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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景德镇市城市—人行道设施》管理办法 【 文号景府发[】2011]3号 】 ,。 颁布日期20】。11-02-—10 《 :。 景?德镇市人民政—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!城市人行《道设: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! — 第:一条 ? ,为了加强城市—人行道?设施管理提高—城市道路的》。。服务功?。能保障人行道的【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?国道路交《通安全法、中华人民!共和:国行政处罚》法、城市道》路管理条例、江西省!城市: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!实施办法等规定【制定本管理办法 】 】 第二?条 本办》法适用于本市—城市道路人行道(含!人行天桥和》人,行,地下通道、涵洞【人行道)的》管养:和路政?管理 《。 《 :第三条 》本管理办法所称城市!道路人行道是指城】市规划道路红—线或现状道路—边线与合法建—筑物外?缘之间的供行人【通行的公共通道 】 — 第四条 城【市道路人行道实行统!一管理市建设—。局市政工《程处:是本市城市》道路人?行道管理的主管部】。。门具体负责珠山区、!昌,江区、高《新,区城市主次干道人】。行道的?。日,常管理工作》 ,。 ? ? 第:。。五条: :临街部门、单位、商!店和个人对其所对】应的人行道负有【协助:管理义务因本单【位的:原因造成《损坏按本办法标【准,进行赔偿统一由市政!部门负责修复 【 , : ? ,第六条 》城市道路人行道管】养应做到《道路及附属》设施完好无破损【、残缺、塌陷—。和积水完好率—不低于90% 【。 》 第七条 城】市道路?人行道宽度超—过,3米:(含3米《。)必须设置》盲,道盲:道必:须连续贯通有提示】盲道和缘石坡—道盲道宽30至6】0公分? : :。 ? 第八《条 城市道路人行!道两端埋设障碍【柱以:防机动车驶入人行】道 《 第—九条 城》市道路人《行道的道砖提—倡使用透水性强的道!砖,以增加城市生态路面!的,面积: 《 ,。 第十条 工!商部门在核发汽【车、摩?。托车修理、洗—车、:汽车美容、金属门】窗加工?、小餐馆等行业的营!业执照时对依法【需要前置审批—的必须?办理前?置审批后才能按【规定核发营业—执照同时《要充分考虑其—作业场所的条—件,防,止擅自占用或损害】人行道的情况— — 第十一条 】市建设局根据—实际需要在人行道上!划,设,非机:动机停放区做—到非机动《车停放有《序 : , : ?。 第十二《条 : 在城市道》路人行?道管理范《围内未经批》准禁止下列行为 !     1、擅!。自挖:掘,人行道 《   》  2、擅》自占用人行》道搭建?。建筑:物摆:摊,设点冲洗《、组装?修理各种车辆—。加工各种门窗—。、构:件和:设,停,车泊:位堆放物品》、垃圾?等 《 ,   ? 3、擅自》占用或破坏盲道【 ? , 第十—三条 经市规划局!批准的临时》占用、挖掘人行【。道的单位和个—人应当经市建—。设局核发临时占用】道,路,许可证、挖掘道路】许可证影响交通安全!的,必须征得市》。公安局交警支—队的同意 》 — 第十四《条 : 因特殊情况—需在人行道上设【置临时停车泊位的】应经市建设局、市规!划局、市公安—局,联,合审批批《准批:准后由合法取得【收费:权的公司经营管理 ! , 《 第十五》条 经批准临时】占用、挖掘城市道路!人行道的单位和个人!。应当遵?守,下列规?。定     !1、按?批准时间、》范,围和要求占用、挖】。掘不得擅自变更【。。     】2、在占用、挖掘】。现,场醒目处悬挂—许可证设置交通【安全护?栏和标志 》   》  3、挖掘—工程完成后应—当及时按《有关技术要求回填夯!实修复路面 !    4、占【用、挖掘结束后【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!场拆:除临时设施恢复【人行道原状》并及时报告批—。准,单位验?收 【 第十六条 城!市供水、供气—、,。供电:、通信?、电视等地》下管网突然发—生,。故障急?需挖掘道《路抢修?的,可,先施工但必须—同时向市建》设局市政工程处和】有关部门报》告情况并在故障【发生后的第1—。个工作?日内办理许可手【续逾期不《办理手续的按违法】挖掘处理 】。 第》十七条 《 新建、改建、扩】建的人行道交付【使用五年内大修【的人行?道竣工三年内不【。得开:挖因特殊《情况:需挖:。掘的应当按有关【规定经市政府批【准 !第十八条《 :城市道路人行—道,管理经费按》以下执行 】 ,  : 1、城市道—路人行道管》理,经费实行“专户存】储、:专户管?理、专款专》用”并接《受财政、审》计部门的监》。督   【  :2、市建设局—市政工程处接收【。管理的?。人行道?。其养护、维》修、:应急处置经费—应当按国家有关规】定和标?准列入地《方财:政,预算:   —  3、《占用、挖掘人—行道的?单位和个人》应,当,向市:建设局市政工程处缴!纳占用费、挖掘修】复费统一由市建设】局市政工程处按标准!和技术要求进行收】费和组织施工 【   》  4、损害—。人行道的单位和【个人应承担损害赔】偿责任其赔》偿金额由市》政工程处按照工【程定额、《实际损害情》况,核定收取全部用【于行为?人所损害的人行道 ! : 《 第十九条 擅】自,占用、挖《掘,人行道的由市建设】。局城管?支队责?令行为人停止—违法行为《恢复原状按》规定向市建设局【市政工程《处补:交占用费《。或挖掘修复费之【后再依法《。处,予2万?元以下的罚款— 《 第》二十条 占—用、挖掘人行道不按!。规,定设:置交通安全护栏和】标志工程完工后【不,按规定回填夯实或工!程结束后《不及时清理现场拆除!临时设施的由市【建设局城管》支队责令限期改【正并依法予处1万】元以下的《罚款造?成他人伤害和—。损失的?应当赔偿损失 ! 第二十】一条: ,。。 损害人行道及设施!的行为由市建设局城!管支队责令行为人】限,期,改,正并承担损害—赔偿责任其赔偿金】额按第十《八条第4项办理 】。 : , 第二十二】条 违反规定【在人行道《停放机动车的由市】公安交警支队责令行!为人:改正拒不改正或【行为人不在》。现场的依法处—以20元以》上200元以下的】罚款行为人不—在现场可依法—。将车辆拖离现—场 】 第二十三条 【 违反本办法的罚】款,分别:由市建设局城管支】队或市公安局交警】支队依?法作出处罚罚没收】入由:市财政局按非税【。收入管理规定—办理: 第!二十四条《。 市建《设局:市政工程处、—市城管支队》。、市:公安交警支队及工】作人:员应当主《动接受群众监督任何!单位:和个人?有权:对上述单位》管理、执法》人员玩忽职守—、,滥用职权、》徇,私,舞,弊行为向有关机关举!。报有关机关应及时调!查,。处理一经查实给【予当事人行》政处分造成损—失承担赔偿责任构】成犯罪的由司法【机关依法追究—刑,事责任 【 , ?第二十五《。条 本办法由市】建设局具《体负责实施 ! 第二十六条 】 本办法从20【11年3月1日实施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