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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德】镇市:个,人住房公积金贷【款管理细则 【 (景》。德镇市人民政—。府 2004年3】月24日) 【第一章 总 !。 则 ? 第一条 根据住房!公积金管理条例(国!务院令第3》50号)规》定、:景德镇市《职工:住房公?积金贷款暂行办法】(景府发《[200《0]7号)精神结】合本:市实际?。制定本细则 】 : 第《二条 个人住房公】积金贷款以住房【公,积金为资《金,来,源向参加《住房公积《金,制度并?按,时,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!的,职工发放用于购买】、建造、翻建—、,。大,。修自住住房职工购】买的自住住房—包括商品房、—经济适用房》、二手房《 — :第三条 市住房公积!金管理?中心(以下简称【管理中心)为—个人:住房公积金贷—款的:。管理:机构:负责审批职》工住房公积金贷款】申请管?理,住房公积金贷款和】结算 ? 第四!条, 管理中心委—托本市商业》银行(?以下简称贷款银行)!办理个人住》房,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!督促其及时办—理,委托合同约定—的,业,务贷款银行应—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!定期向管《理中心提供有关的】业务资料《中,国人民?银行景德镇中—心支行对贷款银行的!住房公积金》信贷业务实施监【督, — 第?五条 借款人—申请:住房公积金贷款【不足以支付购买、】。建造:、翻建、大修—自住住?房所需费用时可【同,时向贷款银行申请商!。业性个人住房贷【款由贷款银》行以住房公积—金贷款和商》业性个人《住房贷款组》合的形式向借款人】。发放 第》二章 贷》款对象?及条件 《 第六条 凡连【续足额缴存住—房公积金1年以上并!具有:完全:民,事行为能力的职【工在:购买:、,建造、翻《建、大修自住住【房资金不足时均可】申请个?人住房公积金—贷款住房公积金已】封存的职《工不:能,申请个?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! ? 《第七条 借款人申】。请公积?。金,贷款:应当同时具备—以下条件 】 ,   (一) 具】有稳定?的,职业和?收入信?用良好有《偿,还贷款本息的—能力;?    【 (二) 具有依】法签订的购》。买住房的合同或协】议建造、翻建住【房,须具有规划、土地等!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!大修自住住》房须具?有管理?。职能部门批》准的文?件;: , :     (三) !。购买商品房、—经济适用房、二手房!首期付款不》低于所?购住房?总额的30%建造】、翻建自住》住房:有3:0%的自筹》。资,金; 》     (四) !同,意按照法定》担保方式进行担保;!    【 ,(五) 管理—中心或贷款银行规定!的,其他:条,件 第《三章 贷款额度】、期限和利率 】第八条 个人住房】公积金贷款限额【1,-,10:万元:贷款人须符》合以下两个条—件   【  :(,一) 个人住房【。公,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!所购、建、修自【住住房?全部价款《的,70%; 【。   ?  (二) 贷【款额度?不超过管《。理中:心,当年公布《的最高贷款限—额 《 第九条】 住房公《积金贷款期限为11!5年借款人所贷【款期限不《能,超过法定《离退休年龄 【 第十条!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!率按:照国家?有关规?定执行贷款期限在】1年以内(含1年)!。的贷款实《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!率调整不《分段计息贷款期限】在1年以上的—遇法定?。利率调整于下年初】开始按相《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!利率 第四章 】 贷 款 担 【保, 第十一条 借款!人申请?住房:公,积金贷款应提供法】定的:担保:。担保方式《有以下四《种 》    (一) 住!房抵押(含抵押【加,阶段性保证)可【用自住、所购及【。第三人的《房产作抵《押 《。     1、用】自,。住住房和第三人【房产作抵押具有房】屋所有权证》并到相关《部,门办:理房价评《估手:续贷款额度不—得超过抵押物—。价值的70%—。; :    《   》  2、用所购【住房作抵押时须将价!。值全额用《于贷款抵押所购住】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!证由售房单位提供阶!段,性保:证, 《    《(二)? 有价?证,。券,质押:用银行?。定期存单或凭—证式国债作质押其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质!押,。权利凭?证票面?。价,值,的90% —     (【三) 连带责任保证!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!抵押(质押)时【。可由管理中心认可】的第三方提供承【担,连带责任的保证 】     (】四) ?联,名担保借款人可联系!若干名具有住房公】积金贷款资格的人员!为借款人提供联名担!保并承?担连带责《任的书面保证 ! 《 第十二条 借款】人采取住房抵押方式!担保须依《法办理住房抵押登记!借款人以共有、第】。三人住房抵押须征】得共有人《或第三人的》同意并办理》公证抵押住房的现】。。值按购房《价或评估价确—认抵押值《不得超过《抵押房现值的—7,0%:抵押人对《。设定抵押《的,财产:在抵押期内必—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!、保:。养、保?。证完好无损的—责,任并随时接受贷【款银行的监督检查】 】第十三条《 有价证券由贷款银!行保管借款人按照】。借款合同还本付息后!贷款:银行将质押》的有价?。证券退?还,借款人 》 , 《 第十四条》 以住房抵押—或以有?价证券质押抵押【人或出质人须与贷款!银行签订书面抵【押或质押《合同 ? — ,。第十五条 》住房置业《担保:中介机构提》供的:贷款担保为偿还贷】款的:连带责任保证—人住房置业担保机】构须与借款人和贷款!银行签订《担保合同或协议【同,时有权?要,求借款人以》住,。房抵押方式提供反】担保 第》五章 《贷, 款 程 》序 第十六条【 住房?公积金?申请贷款《人向管理中心提出】。书面申?请,填写景?德镇市住房公—积金贷款申请审核书!并如实?提供下列证件 】  ?   (一) 【具有法律效力的身】份证件; 》     (】二) 住房公积金缴!存凭证?及借款人《印,章;   】 , (三?) 依法签订的【购买:、建造?、翻:建或大修自住住【房的合同协议—及其相关资》料; 《     (四】) 购买《住房:首期付款证明或建造!、翻建、《大修自住《住房的自筹》资金证明《;    】 ,。(,。五) ?借款:人配偶?的住:房公积?金缴存凭证、身【份证及复《印件、结婚证或【。证明夫妻关系—的材料;《 , ,。     (六】。) 管理中心和贷】款银行要求》。提供的其《它资料 】 第十七条 借!款人的申请贷款资】料管理中心》在15天内审核完毕!。并作出?准予贷款《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! — 第十八条 经管理!中心审核同意的贷】。款由贷?款人与贷《。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!。及相关?协议 ! ,第十九条 贷款【手续办理后贷款银】行及时把贷款有【关材料送交管理【中心管理中心在【1个工?作日内?将贷款资金划—入贷款?。银行委托基》。金账户 【 , ?第二十?条 用于购买住房】的贷款?贷款:银行按?。照借款合同约定的】时间和金《额以转账方式—支付给房屋出—。售人;用于建造、】翻建、大修自—住住房的贷款由借】。款人按借款合同【约,定,提取: , ,第,六章 贷 款【 ,偿 还 第二【。十一条 借款人【按借款合同》约定的还款》计划、还《款方式偿还贷款本】息 ? ,。 第—二,十二条 借款人【。在借款合同》。规定的贷款期限内】按月等?。额,偿还贷款本息计【算公式为《      【        】   ?  :   ?        】   《。  :  :。 ,     》   ?   ?   ?        】  : 贷款本金×月利】率×(1+月利【率)12×贷款【年限   — , 每月等额偿还贷】。。款本息 =》 :  :       【。      —   ?  :  :         ! ,  :。   (1+月利率!)12×贷款年限】。-1 第二】十三条 《借,款人自银行》划款之日的》次月:起进入还款期借【款人可在银》行规定的每》月还款日到贷款银】行偿:。还贷款本息或委【托,贷款银行通过—个人银行《结算:账户等?方式:代扣:贷款本息 【 第二十《四,条 借?款人提前归还全【部贷:。款本息?其,提前归还部》分,不再计收利息已计】收的利息不再调整】 第二—十五条 借款人在】贷款期内应配合【贷款银行对贷款【使用情况《进行检查 》 ?第二十六《条 借款人还清【贷款:本,息后在?30日?内到产权《管,理部:门办理注销抵押【。手续 第七章【 法 律 责【 任 第二—十七:条 借?款人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贷款银行有权停【止支付?贷款:或提前?收回全部《贷款    ! (一) 借—款人采用《欺,诈,手段隐?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!证明材料; 【     (二】) 保证人违反【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!连带责任能力抵【。押物:。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!本息质物《明显减少影响贷【款人实现质权而借】。款人未?按要求落实》新的保证《或,新,的抵押(《质押);《 《    (三) 】不按借款合同—规,。定,用途使?用贷:款; 》     (四) !未经:贷款人?同意借款人将设定】抵押权?、质押权财产或权益!拆,迁、出售、转让、赠!与或重复抵押; 】     (五!),。 借:款人拒绝或阻挠贷】款人对?贷款使用情况—进行监?督检:。查; ? :   ?  (六)由于借款!人原因影响借—款偿还或损害贷款】银行利益《;    】 ,(七) 贷款—银行与借款人约定】的其它事项》 【 第二十八条 借款!人将贷款《挪作他用贷款银行有!权,对挪用?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!规定计收利息— ? ? 第二《十九条? 借:款人:未按贷?款合:。同规定?偿还贷款本》息逾期部分按—中国人民银行有关】规定:计收利息 ! ?第三十条 借—款人:连续3个月或—。累计6个月未按时偿!还,。贷款本?息借款人在借款合同!终止前?死亡、?。被宣告失踪或移【居国外其合法继承】人,或受:遗赠人?拒不承担偿还—贷款本息或无—力偿还贷款本息贷款!银行有权会同有【。关部门处理抵押【物、质物《并要连带《保,证人承担责任 】 第【三,十,一条 贷款银行【按照有关《。规,定处理?抵押房产所获价款按!下列顺序分配—     (!一) 支付抵押【房产:拍卖费?和,处理抵?押房产的其它费用】;    】 (二?) 扣除《抵,押,房产:应缴纳?的税:款; —    (三) 归!还借款人所》欠住房公积金—贷款本息《及支:付违约金; —     【(四)? 赔偿?因,借款人违反合同【而对贷款银行—造成的损害; !。     (—五) 剩余》金,额退还抵押人—抵押房产《所得金额不足以支付!贷款本?息和违约金、—赔偿金时贷款—银行有权向借—款人或连带保证责任!人追索不足》部,分 第八章 【 附 则【 第三十》二条 发生纠纷时】应协商解决协商不】成当事人可》申请仲裁或向人民】法,院提出诉讼 — 【第三十三条》 本细?则由管?理中心负责解释 ! 第三十!。四条 本细则自公布!之日起施行》 ,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