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南昌市城市房】屋租赁?管理条?例 》 ,    (19【96年3月1—9日南昌市》第十届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员会—。第二十九《次会议?通过1996—年,4月18日江—西省第八《届人民代《表大会常务委—。员会:第二十一次会议【。批准根据2》002年10月1】1日南?昌市第十二届—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!通过2002年1】1月:29日?江西省第九届—。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《。第三十三次会—议批准修正》案第一次修正根据】2010年11月】26日江西省第十一!。届人民代表》大会常?务委员会第二十次】会议批准的2—。010年10月【29日南昌市第【十三届人民代表大】会常:务委员会第三十次】会议:关,。于修改?15件地方性法【规的决定第二—次修正) 】 , 第一条 【为了加强城市—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!屋租赁市《场秩序保障房—屋租赁当事人合法】权益: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城市房地产管—理法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合同法和其】他有关法律、法规结!合本市实际制定【本条:例 ? — 第二条《 本:。条例适用于本—市城市规划》区,国,。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!租赁以及实》施房屋?租赁管理的活动】 — , 第:。三条 本条例—所称房屋租赁—。是指房?。。屋所有权人作—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!租给承?租,。人,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!人支付?。。租金的行为 】 《 第四条 房屋】租赁应当遵》循自愿、公》平,、互利、信用—的原则实行登—记备案制《度 ! 第五条《 ,市、县人民》政府房?产主:管部门(《以下简?称房产主管部门)】是同:。级人:民政府房屋租赁管理!工作的主管》部门对房《屋租赁实行》。管理区?人民政?。。。府房产主管》部门在市《房产主?。管部:门委托?范围内对房屋租【赁实行管《理 《。  ?   市、县、区】人,民政府国土资—源、价格、》工商、公《安和税务等行政部门!应当按照各自的职】责配合房产主—管部门做好房屋【租,赁,监督管理工作 ! 第【六条 公民、法人或!者其他组织对其依】法取得所《。有权或者《国家授权经营、管】理的:房屋可以依法—出租 《 第七!条 本条例第六条】规定可以出租—的,房屋有?。下,列情况之一的—不得出?租   】。  (一)未取得】。房屋所有《权证或者其他合【法权属证明的; !    — (二?)司法机关》和行政机《关依:法裁定、决定查封】或者以其《他形式限《制房产权利》。的; 《     (三!)共有房屋未征【得共有人书面同意的!; —    (四)房】屋所有权以及该【房屋所占《土地:的土地使用权权【属有争议的; ! :    (》五)不符合房屋安】全标准的;》,     】(六:)已抵押房屋未经抵!押权人同意的; !     (】七)有?关法律、法规—。禁止出租的 】 《 第八条 —有下:列,。情况之?一,的视同房屋租—赁 ?   》 , (一)房屋所有】权人以?提,供,房,屋作为经营》场所:。。与他人?合作经营但不参与】管理、不承担经【营风险而收取费用的!;,。,  》   (二)—私有:。房屋所?有权人与该房屋【使,用,人,不一致并收》取费:用的:; ?     【(三)公有房—屋由:其单:位职工?、职工?家属或者《其,他单位、个人从【事生产、经营活【动并:以,承包费、管》。理费、利润》或者按照营业—额比例提成等形式向!使用:。人收取费用的; ! :     (—。。四)出租柜》台的 】 , ,。。 第九条 房—屋租:。赁出租人和承租【人应:当签订书面租—赁合同 》  《   租赁》合同应当具备以【下条款 —。     (【一)当事人姓名及】住所或者单位名称及!地址;  !   (二)房【屋地点、装修—及设施状况和—租赁面积;》 : :  :   ?(,三,)租赁期限;—,    【 (四)租》赁,用途:。;  【 ,  (五)租赁价格!及,支付方式; 】     (【六)修缮责任;】。 《    (七)【转租:约定:;,    】 ,(,八)变更或》。者解除合《同条件;》  》   (九)违约】责任;?。   【  (十)》。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!款 ?     【。房屋租赁期限—由当事?。。人协商确定但—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!出让合同、土地租】赁合同约定的土地】使用年限并且不得】超过20年 】 《 第十条 房【屋租赁当《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!。。签订后?提交下列《。证,明文件向《房产主管部门或【者其委托的部门【办理登记备》案    ! (一)租赁合同】;    ! (二)《房屋所?有权证或者其他【合法权属证明;】    【 (三)当事—人的身份资格—等合法证件;—    】。 (四)法律、法】规规定的其》他,证件 【 ,   当事》人可以委托房屋【。。租赁中介服务机构】。办理登记备案—房屋租赁中》介服务机构在办【理登记备案》时必须?向房产主管部—门提交当事》人的委托书 】     —租赁合同《。未经登记备案的不】。得对抗第《三人 》 , 第十一条! 下列房屋出租【。出租人办理登记备】案除提?交,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!证明文件外》还必须提交相应证明!文件  】   (《一):共,。有房屋出《租应当提交其他共】有人授权出租的书面!证明; 】    (二)【委托代管的房屋【出租应当提交委托人!授权出?租的书?。。面证明; 【 ,     (—三)被设定抵押【权的房屋出租应【当,提交抵?押权人同意出—租的书?面证明; 【  ?   (四)房屋出!。租给暂住人口居【住应当提《交出租人与公—安派:出所签订的》治安责任《书: ? 第—十二条 房屋—。承,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根!据租:赁合同中的转—租约定或者征得【出租:人书面同意可—以将其?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他!人  【   房屋》。转租的?租金由转租当事人】协商:议定 【。    房屋—转租合同约定的租】期的:最,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!合同中约定的最后】。租期:,    【 房屋转租期间【承租人应当继续履行!租赁合同但出租人】与转租当事人另【。有约定的除》外第十三条 —房屋转租当》事人办理登记备【案应当提交下列证明!文件 —     (一)】转,。。租合同; !   ? ,(二)转《租当事?人的身份《资格等?合法证件; 【 ,     (【三)原租赁合同】 《    转租合同应!当具:。备,本条例?第九条第二款—规定的条款》     !房屋租赁《合,同中没有转租约定的!转租人在《办理转租《登记备案时除—提交:前款规定《的证明文件外还必】须提交原《出租人同意转租【的书面证明— ,。 第十!四条 房《产主管部门或者其】委托的部门办理房】屋租赁或者转租登】记备:案应当?自,受理之日起7日【。内,。对房屋是否符合【租赁:或者转租条件进【行审查并作出书【面答:复对:符合租赁或者—转,租条件的发给—房屋租赁证 】 《 第十五条—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!行为合法的凭—证,租用房屋从事生产、!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!证作为其经营—场所合法的凭证;租!用房:屋用:于居住的房屋租赁】证作为?公安机关办》理户:口登记的凭》证之一 【 : 第十》六条: 有下?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!赁或者?转租当事《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!。租赁合同 【。 ,    (》。。一)符合《。。合,同约定可以变更或】者解:除,合同条款《的;:。。     !(二)因不可抗力】致使合同不能继续】履行的; 】 ,    (》三)当事人协商【一致的《 ?     》一方当?事人违反《前款规定《变更或?者解除合同》使另一方当事—。人遭:受损失的应当由责】任方负责赔》偿 《 , ,   ?  : 第十》。七条 房屋租赁【或者转租《合,同,。的变更?当事人应当提交下】列证明?文件向房产》主,管,部门或者其》委托的部《门办理登《。记备案 【    《 ,(一)原租赁—或者转租合》同;  】  : (二)原房—。屋租:赁证;? 《     (—三)经双方同意【的变更合同的—书面报告《 》    房产—主管部门或》。者其委托的部门应当!自,受理之日《起7日?内,作出书面答复—。。对符合变《更条件的办理变更】登记手续 — 《 , 第?十八条 《房屋租赁或者转【租期:满合同随即终—止    ! 承:租人需要《继续租用房屋的应】当,在期满前1个月告】知出租人;出—租人不再继续出租】房,屋的应当在》期满前1个月告知】承租人但房屋—租赁合同另有—约定的从其约定 !     出租!人继续将《。房屋出租的》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!人有优先承租权【并按照本《条例规定重新签订书!面租赁合同办理【登记:备,案,手续 》 第十九!条 当?事人办?理租赁?合同或者转租合同终!止、:解除登记备案时应当!提交租赁合同或【者转:租合同和房》屋,。租赁证并由》房产主管部门—或者:其委托的《部门予以《注,销登记收回房屋租】赁证: 【 第二《十条 公有房—屋出:租供居住的租金按】照市、县人民政【府规定的标》准,执行    ! 公有房《屋,出租供从事生—产、经营活动和私有!房屋:出租的租金由当【事人协商《议定 】 : 第二十一条 公】民出租房《屋在租赁期限内【死亡:的其继承人应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】合同法人或者其他】组织出租《房屋在?租,赁期:限内因破《产、合?。并、分?立或者终止等发生】产权转移的变更后】的房屋所《有权人应当继—。续履行原《租赁:合同 【    住宅用【房承租人在租赁【期间死亡的与其生】前共同居《住的人可以》按,照原租?赁合同继续承租如不!再继续承租的应【当提前1个月—告知:出租:人 ? 》 第二《十二条 房屋租【赁期限内以出租的】房屋依法《设定抵押《权的其?房屋所有《权人应当将抵押情况!书面通知承》租,。人原:。租赁合同《继续:有效 【 第二十三】条 房屋租赁期【限内出租人的—房屋依法转让后【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!履行原租赁》合同  】   转《让已出?租的房?。屋,房屋所有《权出让人应当提前】。3个月通知承租人】;在同等条件下承租!人有优?先购买?权 【 第二十四条】 承租人有下—。列行为之一的出租】人有:权提前解除合同【收,回房屋;造成—损失的?由承:。租人承担赔偿责任】  —   (一)擅自转!租、转让、转借或】者调换房《屋的; —     —(二)擅自》改变房屋结构、用途!的;   !  (?。。三)人?为损:坏房屋及《其设施不维修的【。;: :     (【。四)利用《承租的房屋传播黄色!或,者反动音像、制【造假冒伪劣产品或】者进行赌《博、:销赃、?卖,淫,嫖,娼等:违,法活动的《 《     承租人逾!期不支付租》金累:计超过?3个月的出租人【可以提前《解除房屋租赁合同】收回房屋《但房屋租赁》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!约定 》。 : 《第二十五条 —。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!一给承?租人造成损失的出】租,。人应当承担赔—偿责任  【     (【一,)未商?得承租人同意—提前收回房屋的【;:     (!二)不按照租赁【合,同约定期限提供【。房屋的; 【   《。  (三)房屋自然!。损坏不及时修—复的但租赁合—同约定由《承租人修缮的—除外; 【   ?  (?四)擅自提高房屋租!金的 】 第二》。十,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!定未办?理租:赁或者转《租登记?备案的由房产主管】部门责令《限,期补办?登记备案;但按【。照本:条例规定该房—屋不:可以出?租或者?转租:的责令停止出—租,或者转租行为并按照!。以下规?定予:以处罚 》    —。。 (一?)出租、转租房【屋用于居《住的没收出租人【或者:转,租人违法所得;】     】(二)出租、转【租房屋从《事生产、经营—活动的没《收出租人或者—转租人违法所—得处以违法所得【5%的罚款—     】依照前款规》定,出租人或者转租人逾!期不补办《登记备案的责令停止!。租赁行为;逾期【未缴:纳罚款的《。。每日按罚款数—额,的3%加处罚款【 【 第?二十七条 罚款【。和没收?违法所得必须出具省!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】的,罚款收据并全部上】缴同级财《政 — 第二十八】条 违反本条—例规:定属于人《民政府?国土:资源、价格、—工商、公《安和税务等行政部门!管理职责《。的由上述部》门按照各《自的职责依法处【罚  【   违反》本条例规定构成【。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,事责任 — —第二十九条 当事】。人对处罚决定不服】的可以依法》申请行?政复议也可以直【接向人民法院起【诉逾期不申请复【。议,。也不向?人民:。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!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!决定的部门申—请人民法院强制【。执行法律、法—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】 : : : 第三十—条 房屋租赁—管理:工作人员未》。。在,规定:期限内办理审查登记!手,续的视为同意登记】备案:;给当事人》造成损失的房产主】管部门应当依法承担!赔偿责任 ! 第三—十,一条 房《屋租赁管理工作人】员利用职《。权贪污受《贿、徇私舞弊—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刑事责任;】不构成?犯罪的由所在部门给!予,行政处分 ! 第三十二】条 房产主》管部门办理房屋【租赁或者转租—登记备案的收费项】目及标准必须—按照省和《市财:政、物价部门—的规定执行 !。 第三【十三条?。 房:屋租赁经营中国【有土地收《益的收缴办法按照】有关法律、法规的】。。规定执行 — 第】三十四条《 在本市城市规【划区外的国》有土:地范围内进》行房屋租赁实施房屋!租赁:管理参照本条—例,施,行 第!三十五?条 :本条例自《公布之日起施行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