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。 景德镇市昌江!河水环境质量保护管!理办法 颁!布日期200—4-02-》。18 ? , 实施《日期2004-0】3-01 【    》第,一章 总则 】第一条 》为保护和改善我市境!内昌江河《水环:境质量促《进我市经《济健:康稳步?。发展根据中华人【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!、中华人民共—。和国水?污染防?治法、?中华人民共和国水】污染防治《法实施细则、中华】。人民共?。和国水法、》江西省?环境污染防治条例】、江西省建设项目环!。境保护?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!结合我?市实际情况制定【本办法 【 第二条 !。本办法中的昌—江河指我市辖—区内的东河》、西河、南河—及昌江河《各支流的总称水体指!昌江河水体 】 — 第三条 坚持】可持:续发展战略大力【推广新成果、新工艺!优先发展资源型、生!态型及经济、环境“!双赢”建设项目节】约,用水清洁生产总量控!制削减?污染物排放保—。证外排废水》符合受纳《水体的?。环境功?能要求 》 ? 第四条】 市及县《(市、区)环境【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!本,辖区内河水水环【。境保护实施统一【监督管理计委—、经贸委、建设【、,卫生、农业、水务、!国土资源、林业、】交,通、水文等行政【主管:部门依?法在各自的职—责范围内对昌江河水!水质实施监督管理 !。 第《二章 环境质量】保护管?理 《。 第五条 凡影】响昌江河水》环,境质量?的建设项目》必须执?行先评价、后建设的!环境影响评》价审批制度和环保“!三同:。时”制?度 》  : 建设项目环境影!响,评,价应当?在项目可行性研究】阶段完?成;按照国家有【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!行性研究的建设【项目: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!项目开?工前报批《环境影响报》告书:(表)?或者环境影》响登记?表对需办《。理环境影响评价审】批手续但未》办理的建设项—目项:目审:批部门不批准可行】性研究报告建设行政!主管:部,门不得办理》建,。设,用地规划许可证【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!门不得办理用地手】续和:采矿许可《证工商行政》。主管部?门不得办理营业执照! 【    建设项目!需要配?套,建设的污水处理设】施必须与《主体:工程同时设计—、同时施工、—同时投入使用建【设项目竣工后建设】单位应申请》建设项?目竣工环《境保护验收》 ! ,。 《第六条 《 浮梁县水厂取【水点:。上游1000米处至!市第:四水厂取水点—下游200》米处;黄《泥,头,水厂取水点上游1】000?米至下游200【米处为饮用水源保】护区在饮用水源保】护区内 —    (一)】。严禁新增排污口; ! 》    (二)!严禁挖沙淘》金; !    《 ,(三)禁止》开设水?上娱乐场所》; : ? ?    》(四)不得设—立装卸垃圾、油类】及其:他有毒有《害物品的码头 ! ? 第!七条: 在城市规划区】内以及城市规划区】上游禁止《新建、扩建》化工、电镀、造纸、!制药、化《肥等污染严重企业】 《 —第八条 对排放废!。水,。的企事业单位实施排!污申报登《记,和排污?许可证制度》    】向水体排放污—染物的?。企,事业单位必须向【环保部门如实提【交排污?申报登记表环保【部门收到排污申报登!记表后经调查—核实对?不超过国家和地【方规定的污》染,物排放标准及国【家规定的企业事【业,。单位污?染物排放总》量指标的发给—排污许可证;对【超过国家和地方规】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!或国家?规定的?企业:事业单位《污染物排放总—量指标?。。的应当?限期治理限》期治:理期间发给临时排】污许可证同时按规】定缴纳排污费 【 【 第【九条 在河—道管理范围内—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!经水行政主管部门】批准:;涉:及其他部门》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!会同有?关部:门审批? ,    (一!。),采砂、采石、取土、!淘金; 《。 【   ? (二)爆》破、钻探、垦荒、】挖,筑鱼糖; — —  : (?三)在河道及滩地兴!建构筑物、跨河建筑!物和存放物料; 】  】  ?(四:)在河道滩地—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!考古发掘 ! 】。 第十条 禁【止,向水体排放剧毒废】液或:。者将含有《汞、镉、砷、铬、氰!化物、黄磷等可溶性!剧,毒废渣?向水体?排放:、倾倒禁《止向水体排放、【。倾倒放?射,性固体废弃物油【类、酸液、》碱液或?者,含有高、中放射性物!质的废水 】   禁》。止向水体排》放、倾?。倒工业废渣、城市】生活垃?圾,或,者,其他污染《物或在?昌江河最高》水位线以下》的滩地?和岸坡堆放、存【贮固体废弃物—或其他污染物— 【 ,。 —第十一条 —禁止在水《体,清洗装?贮油类、有毒污染】物的车辆《、,容器;在《河道内航行》、停泊的船舶不得向!水体排放废油、【残油和?船舶垃?圾,船舶装载运》输,油类或者有毒货物】。必须采取防止溢液】和防:渗,漏,。的措施防《止货物落《水造成污染 】 第】十二条 禁止销售!、使用含磷洗涤用品! — ? 第十三条 向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】应当采取措施保证】水体的水《温,符合:水环境质量标准【防止热污染危害 !    向水】体排放含病原体的污!水必须经过消毒【处理符合国》家有关标《准后方准排》放 : , , : 》 第十四条】 排污单位—发生事?故或者其他突然【性事件排《放污染物《超过正常《排放量造成或—者可能造成水污染】。事故的必须立—即采:取应急措《施通报可能受到水污!染危害和损》害的单位并向当地环!保部门报《告船舶造《成污染事故的—应当向就《近的航政机关报告接!受,调,查处理;造成渔业污!染事故?的应当接《受渔政监督》管理机构的》调查 】 , 第十五条【 保护水生—生物加强渔业资【源的保护《、增殖、开发和合】理利用禁止采取【撒药、电击》。、炸鱼?等灭绝性捕涝和无证!捕涝;不得在禁【渔区和禁渔》期进行捕涝 】 第十!六条: 合理使用—化肥:农药减轻农业—面源污染鼓励畜禽养!殖业粪便资源—化运输、存贮农药】和处理过期失—效农药必《须加强管理防止【造成水污染》 — 第》十七条? 对实《。现水污染物达标排】放仍不能达到国家】规定的水环境质量】标准的河段水体【实施污?染物总量控制 !    》。。(一)限制并淘汰】污染严?重的落?。后生产技术和—工艺; 【 《  : :(二)提高水资【源综合利用率—工,业用水循环利用率】; 》 :  ?。  : (三)推行清洁生!产将污染物消化在】生,产,工,艺之中 》 ?。 】 第十八条 【采,取有效治理》措施防?治,污染:物对水环境的—污,染与:危害 《    —(一)支持和鼓【。励,工业废?水、:生活污水防》治技术的研究、开】发和推广使用; 】。 :  —  (《二):加快工业废水—治理步伐实现—工,业废水达标排放; ! — ,   (三)继】续推广ARF污【水净化装置;—  !  (四)—新,建或改造城市—公共厕所《应按水冲式》公厕建设标准进行建!设做:到无害化《处理 ! 第三章 各部】门职责 《 第《十九条 水质监测!部门负责对昌—江河水质监测并【定期向社会发布公报! — 【 第《。二十条 》市,环境保护局负—责对城?市工业废水和—经营性行《。业生活污水排—放的监管《。市建设局负责—组织建设城市污水】截,。留管道和《城市:污水集中处》理,设施: ! 第二十一条 【 市水务局加强河】道管理和整治—市航务分局》(市地方海事局)】负责:航道整治与疏竣【的管理及船》舶,向水体排放废—油、残油及》。船舶:垃圾的监管》 ? 》 第二《十二条? 市国土资源【。局负责昌江河两岸】的土地管理、—保护市林业局、市水!务局、市建设局负】责昌:江河两岸绿》化带:的保护管理 】 , 》 第二?十三条 《 市质量技》术监督局《、市工?商局负责市场销【售含磷洗《涤,用品的监《督管理? 【 第二》十四条 》建筑质量管理、施】工监理部门》在建设项目施—工阶段监督管—理中应对污水—处理装置实施同【步监督污水达标排放!列为评定合格工【程的:必备条?件,。 , 第四章 】法律责任 】第二十?五条 ?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!规定的建设项目未履!行环评?报批手续的由—负责审?批,的环境保《护行政主管部门【责,令限期补办手—续,逾期不?补办手续擅自开工建!设的责?令停止?建设可?。以,处1万?元以上10万—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!负责的主管人—。员和:其他直接责任人【员,。由其所?在单位或《者上:级主管机关给予行】政处分 —    建设项】目,环境保?护设施没有建成或】者,未经验收及验收不合!格而投入生》产或者?使,用的由环境保护行】政主管部门》。责令停止生产或【者使用可《以处1?。万元以上10万元】以下的罚款对直【。接负责的主管—人员和其《他直接责任人员【由其所在《单位或?者上级主管机关给】。予行政处分 】 ,。 , ? 】 第二十六】条 违《反本办法《第六条、第七条、】第九条规定的由有关!行政主管部》门,责,令停止违法行—为限期改正恢复原貌!并依法处《以,。。罚款 《 ? 第二十】。七条 违》反本办法第八—条规:定,拒报:或,者谎报污染物—。。排,。放登记?的可由?。环保部门《处1万元以下—罚款:;不按?照排污许可证或者临!时排污许《。可证的?规定排放污》染物的由颁发许可】。证的环保《部门:责令限?期改正?可以处5万元以【下的罚款;》情节严重的》并可以?。处以吊销排》污许可证或者—临时排污许可—证;不按规定—缴纳:排污费?和,超标排污费的由环保!部门依法《。。给予警?告并处以1千—元至1万《元的罚款 — 《 第二十八】条, 违?反本办?。法,第,十条第?一,款规定的可以处【10万元以下的罚】款;违?反第二款规定的【处5:万元以下的》罚款;违反》第三款规定的可以处!1万:元以下的《罚款 【 第二十九!条 违反本—。办法第十一条—规定擅?。自向水体排放船舶】废油、残油》或者在水体清洗【装贮过油类有毒【污染物的车辆和【容器的可处以1【万元以下的罚—款;向水体倾倒船】舶垃圾的可处以2千!元以下?的,。罚款 ! ?第三十条 》 对:造成水污《染事故的企》事业单位《按照直接损失的【20:%计:算罚款但《是最高不得》超过2?0万元?。;对造成重大经济损!失的按照直》接损:失,的30%计算罚【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!lOO万元 ! ? 第三十—一条 违反—本办法第《十五条规定的按中华!人,民共和国渔业法【进行处罚 】 : : 第?三十二条 各县(!市、:。区,)、乡(镇)—政,府及政府职》能,部门对违反环—境保护法律、法【规行为的行》。政责:任不作?为的按?江西省环境保护【违法违规行为行【政责任?追究暂行规定处【理 : 《。。。 第三十三!条 当事人—。对行政处罚》决定不?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!复议或者《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!逾期:不,申请复?。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!诉又不履行处罚【决定的由作出处罚】。决定的机关申—请人民法院》强制执?行 : 第五章 【 附 》 则 ?。 》 ?。 》第三十四条》 本市其他河水环!境质量保护管理参照!本办法执行 ! :。 :。。。 第三十五条【 本办法由—市环境?保护局负责解—释 】 , 第三十六条 !本办:法自2004年【3月1日起施行 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