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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南昌?市地下空间开—发利用管理若干意见!(试行)《 ?     —为加强南昌》市地下空《间开:发利用管理更—好地集?。约利:。用土:地资源鼓《。。励,。并规范地下空间的】开发利用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《国物权法、》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土地管理法、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!房地产管理》法、中华人民—。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】、,中,华人民共《和国人民《防空法和《江西省城乡》规,划,条例、江西省—实施lt中华人【民共和国人民防空】法gt办法等—相关法?。律、法规《和技术规范》制定:本意:见 《    《  :。 : 一、本《意见所称地》下空:间是指本《市行政区域内由城】市规划控《制开发利用的—地表以下空间 !     结合【地,面建筑一并进行【地下:空间开发建设的地】下工程称为结建地】下工程 —     独立【进行地下空间开发】建设的地下工程称为!单建地下工程 !    《 国防?。、,。人民防空《、,防灾、?文物保护、矿产【资源等?涉及:地下空间利用—的适用相关的—。法律、法规 】。 二、各相!关职:。能管:理部门及各区—。人民政府在地下【。空间开发建》设的规划制定—、开发利用、产权】管理等全过》程加强沟通协调【、各司其责》保证我市地》下空间的开》发利用规范》有序 ? 》 三、本意见适】用于本市《行政辖?区,内城市地下空间开发!建设的规划审批【、,环保审批、项目立】项、方案审批—、人防工程》和兼顾人防》。工,。程审批、建设用地】审批、土地登—记、施工《许可、产权登记、】使用和管理管—线(:含共同沟《)、道路、桥—梁、轨道交通等市政!工程另有规定—的从其?规定已建成或—在建地下空》间建设项目需—补,办相关手续的按本】意见执行 — , ? 四、地》。下空间的开发—利用应符合》。。城市规划《和人民防《空,等,有关规定《和要求并经市政府有!关部门批准》规划、人防等—部门应根据》地块实际情况和人防!工程建设要求制定】。地下空间开发利【用的具体规划要求】。。 :   《  在取得土—地使用权前可确定】地下建?构筑:物在水平面》上垂直投影占—地范围、起止深度】、建筑面积、规划用!途和人防《工程要求的应在【规划设计条》件中明确具体规划要!求,;,暂不能明《确的则应在项目【方,案审批时结合方案】设计对?地下建构《筑物在水平》面上垂直投影—占地范围、起止【。深度、建筑面积、规!划用途和人防—工程的?规模、位置、战【时用途、防护面积】、设:防标准?等规划要《求作出具体规定【 ,     对】地下:空间建设项目实【际建:造情况与规划主管】部门核发《的建设?工程规划许》可证不一致》的按江西省城乡规】。划条例有关》规定处理确保地【下工程项目的功【能要求不随意—改变 ! 五、地下空—间,的供地方式、用【途、出让年限、地】价确定按以下规定执!行     !。(一:)地:下空间建设用地使】用权可?。。以,采用有偿《使,用方:。式(:出,。让、租赁)或划拨方!式供地   !  用于国防、人】。民防空、城市基础和!公,共服务设施等涉及国!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!地下空?间且符合划拨用地目!录的其地下》建,设用地使用权可依法!采用划拨方式— ,    — 兼顾人防建设的地!下空:间土地使用权如涉及!有,偿使用应《。。。以租:赁方式供《地以保?障人防建《设的使用需要 !   ?  由同一建—设主体结建》的地下工《程其地下空间建设用!地使用权与地表【建设:用地使用权采用同一!种方式供地的建【设用地审批手续连同!地表手续一并报批】 , ?    单建的地】下工程按上述规定】确定供地方式凡属】经营性用途的必须以!招,拍挂方式出》让(:租赁)地《下空:间建设用地使用【权由国?。土资源管理》部门组织实施相关】建设用地审批手续】单独报批 【     附着地】下交通建设》项目开发的经营【性地下空《。。间或:。利用自有公共—建筑的地下空间改扩!建为经营性项目的】其地下建设用地使】用权经批准可以【采取:协议的?。。方,式,出,让 : ?   ? 如地面土地使用】权,人未按规划》。的要求擅自改变地下!空间:的使用用《途应进?行相应的处罚并要】求地面?使,用权人按现行市场地!价补交?。土地出让金 — ?    (二)国】土资源管理》部门对地下空间建】设工:程,进行用地审批—时按照规《划、人防部门批【。准的文件《明确:。地下空间《的范围、用途和【土地利用条件地【下空间建设》用地使用《权,出让(租赁)的用途!及年限?按土地管《理法有关的规定确定! ?     (三)】地下:空间建设用地—使用权土地出让金的!计收标准《参照土地价》格确:定的程序综合考虑地!。下空间?的建造成本、投【资回报?、使用年限》、空间层《数,等多:种,因素由中介机构【按出让时的时点【。进行评估《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!确定 《     (四)!凡,是在取得土地—使用权前市》城乡规划《主,。管部门?在规划设计条件中】明确地下建构筑物】在水:。。平面上垂《直投影占地范围【、起止深度、建筑面!积,、规划用途人防【部门明确人》防工:程等相关要求—的经评估测算—后应在?出,让,公告中?标明地下空间建设用!地使用权地价;暂】不能明确的》则应在出让公告【中明确中标单位需按!规划、人防部门批准!的方案经评估测算】办理相关手续后方】可领取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证 】 六、地】下空间的工程建设按!照现行法律、法规】的规定进行管理【     (!一)城市地下空间的!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城!市地下空《间规划?服从规?。划管理 【    《(二)地下工程设】计应满足地下—空间:对人民防空、环境保!护、防洪排涝、【安全和设备运行【、维:护等方面的使用【要求使用《功能与出《入,口设:计应:与地面建设相协调】 ,     (三!)地下?空,间的:建设单位应当采【取有效的安全防护】。措,施科学合理地协调地!表空间的承载、【震动:、污染、噪声—及相邻建筑物安【全不得破坏地下市政!管线和人防设施尽】量减少对地面交【通的:影响:不得妨碍《地表的规划功能【。不得对他人建—(构)筑物造成危害!或,。破坏;施《工,单位编制《的施工组织》设计应具备根—据地下工程》特点制定的相应【质,量、安全技术措【施明确地面》。及周:边现有建筑物、市】政设施、人防工程、!古树名木、》公共绿地的保护【措施 》  : ,  (四)》。地下空间《工程建设涉及地【下连通工程》的建设单位、—地下建设用地使用】权人或者地上、地表!建设用地使用权人】应,。当履:行地下?。工,程连通?义务地下防护建【筑还应确保连—通工程的实施—符合人?民防:空等相关《技术规范《的要求   !  (五《)先建单位应当按】照相关规范》预留地下《连通工?程的接口(即连通】口)后建单位应当负!责履行后续》地下工程《连通义务 】 七、—按照人防工程建设管!。理有关?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】规定涉及人防工程】等公共设施建筑【不得出售房》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根!。据规划部门核—定的:可销售面积核发【房屋:销售许可证 — — 八、因国防、人】民,防空、防灾、城市基!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!施等建设需要地下】。建设用地使用—权人应当《依法为?建设单位提供便【利,并不得损《坏相关设施》     平!战,结合的地下》工程地下建设用地】使用权人《和使用人《应保:证各:项防护?设施的状态良好【并确保战时能迅【速投入使用》   —  地下空》间物业?和设施?的,。所有:人和使用人应当履】行地下空间物业【和设施的日常管理和!维修义务确保地【下空间的使用—功能并符《合环保卫生、防洪排!涝要求 》 ? 九、》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!。用权登记相关规【定 ?。     (一)!地下空间土地登记】以,宗地为基《本单:元地下、地表建设】用地使用《权原则?上实行分《开登记?地,下空间?建设:用地使用《权单:独,设,立宗地 —     (二)地!下空间建设》工程规划验收通过】。后由国土《资源管理部门依据相!关资料?组织地下空》间建设用地验收测】量测定实际垂直投】影用地范围、用【地面积?以及三维界址点【。位置:   —  (三)依—法批准的《地下:空间建设用地其【土地用途应以用地】批准文件《确定使用《权类型?按建设用地》使用权?取得方式《确,定;以出让方式【取,得,的地下?空间建设用地使用】权按规?划用途依照法律规】定确定其相应的【土,地使用年限 !    《对,。混合型用途、—。且建有地下》停车库(位》。)的宗地地下—停,。车库(位)》的地下空间土地使】用年限与该宗地【最高使用年限一致并!在土地?使用证书上注明“】地下车库《(,位)” 《   》 , (四)《本意:见实施后单建的【地下工程以划拨【或出让方式取—得土地?使用权的办》理登记?时按:土地登记办》法规定提供》申请材料结建—。。的地下工程还需【提,供市规?划部门的许可材料】     】(五)本《意见实施前地—下空:。间建:设用:地使用权《登记除需《提供土地《登记办法规》定的资?料外还需提》供地下空间产—权证明、《市规划?部门许可材料—、地下空间建筑【物测绘资料及人防】等部:门出具的人防工程】和公:共设施位置》、范围?图等相关资料 !     》(六)土地登记机构!对,地下空间建设—用地使用权在土地证!书中注明“》地下空间”以—。及相应?地表建设用地—。使用权的《特,征等:状况 》 《 十:、经依法批准使用的!。地下空间其土地【权利确定为土地使】用权(地下)以出让!方式取得的确定为】出让:土地使用权(地【下);?以划拨方式取得的确!定为划?。拨土地使用权(地下!) — 十一、经依法!登记:的地下?空间建设《用地:。使用权可按法律【法规的有关》规定进行转让、抵】押、出租等 ! : :。十二、?本意见对地下空间】开发利用《未作规定的》适用相?关法律、法规和规】章的规定 — : 十三《、本意见自2—。011年2》月,1日起试行如上级】有新规定出台按新规!定执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