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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南昌市城市—房屋租?赁管理条例 】  ?   (1996年!3月19日南昌市第!十届人?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第二十九次—。。会议通过1》996?年4月18日江西省!第八届人民代—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二十一次》会议:批准根?据20?02年10月1【1日南昌《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十一次会议通过【2002《年11月29日【。江西省第九届—人,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《。会第三十《三次会议批准修正案!第一次修正根据【。2,010年11月2】6日江西省》第十:一届人民《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第二十【次会议批准的—201?0年10月29日】南昌市第十三届人民!。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第三十次会议关】于修改15件地方性!法规的决定》第二次修正) 【 第】一,条 为?。了加强城市房—屋租赁管理》维,护房:屋租赁?市场秩序《保障房屋租》赁当事人合法—权益根据中》华人民共和国城市】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!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!他有关法律、法规】结合本市《实际制?定本条例 【 , ? 第二条 本条例!适用:于,本市城市《规划区国有土—地范围内的房屋【租赁以及实施房屋租!赁管理的活动【 ? 》第三条 本条例所】称房:屋租赁是指房—屋所有权人作为【出租人?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!人使用由承》租人:向出租人《支付租金的行为 ! , , ,。 第四条【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!自愿、公平、互利、!信,。用的原则《实行登记备案—制度 】 第五条— 市、县《人民:政,府房产主管部门(】以下:简称房产主管部门)!是同级人《民政府?房屋租赁管》理,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房!屋租赁实行管理区】人民:政府:房产:主管部门在》市房产主管部门委】托范围内对房屋租】。赁实行?管,理,   【。 , 市、县、区—人民政府国土—资源、价格、工【商、公安和税务等】行政部门应当—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!房产主管部门做好房!屋租赁监督管理工作! 》 , 第《六条: ,公民、?法人或?。者其他组织对—其依法取得》所有权或者国家授权!经营:、管:理的房屋可》以依法出租 【 【第七条 本》条例:第六条规定》可以出租的》房屋有下列》情况之一的》不得:出租 《 ,     (【一)未取得》房屋:所有权证或者—其他合法权》属证明的; !  :。   (二)司法】机关和行政机关【。依法裁定、决定查】封或者?以其他形式限—制房产权利》的; 【  :  (三《)共有房屋未—征得共有人书面同】意的; 】    (四)房屋!所,有权以及该房屋所占!。土地:的土地?使用权?权属有争《议的;《     (!五)不符合房屋安】全标准的; !。    《 (六)已抵押【。房屋未?经,抵押权人同》意的; 【 ,   ? (七)有关法【律、法规禁止—出租的 】 : 第八条 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!同房屋租赁 【 :。     (—一)房屋所有—权人以?提供房屋作为经【营场所与《他人:合作经营但不—参与:管理、不承担—经营风险而收取费】用的; —  ?   (二)私【有,房屋所有权人与该房!屋使:用人:不一致并收取费【用的; —     (三】)公有?房,。屋由其单位职—工、职工家》属或者?其他单?位,。、个人从事生产【、经营?活动并以承包—费,、管理费、利润或者!按照:营业:额比例提成等形【式向使用人收—取费:用的; 】    (四)【出租柜台的 】 第九条!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!承租人应当》。。签订书面《租赁合同 !    租赁合同应!当具备?以,。下条款?   【  (一)》当事人姓名及—住所或者单位名【称,及,地址;  !   (《二):房屋地点、装修及】设施状况《和租赁面积; ! ,     (三)】租赁期限; !     (—四)租赁用》途; 》   《  (五)租赁价】格,及支付方《式,;,。 》   ? (六)修缮责任】;,。 ? ,     》(七)转租约定【;,   【  (八)变—。更或者解除》合,同条件; 】  :   (九)—。违约责任;》 》    (十)当】事,人约定的其》他条款? 《     房屋租】赁期限由当事人【协,商确:定但:不得超?过土地使用》权出让合同、—土地租赁合同—约定的土地使用【。年限并?且,不得超过《20:年 《 《 第十条 —房,。屋租赁当《。事人应?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!提交下列证明文件】向房产主管部门或】。者其委托的部—门办理登记》备案 【 ,  : (一)租赁合同】; 》     》(二)房《屋所有?权证或者其》他合法权属证明;! 《。    《(三)当事人的身】份资格?等合法证件;【     (!四)法律《、法规规定的—其他:证,件 《    》 当事人《可以:。委托房屋租赁中介】服务机?构,办理登?记备案?房屋:租赁中介服务机构在!办,理登记备案时必须向!房产主管部门—提交当事人的委托】书 《     —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!案的不得对抗第【。三人 】 第十一—条 下列房屋出【租出租人办理登记备!。案,除提交本条例第十条!规,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必!须提交?相应证明《文件? ?   ?  (一)共—有房屋出租应当提】交其他共有》人授权出租》的书面证明;【 , , ,     》(,二,)委托?代管的房屋出租应当!提交委托人授权【出租的书面证明;! 《    (三)被】设定抵押权的房【屋出租应当》提,交抵押权人》同意出租的书面证】明; 【   ?。 (四)房屋—出租给暂《。住人口居《。住应当提交出租人】与公安派出》所签订的治安责【任书 》 第十二!条 房屋承租人在租!赁期限内根据租赁合!。同,中的转租约定—或者征得出租人书】面同意可以将其【承,租的房屋转》租给他人 【     —房,屋转:租的:租金由转租》当事人协商》议定 【    房屋转租】合同:约定的租期的最【后时限不得超过租】。赁合:同中约定的》。最后租期 — ,     房【屋转租期间》承租人?应当继续履行—租赁合同但出—租人与?转租当事人另有【约定的除外第十三条! 房屋转租》当事人办理登记【备案应当提》交下列证明文件】 :     (一】)转租合同;—,  》   ?(二)转租》当事:人的身份资格等【合法证件; 】   《 , (三)原租赁【合同 《     转】租,合同应当具备本条例!第九条第二款—规定的条款》,     房!屋租赁合同中—没有转租约定的转租!人在办理转》租登:记,。备案时除提交前【款规定的《证明:。文件外还必须提交】原出: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!。证明 ! , 第十四条 房产主!管部门或者其委【托的:部门办理《房屋租赁《或者转?租登记备案应当自】受,理之:日起7日内对房屋】是,否符合租赁》或者转租条件—。进行审查并作出书】面答:复对符?合租赁或者转租条件!的发给房屋》租赁证 】 , 第十五条 房!屋租赁?证是:租赁行为合法的凭】证租用房屋从事【生产、经营》活动的房屋租赁证】作为其经营场—所合法的凭证;租】用房屋用于居住的】房屋租?赁证作为公安机关】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!之一 ! 第十六条 有】下列:情形之一的房—屋租赁或者》转租:当,事人可以《。变更: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! ,     (【一,),符合合同约》定可以变更或者解】。除合同条《款,。。的;?。   —  (二)因—不可抗力致使合同】不能继续履行的;!  》   ?。(三)当事人协【商一致的 【     —一,方当事人违反前款规!定变更或者解除合同!使另一方当事—人遭受?损失的?应当由责任方负【责赔偿 —      】。 第?十七条 房屋—。租赁或者《转租合同的变更【。。当事人应当提交【下列证明文件向房产!主管部门或者—其委托的部门办理登!记备案  !   (一》)原:。租赁或者转租合同;! 《 ,    (二)原房!屋租赁证; 【 : ,    《(,。三,)经双方同》意,的变更合同的—书,面报告《 ? ,  :  房产主管部【门或者其委托的部门!应当自受理之—日起7?日内:作出书面答》复对符?合变:更条件的办理变更】。登记手续 【 , 《 第十八条 房【屋租赁或者转—租期满合《同随即终止 】    》 承租人需要继【续,租用房屋的应当在】期,满前:1个月告知出租人】;出租人《不再继续出租—房屋的应《当在期满前1个月】告,知承租人但房屋【租赁:合同另有约》定的从其约定【 :    》。 出:。租人继续将房屋出】租的在?同等条?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!承租权?并按照?本条例?规定重新签订书面】租赁合同办理—登记备案手续 】 》 :第十九?条 当事人办理租】赁合同或者转—。租合同?终止、解除》登记备案时应当【提交租赁合同或【者转租合同和房屋租!赁证并由房》。产主管部门》或,。者其委托的部门予】以注:销登记?收,回房:屋租赁证 — , 第【二十条 公有—房屋出?租供居住的租金【按照市、县人民政】府规定的标准执行】     公!有房屋出租》供从事生产》、经营活动和私有房!屋出租的租》金由当?事人协商议定 ! 《 第二《十一条 公民出租房!屋在租赁期限内【死亡的其继承人应】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!同法人?或者其他组》织,出租房?屋在租?赁期限内因破产、】合并、分立或者终】止等:发生产权转》。移的变更《后的房屋《所有权人应》当继续履行原租赁】。合同 》 ,  :   ?住宅用房承》租人在租赁期—间死亡的与其生【前共:同居住?的人可以按照—原租赁合《同继:续,承租如不再》继续承租《的应当?提前1个月告—知出:租人: ? —第二十二条 —房屋租?。赁期限内以出租的】。房屋依法设定—抵押权的《其房屋所《。有权人应《。当将抵押《情况书面通知承租】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!效: — 第二《十三条? 房:屋租赁期限》内出租?人的房屋依法转【让后房屋受让—人应当继续履行原】租赁合同 —    — 转让已出租的【房,屋房屋所有权出【让人应当提前3个】月,通知:承租人;在》同等条件《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!权 【 , 第二《十四条 《。承租人?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出租?人,有权提前《解除合同收回房【屋;造?成损失的由承—租,人承担赔偿责—任,     !。(一)擅自转租【、转:让、转借或者调换】房屋的; 【 : ,   ?(二)擅自改变房】屋结:构、用途的;—, :     (【三)人为损坏房屋】及其设?。施不维修《的; 》     (四)!利用承租的房屋传】播,黄,色或者反动》音像、制《造假冒伪劣》产品或?者进行赌博、销赃、!卖淫嫖?娼,等违法活动的 ! ,     承租【人逾:期不:支付租金累计超【过,。。3个月的出租人可以!提前:解,除房:。屋,租,赁合同收回房屋但】房屋租赁合同另【有约定的从其约定】 !第二十五条》 出租人有下—列,行,。为之一给承租人造】成损失的出租—人应当承担赔偿【责任 《 ,     (】一):未商得承租人同意提!前收回房屋的;【 ?    》 (二)《。不按照租《赁,合同:约定期限提供房屋的!; 《    》 (三)房屋—自然损坏不及时【修复的但租赁合同约!。定由承租《人修缮?的除外; —   》。  (四《)擅自提高》房屋:租金的 ! 第二》十六:条 违反《本,条例规定《未办理租赁或—者转租登记备案的】由,。房,产主管部《门责令限期补办【登记备案;》但按照本条例—规定该房屋不可以】出租或?者转租的责令停【止出租或者转租【行为并按照以—下规:定予以处罚》 《   ?  (一)出租、】转租房屋用》于居:住,的没收出租》人或:者转:租人违法所》得;:。 》    (二)出租!、转租房屋从事【。。生产、经营活动【的没收?出租人或者》转租人违《法所得处以违—法所得5%》的罚款 》 ?    依照前款】规定出租人或—者转租人逾期不【补办:登记:备案的责令停—止租赁行为;逾期】。未缴纳罚《。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!的3%加处》罚款 》 , 》第二十?七条 罚款和没收】违法所得必须出具】省财政部门统—一制:发的罚款收据并【。全部上缴同级—。财政? 【 第二十八条 违反!本条例?规定属于人民政【府,国土资源、价格、】工商、公安和税【务等行?政部:门管理职《责的由上《述部门按照各自【。的职责依法处罚 !     违】反本条?。例,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责任 】 《 第《二十九条 》当事人对处罚决定】不服:的可以依法申—请行政复议也可以】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!逾期不?申请复议也不—向人民法院起诉又】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!作出处罚决定—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!强制执行法》律、法规另有规【定的除外》 : : : , 第:三十条? 房屋租赁管理【。工作人员未》在规定期限内办理】审查登记手续的视】为同意登记备案【;给当事人造成损】失的房产主管—部门应当依法承担】赔偿责任 【 : 第三十一】条 房?屋租赁管《理工作人员》利用职权贪》污受贿、徇》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事责任;】。不构成犯罪的—由所在部门》给予行政《处,。分 ? , 第【三十二条 房产【主管部门办理房屋】租赁或者转租—登记备案的收费【项目:。及标准必须按照【省和市财政、物【价部门的规定—执行 】 第三十三条 !房,屋租赁经《营中国有土地收益的!收缴办法按照有关法!律,、法规的《规,定执:行 ?。 【第三十四条 在【本市:城市规?划,区外的国有土地【范围:内进行房屋》租赁实施《房屋租赁管理参【照本条例《施行 — , 第三十五条 本!。。条例自公《布之日起施》行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