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南昌市?水库管理若干规定 ! , 市《人民政府令》第98号 ! 第一章 总则 !第一条 为了加【强,水,库管理保障水库【安全充分发挥—水,库工程效《益根据中《华人民共和国水【法、水库大坝安全管!理条例和江》。西省:实施:〈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水法〉办《法,等法律、法规结合本!。市实际制定》。本,规定 ? 第二?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!的,水库适用本规定【。     本规定!所称中型水库是【。指库容1000【万立:方米至1亿立方【米的水库《     —本规定?所称:小型水库包括小(一!)型:水库和?小(二)型》水库小(一)—型水库是指库容10!0万立方米至100!0,万立方米的》水库;小《(二)型水》库是指库容》。10万立《方米至1《00万?立方米的水库 第!三条 市水行—政主管部门主管全】市水库管理工作县】(区)水行政主管】部门主管《本行政?区域内的《水库管理《工作 第四条 水!库按下列分工管理 !     (一)】国家所有的水库【由其管辖部》门设立水库管理【单,位,管理;     !。(二)集体所有的】小,(一)型《水库由乡《(镇)水《库管理单《位管理;  【   (三)—集体:所有的小(》二)型水《库由村民委员会【指定专人管》理但受?益跨村的由乡(镇)!水库管理单位管【理 第五条 水】库管理应当确保【水库坝首《枢纽与渠《系工程安全》科学调度蓄水、放】水充分发挥水库工程!效,益合理计收水费【 第六条 水库管!理,人员应当《具有相应的业务知识!和管理水平定—期接受?岗位培?。训 第《二章 水库》安,全管理 》第,七条 国《家所有的《。水库由管辖部门依】照,下列标准提请县(】。区):人民政府《划定管理范》围和保护范围 【     (一【)中型水库的坝端】外延5?0米、下游坝—脚外延10》0至30《。0米:、溢洪?道和其他泄水建【筑物两侧《各1:0至:20米为管理—范围;管理范—围,。外延100至—。500米为保护【范围    【 (:二)小型水库的【坝端外?。延30?米、下游坝脚—外延50至1—。。00米为管》理范围;管》理范围外延5—0至200米为【保,护范围   【。  (三)水库【库区校核洪》水位以下为管理范围!;管理范围》以上100至150!米,或者至流《。域,分水岭为保护范围】 ,     》集体所有的水库【。参照前款规》定由县?(区)人民政府【划定保护范围  !   水库》管,。理范围和保》护范:围应当设置明显的】标志 ? ,第八:条, 国家所有的水库】管理范围内土—地所有权《属于国家《土地使用权属于水】库,管理:单,位,任何:单位和个人不得【。擅自:占用划?定水库管理范围时应!当依照土《地管理法《的,有关规?。。定办:理手续    】 国家所有的水【库保护范围内—土地所有权》和使用权不变土地的!使用:应当:接,受,水库管理单位的监】督 第九条 水库!管理:范,围和保护范》围内禁?止进行爆破、打【井、采石、采—矿、挖沙、取—土、建坟等危害【水库安?全的:活动 第》十条: 水库运《用应当保证安全 】     水库【在汛期蓄水》时应当制订度汛【方案综?合,利用的水库其调度】运用:必,须服从市、县—(区)防汛指挥【机构的统一指挥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非:法,。干预 第十一条】 水库防洪安全必须!。达到以下防御洪水标!准,。 ,    《。 (一)中型水【库正常运用》50年一遇非—常运:用1000年—。一遇 ?     》(,二)小(一)型【水库:正常运用30—年一遇非常》运用500年一遇】     (三)!。小(二)型水库【。正常运用《20年一遇非常【运用200》年一遇 第十二条! 水库未《达到防御《洪水标准或者—有严重质《量缺:陷的水库管》理单:位应当?制订除险加固计划】 第十三》条, 水库除险加—固的水文、地—质勘探和设计—等,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!的单位承《担;水库除险—加固的施《工应:当通过招标、—投标确定具》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!担  《   ?中,。型水库坝首主要建筑!物的除险《加固应当委托具有相!应资质的水利工【程监理单位监—理并接受《水行政主管部门【的,质,量监督 》第十:四条 水库除险【加固经费主要通过】以下:渠道筹集  【   (一)县(】区)留用的防洪【保安资金《、水利建设基金;】 ,   ?  (二)各级财】政安排的专项资金】;   》  (三)水库管】理单位?收取的?部分:水费;    】 (四)上》级有:。。关部门下《拨的专?项资金;    ! (五)群众投劳】 第三章 水费】计收及管《理, 第十五条 水】库实行有偿》供水     水!费计收?标准:按照省人民政府的】规定执行 —第十六条 水库管理!单位应当会同受益】乡(镇)、村—对,农业用户的灌溉面积!进行核定经》核定后的灌溉面积不!得随意变更;确【。需变更的应当—由原核定《单位重新核定 】第十七?条, 水库管《理单:位应当将用水—户应当?交,纳的水费数额—登记造?册予以公布并报县(!区)水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备案     !。水库管理单位—可以直?接向用水户收取【水费有关乡(镇)】、村予以《配合;?也可以委托乡(镇)!、村代收 第【十八条? 用水?户应:当按照?核定的?水费数额和》规,定的交费日期—交纳水?费农业?用户每年《九月底交纳水费的一!半,。年终结?清;工?业等其?他用户逐月交纳水费!。逾,期不:。。交纳水费的》由水:库管理单位限期交纳!并按月加收拖欠水】费数额5‰的—滞纳金;逾期仍不交!纳,的,。水库管理单位可以】限制供水直至—停止供水 第【。。十九:。条 国家所有—的水库收取》的水费应当上—交县(区)》水行政主《管部门纳入财—政专户管理由县(区!)水行政主管部门】根据工程维修—与管理需要提出使用!计划县(《区)财政根》据工程维修》与管理?需要提出使用计划】县(区)《财政部?门核拨?给收取水费的—水,库管理?单位使用 —    《集体所有的水库【收,取的:水费由?水,库管理单《位管理?使用:县(:区,)水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监督?     —水费应当专户—管理专款《专用结余水》费可以结转下年度使!用任何?。单位:和个人不得截—留、挪用 》 第二十条 —水费用于下列—开支    【。 (:一)工程《维修养护费、动【力燃料?费,、大修理和更—。新,改造费;    ! (二)《水库:管理:人员工资、辅助工】资、福利《费、公?务费、房屋修缮【费,和劳动?保护费等管》理费;     !(三:)宣传、奖励、培】训、试验研究、观】测、绿化等业务【费用 第二十【一条 水库管理单】位应:当加强财《务管理建立健全【财,务制度努《力节约开支》收好、管好、—。用好:水费每年度开始前水!库管理单位》应当编制水费收支计!。划;:国家所?有的水库的》水费收支计划—。应当报?县(区)水行—政主管部《门审批水费使—用的预决算应当每年!公布     财!政、审?计等有?。关部门应当加强【对水费收取和使用】情况的监《督 第四》。章 发展水库—经济 ? 第二?十二条 水库—管理单?位在保证水库安【全、充分发挥水库工!程效益的同时—应当利用水》库管理范围内的【水,土资源和《设,备、:技术条?件因:地制宜开展综—合经营发展生产【增,加收入实现管理经】费和工?程,维修经?费自给自余 — 第二十《三条 水库管理单】位应当大力引进资】金,和技术采取》合资、合作、独资、!租赁:等经营方式发展以】养殖业?、种植业《为主体?的立体开发项目【有条件的可以发展】旅游业、商业等【第,三产业并逐步实现农!。、工、贸一体—。化 第二十—四条 各《级人民政《府对上规模、上【等,级的项目应当按照有!关给予扶助 第】。五,章 :罚则 第二十【五条 违反本—规定在水库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!内进行爆破、打【井,、采石、采》矿、挖沙、取土、建!坟等危害水库安全】活,动的由水行政—主管部门责》令停:。止违法行为赔偿【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并!可以对单位》处以1?000元以下罚款对!个人处以2》0,0元以下罚款 【 第二十六条 【。违反本规定截—留,、挪用水费的由水行!。政主管部门或—者,有关部门报请同【级人民政府责令返】还,被截留、挪》用的款项并可—以对直接负责的主】管人员和其他直【接责任人员依法【给,予行政处分》或者提出处分—建议 第二十七条! 违:反本规定触》犯中华?人,民,共和国治《。安管:理处罚?条例的由《公,安机关依法处—。罚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责任 第!二十八条《 当:事人对行政》处,罚决定不《服的:可以依法申请—行政复议《或者向人民法院【起诉 《第六章 附则 【 第二十《九条 本规定具体】应,用中的问题由市水】行政:主管部?门负责解释 第】三十:条 本规定》自发:布之日起施行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