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市城市绿—化管理规《定实施?。。细则
(2008年!。。2月2日《南昌市人民政府【令第127号公【布 根据2012年!1月:20日?南昌:市人民政府》令第145号南昌】市人民?政府关于修改〈【南昌市农村社—。会,养老:保险暂行办法—〉等14件规章【的,决定第一次修—正 根据201【7年10月23【日南昌市人民—政府令第《161号南昌市人民!政府:关于修改〈南昌市病!媒生物预防控制【管理办法〉等15】件规章的决定—第二次修《正)
第一!条 :为了贯彻实施—南昌市?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制!定本实施细则—
《第二条 本市市【城市规划区内的【城市绿?化规划、建设、管】理和保护应当遵【守南昌市城市绿化】管理规定和》本,实施细则
】第三条 市城市绿】化行政管理》部门:负责市城市规—划区内?的城市绿化管理工作!
?区城:市绿:化行政管理部门【按照:职责分工负责所辖】区域内的城市—绿化管?理工作
》 有关?行政管理部门按照】各自职?责做好?城市绿化《管理工作
第!四条 城市绿—化,行政管理部门—应当: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!科学研究《组织培?育、引进适应本市自!。然条件的植物新品】种优化植物品种的】配置使本市四季【有花提?。高城:市绿化的科学—技术和艺术水平
! ,。 第五条 城市绿地!系统规划《公,布后:城市绿?化行政管理》部,门应当及《时通知各部门、【单位在规《定期限内完成具体】绿化方案《的,编制
具—体绿化方案按照规】定,报经审?查同意后应》当及时组《织实施?
第》六条 市城市规划行!政管:理,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!绿化行?。政管:理部:门按:照规定划定城市【绿线城市绿线划定后!应当:向社会?公布任何单》位和个人不》得擅自占用》城市绿线管理按照有!关规定?执行
—第七条 新建、改】。建、扩建建》设项目的绿》化用:地面积?按照下列规定—计,算
《(一)建设项目总】用地面积按照实际用!。地面积计《算;
(二【)道路按《照道路红线内规划的!绿,。地面:积计算;株距在6米!以下的乔木》行道树绿带宽度按】照,1.5米计》算
第—八条 下列费用应】当纳:入市、区财政城市】绿,化经:费专户管理
— (?一):按照规定的比例【从城市维护》建设税和城》市市政公《用设施配套费中【提取的城市绿化资】金;
》(二)社会捐赠【的城市绿化资金
! 第九条 城【市绿化?经费应?当用于以下方—面
《(一)城《市绿化建设和维护】;
(》二)被损《坏的绿地《、树木及园林—设施的?修,复;
(三)苗!圃基地的扩大;
】。 (四)新品种】的引进;《
, (五)科学技】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!广应:用,;
(》六)技术人才的培】训;
(七【),城市绿化管理学术研!究;
》(八)?对举:报破坏城市绿—化行:为的奖励
》 , 第十条 【绿,。化工程竣《工后建设单位组【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通!知城市绿化行—政管理部门参加
】
: 第十一条 市【城市绿化行政管理】部门应当根据—有关规定制定—道路、公园、—广场、?单位庭院、居住区等!绿地的管《护标准和《规范并指导有关单】位做好绿化工作
! 第十二》条, 鼓励创建园林单】位、园林小区市人】民政府对符合条【件的单?位和小区予以命名
!
第十三条 老!城,区依:。法,收回的土地》、拆除危旧房屋【。和违法建筑物腾出】的土地在符合城【。市规划的《条件下应当优先用于!建设公?共绿地?
闲置土地不得!长时间裸露土地闲】置超过6个月的建设!。单位应当进》行临时?绿,化
《 第十四条 经【批准:移植树木《的移植树木的—单位或者个》人应当委托专—业单位?实施:并保证成活;—未成活的《。按照“伐一栽—三”的原则补植【
“伐一栽三”!是指砍伐一棵—树木应当栽种三【。棵规格相当的树木】
第十—五条 任何》单,位和个人《。不得擅自修剪公共】场所的花、》草,、树:木为保证电力、路灯!、电车、电信、有】线电视等管线—的安全使用需要修】剪树木的由》管线管理部门提【出申请城市绿—化行政管《理部门组织修剪【所需费用由管线【管理部门承担
! 第:十六条 《建设单位《将经批准的》建设项?。目绿化用地擅自改作!他用的依照城市【规划管理法律—。、,法规:。的有关规定予—以处罚
【第十七条 损—坏公:共绿地?和绿:化设施的赔》。偿标准?由市城市《绿化行政《管理部?。门会同有关部—门制定报《市人民政府批准后】。执行
》 第十八条 城市】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和!。其他有关行政—管,。理部门违反本—。。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!行为之一的对直接】负责的主管》人员:和其他直接责任人】员依法给予处—分;构成犯罪—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, (一《。)挪用、截》留,城市绿化资金的;
! (二)其他滥】。。用职:权、:玩忽职守《、徇私舞弊》的
第十九】条 市城市规—划区以外的》各县:人民:政府所在地的镇和其!。他建制镇城》市规划区范》围内的绿化参—照本:实施:细则执行
— , 第二十条 本】实,施细则自2》008年4月—1日起施《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