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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景德镇市昌江河】水环境质量保护管理!办法: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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颁布日期200!4-02-1—8
实—施日期2004-0!3-0?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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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【总则
第一—条 : 为保护和改善【我市境内昌江—河水环境质量促【进我:市经:济健康稳《步发展根据》中华人民共和国【环境保护法、—中华人民《。共和国?水污染防治法—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!污染防?治法实施细则、中华!人民:共,和,国,水法、江西》。省环境污染》防治条例、江西省建!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!等有关法律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!况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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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! 本办法中的—昌江河指我市辖区】。内的东河、西—河、南河及昌江河各!。支流的总称》水体指?昌江河水体 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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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【。 坚持?可持续发展战略【大,力推广新成果、新工!艺优:先发展资源型—、生:态型及经济、环境“!双,赢”建设项》目节约用水》清洁生产《总量控制削减污【染物排放保证外【排,废水符合受纳水【体的:环境功能要求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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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条 市及县(【市、区)环境保护行!政主管部门》对本辖区内河水水环!境保护实施统—一监督管理计委【、经贸委、建设、卫!生、农业、水务、】国土资源、林—业、交通《、,水文等行政主—管部门?依法在各《自的职责范围内【对昌江河水水质实】施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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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环境质!量保护?管理:
第五—条 凡影响昌江河!水环境质量》的建设?项目必须《执,行先:评价、?后建设?的环境影响》评价审批《制度和?环保“三同时”制度!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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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建设项?目环境影《响评价应当在项【目可行性《研究阶?段完成;按照—国家有关《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!性,研究: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!应当在?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!环境影?响报告?书(:表)或者环境影响登!记表对需办理环境】影响评价《审批:手续但未办》理的建设《项目项目审》批部门不批》准可行性《研,。究报告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不得—办,理,建设用地《规划许可证国—土资源行政主—管部门不得办—理用地手续和采矿】许可证工商》行政:主管部门不得—办理营业执照 !
!建设项目《。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水!处理设?。施必须与主》体,。工程同时设计—、同:时施工、《同时投入使用建设】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!应申请建设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】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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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六条 浮梁—县水厂?取水点上游1000!。米处至市第》四水厂取水点—下游2?00米处;黄—泥头水厂《取水点上游10【00米至下游2【0,0米处为饮》用水:源,保护区在《饮用水源保》护区:内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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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严禁新增】排污口; 【
!(二)严禁挖沙淘金!;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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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禁止【开,设水上娱乐场所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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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四):不得设立《装卸垃?圾、油?。。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!品的码头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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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七条 》在城市规划区内以及!城市规划区》上游禁?止新建?、扩建化工、—电镀、?造纸、?制药、?化肥等污染严重企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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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—条 对排放废【水的企事业单位实】施排污申《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!制度 ?
向水!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!业,单位必须向环保部】门如实提交》排污:申报登记《表环保部门收—到排:污申报登记表后经调!查,核实对?不超过国家和—地方规?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!及国家?规定的企《业事: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!量指标的《发给排?污许:可,证;对超过国家【和地方规《定的污染物排—放标准或国》家规定的企》业事业单位污染物】排放总量指》标的应当《限期治理限》。期治理期间》发给临时排污许可】证同时按规》。定缴纳排污》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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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第九条 在—河,道管理范围内—进行: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水!行政主管部门—批准;涉及》其他部门的由水【行政:主管:部门会同有》关部门审批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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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采砂、!采石、取土、淘【金;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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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《)爆破、钻探、垦】荒、挖筑鱼糖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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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在】河道及滩地兴—建构筑物、》跨河建筑物》和存放?物,料; 《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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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在】河道:滩地开?采地下?资源及进行考古【。发掘 《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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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】禁止向水体排—放剧:毒废液或者将含有】。汞、镉、砷》、铬、氰化》。物、黄磷等可溶【性剧毒废渣》向,。水体排放、倾倒禁止!向,水体排放、倾倒放】射性固体《废,弃物油类、酸—液、碱液或者—含有高、《。中放射?性物质的废水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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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禁止:向水:体排:放、倾倒工业—废渣、?城市生活垃圾或者其!他污染物或在昌江】河最高水位线以下】的滩地和岸坡堆【。放、:存贮固?体废弃物或其—他污染物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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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一?条 禁止在—水体清洗装贮油【类、有毒污染物【的,车辆、?容,器;在河道内航行、!停泊的船舶不—得向水?体排放废油、残油】和船舶垃圾船舶装】载运输油类》或者有毒货物必须采!取防止溢《液和防渗漏的措【施防止货物落水造】成污染 》
】第十:二条: 禁止《销售、?使用含磷洗涤—用品: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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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第十三条《 , 向水体排放含热】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!证水体的水温—符合水环境质量【标,准防止热污染危【害,
】。向水体?。。排,。放含病?原体的污水必须经】过消毒处理》符合国家《有关标准后》。方准排放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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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! 排:污,单位发生《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!事件:。排放:污染物超过》正常排放量造成或】者可能造成水—。污染事故的必—须立:即采取应急措施【通报可能受到—水,污染危害《。和损:害的单位并向当地】环保部?门报告?船舶造成《污染:事故的应当向就近的!航政机?关报告接受》调,查处理;造》成渔业?污染事故《的应当?接受渔政监》督管理机构的—调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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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五条: , 保护水生》生物加强渔业资源的!。保护、增殖》、,开发和合《。理利用禁止采—取撒药、电》击、炸鱼等灭绝性】捕涝和无证捕涝;】不得在禁《渔区和禁渔期—进行捕涝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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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六条— 合理使用化肥】农药减轻农业—面源:。污染鼓励畜禽养殖】业粪便资源》化,运输、存贮农药和处!理过期失《效农:药必须加强管—。理防止造成水—污,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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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】条 ?对实现水《污染:物达标排放仍不能】达到国家规定的【水环:。境质:量标:准的河段水体实施】污染物总量控—制 : ,
(【一)限制并淘汰污】。染,。严重的落后生—产技:。术,和工艺; — 《
(二】)提高水资》源综合利用率—工业:用水循?环利用率;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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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—推行:清洁生产将污—染物:消,化在生产工艺之中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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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八条 采—取有效治理措—施防治污染物对水环!境的污染与危害 】。
(】一)支持和鼓励工业!废水、生活污水防】治技术的研究、【开发和?推广使用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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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—)加快工业》废水治?理步伐实现工业【废,水达标排放;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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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继续!推,广ARF污》水净化装置;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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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》)新建或改造城市公!共厕所应按水冲式公!厕建设标准进行建设!做到无害化》处理 《
—第,三章 各》部,。门职责 》。
第?十九条 水—质监测部门负—责对昌江河水质监测!并定期向社会发【布公报 !
】 第二十条 【 市环境保护局【负责:对,城市工业废水和经】营性行业生活污水】排,放的监管《市,建设局负责组织【建设城市污水—。截留管道和城市污水!。集中:。处理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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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一条: :市水务局加强河【道管理和《整治市?航务分局《(市地方《海事局)负责航道】整治与疏竣的—管理及船舶向水体】排,放,废油、残油及船舶垃!圾的监管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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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】条, 市国土资源局】负责昌江河两—岸的土地管理、保】护,市林业局、市—水务局?、市:建设局负责昌江河两!岸绿化带的保护管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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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三条 市!。质量技术监》督局、市工商局负】责市场销售含磷洗涤!用品的监《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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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四条 】建筑质量管理—。、施:工监:理部:。门在建设项目施【工阶:段监督?。管理中应对污水处理!装置实施《同步监督《。污水达标排放列为】评定合格工程—的必备条件
!第四章 》法律责任 》
第二》。十五条 《 ,违反本办法第—五条规定的建设【项目未履行》环评报?。批手续的由负责审批!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限期补【办手续逾期不补办】手续擅自《开工建设的责令停】止,建,设可以处《。1万元以上10万元!以下的罚款对直接】。负,责的主管人员—和其他直接责—。任人员由其所—在,单位或者上级主管】。机关给予行政处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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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项目》环境保护设施没【有建成或者未经验】收及验收不合格而】投入:生产或者使用的由】环境保护行政—主管部门《责令停止生产或【者使用可以处1【万元以上10—万元以?下的罚?款对:。。直接负责的主—管人员和其他直接】责任人员由其所【在单:位或者上级主管机】关给予行政》处分 —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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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六条 违》反本办法第》六,条、第七《条、第九《条规定的由有关行政!。主管:部门:责,令停止违法行—为限期改正恢复原貌!并依法处以罚款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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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七条 — 违:反,本办法第《八条规定拒报或者】谎报:污染物?排放登记的可由环保!部门处1万元—以下罚款《;不按照排污许可证!或者临?时排污许可证—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!。。由颁发?许可证的环保部门责!令限期改《正可以?。处5万?元以:下的:罚款;情节严—重的:并,。可以处以吊销排污许!可证或?者临时排污许—可证;不按规定缴纳!排污费和超》标排污费《的,由环保?部门依法给》。。予警告并处》以,1千元至1万—元的罚款《
! 第二十八》条 违反本—办法第十《条第:一款:规,定的可?。以处10《万元以下的罚款;违!反第二款规定的【处5:万元以下的罚款;违!反第三款规定的可】以处1万元以下【的罚款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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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九条 】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!条规定擅自向水【体,排放船舶废油、【残油或者在水—体清洗装《贮过: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!辆和容器的可处以1!万,元以下的《罚款;向水体倾倒】船舶垃?圾的可处以2千【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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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条 对造成!水污染事故的企事】业单位按照直接【。损失的20%—计算罚款但》是最高不得》超过20万元—;对造成重大经济损!失的按照《直接损失的30【%计算?罚款但是《最高不?得超过lOO万元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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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十一条 违反本】办法第?十五条规《定的按中华》人民共和国渔—。。业法进行《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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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三十二条 》。 各县(市、区【)、乡(镇)政【府及:政府职能部》门对违?反,环境:保护法律《、法:规行为的《行政责任不作为的】按,江西省环境保护【违法违规行为行政】责任追究《暂行规定处》理 ?
】第三十三条 — 当:事人:对,行政处罚《决定不服《的可:依,。法申请行政》。复议或者提起行【政诉讼?当事人逾期》不申请复议也不向】人民法院起诉—又不履行处罚—决定的由作出处【罚,决定:的机:关,申请人民法院强制】。执行
—第五章
附】 则 — 《
第】三十:四条 本市—其他河水环境质量保!护管理参《照本办法《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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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五条 】 本办法由市—环境:保护局负责解释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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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六条 《 本办法《自,20:04:年,3月:1日起施行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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