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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景德镇市昌】江河水环境》质量保护管》理办法 — 颁?布日期2004-】02-18 】 实施日期2—004-03-【01    ! 第一章 —总则 第一—条 为保护和【改,善我市境内昌江【河水环境质量促【进我市?经,济健康稳步发—。展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环境《保护法、中华—人民共和国》。水污染防治法、【中华人民《共和国水污染防治】法实施细则、—中华人民共和国水】法,、江西省环境污染】防治条例《、江西省建设项目环!境保护条《例等有关法律—法规:结,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!本办法 》 第【二条 《本办:法中的昌江》河指我市辖区内【的东河、西河、南河!及昌江?河各支流《的总称?。水,体指昌江河》水,。体 》 《 第三条 坚】。持可持续发展—战略大力推广—新成果?。、新工艺优先发展资!源型、生态型及经济!、环境“双赢”建】设项目节约用水清】洁生:产总量控制削减【污染物排放保—证,外排废水《符合:受纳:水,体的环?境功能?要,求, 】。 第?。四条 市《及县(市、区—)环境保护行政【主管部门对》本辖区内河水水【环境保?护实施?。统一监督管理计【委、:经贸委、建》设、:卫生:、农业、水务、【国土资源、》林业:、交通、水文等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在!各自的职责范围【内对昌江河》水水质实施监督【管理: 第二—章 环境质量保】护管理?。 第五条【 :凡影:响昌江河水环境【质,量的建设项》目必:须执:行先评价、》后建设?的环:境影响?。评价审批制度和环】保“三同《时”制度 》 ?  : 建设项目—。环境影响评价应当】在项目可行》性研究阶段完成;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!需要进?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!项目建?设单位应当在建设】项目:开工:。前报批环境影响报】告书:(表)或者环—境影响登记表—对,需办理环境影响【。。评价审批手续但未办!理的建设项目项目审!批部门不批准可行性!研,究,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不得办《理建设用地规划许】可证国土资源行政】主,管,部门不得办理用地】手续和?采,矿许可?证,工,商行政?主管部?门不得?办理:营业:执照 《    ! 建设?项目需?要配套建《设,的污水?处理:设施必?须与主体工程同时】设计、?同,时施工、同时—。投入使用建设项目】竣工后建《设单位应申请建【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!验收 ! , 《 第六条 —。 浮梁?县水厂取水点—上游1000—米处至市第四水厂】取水点下游》200米《处;黄泥头水厂【取水点?上游1000—米至下游200【米处为饮用水源【保护区在饮》用水源保护区内 !    (一】)严禁新增排污【口; 》 ?   《 (二)严—禁挖沙淘金; 【 ?  》  : (三)禁》止开设?水上:娱乐场所; 【 —   《(四)不《得,设立装卸垃圾、油】类及其他有毒有【害物品的码头 ! ! 第七条 【在城市规划区内以】及城:市规划区上游禁止】新建、扩建化工【、电镀、造纸—、制药、《化肥等污染严—重企业? ! 第八条《 对排放废水的】企事业单位》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和!排污许?可证制度 》    — 向水体排放污【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必!须向环保部门如【实提交排污申报登】记表环保《部,门收到排污》申报:登记表后经调查【。核实对不超过国家和!地方:规定的污染物—排放标准及国家规定!的企业事业单位【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】标的发给排污许可证!;对超过国家和【地,方规定的污》染物排放标准或国】家,规定的企业事业单】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!标的应当限期治理】限期治理期》间发给临时排污许】可证同时《按,规定缴纳排污—。费 】 《。 第九条 】在,河,道管理?范围内进行下列【活动必须报经—水行政主管部—。门批准;涉》及其他部门》的由水?行政主管部门会【。同有关部门审批【    】(一)采砂、采【。石、取土、淘—金; 《 ,    !(二)爆破、钻【探、垦荒、挖筑鱼】糖; 】    》 (三)在》河道及滩地兴建【构筑物、跨河建【筑物和存放》物料;? 】   《(,四)在河道滩地开采!地下资源及进行考】古发掘 】 【 第十条 —。 禁止向《水体排放剧毒废液】或者将含有汞、【镉、砷、铬》、氰:化物、黄磷等—。可溶性剧毒》。废渣向水体排—放、倾倒《禁止向水体排—放、倾倒《放射性?固体废?弃,。物油:类、酸?液、碱液或者含【有,高、中放射性物质的!废水   】 禁止向》水体:排放、倾倒工业【废渣、城市生活垃圾!或者其他污染—物,或在昌江河最高水】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!。坡堆放、《存贮固体废弃—。物或:其,他污:染物 — : 》 第十一条 !禁止在水体清—洗,装,贮油类、有毒—污染物的《。车辆、容器;在【河道内航行、停泊】的船舶不得向水【体排放废油、—残油和船《舶垃圾船舶装载运】输油类或者有毒货】物必须采取》。防止:溢液和?防渗漏的措》施防止货物落水【造成污染《 《 , 第十【二条 《禁止:销售、使用含磷【洗涤用?品, ! 第十三条 向】水体排放含热—。废水:应,当采:取措施保证水—体的水?温符合水环》境质量?标准防止热污染危】害    】 向:水,体排:放含病原体的—污水必须经过—消毒处理符合国【家有关标准》后方:准排放 】 】 ,第十四条 》。 排污单位》发生事故《或者其他《突然性事件排放【污染物超《过正常排放量—造成或者可能造【成水污染事故—的必须立即采取应】急措施通报可能受】到水污染危害和损害!的单位?并向当地环》保部门报告船—舶造:成污染?事故的应当向就近的!航政机关报告接【受,调查处理;造成渔】业污染事故的—应,。当接受渔《政监督管理机构【的调查 —。 第】十五条 保护水】生,。生物加强渔》业资源的保》护,、增殖、开发—和合理利用禁止采】取撒:药、电击、》。炸鱼等灭绝性捕【涝,和,无证捕涝《;不:得在禁?渔区:。。和禁:渔期进行捕涝 ! 第十!六,条 合理使用化肥!农药减轻农业—面源污染《鼓励畜?禽养殖?。业粪便资源化运输、!存贮农药和处理过】期失效农药必—须加强管理防止造】成水污染 】 第【十七条 对实现】水污染物《达标排放仍不能【达到国家《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!准的河段《。水体实?施污染物总量—控制 《    (【一)限制《并淘汰污染严重【的落后生产技术和】。工艺; 》 —   (二)提高!水资源综合》利用率工业用水循】环,利用率; 】   — (三)推行清洁!生产将污染物—消化在?生产工艺《之,中 — :。 : : 第十八条【 采?取有效治理措施防治!污染物对水》环境的污染》与,危害   】 (一)支持和】鼓励工业废》水、生活《污水防治《技术的研究、开发和!推广使用; !   — (二)》加快工业废水治理步!伐实现工《业废:水达标排放;— ?    !(三)继续》推广ARF污水净化!装置; 】    (】四)新建或改造【城市公共厕所—。应按水冲式公厕建】设标准进行建设【做到无害《化处理? 《 , 第三章 各!部门职责《 , 第十九条 !。水质监测部门负责】对昌江河水质监【。测并定期向社—会发布公《报, ! 【第二十条 市【环境保护局负责对】城市:工,业废水和经营性行业!生活污水《排放的监管市建设局!负责组?织,建设城市《。污水截留管道—和城市污水集中处】理设施 《 【 第二十一条 !市水务局加强河道】管理和整治市航务分!。局(市地《方海事局)负责航】道整治与疏竣—的,管理及船舶向水体】排放废油《、残:油及船舶垃圾的监】管 》 第二十!二条 市国土资源!局负责昌江》河两岸的土地—管理、保护市林业】。局、市水务局、市建!设,局负责昌江河—两岸绿化带》的保护管《理 ! 第二十》三条 市质量技】术监督局、市工商】。。局负责?市,场销售?含磷洗涤用品的监督!。管理 【 》。第二十四条》 建筑质量管理】。、施工监理部门【在建设?项目施工阶段监【督管理中应对污【水处理装置》实施同?步监督污《水达:标排放列为评定合】格工程的《必备条件 【 第四章 法律】责任 》 第二十五条— 违?反本办?法第五条规》。定的建设项目未履】行环评报批手续的由!负责审批的环境保】。护行政主管部门【责,。令限期补办》手续逾期不》补办手续擅自开工】建设:的责令停止建设可以!处1万元以》上10?万,元以下的罚款对直】接负责的《主管人?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人员由其所—在单位或《者上:级主管?机关给予行》政,处分 —   建》设项目?环境保护设施没有】建成或?者未经验收及验【收不合?。。格而投入生产—或者使用的由环境保!护行:政主管部门责令【停止生产或者—使用可以处1—万元以上10—。万元以下的罚款【对直接负责》。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!接责任人员由其所】在单位?或者上级主管机【关给予行政处—分 : ! 》 第二十】六条 违反—本办法第六条—、第七条、》第九:条规定的由有关行】政,主管部门责》令停止违法行为【限期改正恢复—原貌:并,依法处以罚款 】 第!二十七条 》 违反本办法第【八条:规定拒报或者—谎报污染物排—放登记的可由—环,。保部门处《1万元以《下罚款;不按照排】污许可证或》者临:时排污许可证的规】定排:放污染物的由—颁发:。许可证的环保部【门责令限期改正【可,以处5?。万元以?。下的罚款;情节严】重的并可《以,处以吊销排污许可证!或者临?时排污许《可证;?不,按规定缴纳排污费和!超标:排污费的由环—保部门依《。法给予警告》并处以?1千元至《1万元的罚款 】 , , 第【二十八条 违【反本办法第十—条第一?款规:定,的可以处《10:万元以下《。的罚款;违反第二】款,规定的处5万—元以下的罚款;违】反第三款规》定的可以处1万元】以下:的罚款 !。。 第二十九条! 违反《本办法?第十一?条规定擅自》向水体排放》船,舶,废油、残油》或者在水《体清洗?装贮过?油类:有毒污染物的车辆】和容器的可》处以1?万,元,以下的罚款;向水】体倾倒船舶垃圾【的可处以2千元以下!的罚:款 ! , ,第,三十条 对造成水!污染事故的企—事业单位《按照直接损失—的,20%计《算罚款但是最高【不,得超:过2:0万元?;对造?成重大经济损失【的按照直接损失【。的3:0%计算罚款—。但是最高不得超【过lOO《万元 ! 第三十一条】 :违反:本办法第十五条【。规,定的按?。中华人民共和国【渔业法进行》处罚: : 《 第》三十二条 》 各县(市、区【)、乡(镇)政府】及政府?职能部门对违反环】境保护法律、—。法规行为的行—政责任?不作为的按江西省环!境保护违法违规行】为行政责《任,追究暂行规定处【理 【 第》三十三条 当事】人对行?政处罚决定不—服,。的可依?法,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!。起行政?诉讼当?。事人逾期《不申请复议也—不,向,人民法?院,起诉又不履》行处罚决《定的由作出处罚决】定的机关申请人【民法院强制执行 ! 第五章 【 附 则 】 : ! 第三?十四条 本市其他!河水环境质》。量保护管理参—照本办?法,执行 【 第三十】五条 本》办法由?市环境保《护,局负责解释》 ! 第:三十六条《 :。本,办法自200—4年3月1日起施】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