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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景?德镇市个人》住,房,公积金贷款管理细则! (景【德镇市人民政府 2!00:。4年3月24日)】 第一章 【总 则 第!一条 根据住房公积!金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》第350号)规【定、景德镇市—职工住房公积—金贷款暂行办法(】景,府发[2《000]7号—)精神结合》本市实际制定—本细则 【 第二条 个!人住房公积》金贷款?以住房公《积,金,为资: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!积金制度并》按时足额缴存住【房公:积金的职工发放用于!购买、建造、翻【建,、,大修自住《住,房职工购买的—。自住住房包括商【品房、经济适用房】、二手房 ! ,。 第三条》 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!心(以下简称管【。理中心)为个人住房!公积金贷款的管【。理机构负责》审批职工《。住房:公积金贷款申—请管理住房公积【金贷款和结算 ! 第—四条 管理》。中心委托《本市商业银行(以】下简称?贷款银行)办理个】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!融业务督促》其及时办理委托【合同约定的业务【贷款:银行应按照委托合同!的约定定《期向管理中心提供有!关的业务资料中国】。人民银?行景:德镇中心支行对贷】款银行的住房公积金!信贷:业务实施《监督 ! 第五条 》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!金,贷款不?足以:支,付购买、建造、翻建!、大修自住住房【所需费用《时可同时向贷—款银行?申,请商业性个人住房】贷款由贷《款银行?以住房公积金贷【款和商业性个人【住房:贷款组合《。的形式?向借款人发放 【 第二章 贷【款对象及条》件 第六》条 凡连续》。足额缴存住房公积】金1年?以上并具有完全民】。事行为能《。力,的职工在购买、建造!、翻建、大修自住】住,房资金不《足时均可申请—个人住?房公积金贷款住【房公积金已封存的职!工不能申请个人住】房公:积,金贷款 【。 第七—。条 借款人》申,请公积金贷款—应当同时具备以下】条件 《     —(一) 具有稳【定,的职业和收》入信用良好有偿还】贷款本息的能—。力,; 《     》(二) 具有—依法签订的购买住房!。的合同或协议建【造、翻建《住房须具《有规划、土》地等:管理部门批》。准的:文件大?修自住住房须具有管!理职能部门》批准的文《件;   】  (三)》 购买商《品房、经济适用【房、二手房首期【付款不低于所—购住房?总额的30%—建造、翻建自—住住房有3》0,%的自筹资金;【  》   (四)— 同意按照法定担保!方式进?行担保; —    》 (:五) 管理中—心或:贷款银行规定—的其他?条,件 第三章—。 贷款额度、期限!。和利率 第八【条 :个人:住房公积金贷款限】额1-10万—元,。贷,款人须符合以—下两个条《件  —   (一) 个】人住:房公:积金贷款《额,度不:高于所购、建、【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!的70%;》   —  (二) 贷【款额度不超过—管理中心当年公【布的最高贷款—限额 】 :第,九条: 住:房,公积金贷款期限【为115年借款【人所:贷款期限不能超过】法定离退《休年:龄 :。 《 第十条— 住房公积金贷款】利率按照国家—有关:规定执行贷款期限】在1年?以内(?含1年)的贷款实行!合同:利,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!分段计息贷款期限】。在1年?以上的遇《。法定利率调》整于下年《初开:始按相应利率档【次执行新的利率 !第四章 贷 款 !担 保 第十一条! 借款人《申请: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!供,。法定的担《保担保方式有以下四!种     !(一) 住房抵押(!含抵押加阶段性【保证)可用》自住、所购及第三人!的房产作抵押 【。  《   1、用自住住!房和:第三人房产》作抵:押具有房屋所有权】。证并:到相:关部门办理房—价评估?手续贷款额度不得】超过抵押物价值【的70%;   】    【。  :2、用所购》住房作抵押时须【将价值全额用于贷款!抵,押所购住房未办理房!屋所有权证由售房单!位提:供阶段?性保证 《 :  :。 ,  (二《) 有价《证券质押用银行【。定,期存单或凭》证式国债作质押其贷!款额:度不得超过质—。押权利凭证票面价】值的:90%   !  :(三) 连带责【任,保证借款人不—能,足,额提供抵押(质押】)时可由《。管,理中心认可的第三】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!的保证 《     (四!。) :联名担保借款人【可联系若干》名具有住房公积金】贷款:资,格的:人员为借款人提供联!名,担保并承担连带【责任的书面保证【 :。。 第十二!条 借款人采—。取住房抵押方式担保!须依法办理住房抵押!登记借款人以共【有、第三《人,住房抵押须征得共】有,。人,或第三人的同意【并办理公《证抵:押住房的现值按购】。房价或评估价确【认抵押值不得—超过抵押房现值的7!0%抵押人对设定抵!押的财产在抵押期】内必须妥《。善保管负有维修、保!养、保证完好无损】。的责任并随时接受】。贷款银行的监督检查! 《 第十三条 !有价证券由贷款【银行保?管,借款人按《照借款合同还本【付息后贷款银行将质!押的有价《证,券退还借款》人, 第!十四条 《以住房抵押或以【有,价证券质《押抵押人或出质【人须与贷款银行【签订:书面抵押或质—。押合同 》 ,。。 :。 第十五条 住!房,置业担保中介机【构提供的贷款—。担保为偿还贷款的】连带责任保证人【住,房置业?担保机?构须与?借款人和贷款银【。。行签:订担保合《同或协?议同时有权要求借】款人以住房抵押方】式提供反担保 第!五章: 贷 款 程 】序 ?第十:六,条 住房公积金申】请贷:款人向管《理中心?提出书面申请—填写景?。德镇:市住房公积金贷【。款申:请审核书《并如实提供下列证件!。。    【 (一) 具—有法律效力的身【。份证件?;     !(二:) 住房公》积金缴存凭证及【借,款人印章; 】  :  : (:三) 依法签订的】。购买、建造、翻【建或大修《自住住房的》合同:协议及其相关—资料;?     】(四) 购买住【。房首期?付款证明《或建造?。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!。房的自?筹资金证明; 【     【(五:) 借款人》配,偶的:住房公积金缴存凭】证,、身份证及》复印件、结婚—证或证明夫妻—关,系的材料; 】 ,    (六)【。 管理中心和贷款银!。行要求提供》的其它资料 ! 《第十七条 借款人】的申请贷《款资料管《理中心在15天内】。。。审核完毕并》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!贷款的决定》 】。第十八条《 经管理《中心审核《。同意:的贷款由贷款人与贷!款银行签《订借款合同及—相关协议《 — 第十九条 贷款!手续办理后贷—款银行及时把—贷款有关材料送交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在!1个工作日》内将贷款《资金划?入贷款银行委托基金!账户 《 , 第二十条! 用于购买住房的贷!款贷:款银行按照借款合】同约定的时间和【。金额:以转账方式支付给】房屋出售人;—用于建造、翻—。建、大修自住住房】的,贷款由?借款人按借款—合同约?。定提取 第—六,。章 :。 ,贷 款 偿》 还 第二十【一条: ,借,款人按借款》。合同约定的》还款计划、》还款方?式偿还贷款本息 ! 《 第二《十二:条, 借款人在》借款合同规定的贷】款期:限内按月等额偿还】贷款本息计算公【式为      !        】        】     》     》  :  :    《       【        】   ?      贷款】本金×月利率×(1!+月利率)12【×贷款年限 【。    每》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!。 =:    》 ,    《    《 ,         ! , ,        】 ,  :  (1+月利【率)12《×贷:款年:限-1 — 第二十三条 借款!人自银行划款—之日的次月起—进入还款期借款人可!在银行?规定的每月》还款日到贷款银【行偿还贷款本息【。。或委托贷《款银行通过个人【银行结算《账,户等方式代扣贷款本!息 第二十四!条 :借款人提前》归还:全部贷款本息其提】前归还部《分不再计《收利息?已计收的利》。。息不再调整 — 第二十—五条 借款人—在贷款期内应—配合贷?款银行对贷款使【用情况进行》检,查, 第二十六】条 :。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!。后在3?0日内到产权管【理部门办《。理注销抵《押手续 《 第七章 —法 律 责 —任, 第?二十七条 》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贷款银行有权停!止支付?贷款:或提前收《回全部?贷,款     !(一:) 借款人采用欺诈!手,段,隐瞒真?实情况提供虚假【证明材料; 【 ,  :   (二) 保证!人,违反保证合同或【丧,失承担连带》责任:能力抵押《物毁损不足以—。清偿:贷,款本息质物》明显减少《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!而借款人《未按:。要求落?实新的保证或新【的,抵押(质押); !     —(三) 《不,按,借款合同规定用【。途,使用贷款; —。 ?    (四)【 未经?贷款人?同意借款人将设【。定抵押权、质—押权财?产或权益《拆迁、出售、转【让、赠与或重复抵押!; 》    《(,五) 借款人拒绝或!阻挠贷?款人对贷款使用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!    【 (六)由于借款】人原因?影响借?款偿还或损害贷款银!行利益;  !   ?(七:) 贷款银行—与借款人约》。定的其它事项 【 , : 第二十八条! 借款人将贷款挪作!他用贷款银行有权】对挪用部《分按:。中国:人民银?行规定计收利—息 【 第二十九条 借!。款人:未按贷?款合:同规定?偿,还贷款本息逾期【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!有,关规定计《收利息 】 第三十条【。 借款人连续3【个月或?累计6个月未按时偿!还贷款本《息借款人《。在借款?合同终止前死—亡、被宣告失—踪或移居国外—其合法继承人—或受遗赠《人拒:不承担偿还》。贷款本息或无力【偿还贷款本息贷【款银行?有权:会同有关部》门处理?抵押物、质物并要连!带保证人承担责【。。任 : 《 : 第三十一条 贷】。款银行按照有关规】定,处理:抵押房产所获价【款按下列顺序—分配    !。 (一) 支付抵】押房产拍卖费和处理!抵押房产的》其它费用《; :  《   (二)— 扣除抵押房产【应缴纳的税款;【。  》   (三) 【归还:借款人所《。欠住房公积金—贷,款本息及支付—违约金; 【     》(四) 赔偿因借款!人违反?合,同而对贷款银—行,造成的损害; 】    》 (五) 剩余【金额退还《抵押:人抵押房《产所得金额不足以】支,付贷款本息和—违约金、赔偿金时】贷款银?行有权向借款—人,。或连带保证》。责任人?追索不?足部:分 第八章 】附 》则 第三十—二条 发生》纠纷时应协商解【决协商不成》当,事,人可申请仲裁或向人!民法院?提,出诉讼 《 第】三十三条 本细则由!管理:中心负责《解释 】 第三十四条 本!细则:自公布之日》起施行 》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