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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市城市绿化【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!(2008年2月】2日南昌市人民政】府令第1《27号?。公布 根据2—012年1》月2:0日南昌市》人民政府令第1【45号南昌市人【民政府关于修—改〈南昌市》农村社会养老—保险暂行办法〉等】14件规章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!根据2017—年10月23日南】昌市人民政府令【第161号南—昌,市人民政府关于【。修改〈南昌》市病媒生物预防控】制管理?办法〉等1》5件:规章的决定第二次】修正)     第!一条 为了贯—彻实施南《昌市城市绿化管理】规,定制定本实》施,细则   第二】条,。 ,本市市?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!绿化规划、建设、】。管理和保护应当遵守!南昌市城市绿化管理!规定和本实施细则】  ? 第三条 市城【市,绿化行政管理—部门负责市》。城市:规划区内的城—。市绿化?管理工作   【区,城市:。。绿化行政管理—部门按照职责分工】。负责:所辖区域内的城【市绿化管《理工作?   ?有,关行政管《理部门按照各自【职责做好城》市绿化?管,理工作   第四!。条 城市绿化—行政管理部门应当】鼓励和加强》城,市绿化科《学研究组织培—育、:引,进适应?本市自然条件—的植物新《品种优化《植物品种的配置使】。。本市四季有花提【高,城市:绿化: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!平   第五条 !城市绿地系统—规划:公布后城《。市绿化行《。政,管理部门应当及【时通知各《部门、单位在规定】期限内完成》具,体绿化?。方案:的编制   具【体绿化方案按照规】定报经审查》同意后应当及时组织!实施  》 第六条 市城市规!划行政管理部门应】。当会同市城市绿化行!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!划定城市绿》。线城市绿《。线划定后《。应当向社会公布任何!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!。。占用城市绿》线,管,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!   第七—条, 新建?、改建、扩建建设项!目的绿化用地面【积按照下列规定计算!  : (一)《。建设项目总用地【。面积:按照实际用地—面积:计算; 《  (二)道路按照!道路红线内规划【的绿:地面积计《算,;株距在6米以下的!。乔木行道树绿—带宽度按照1.【。5米计算  【 第八条 》下列:费用:。应当纳入市、—区财政城市绿—化经费专户管理【   (一》)按照?规定的比《例从城市维护—建设税和城市市政公!用设:施配套费中提取的城!市绿化资金;—。。   (二)—社会捐赠的城市绿化!资,金 ?  第九条 —城市绿化经》费,应当:用于以?下方面   (【。。一)城市绿化—建设和维《护;   》(二)被损坏的绿】。地、树木《及园林设施的修复;!  : (三)苗圃基地的!扩,大;  《 (四)《新,品种的引进;   !(五)科学技术研究!和新:技术的推广应用;】   (六)技术人!才的培训《;   《(七)城市绿化管理!学术研究;   (!。八)对举报破坏城】市绿化行为的奖励】   ?  第十条 绿化工!程竣工后建设单【。位组织竣工验收【时应:当通知城市绿化行政!管理部门参加 【   第十》一条 市城市绿【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!根,。据有:关规定制定》道路、公园、广【场、单位庭院、【。居住区等绿》地的管护标》准和规范并指导【有关:单位做好绿化工【作   》第十二条 鼓励创】建园林?单位、园《林小:区市人民政》府,对符合条件的—单位和小《区予以命名 —。   第十三—条 老城区》依法:收,回,的土地、拆除危旧】房屋和违法》建筑物腾出的土【地在符合城》市规:划的条件下应当优先!用,于建设公共绿地【   闲置土—地不得长时间裸露】土地闲置超过6【个,月的建设单位应当进!行临时绿化》  ? ,。第,十四:条 :经批准?移植树木的移植树】木的单位或者—个,人应当?。委托专业单》位实施并《。保证成活;未—。成活的按照》“伐一栽三”—的原则补植   】“伐一栽三”—是指砍伐一棵树木应!当栽种三棵规格相当!的树木   【第十五条《 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得擅自【修剪公共场所—的花、草、树木【为保证?电力、路灯、电车】。、电信、有线电【视等管线的安全使】用需要?修剪树木的由管线】管理部门提》出申请?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!门组织修剪所需费用!由管线管理部门【承担   第十六!条 建设单位将经批!准的建设项》目,绿,化用地擅《自改作他用的—依照城市规划管【理法律、法规的有关!规定予以处罚 】  :第十七条《。 损坏公共绿地和】绿化设?施,的赔偿?标准由市城市—绿化行政管理部【门会同有关》部门制定报市人【民,政府:批准后?执行 ?  : 第十八条 —城,市,绿,化行政管理部门【和其他有关》行政管理部门违【反,本实施细则规—。定有下列《行为之一的》对直:。。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】和其他直接责任【人员依法给》予处分;构成—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 【。  (一)挪用、截!留城市绿化资—金,的;   (—二):其他滥?。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】、徇私舞弊的— ,   第十九条 】市城市规划区以外的!各县人民政府所【在地的镇和》其他建制镇》城市规划区范围内】。的绿化参照本—实施细则执行 【    第二十条】 ,本实:施细则自200【8年4月1日起施】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