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:市市政公用》。设施配套费征—收,管理办?法
(2010【年1月7日》南昌市?人民政?府令第13》7号公布 根据2】0,17年10月—23日?南,。。昌市人民政》府,令第161号南昌市!人民政?府关于修改〈南昌市!病媒:。生物预防控》。制管理办法〉等1】5件规章的决定修正!)
《 第一?。条 为了加》快城市市《政公用设施》建设:提高城市的》综合服务功能根据国!。家和省人民政府有】关规:定结合本《市实际制《定本办法
— 第二条 —在,本市东湖区、—西湖区、青云谱【。区、青山湖区—和高新技术开—发区、南昌》经济技?术开发区、》红谷滩新《区范围内新建、改建!、扩建建设》项目应当按照本【办法缴纳市政—公用设施配套—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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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市】城乡规划行政—管理部门负责市政公!用设施配套费的征收!工作
《 财政?、物价、发展改【革,。、建设等行》。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!职责做好有关征【收管理工作
!第四条 市》政公用设施配套费】按照建?设项目的总》建筑面积征收具体】征收标准按照省发】展改革?、财政部门的规定】执行:
第五条【 建设单位应当将】市政公用设施配【。套费列入建设项目设!计总概算纳入—建设项目成本—
第六条【 建设?单位在领《取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《证前应当向市城乡】规划行政管》理部门缴纳市—政公:用设施配套费
】 市城乡规划行政管!理部门征收市—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应!。当使用省财政—部门统一印》制的收费票据—并全额缴入市—财政专户
第!七,条, ,除国务院、省人【民政府和省级以【上发展改革、财政部!门有规定的外任何单!位和个?人,不,得擅自减免市政【公用设?施配套费
【 第八条《 建设?项目实际建筑面积】超过批准面积—经城市管理》行政:执法部门《依法处理后允—许保:留的建设单位应【当补缴?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!
第九条【 市政公用设施配】套,费,由市:人,民政府统《一安排使用主要用于!城市供水、》排水、污水》处理、道路、—燃气、公共交—通、园林绿化—、环境卫生等—市政公用《设施建设《和维护不《得挪作他《用
第十《条 征收市》政,公,用设施配套》费所:需工作经费由市财政!部门核拨
第!十一条 《市,财政:、物价、审计等行】政管理部《门应当加强对市【政公用设施配—套费征收和使用的】监,。督检:。查发现违法行为应】当及时依法处—理
第十二条! 建设单位未按【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市!政公用设施配套费】的,。由市城乡规划行政管!理部门责令限—。期缴:纳;逾期不缴纳的】市城: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!可以向人民》法院申请强制执【行
》第十三?条 市城乡规划行】政,管理部?门和其他有关行【政管:理部门的工作人【员违反本办法—。规定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依法给予处分;!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《责任
? :(一)?未按照规定》的标准征收市政【公用设施配套—费的;
《 :(二)擅自减—免,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!。的;
(三)】将,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!挪,作他用的;
】(,四,)其他玩忽职—守、滥用职权、【徇私舞?弊的情形
】第十四条 》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按!照历史遗留问—。题处:理的建设项目补缴】市政公?。用,设,施配套费按照—该建设项目建设时的!规定执行《
第十五【条 :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!部门可?以会同?市物价、财政—和其他有关行政【管,理部: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具!体,实施细则报市—人民政府批准—后执行
第十!。六条 各县和湾【里区市政公用—设施配套费征收【管理参照本办—法执行
第】十七条 本》。办法自发布之日【起施行南昌市人民政!府批转?市物价局、市规划局!、市财政局关于制】定南昌市征收城【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!费实施细则请示的通!知(洪府发[—1998《],23号)同》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