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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景》德镇市昌江》河水环境质量保护】管理办法 — 颁布日期2】004-02—-18 》 :实施日期2004-!03-?01:   — 第一《章 总则 【第一条 《 ,为保护和改善我市】境内:昌,江河水环境质量促】进我:市经济健康稳步发】展根据中《。华人民共和国—环境保护法、—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!染防治法、中华人民!共和:国水污?染,防治:法,实施细则、中华【人民共和国水法、江!西省环境《污染防治《条例、江《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!护条例等有》关法:律,法,规结合我市》实际情况制》定本办法 】 : 第二条 本】办,法中的昌江河指我】市辖区内《的东河、西河—、南河及《昌江:河各支流的总称水体!指昌江河水体 【。 】 第三条 坚持可!持续:发展战略大力推【广新成果、》。新工艺优先》发,。展资源型、》生态型及经济—、环境“双赢”建】设项目节约用水清洁!生产总量控制削【减污染?物排放?保证外排废水—符合受纳水》体,的环境功能要—求 】 第四》条 市及县(市、】区)环境《保,护行政主管部门对】本辖区?内河水水环境保护实!施统一监《督管理计委、经【贸委、建设、卫生】、农业、水务、国】土资:源、林业《、交通、水》文等行政《主管部门依法在【各自的职责范围内】对昌江河水水质【实,施监督管理 — ?第二章 》环境质?量保护管理》。 : ,。 第五?条 凡影响昌【江河水环境质—量的建设项目必须】。执,行先评?价,、后建设的环境【影响评价审》批制度和环保“【三同时”制度—  》  建设项目【环境:影响评价应当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】阶段完成;》按照国家有》关,规定不需要进行可】行性研究的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】应当在建设项目开】。工前报批环境影响报!告书(表《。)或者环境》影响登记表对需办】。理环境影响》评价:审批手续但未办理的!。。建设:。项,目项:目审:批部门?不批准可行性研究报!告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!办理建设用》地,规划许可证国—土资:源行政主管部—门不得办理用地【手续和采《矿许可证工商—。行,政主管部门不得办】理营业执照 !    【 建设项目需要【配,套建设的污水—处理设?施必须与主》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!时施工、同》时,投入使?用建设项目竣—工后建设单位—应申:请建设?项目竣工环境保【护验收 《 ? 】 第六《条 浮梁县—水厂取水点上—游1000米处至】市第四水厂》取水点下游200】米处;黄泥头水厂】取水点上游10【00米至下游20】0,米处为饮用》水源保护区在饮用水!源保:护区内 【  :。 (一《)严:。禁新增排污》口; !    (二)】严禁挖沙淘金; ! —   (三)禁】止,开设水上《。。娱乐场?所; !    (四)不!得设立?装,卸垃圾、油类及【其他:有毒:有害物品的码头 】 : : 】 第七条 》 在城市规划—区内以及城市规划】区上游禁止新建、扩!建化:工,、电镀、造纸、制】药、化?肥,等污染严重企业 】 》 《第八条 对排【放废水的企事业单位!实施排污申报—登记和排污许—可证制度  !。  ?向水体?排放污染物的企【事业单位必须向【环保部门如》实,提交排污申》报登记表环保—。。。部门收到排污申【报登记表后》经调查核实对不超过!国家和地方规定【的污染物排放标【准及国?家,规,定的企业事业单【位污染物排放—总量指标的发给排污!许可证;对》超过国家和地—方规定的污染物排】放标准或《国家规定《的企业事业》单位污染物排—放总:。量指标的应》当限期?治理限期治理期间】发给临时排污许可】证同时按规定缴纳】。排污费 】 , — 第?九条 在河—道,管理范围内进行下】列活动?必须报经《水行:政主管部门》批准;涉及其—他部门的由水行政主!管部门会同》有关部门审》批 《  :  (《一)采砂《、采石、取土、【淘,金; 】 ,    (二【。)爆破、钻探、垦荒!、挖筑鱼糖; 【   ! (三《)在河道《及滩地兴建构筑【物,、跨河建筑物和存放!物料; — 》   (四)在河!道滩地开《采地下?。资源及进行考古【发掘 【 ? 《 , 第十条 禁止向!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!者将含有汞、—镉、砷、铬、氰【化物、黄磷》。。等可溶?性剧毒废《。渣向水体排放、倾倒!禁止向水体排放、倾!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!油类、酸液、碱液或!者含:有高、中放射—性物质?的废水  】  禁止向水体】排放、倾倒工业废渣!、城市生活》垃圾或?者其他污染物或【在昌:。江河最高水》。位线以下的滩地和】岸坡堆放《、存贮固体废—。弃物或其他污染【物 《。 】 , :。第十一条《 禁?止在水?体清洗?装贮油类、有毒【污染物的车辆、容】器;在河道内航【行、停泊的》船舶不得向水体排放!废油、残《。油和船?舶垃圾船《舶装载运输油类或】者有毒货《物必须采《取防止溢液》和防渗漏的》措,施防止货《物落水造成污染【 !。 第:十二条 禁止销售!、使用含磷洗涤【用品 ! , 第十三》条 向水体排放含!热,废,水应当?采取措?施保证水《体的水温《符合水环境》质,量标准防止热—污染危害 】   向》水体排放《含病原体的》污水必须经》过消毒处理符合【。国家:有关:标准:后方准排放 ! 《 : 第十四条 ! 排污单位发生事】故或者?其他突然性》事件排?放,污染物超《。过正常排放量造成或!者可能造成》。。水污染?事故的必须立即采取!。。应急措施《通报可能受到水污染!危害和损害的单位并!向当地环《保部门报告船舶造】成污染?事故的应当向就近的!航政:机关报?告接受调《查处理;《造成渔业污染事故的!应当接受《渔政监督管理机【构的调查 ! 》第十五条 》 保护水生生物加】强渔:业资源的《保护、增殖、开发和!合理利用禁止采取】撒,药、电击《、炸鱼等灭绝性【捕涝和无证捕—涝;不得在禁渔区和!禁渔期进行捕涝 ! 《 第》十六:条 合理使用化】肥农药减轻农业面源!污,染鼓励畜禽养殖【业粪:。。便资源化《运输、存贮》农药和处理过期失效!农,药,必须加强管理防止】造成水污染 — 《 第—十,七条 对实—现水污染《物达标排《放仍不能《达到国家规定的【水环境质量》标,准的河段水》体实施污染物总量】控制 《    —(,一)限制《并淘汰污染严重的落!后生产技术和工艺】; 】  :  (二)—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!率工:业用水循环利用率;! —    》 (三)《推行清?洁生产将污染—物消化在生》产工艺之中 】 【 : 第十八条 【 采取?。有效治理措施防【治污染?物对水环境的污染与!。危害  【。  ?。(一:)支持和《鼓励工业废》水、生活《污水:防,治技术的研究、开发!和推:广使用?; 》    (!二)加快工》业废水?治,理步伐实现工业废水!达标排放; !    (!。。。三):继续推广ARF污】水净化装置》; 【  ? , (四)新—建或改造城市—公共厕所应按水冲】式公厕建设标准【进行建设做》到无害化处》理 》 , 第三章 【 各:。。部,门职责 》 第十九》条 水质》监测部?门负责对昌江—河水质监测并定期】向社会发布公报【 — 》 ?。。 第二十条—。 市?环境保护局负责对】城市工?业废水和经营性行】业生活污水排放的】。监,管市建设《局负责?组织建设《城市污水截》。留管道?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!设施: 《 第【二十一条 市水】务局加强河道管理】和整治市航务分局(!市地方海事》局)负责航》道整治与疏竣—的管理及《船舶向水体排放废】油、残油及船舶垃圾!的监管 》 《。 : 第二十二条【 市国土资—源局负责昌江河两】岸的土地管》理、:保护市?林业局、《市水务?局、:。市建设局负责昌江河!两,岸,绿,化带的保护管理【 — 《第二十三条 市】质量技术《监,督局、市工》商,局负:责市场销售含—磷洗涤用《品的监督管理 】 , 第】二十四条 建筑质!量管理、施工监理部!门在建设项》目施工阶段监督【管理中?应,对污水处理装置【实施同步监督污水达!标,排放列为评定合格】工程的必备条件【 第四章 !。法律责任《 第二—十五条 违反本】。办法第五《条规定?的建设项目》未履行环评报批【手续:的由负责《审批的环境保—。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限期补办手续—逾期不补办》手续擅自《开工:建,设的责令《停,止建设可以》处1万?元以上?10万元以》下的:罚款对直接负责【。的主管?人员和其他直接责】任人员由《其所在单位或—者,上级主管《机,关,给予行政处》分 ?    》。 建设项《目环境保护》设,施没有建成或—者未经验《收及验收不合格而】投入生产或者使【用的由环《境保护行《政,主管部门责》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!可以处1万元—以上:10万元以下的罚】款对直接《。负责的?主管人?员和其他直接责任】人员由其所在—单位或?者,上级主管机关给予】行政处分 】 】 》 第二》十六条 违反【本办法第六》。。条、第七条、—。第九条规定的由有关!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停《止违法行为限—期改正恢复原貌并】依法处以罚款— 》 ? 第二十》七条: 违?反本办法第》八条规定拒报或者谎!报污染物排放登记】的可由环保部—门处1万元以下【罚,款;:。不按照排污许可【证或者?临,时排污许《可证:的规定排放污染物】的由颁发许》可证:的,环保部门责令—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!元,以下的罚《款;:情节严重的》并可以?处以:。吊销排?污许可证《或者临时排污—许可证?;不按?规定缴纳排污费【和超标排污费的由环!保部门依法》给予警?告并处以1千元至1!万元的罚款 【 第!。二十八?条 违反本办【。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!的可以处10万【元以下的罚款;违】反,第,二款规定的处5万】元以下?的罚款?;违反?第三款规定的—可以处1万》。元以下的罚款 ! : ? 第二十》九条 ? 违反本办法—第十一条规定擅【自向水体排放船【舶废油?、残油或《。者在水?体清洗装《贮过油类有毒污【染物的车辆》和容器的可处—以1万元以》下的:罚款;向水体—倾倒船舶垃》圾的可?处以2?千元以?下的罚款 】 《 , 第三十条 对造!成水污染事》。故的:企事业单位按照直接!损失的20%—计算:罚款但是最高不得】超过20万元—。;对造成重大—经济:损失的按照》直接损?失的30%》。计算罚款但是最【高不得超过》lOO万元 【 》 第三十—一条 ? 违:反本办法第十五【条规定的按中华人】民,。。共和国渔业法—进行处罚 》 !第三十二《。条 : 各县(市、区【)、:乡(镇)政府—。及政府职《能部门?对,违反环境保》护,法律、法《规行为的行政责任不!作为的?按江西省环境保【护违:。法违规?行为行政责任—追究暂行规定处理】。 ! 第三十《三条 当》事人:对行政?处罚决定《不服的可依法申请】行政复议或者—提,起,。行,政,诉,讼当:事人逾期不申—请复议?也不向?人民法院起诉—。又不履行《处罚决定《的,由作:出处罚决定的机【关申请人民法院【强制执行 》 第《五章 附【。 则? ! , ? ,第三十四条 本】市,。其他河?水环境质量保—护管理参照本—办法执行 — 第!三十五?。条 ?本办法由市环境保】护,局负责解《释 — 第—。三十六条 本办法!自2004年3【月1日起施行—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