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南昌市机—。动车:停车场管理》办法 — (已经20—。09年1《2月31日市—人民政府第48次】。常务会议通过2【010年《1月1?5日市人民》政,府令:第138号发布)】 第一章 总】则 第一条 为】了加强本《市机:动车:停车场的管理—保障:城市道?。路交通安全和畅【通根: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!乡规划法、》中华人民共和—国,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!实施条例等有关【法律、法规的—。规定结合本》市实际制定本办【法 ?第二条 《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机!动车停车场的—。规,划、建设和管理【适,用本办法 第三】。。条 本办法所称机动!车停车场(以下【简称停车《场,。)是指供《机动车停放的室内】或者露天场所—包括:公共停?车场、专用停—车场和?城,市道路临时停—车泊:位  《   公共停—车场是指供》社会车辆停》放的场所;专用停】车,场是指供本单位【、,本居住区或》者其他?特定人群《车辆停放的》场所:;城市道路》临时停车泊》位是:指供:车辆临时停放—的场:。所 第四条】 本:。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!加强:对停车场管理工作】的领导建《立停:车场规划《、建设、管理—的,协调机制制定优惠】政策引导和鼓励单位!、个人投资建设【公共停车场和—向,社会开放专》用停:车场: 第五条 市公安!机关:交通管理部门—是本市停车场管理】的行政主管部门【负责停车场》的有关行政管理工】作    —。 市城乡规划行【政,管理部门《负责停车场的—规划管理工作  !   市城市—道路行政《管理:部门负责城》市道路临时停—车泊位?。的管理工作 —    《 建设、城市管【理行政执法、工商】、,物价、财政等—有关行政管理—部门按照《各自职责做好停车场!有关管理《工作 第六—条 停车场的管理应!当遵循统《筹规划?、协调发展、配【建为:主、规?范使:用和谁?投资、?谁受:益的原?则 第二》章 规?划与:建设 第》七条 市城乡规划行!政管:理部门?应当会同《市公安机关》交通管理等有关行政!管理部门根据城市】总体:规划:编制公共停车场【专项规划报市人民】政府批准后实施 !    经批—准的公共停车场专项!规划:任,何,单位:和个人不《得擅自变《更确:需变更的应当—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! , 第八条 市城乡】规划:行政管?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!和省建设项目停【车场配?建标准结合本市停车!需求情况《制定本市建设—项目停车场配—建标准并每三年【评估一?次,逐步提高《建设项目停车场配】建标准 第九【条, ,。公共停车场可以由政!府投资?建设也?可以由其他》单位和?。。个人:投资:建设投资建设单位】和个人的合法权益】受法:律保:护 ? ,    政府—投资:建设的公共停—车场纳入市政基础】设施建设《计划 第十条 鼓!励单位和个人利用】自有待建《土地、?。人防:工程或者空闲厂房、!场地等建设临时公共!停车场 第十【一条 ?城市新区开发和【旧区改?。造应当按照》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!和城市控制性详细】规划同时《建设公共停车场【 第十二条 新建!、改建、扩建公共】建筑、商业街—。区、居住区、大【中型建筑等》应当按照本市建设】项目停?车场配建《标准配套建设停车场!。      配】套建设的停车—。场应:当与主体工程同【时,设,计、同时施工、同】。时交付使用》 , ,第,十三条 下》列公共建筑未按照】。本市建设《项,目停车场配建标【准建设停《车场:的,应当在改建》、扩建时补建—。     (【一)车站、码头、】。机场以及公共交通】与自用车辆》换乘的枢纽站—;     】(二)体育场(馆)!、影(剧)院、展览!馆、图书馆、医院】、旅游景点、办【公楼;  —。   ?(三)建《筑面积在300【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!、旅馆?、,餐饮、娱乐等经营】场所 第十四【条 开办娱》乐、餐饮经》营场所应当具有与】其经营规《模相适?应,的停车条件 —    《 新建、改建、【扩建娱乐、餐—。饮经营场《所或:者改变建筑物原规划!使用:。。性质用于娱》乐、餐饮的应当向】市城:乡,规,划行政管理部—门,办理审批《手续市城《乡规划行政管理部】门在:办理审批手续—时应当?征求市公安机关【交通管理《部门的意见 第】十五:条, 停:车场:设计方?案,应当符合《设,计规范和《本,市建:设项目停车场配【建标:准市城乡规划行政】管理部?门在:对停车场设计—方案进行审查时应当!征求市公安机关交】通管:理部门的意》见 第十》六条 停《车场建设应当按照经!批准的设计方—。案施工 第十七条! 停:车场竣工《后市城乡规划行政】管理部门《应当对停车场是否】符合规划条件—予以核实未》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!符合规划条件的建】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!验收 第十八条】 已建成的停—车场任?何单位?和,个人不得擅自—。改变用?途或者将《停,车泊位改作》他用本办法》。。实施前已《经改变用途的由市政!府,组织停?车场所在区政府【和市城乡规划、【城市管?理行政执法》、公:安机:关,交通管理等有—关行政管理部—门进行清理整—顿限期恢《。复原用途 【第三章 公共停车场!与专用停车》场管:理 第十九条 】公共:停车场经营》者应当依法办理工】商、税?务登记等手续 】   ? 公共停车》场经:营者应当自领取营业!执照之?日起15日内向【市公安机《关交通管理部门【。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! 第二十《条, 公:。共停车场经营—者应:当遵守?。下,列规定 《     (一)在!停车场?出入口设置醒目的停!车场标?志并公?示停车场管理—。制度、开放时间【、,收,费依据?、收:。费标准和监督电话】; ?    (二)【在停车?场内按?规定设置明显的出】入口标志《、行:驶导向标志施划停车!泊位线配置必—要的通风《、照明、排水—、通信、监控—等设施和设备并【保证正常《使用; 》    (》三)负责进出车辆的!查验、登《记;   —  (四)维护停】车场内车辆停放秩序!。和行驶秩序》;     (五!)停车费实》行明码标价使用【税务统一票据;【     —(六)不得》在停车场内从事影响!车辆行驶和》停,放,的经营?活动;  —   (七)做好】停车场防火、防盗等!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火!险、:盗窃、抢劫及场【内,。交通事故等情—况时应当《采取紧急措施并【及时向有关部门【报告 第二十一条! 专用停车》场管:理者应当遵守—本,办法第二十条第(】二)项和第(—七,)项的规定;向社会!提供经?营,性停车服《务的应当遵守本【。办法第十九条和【第二十条的规—定 ?    本居住【区业主享有专用停车!场优先使《用权专用《停车场?不得因向社会提供】经营性停车服务【或者出售停车—泊位造成本居住区业!主的:停车需求得不到满足! 第二十二—条 居住区没有停】车场或?者,停,车场停车位不足【需要占用业主共有】的,道路或者《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!的应当确保消防【通道和道路畅通【 第二十》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!在停车场《停放车?辆应当遵守下列【规定  》 , ,。 (一)遵》守停车场管理制【度服从停车场工作人!员指挥按照》交通标?志、:标线的指示》行驶和停放车辆【;  《。 ,  (二)不—得在停车场内—随意丢弃垃》。。。圾或:。者其:他废弃物;》 :    《(三)不得损坏停车!设施:、设备;   】  (四)》遵守有关消防安全】的规定; 》     (五)离!。开车辆时采取安【全,防盗措施 第二】十,四,条 市?公安机关交通—管理部门应当组织】建设公共《停车:场信息系《统监督公共停车场信!息系统的运行推广应!用智能、信》息,化手段管理公共停】车场并及《时向社?会发:布本地公共停—车场的?具,体位置、泊位数量】和停车场《变化:情况等?。信息 ? 第二十《五条 公共停车【场和专用停车场【的停:车收费标《准区别不同情况分别!实行政?府定价、《政府指导价和市场】调节价?管理实行政府定价、!政府指导价的—停车场价《格行政?管理部门应》当会同财政、公安机!关,交通管?理等行政《管理部?门,区别不同区域、不同!时,段按照差《别收:费的原?则制定停车收费【标准 第—四章: 道路?临时停车泊位管理】 第二十六条 】在不影?响行:人、车辆《通行的情况下市【公安机关交》通管:理部门可《以会同市城市道路行!政,管理部门和市—。。城乡规划《行政管理部门—在城:市道路范围内设置临!时停车泊位 —     其他任】何单位?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!路范围内设置临时】停车泊位 —第二:十七条 《临时停车泊位—的设:。置,应当:遵循总量控制、【布,局合理、《规范有序的》原,则 ? ,   下列路段不得!设置临时停车泊【位  《   (一)公共】停车场300米范围!内;  》 ,  (二《)距公共汽车站、消!。。火栓30米》。以内的路段; 【     (三)消!防通道?和盲道;    ! (四)距离交叉路!口、铁路道口、桥梁!、隧道50米—。以内的路段;  ! ,  :(五:)法:律、法规、规章【规定禁?止停车的《其他路段 —第二十八条》 临:时停车?泊,。位应当施划泊位线】设置标?志牌  》。  : 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得擅自【涂抹泊位线》、移动标志》牌或:者占用临《时,停车泊位《从事经营和其他活】动 第二十九【条 市公《安机关交通》管,理部门应当会—。同市城市道路行政管!理部门和市城—乡规:划行政管理部—门定期对城市—道路临时停车泊位】的使用情况进行【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!增加:或者取消《临时停车泊位 【 第:三十条 城市道路行!政管理部门管理【。。临时停车《泊位应当遵守下列】规定   — , (一?)管理人《员应当佩戴》统一标识;   !  (二)按照【价,格行:政管理部门》核定的标准收取【停,车泊位费并出具财政!。部门统一印制—。。的票:据,;     (】三)指?挥车辆有《序停放维护停车【秩序;   【  :。(四)不《得,将,临时停车泊位出【租给单位和个人【作为专用停车泊【位 第三十一条 !机动车驾驶人在【临时停车泊》位内停放车》辆应当遵守下列【规定  》。  : (一)服从管理】人员的指挥》有序停放不得—妨碍:其他:车,辆和行人《通行;   【  (二)》按规定缴纳停车泊位!费并采取车辆—安全防范措施 】第三十二条 城市】道路行政管理—部门收取《的停:车泊位费《全额上缴财》政纳:入专户管《理用于城市》道路、交通》。设施的建《设、养护和维修以】及临时停车泊位的管!理 : 第:三十三条 》经,市政府?批准在临时》停车:泊位内停放车辆实】行咪表收费管理的按!照有关规定执行 】 第五章 法律责】任 第三》十四条 违》反,本办法规定擅—自将停车场改—作他用的由市—城市:管,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!限期改正并处该停】车场造?价5:%的:罚,款, 第?三十五条 》公共停车场经营【者有下?列行为之《一,的由公安《机关交?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:;,逾期不改《正的处以50—。0元以上1》。000元以下—罚款   —  (?一)未在停车场出】。。入口设置醒目的停】车场标志并公示停】车场管理制度、开放!时间的;  【   ?(二)未在停车场】。内按规定设置明显】。的出:。入,口标:志、行驶导向标【志,施划停车泊位—线的;?     (【三,)未:维,护停车?场内车辆停》放,秩序和行驶秩—。序的;?     (四】)在停车场内—从事影响车辆—行驶和停放的经营活!动的: , 第:三十六条 违—反本办法规定擅自】在城市?道路范围内设置【临时停车泊位或【者占用临时》停车:。泊,位从事经营或者其他!活动的由《公安机关《交通管理部门责令】限期改正;逾期不】改正的用于非经营】。活动:的处以500—元以上1000【元以下罚款用于经】营活动的处以50】00元以上》1万元?以下罚款 第三】十,七条 ?违反本办《法,规,定在临时《停车泊?位内停车不缴纳【停车泊位费的由市城!。。市管:理行政?执法部门责令—改正;拒不改正的处!以100元》罚款 第三十八条! ,违反:本办法规定不—按照价格行政管【理,部,门核定的标》准收取停车费或者不!出具统一票据—的由价?格行政?管理部门《依法处?罚 ?第,三十九条 》违反本办法》规定的其他》行为法律《。。、法规、规章有处】罚规定的由有关【行政管理部》门依法处罚 — 第四十《条 公安机关交通】管理部门或者其【他有关行政》管理部门的工作【人员玩忽职》守、滥用职权—、徇:私枉法的依法给予】处分;构成犯罪【的依:法追究刑事责任【。。 , 第六章 附则 ! 第:四十一条 》。。公共交?通车辆停车场—、道路客货运—输停车场的规划、建!设和管理法律、【法规、规章另有【。规定的从其》规定 《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!自2:010年3》。。月1日起施行—200?2年4月11日【市人民?政府发布的南昌市机!动车临时占道停放】管理规定(市—政府:第89号《令)同时废》止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