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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景德镇市防雷减灾!实施:细则 【发文单位《景德镇市人民—政府 《 , 文 号景德镇市人!民政府令第21【号 《 发布日期20【0,1-8-20 】 执行日期20】01-8《。。-20 200】1年6月7日市政】府第35《次常务会议》讨论通过现予发布】自,发,布之日起施行— , 二:00一年八月二【十日 《第一章 总则— :第一条? 为了?防御和?减轻雷电灾害—保护人民生命财产】安全:促进经济建》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!、江西省气象管理规!定的有?关,规定:结合本市实际—制定本细则 第二!条 本市行政—区域内防御》和减轻雷电灾害(】以下简称防雷—减灾)活《动适:用本:细则 ? 第三条 防雷减灾!。。工作实行预》防为主、防治结【合的方针《 :第四条? 市气象主》。管,机构负责《管理全市防雷减灾】工作县(《市,)气象主管》机构根据职责分【工负责管理》所辖区域防雷减灾】工作 第五条 鼓!励开展防雷》减灾:科学研究和科普【宣传推广应用防雷科!学技术成《果 第六条 【气象主管机》构应当逐步建—立雷电监测网络加】强对雷电灾害的【监,测、预警和防御指导!。。工作 ? 第二章 防—雷装置的安装范围】 第七条 —下列场所、建(【构)筑物《和设施应当安装【防雷装置 》    (】一,。)建:。筑,物防雷设《计规:范规定的一、二、】三类防雷建(构)】筑物;?  ?  (二)本市】所有高层建筑、【高度在?1,2,。米以上的厂房以及1!5米以上的》烟囱、水塔》等;    【 (三)宾馆、会】堂,、体育馆《、展览馆、影剧院】等,大型公共场》所;    【 ,(四)油库、液化】气储气?站、:。煤气储气《站、加油站、—露天化工设施等易】燃易:爆设施以及粮—棉等重?要物:资仓库; 》    (五)】重点:文物保护建》筑物;  — , (六)》程控:系统、卫星接—收系统、计》算机网络系统;【    》 ,。。(七:)重要的航空地面】导航设施;  】  : (八)电力生产设!施和输配电系统;】    》 (九)邮电通【。。信,、交通运输、广播】电视、?医疗卫生、教育【、金:融、计算机信息等】社会公?共服务系统》的重:要设施;    ! (十)按照法律】、法规、规章—和有关技术》规范应当安装防【雷装置的其它—场所和设施》   ?。 本细则所》称,防雷装置是指接闪】。器、引下线、接地装!置、电?涌保护器《。以及其他《连接导?体等防?雷产品和《。设,施的:总称 第》三章 防雷》工程专?业设:计与施工《 第八《条 新建、扩—建、改?建的建(构)筑物和!其他设施需安装防】。雷装:置应当符合国—家防:。雷标准要求并—由具有相《应防雷工程》专业设计《或,者施工资质的单位承!担,设,计或者施工 第】。九条 ?防,雷工程设《计应当根据雷电活动!的规:律和地理、地质、】土壤、环境等外界条!件结合雷电防护【对象的?。防护:范围:和目的?严格按照国家和省】、市规定的防—雷设计规范进行并】经气象主管机构【审核    ! ,防雷装置设计方案提!交,审核时设计单位应】当提供以下资料 】    《 (一)安装防【御直击雷、感应雷、!雷电波侵入装置的】场所和设施》。的基本?情况; 《   ? (二)》防御:。直击:雷、:感应雷、《雷电波侵入装置【。的,设计方案、》施工:图纸:;    【(三)?综,合布线图; —  (四)采用】的防:雷,产品:的技术性能资料 !第十条 防雷装置】的设计实行审核制】度气象主管》机构应?。当,参加:施工图的审查未经审!查同意?的施工图有关—。部门不得发》放建筑施工许可证】对不符合国家—防,雷标准和设计规【范的应当《提出书面意见—由设计?单位:修,改后重新报审 【 第十一条 —防雷工程的》施工单位应》当按照审核同—意的防?雷工程专业设计方】案,进行施工并接受【气象主管机构监【督,与指:导在施工《中需变更和修—改防雷?工程专业设》计方案应当按照原】审核:程序:重新报审《。 第四章 防雷】工程检测与验收 】 ,第十二条 气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!有关部门指导—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!(构)筑物和其他设!施安装的《防雷装置的检—测工作 第十【。三条 防雷装置实】。行定: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!检测为每年一次对】于油库?、液化气储气站、】煤气储?气站、加油站、露】天化工设施》等易燃易爆设施的】防雷装置每半年一次!   ? 防雷装《置检测应当委托具有!检测资格的单位进】行检:测单位在对》防雷装?置,检测后应当出具【。检测报告 第十四!条 气象主管机【构应当加《强对防雷装置检测】工作的指导和—监督对检测不—合格的应当限期整】改 : 第十?五,条 从?事防:雷装置设计》、施工和检测—。的单位应当》。取得相应的资质证】书并在?。其资:质等:级范围从事设计、施!工和:检测 ?  从《事防雷装置设计【、,施工和检测的—专业人员应当经培】训合:格取得相应的—资格:证书 第十六条】 ,对防雷装《置施工检测》应按以下阶段分段检!测检测合格再进【行,下阶段施工》  》 , (一)基础【接地体(桩》、,承台、地梁)焊接完!成、浇?混凝土之前; 【    (二【)分层柱《筋引下线《、均压环、外墙【金属门窗以及—玻璃幕墙等电位连】接完成浇混凝—土之前;   】(,三)天面避》雷,网络、避雷带、铁塔!等金属物体安—装焊接完成》时 第《十七条 防雷装置】竣工时应当经气【象主管机构验收未经!验收合格不得投【入使用 《 第十八条》 对新建、改建、扩!建,建,(构:)筑物防雷》装置的设计方—案,审核:和竣工验收气象【主管:机构应当会》同有关?行政管?理部门进行 第十!九条 防《雷装置使用单位必】须做好防雷装置的】日常维护工作—并指定专人负责发现!问题由使用》单位及时维修—或者报告《承担该?装置检测的》单位:进行处理 第五】。章 防雷产品—管理 第二十条】 防雷产品应当【符,合国: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!定的:使用要求 第【二十一?条 :安装使用的》。防雷:产品应当通》过正式鉴定》并经法?定的检?验机构测试合—格方可投入使—用 ?第二十二条》。。 防雷产品的使用】应当:接受本级气象主【管机构的监督检查禁!止使用未经认可的防!雷产品 》第六章 雷电灾【害调查与鉴定—。 第二十三条【 气象主管机—构负责组《织雷电灾《害调查、统计和鉴定!。工作其?他有关?部,门和:。单位应当配》合本级?气象主管机》构做好雷电灾害【调查与鉴定工作 !。。。第二十四条 遭受】雷电灾害的》单位和个人》应当及时《向本级气象》主管机构报告并协】助本级气象主管机】构对雷电灾害进行】调查与鉴《。定 ?第二:十五条 市气—象主管机构应—当及时向市》政府和?上级气象主》。管,机构上报《本行:政区域?内的:重,大雷电?。灾情和年《度雷电灾害》情况 第七—章 罚则 第二十!六条 应当采取防雷!措施而未采取的未】按国家有《关防雷设计标—准和技术规范采【取防雷措《施的:防雷:设施未经气象主管】机构验收合》格,擅,自投入使用的按照】江西省?气象管理规定由气】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!并处50《00元以上1000!0元以下的罚款【 :第二:十七条 违反本细则!规定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由气象主—管机构责令其整【改并给予警》告 : ?。   (》一)不?具备:防雷:检测、防雷》。工程专业《设计或者施工资【格擅自从事防雷检测!、防雷工程专业设】。。计或者?施工:的;   —(二)?已,有防雷装置》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!检测不?合格又?不整改的 —第二十八《条 违反本细则规】定侵占、《损毁防雷装置的【。。由气象主管机构责】令限期恢复原状或】者依:法予:以赔偿 第二十】九,条 违?反,本细则规定未取得】相应资质证书或者超!越资质?等级范?围从事防《雷,装置设计《、,施工的由气象—主管:机构会同有关行政】管理部门依法—处罚: 第?三十条 违反—本细则规定导致雷电!灾害发?。生造成人员伤—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对!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!和其他直《接责任人员给予【行政处分;构成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 ? 第三十一条 气象!主,管机构的工》作人员玩忽职守、】滥,用,职权、徇私舞弊的由!其所在单《位或者上《级机:构给:予行政处分;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,刑,事责:任, , 第八章 附则 !第三十?二条 本细则具【体应用中《的,问题由?市气象主管机构负】责解释 第三十】三条 本《细则自?发布:之日起?施,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