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】。市城市水土保持条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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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—0,5年:3,月9日南《昌市第十二》届,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会第三十三次】会议:通过2005年【3月31日江西【[JP3]省第【十届人民《代,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十四次会议—批准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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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则!
》。第,一条 为预防和【治理城?市水土流失保—护城市水土》资,。源,改善:生态环境促进—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!展根据?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!。保持法中华人民【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!施条例?江西省实施〈—。中华人民《共和国水土保持【法〉办法等有关法】律、法?规结:合本市?。实际制定《本条:例,
【 第二条 本【条例所?。。称,城市水土《。保持是指对自然因】素和城市建设—、生产中等人为活】动造成城市规划【区内水土流失—。所,采取的预防和治理】措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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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条 —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水!土流失的预防—、治理和监督适用】。本条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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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四条 《城市水土保持工【作应当坚持预防为】主、全面规划、综合!防治、因《地制宜、加强管理、!注重效益的方—针坚持?开发利用与治理保】护相结合的原则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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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条 市、《县(区)人民政府应!当,将城市水土保—持,工作列为重要职责】采取:措施做好《。水土流失防治—工作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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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【。条 市水《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!市城市水土保持【工作;县(区)水】。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!行政区域内》的,。城市水土保持工作!
【 未设水行》政,主管:部门的区以及南昌经!济技术开发区—、南:昌高新技术产业开】发区、红谷滩新区】、江西桑海》经济技术开发—区城市水土保持【工作由市《水,行政主管《部,门负责
【 : 发展和改革】、建设、《规划、国土资源【、市政公《用、环保、市—容、交通、林业、】园,林绿化?等,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!照,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水!土保持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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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】。 市、县(区)【水行政?主管:。部门:。。。应当:会同有关部门—根据:市水土保《持规划编制城市【水土保持规》划经同级人》民政府批《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!主管:部门:备案?
》 : 城:市水土保持规划应】当与城?。市功能分区、—城市防洪《、防:沙治沙、水资—源保护、基础设施建!设、城市人》防工程、园林绿化】结合起来并纳—入城市总体规划【
】 ,编,制城市水《土保:持规划应当依法进】行环境影《响评价《
【 第八条《 市、县《(区)?人民政府应当将【城市水土保》持规划确定》的任:务纳入国民经—济和社会发展—计划并安排》专项资金《组织实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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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市、—县,(区)水《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依据城市【水土流失的具—体情况提出重点【预防保护区、—重点监督区、—重,点治理区报同级人】民政府批准并公【告:
【 第九条 市、【。县(区)《人,民政府应当加强【城市水土《保持的宣《传教育鼓励采用城市!水土保持的先进【技术
第二章】 预 防
第十!条 市、县(区【)人民?政府:应当建立健全水土保!持设:施,管,理制度加强水—土保持设施的管【理和维护《;组织?全民植树种草扩大】植被:覆盖面积
【 任何】。单位或者个人不【得破坏或者侵占【水土:保持设施
! 本条例【所称:水土保持《设施是指自然或者】人为形成的具—。有防治?水土流失功能的【一切设施的总称【
!第十一条 在山【区、丘?陵区、风沙》区从事下列》。行为:之一的建设》单位或者个人应【当编制?。水土保持方案—,
》 ?(一)?开,办经:济技术?开发区、工业园区】、城市新《区或者旅游开—发,区;
》 (二)!修,建机场、《铁路、公路、水工】程;?
: : (三)【开办矿山《企业、电力企业和其!他大中型工业企【业;
—。 : (四)涉【及水土保持动土【面积超过2万—平方米或者》。动土量超《过,5万:立方米的建设—项目 水土保【持,方案应当在》项目可行性》研究阶段编制
】。
第十!二条 ?水土:保持方案应》当按照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水土保持—法第十八《条的规定和》国家有?关,水土保持的》。法律:法规:、技:术规范编制
【
— 第十?三条 水土保持方】案由建设《单位或者个人—按照:以下规定报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同意—
【 (?一)占用土地—面积在1《0万平方米以下【的建设项目报县【(区)水行政主管】部门同意并报市【水行政主《管部门备案;【
》 (二》)跨县、区》。或,者占用土地面—积在:10:万平:方米以上《建设项目《按照国?家规定报相应级别的!。水行政主《管部门同意
!
《 ,第十四条 市—、县(?区)水?行政主管部门—审批水土《保持方案应当—自收到水土保持方】案之日起2》0日内作出同意或者!不同意的书面答复;!逾期未答复的视【为同意;不》同意:的应当说明理由】
》 经批》准的水土保持方【案未经原审批—机关:同意不得变》更;:建设:单位:或者个?人应当按照批准的水!土保持方《案,进行设?计、施工《
—。 未提交水【土保持?方案的建设项目【环,保,、发展?和改革、国土资源】部,门不得办理有关手】续:
第—十五条 城市开【发建:设项目的《设计、施工应—当,尽量避免挖丘—平坡尽可能地维护】和利用?原有的?地形地貌
】
第十【六条 建设项目中】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!与主体?。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!施工、同时投—产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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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七条 建》。设项目?挖填土方或者剥离、!丢弃表土和土石料场!的采:挖作业建设》单位或者个人—应当按照《批,准的水土保持方案】实施
》 ? ?禁止将固体》废弃物倒入》江河、湖塘、水库和!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!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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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章 治 《理
第》。十八:条 :。市、县(《区)人民政府应【当按照城市水土【。保持规?划,有,计划地?对水土流失进—行治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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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九《条 市、《县(区)人民—政府应当安排治理水!土流失?专项:经费用于《治理因?自然因?素造成的《水土流?失或者投资建设公】共,。水土保?持设施
— 鼓励单!位和个人依法自筹或!。。者吸收社会资金【用于水土流失的治理!
【 第二十条 【单位或者个人开办建!设项目?造成水土流失的应】当负责治理并按【照批准?。的水土保持方—。案,确定预算在》基本建设《投资或者生产费用中!专项列支水土流【失防治费《;,因技术等原因无力】治理的应当按项目】审批权限向水行政】主管部门交纳—水土流失防治费由水!行政主?管部门组织治理】
损!坏水:土保持生物、工程】和其他设施》的应当?给予补偿交纳—水土保持《设施:补偿费
— 《 水土流失—防治费、水土保持】。。设施补偿《费由水行政主管【部门按照省规定的范!围和标?准收取纳入财政【预算管?理专项用于水土【流失治理、》水土保持设施—维修和恢《复
! 第二十《一条 建成的水土】保持:设施:应当按照国家技术】标准进?行检查验收;验【收合格?的,应当建?立档案设立》标志实行管护责任】制
第四章 】监 督
—。第二十二条》 水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加强城市水土保!持的监督管理建立健!全监:督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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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二《十,三条 城市水土保持!实行:水,。。行政主管《部门与群众监—督相结合《的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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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】励公民对水土流失】情况:。进行举报;水行【政,主管部门应当公布】举报电话《及时受理举报并限】期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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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四条 水土保持监】督,人员依法执行公【务时应当持有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颁】发的行政执法证件】;被检查单》位和个人应当—接,。。受检查如实报告【情况不得妨碍水土】。保持监督人员依法执!行,公务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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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 !水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对水土《流失:动态和防治情况【进,行监测?每6个月发布一次】信息:
】 水土保《持监督?管理机构应当—建立水?土保持设施》档案?
第五章 法【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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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,六条: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。破坏:或者侵占水》土保持设施的由水】。行政主?。管部门责令停止违】。法行:为,并恢复原状或者【赔偿损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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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】 违反本条例规定开!办建设项目造—成水土流《。失不进?行治理的由水行政】主管部门报请本【级人民政府责—令限期?治理情?节严重?的依法责令停业【治,理并可以根据—所造:成,的危害后果处10】。00元以上1万【元,以下的罚款对直【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】。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!由其所在单位或【者上级主《管机关给予行政【处,分:
】第二十八条 —违反本条《例规定将固体废弃物!倒入江河、湖塘、】水库或者专》门存放地以外的【沟渠的由有关—行,政主管部门》依法: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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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九条 违》反本条例规定不【交纳水土流失防治费!、水:土保持设施补—偿费的由《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其限期交纳;逾期不!交纳的按照省—有关:规,定,加,收滞纳金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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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条 违反本!。条例第二十》条第一款《规定水行《政主管部门未组【织对水土流失进行治!理或者治理不达标】的对:直,接负责的《主管人员《和其他直接责—任人员由其》所在单位或》者上级主管机—关给予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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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一条 水土!保持监督人》员玩忽职守、滥【用职权?给,公共: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!益造成损失的依法给!予,行政处分;构成【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责?任,,
第六章 附 则!
第三十—二,条 本条例自200!5年7?。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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