位【。或者个人由》本级:治理工程《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!作,。领,导小组或上级—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!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!给予奖励 ! ? 第二十六》条 投?诉举报?人对违法行为的【控告、检举》。揭发或者提出—的建议、意见对国】。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!者改进国家机关工作!以及保护《。社会公?共利益有贡献的由受!益行:政,机关或者单》位,给予奖励 【。 : 第二—。十七条 治理工程】建设领域突出问题】工作领导小组在投诉!举报工?作中不履行职—责、推诿、》敷衍:、拖延的上级治【理工程建设领域突】。出问题工作》领导小?组,可以:对其通?报批:评并视情节对有关责!任人员依法给予行】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!由司法机关》依法:。追究刑事责任 】 】 ,第二十八条 投诉】举报人妨《碍信访秩《序的投诉举报中【心,可以给?予批评?教育也可以建—议其所?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!或者依法给予行【。政处分?;违:反治安管《理的由公安机关【依照:中华人民共》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!例予以处罚;构【成犯罪的由》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】刑,事责任 】第九章 附则 】 , :。第二十九条 本【办法由景德镇市【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!出,问题:工作领导小组负【。责解释 】 第三十!条 本办法自发【布之日起施行 【 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