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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南昌市城市》水土保持条》例 : (20【05年3月》9日南昌《。市第十二届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三十?三次会议通过2【005年3月31日!江西[J《P3]?省,第十届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员会第十】。四次会议批》准) 第【一章: 总 则 】 第一条《 为:预防和?治理城市水土—。流失保护城》市,水,土资源改善生态【环,境促:进经济和社》会可持续发展—根,据中:华人民?共和国水土保—持法中华人民共和】国水土保《持法实施条例江西】省实施〈中华人民】共和国?水土保持法〉办【法等有关法》律、法规结合本市】实际:制定本条例 ! 第二条 !本,条例:所称城市水土保持】是指对自《然因:素和城市建设—、,生产中等人为活动造!成城市?规划区内水土流失所!采取的预《防和治理措》施 【 第三条 【本市城市规》划区内水土流—失的预防、治理【和监督适用本条例】 — 第四条 城市!水土保持工》作应当坚持》预防为?主、全面规划、【综合:防治、?因地制宜、加强管理!。、注重效益》的方针坚持开发【利用与治理保护相】结合的原则 】 》 ,第五条 市、县(区!)人民政《府应当?将城市水土保持【工作列?。。为重:。要职责采取措施【做好水土《流失防治工作 ! , , 第六条【 ,市水行政主管部门】主管全市城市水土保!持工作;县》。(区)?水行政主管部—门负责本行政区域】内,的城:市水土保持工作】   —。  未设《水行政主管》。部门的区以》及南昌经济技术开发!区、南昌高》新技术产业开发【。区、:红谷滩新区、江西桑!海经济技术》开发区城市水—土保持工作由市水】行政:主管部门《负责 —  :   ?发展:和改革、建设、规】划、:国土资?源、市政公用、环保!、市容、交通、林】业、园?林绿化等行》政主管部门应当【按照各?自职责做好城—市,水土保持工》作 》 ? 第七条 市、县!(区)水行政主【管部门应《当会同有关部门【根据市水土保持规划!。编制城市水》土保持规《划经同级人民政【府批准并报上一级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! 《     城市水】土,保,持,规划:应当与城市功能分区!、城市防洪、防沙】治沙、水资》源保护、基础设施】建设、城市人防工】。程、园林绿化—结,合起:来并纳?入城市总体规划【 ?   《 , 编制城《。市水土?保持规划应当依法进!行环境影《。响评价 】 ? 第:八条 市、县(【区)人民《政府应当将》城市水土保》。持规划确《定的任务《纳入国民《经济和社会发—展,计划并?安排:专项资金组织—实施   !  市、县》(,区)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当依据城】市水土流失》的具体情况提—出重点预防保—护区、重点监督【。区、:重点治理区报—同级人民《政府批准《并公告 》 , —第,九条 ?市、县(区》)人民政府应—当加强城市水土保】持的宣传《教育:鼓励采用城》市水土保持的—先进技术 — 第二章 预 防】 第十条 市、!县,(区:),人民政府应当建立】健全水土保持设【。施管理制度加强【水土保持设施的管】理和维护;组织【全,民植树?种草扩大植被—覆盖面积》。 ?   ?  任何单位或者】个人不得破》。坏或者侵占水土保】持设:。。施    ! 本条例所称—。。水,土保持设施是指自然!或,者人:为形成的具有防治】水土流失功能的一】切设施的总称【 》 第十一条【 ,在山区、丘陵区、】风沙区从事下列【行为之?一的建设单位或【者个人?应当编制水土保持】方案   !。  (一)开办经济!。技术开发区、工业】。园区、城市新区或】者旅游开发区—。; 》     (二)修!建机场、铁路—、,公路:、,水,工程; 【。     (—三)开办矿山企业、!电力企业和其—他大中型工业企业;! 《     (四【)涉及水土保持动】土面积超《过2万平方》米或:。者动土量超过5万】立方米的建设项【目, 水土保持方案应!当,。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!段编制 【 第十二条! 水:土,。保持方案应》当,按照: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!保,持法第十《八条的规定》和国家有关水土保持!的法律法规、技【术规范编制 ! : , 第十《三条:。 水土保持》方,案由:建设单位《或者个人《按照以下规定—报水行政主》管部:门同意 】    (一)【占用土地面积在【10万平方米以下的!建,设项:目报县(《区)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同意并报市水行】政主管部门》备案;  !。   (二)跨县】、区:或者占用土地面积】在10万平方米【以上建设项目按照国!。家规定?报相应?级别的水行政主管】部门同意《。 《 第十四条!。 市、?县(区)水》行政主管部门审【批水土保持方案【应当自收到水—土保持?方案之日起20日内!作出同意或者不同】意的书面《答,复;逾?期未答复的》视为同?意;不同意的—应当:说,明理由《  》   经批》准,的水:土保持?方案:未经原审批》机关同意不》得变更;《建设单?位或:者个人?应当按?照批准的水土保【持方:。案,进行设计、施工 !     未】提,。交水土保持方案的】建设项目环》。保、发展和改革、国!土资源部门不得【办理有关手续【  ? 第?十五条 城市—开发建设项目—。的设计、施工应【。当尽量避《免挖丘平坡尽可能地!维护和利用原有【的地形地貌 【 第十!六条: ,建,设项: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!应当与主体工—程同时设计》、,同时施?工,、同时投产》使用: — 第《。十七条? 建设项目挖填【土方或者剥离、丢弃!表,土和土?石料场的采挖—作业建设单》位,或者:个人应当按照批【准的水土保持—方案:实施 —   ?  禁?止将固?体废:弃物倒?入江河、湖塘、水库!和专门存放》地以外的沟渠 !第三章 治 理】 第十八条— 市、县(》区)人?民政府应《当按照城市水—土保持规《划有:计划地对水土流【失进行治《。理 》 第十【九条 市、县—(区)人民政—府应当安排治理水土!流失专项经费—用于治理《因自然?因素造成的水土【流失或者投资建设公!共水土保持设施 !  《   ?鼓励单位《和个人依法自筹或者!吸收社会资金用于】水土流失的治理 ! 第】二十:条 单位或者个人】开办建设项目造【成水土流失的应当】。负责治理并》按,照批准的《水土保持方案确【定预算在基本建设】投资或者生产费用中!专,项列支水土流失防治!费;因技《术等原?因无力治理的—应当按项目审—批权限向水行政主】管部门交纳水—土流失防治费由【水行政?主管部门组织—治理   !  损坏水》土保持生物、工程】和其他设施的应当给!予补偿交纳水土保】持,设施:补偿费  !   水土》流失防治费、水土】保持设施《补偿费由《水行政主管》部门按照省规—定的:范围和标准收取【纳入财政预算—管,理专项用于》水土流失治》理、水土保持设施】维修和恢复》 《 第—。二十一条 》。建成的水土保—持设施应当按照【。国,家技:术标准进《行检查验收;—验收合格的应当建】立,。。档案设立标志—实行管护责任制 ! ,第四章 监 督【 ?第,二十二条 水—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加强城市水土!保持的监督管理【建立健?全监督管理制度 ! , 》 ,第二十三条 城【市水土保持实行【水行政?主,管部:门与群众监督相结合!的制:。度 》  :   鼓《励公民对水土—流失:情况进行举报;水行!政主管部门应当公】布举报电话及时【受,理举报并限期—处理 》 《 第二十》四条 ?水,土,保持: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!务时应当持》有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?颁发:的行政执法证件【;被检查单位和个人!应当接受检》。查如实报告情况【不得妨碍水土保持】监督人员依》。法执行公务 】 , ? 第二十五条 】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对》水土流失动态和防治!情况进行《监测每?6个月发布》。。一次:信息: 》 ,   水土保—持监督?管理机构应当—建,立水土保持设施档案! : 第五章《 法律责任— 第二十六条【 违反?本条例规《定破坏或者》侵,占,水土:。保,持,设施的由水行政主】管部门责《令,停止违法行为—并恢复原状或者【赔偿损失》 : 第【二十七条 》违反本条例规定开办!建设项目造成—水土流?失不进行治理的由水!行政主管部》门报请?本级人民《政府责令《限期治?理,情节严重《。的依法责令》停业治理并可以【根据所造成的危【害,后果:处,1000《元以上?1万:元以下?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!主管人员和其他直】接,责任人?员,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!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!处分 》 , 第二十八!条, 违反本条例—规定将固《体废弃物倒入江河、!湖塘、水《库或者?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!渠,的由有关行政主【管部门依法处理【 !第二十九条 违反】本条例规定不交【。纳水:土流失防治费、【水土保?持设施补偿》费的由水行》政主管?部门责令其限期【交纳;逾《期不交?纳的按照省有—关规定加收滞—纳金 《 第】三,十条: 违反本《条例第二《十条第一款规定【。水行政主《管部门未组织对水土!流失进行治理或者治!理不:达标的对直接负【责的主管人员和【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!其所:在单:位或者上级主—管机关给《予行政处《。分,, , ? 第三—十一条 《。水土保持监督人【员,玩忽职守、滥用【职权:给公共财产、国家】和人:。民利益造《成损失的依法给【予行政处分;构成犯!罪的:依法:追,究刑事责任 】第六:。章 附? 则 《 第三十二条— 本条例自20【05年7月》1,日起施行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