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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景德镇市》城市:房屋拆迁实》施细则 】文号景府发[—2006]》6号 颁布】。日期2006-02!-21? 执?行日期2006【-,02-?21 景德镇市人!。民政府关于》印发:景德镇市城市房【屋拆迁实《施,细则的通知 各县!(市、区)人民政】府市政府各》部门市直《有关单位《   景德镇市】城市房屋《拆迁实施细则—已经2005年12!月28日市政府第】4,2次常?务会议审议》。通过:现印发给你们望【认真遵照执行— 二O《O,六年二月《二十:一日 第一条 】 为了进《一步规?范房屋拆迁》行为切实维护拆【迁,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!障建设项目顺—利进行?根据国家、省、市】房屋拆迁有关—法规及政策》的规定结《合本市实际制—定本细?则 !第二条 《 ,城市规划区内国【有土地上《拆迁房?屋用于市政公用设施!和公益事业》建设:、军事?设施、国家机—关非住?宅建设以及拟出【让地:块的建设项目适用】本细则 【 第三—。条 城市规划区内!拟,出让地块《应实:行净地出让由市国土!部门委托具备—房屋拆迁资质的【拆迁单位对》。拟出让土地范—围内的房屋实施拆迁! 》 第四条 【 ,市房管部《门应当严把拆迁许】可关申领房屋拆迁】许可:证的要?件不齐?备的不得核发房屋拆!迁许可证 ! 第五条 】实施房屋拆迁应当做!。到,依,法、公正、公平、】合,理并实行《如下六项《。。制度 》    《 (一》)拆迁公示制度拆迁!现场设置公示栏【公示拆迁《许可证、房》。屋拆迁资格证书、房!屋拆:迁补偿?安置方案、》拆迁负责人姓名【、拆迁上岗人—员及上岗《证号、办事指南等】    】 (?二)信访服务—制度拆迁《现场:设,。置信:访接待室《专,人负责接待提供政】策咨询听《取群众意见和建议;!来信来?访有记录、处—理,信访件件有落实有问!题及时向上》级汇:报帮助拆迁户—解决困难  !  (三)投!诉,举报制度公开投诉】电话及时答复和处】理拆迁?。户投诉的问题—;拆迁现《场设置?投诉举?报箱对违《纪人员及时查—处    ! :。(四)监督检查制】度房屋拆迁所—在地监察等部门【应当对拆《迁项目全《过程:监督检查《发现问题及》时处理情节严—。重,的要追究责任—   — : (五)拆—迁诚:信制度?市房管部门应当建】立拆迁单位信誉档】案监督拆迁单位按照!拆迁:委托合同按期完成】拆迁任务严格—按照房屋拆迁程序办!事,自觉接?受群众监督 】 ,   (六】)“一?站式”服务制度实】行“房屋拆迁货币补!。偿安置款一》票结:”提:高办事效率方便【拆迁户 】 , 第六条 【为切实维《护拆迁当事人—的,合法权益拆迁人与】被,拆迁人签《。订,拆迁补偿安置书【。及,协议应当使用规范】文,本拆:迁补偿安置协议书】。。规范文本由市房管】部门统?一,制作 《 ? 第七条— :房,屋拆:迁公告发布》。时对连续2年享受最!低生活?保障待遇《且被拆除房》屋建筑面积小于【3,6平方米(》含36平方米—下同)的被拆—迁人或公有住房承】租人由拆迁人按【以下规定办理— ?    — (一?)对承租人由拆【迁人:。提供不小于建筑面】积36平方米的【住房给被拆迁房【屋承:租人:居住并重新建立租】赁关系承租》。人符合?房,改政策的可以按规定!进行房改;拆迁前承!租人符合享受—廉租待遇的廉租待遇!不变   】。 : (?二)被拆迁》人实行货币》补,偿的拆迁人对被拆迁!人的货币补偿金【额,应当保证《被,拆,迁人在低区位—地段购买到一套【建筑面积不小于【36平方米的住房;!实行产权调换的由】。拆,迁人在?低区位地段提供【一套:建筑面积不小于【。36平方米的—。住房实行安置—差价由拆迁人贴补】超出36《平方米的部分—由被拆迁人按市【场价:购买 【 第八条 】市政府?将每年安《排一定数量成本价的!经济:适用房供享受—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!城市居民且被拆迁】。房屋建筑面积—大于36平方米的】。被拆迁人产权调【换或者购买 ! : 第九条》 , ,房屋拆迁补偿金额】应当由拆《迁当事人平》等,协商确定或者委【托房产估《价机:构评估确定不得单方!强制确定 》 《 , 第?十条 房》屋拆迁补偿基准【参照价格为拆迁当事!人协商确《定拆迁补偿金额【及拆迁补《偿价格?评估的参考价格确定!补偿金额时应—当以基?准参:照价格为基》数结合被拆迁房【屋的区位、用—途、结构、成新、楼!层等因素按公布的房!屋拆迁补偿计算公】式,计算补?偿金:额 : 》 第十一条 】房屋成新(即新旧】程,度)按照使用—年数递减 》    !房屋耐用年限按【照以:下,规定确定《   — (一—。。),框架:结,构的60年; 【 , ,    《 (二》),。砖混结构《的,50年; 》 : ,   《。 (三)砖木结构!的,40年;  !  (四)】简,易结构?的,10年   ! 《对接:近或者超《过耐:用年限的被拆迁房】屋成新评定不得低于!三,成 》 第十二条】 用于市政公用】设施和公益事—业建设军事设施、国!家机关非住宅—建,设,。以及通?过出让方式取—得,土地:使用权?的建筑项《目需产权《调,换的实行易地调【换 ?    【 实行土地》储,备,拟净地出让项目的房!屋拆迁需产权调换的!实行易地调换 ! 第十三】条 拆迁原为【住宅改为非住宅用】。房的:房屋:。符合:下列规定之》一的按非住宅—用房补偿《 《   《 (一《)在房屋拆迁公【告发布前已经市规划!管理部门批准改为】非住宅用房》的; 《 :   (二】)在200》3年10月1日前连!续2年已改为非住】宅用房?并依法办理》营业执照《和,税务登记的》 《 第十—四条 市房管部】门应当成立由—。资深专职注册房【地产估?价师:。。及房地?。产、城市规划、法律!等方面专家组成的】拆迁估价专家委【员会对拆迁估价进行!技术指导受理—拆迁:估价技术鉴定 ! 第十五条! 市房管》部门:应当建立房地—产估价机构》资料库并向社会【公,示资质?符合拆迁估价要【。求、综合实力强【、社会信誉好的【估价机构供拆迁当】事人选择 】 第十六【条, 房屋拆迁单位应!当依法拆迁》改进工作方法做耐】心细致的《动迁工作对不能【达成补偿《安置协议的要经【依法裁决后才能按】规定程序实》施,强,制拆迁对不依法办】事的单位和个人【将依:法给予处分;构成】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:责任 》 :。 :。 第十?七条 对不能达成!补偿安置协议且涉】及户数较《多的拆迁项》目要:严格限?制采:取强制拆迁》措,施防:止矛盾激化确—需强制执行的必【须严格执《行法律程序做好【预案 】 :第十八条 》 对借拆迁之机无】理阻挠甚《。至串联?闹事严重影》响社:会秩序的要》依法及时处》理,。 》 ?第十九条 —本着实事求是的【原则切实解决城市房!屋拆迁中的历史遗留!问题:对久拖未完的房屋拆!迁项目要督》促拆:迁人尽快完成拆迁】;对由于《历史原因《造成:手续不全未》能办理拆迁安置房屋!所有权证的应—。当依据现《行法规、《政策给予补办;对政!策不明确《但属:合理要求的要抓【紧,制定相应措施限【期解决 ! 第二十条 本!细则授?权市房管部门—负责解释 】。 , 第二?十一条 本细【则,自公布之日》起执行在此》之前已经实施—的房屋拆迁项目仍】按原:规定执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