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市!建筑装饰《装修市场管理—暂行办法
—
市建发[1】999]04—0,号
市建【设系统各局、—各区县建《设局、各《装饰装修企》业
《 为加强建筑装!饰装饰管理进一【步规范我市建筑装饰!装
《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!六日
第一章 】总 则
第【一条: 为:。了加强建筑装饰【装修管理 进—一步规范《我,市建筑装饰装修【市场行为保障从【事建:筑装:。饰装:修,活动当事人的合法】权益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】、陕西省建筑市场】管,理条例、陕西省建】。设工程?质量管理条例、建设!部建筑装饰》装修:管理规定和西—安市建筑《市场管理《办法:结合本市《实际制?定本办法
第二!条 凡对本市—行政区域内新建、 !扩建、改建工程和】对原有房屋等—建筑物?、构筑物进行装饰装!修活动的均适用本办!法
? 《 本办?。法所称?的建:筑装饰装《修活动?是指:为,。。使建筑物、构—筑物内外空间达到】。一定的环境质量【要求使用装饰装修】材料:对建筑物《、构筑物《。外表和内部进行装饰!装修处理的工程【建筑活动《
: 第三条 西安市建!设委员?会(以?下简:称市:建,委): 负责全市建筑装饰!装修行业管理工作】其所属西安市建【筑装饰?业管理办公室—(以下?简称市建装办—)负:责日常管理工作
】
: , ?建,筑装饰装《修工程的施工许【。可证由市建委—统,一核发各区、县的建!筑装饰?装修市场管理与市】建装办实《行管理业务联系单制!度
? 第四条 家庭【居室装饰装修应遵】照建设部 家庭【居室装?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!。和,。。西安市百姓家庭装】。饰工程交易市场【。管理办法的有—。关规定办理》
第二章 —资质:管理
》第五条 凡在本【市行政区内从事建】筑装饰装《修工程?活动的单位和个【人必:须向: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,提出申?请取得相应的资【质等级?证书后方可》从事经营活动未取得!资质等?级证书的不得—从事其经营活动【
第六》条 :建筑装?饰装修工程的设计】、, ,施工:和监理?企业应有《。。核准的资质范围内从!。事经营?活动并按本办法【的规定接受资—质动态管理和年检】
: 第七条 》本市从?事建筑装饰》装修工程设计、 施!工,企业的设立、分【立、升?降级、注销的资质审!查似及市外建—筑装:饰装修工《程设计、施》工企业的登记注册】、清退及相关—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!等业务?。均由市?建委负责办理
!第八条 新设立【的建筑装饰》装修企业 经建【设,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!定资质?等,级,后应按有关规定【。到工商、税务管理部!。门办理有关登记【手续
— 申办中外—合资建筑装饰装修】企业资?质,等级证书领遵—照,建设部和外》贸部关于设》立外:商投资建《。筑企业的若干规定】办理
第九条 !凡市:外建筑?装饰装修企业来本市!进行经营活动应【提交所?在地省?、自治区或直辖【。市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出具的介绍函】件,、资质证书》营业执照和法—人委托等有关资料到!市建委注册》登记后方可》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经!营活动并接受市【建,装办的监督和管【理
第三章 报】建,及招标、投标管理】
第十条— ,建筑装饰《装修:工程项?目实:行报建?制度:。 ,建设单位《必须在工程发包前按!市建委西安市建设】工程项目报建管理】暂行:办法的规定》办理报建手续
【
第十一条 报建!内容包括
》
(一)工!。程,名称、地点、—性质、内容;
! ,。。 :(二)建设单—位及主管部门名称、!。。。立项文件;》
? (三)—工程规模、总投资、!。开竣工日《期及筹建情况;
】
《 (四)装》饰,装修房屋《的,使用人与房屋所有权!人签订的协议—其中应明确装—饰装修的项目—内容:及装修后《的修缮拆迁补偿【等事:项,;
【(五)凡《涉及拆改主》体结构和《明,显加:大荷:。载的应持房》产,。管理部门《对装饰装修方案安全!性的鉴?定意见
《
第十二条— 建设单应》应持经规划、— 公安消防》部门对建筑装饰【装修设计施》工图的审《。批,意见报市建装办办】理,许可手?续
? 第十三条》 建筑装《饰装修工程》项目:承发包 执行西【安市建筑工程施工】招标投标管理办【法由市建设工程招】标,投标管理办》公室统一办理
!第,十四条 招》标的建?。筑工程在发放中标通!知书之前《 建设单位应将【。涉及建?筑,。装饰装修工程—部分的有关资料【报市:建装办
》 第十五条 —无建设?行政主管《部门颁?发资质证书》的单位或市外装饰装!修企业未取得市建委!办理的注册证书不】得参与投《。标活动
—第十六条 建筑【装饰装修施工—。企业凭中标》通知书、 施—工合同等资》料到市建装办办理施!工许可证 【 ? , , 《。
第四章【。。 质量和安全管理
!
, 第十七条》 建筑装饰装修工】程实行质量安全【。监督:制度:建设单位《必须按照《建设工程质量安【。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!定在:开工前到市建—设工程质量安全监】督部门办理装饰装修!工程的?质量安全监督—手,。续
第十八条】 西安市建》设工程质量》安全监督站负责【监督管理与主体一次!性发包的新建工程】的建筑装《饰装修活《动西安市建筑装饰工!程质量?安全监督分站—负责监督《管理原有房屋和建设!单位二次发包的建筑!装饰装修工程
【
第十九条 建设!单位:或者施工单位的建】筑装饰装修活动【由市建设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】站,负,责与市建装办进【行施工许可业务联系!未取得施工许可证】的,不予认定《其质量?等级
《 第二十条 —。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!。全,质量安全保证—。。体系建立健全质【量安:全责任制度、技术】交底制度、隐蔽【工程和分《部,。分项工程检》。查验收?制度施工中不得随意!变更施工设计图确】保工程质量安—全
第》二十一条 建筑装饰!装修材料、 —配件:、设备应符合国【家和行业《颁布的有关技术【标准经法定检测【单,位测试合格
—
第二十二条 建!筑,装饰装修《工程竣工后应—按有关规定先—由建设单《位组织收评定再向市!建设工程质量安【全,监督部门申报认可其!质,。量等级
》 第二十三条—。 凡未经市建—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!部门认可合格的【建筑装?饰装修工程不得交】付使用
第二】十四条 《建筑装饰《装修工程的建设【、, ,设计:、施工、监理等【单位应按《照,有关:法律、?法规及合同文—件的规定承》担相应的质量与安】全责任
》。第五章 《附 则
《。
, 第二十五》条 对未按规定报】建、 消防审核、规!划审核、《质量安全《监督、房《。屋,。安全鉴定《。的建筑?装饰装?修工程有关管理机】构不得为建》设单位办理招标【投标手续和发—放施工许可》证设计、《施,工,单位不?得承接未办理以上手!续的工程
— 第二十六条 建】设单位、《。 设计、施工单【位违反本办》法规定按国家—有关法律、》法规:和规:章的规定处理—
?第二十七条 —本办法具《体应:用中的问题由市【建委负责解释—
: 第二十八》条 本?办法自公布之—日起:施行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