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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【昌市城?市房屋租赁管理条】例 —    《(1996》年3月19日南昌】市第十届人》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第二十九次会】议通过19》96年4月18日江!西省第八届人民【代表大?。会常: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!会,议批准根据200】2年1?0月11日南昌市第!十二届人民代表【大会常务委》员会第十一》次,会议通过《2002年11月2!9日江西《省,第九届?人民: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第三十—三次会议《批准:。修正案第一》次修正根据2—010年11月26!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!。。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第二十》次会议批准的201!0年10月29【。日南昌市第十三届人!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第三十【次会:议关于修改15【件地方性法规的【决定第二次》修正)?。 】第一条? 为了加强》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!护房屋租赁》市场秩序《保障房屋《租赁当事《人合法权益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城市:房地:产,。管理法中华人民【共和国?合同:法和其他有关法律、!法规:结合本市实际制定】本条例 】 第二条 本!条例适用于》本市城市《规划区国《。有土地范围内的【房屋租?赁,以及实施《房屋租赁管理的活】动,, , : : ,。 第?三条 本条例—所称房屋租赁—是指房?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!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!租人使用《由承租人向出租【人支付租金的行【为 — 第四条 房!屋租赁应当遵循自】愿、公平、》互利、信用的原【则实:行登记备《案制:度 】 第五条 市【。、县人民《政府房产主》管部门(以下—。简称房?产,主,。管,部门)是同级人民政!府房屋租赁管理工】作的主管部》门对:房,屋租赁实行管—理区人民政府—房,产主管部《。门在市房产主—管部门委托范围内对!房屋租赁实行—管理:, ?  :   市、县、区人!。民政府国土资源、价!格、工商、公安【和税务等行政部门应!当按照?各自的职责》。配合房产主》管部门做好房屋【租赁监督管理工作! —。 第六条 公民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】织对其?依法取得所有—权或者国家授权经】营、管理的房屋可】以依法出《租 》 ? , 第七条 》本条:例第六条规定可【以出租的房屋有下】。列,情况之一的不得【出租? 《    (一—。),。未,取得房屋《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!法权属证《。明的:; 》     (二)】司法机关和行政【机关依法裁》定、决定《查,封或者以其他形【式限制房产》。权利的?; ?     (三!)共有房屋未征【得共有人书》面同意的; 】   《  (四《),房屋所有权》以及该房《屋所占土地的土地】使用权权属有争【议的;? 《     (五)不!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!; —    (六)已】抵,押,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!意的;? 《   ?  (七)有关法】律、法?规禁止出租的【 — 第?八条 有下列—情况:之一的视同》房屋租赁 【。 ,     (一【)房屋?所有权人以提—供,房屋作为经营场【所与他人合作经营但!不参与管理、不【承担经营风险而收】取费用的;》 ?     (【二)私有《房屋所?有权人与该房—屋使用人《不一致并《收取费用的; !  ?   (三)公有】房屋由其《单位职工、职工家属!或者其他《单位、?个人从事生产、【经营活动并》以承包费、管—理费、利润或者按】照营业额比例提成】等形式向使用人收】取,费用的?。; ? : ,    (四—。)出租柜台的【 《 : , 第九条《 房屋租赁出租人】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!。面租赁合同 】   《  租赁合同应当具!备以下条款 】 :   ? ,(一)当事人姓名】及住所或者》单,位名称?及地址; !    (二)房屋!地点、装修》及,设,施状况和租赁面积;!。 《。     (三【),。租赁期限;》    】 (四)《租赁:用途;  !   (五)—租赁:价格及支《付方式; —  《   (六)修【缮责任; 【 :    (七)转】租约定; !    (八—)变更或者解除合】同,条件:;  【 ,  (九)违约责】任; —。 ,  : , ,(十)当《事人约定《的其他条款 】 :    房屋—租赁期?限由当事《。人协商确定但不【得,超,过土:地使:用权出让合同—、土地租赁合—同约定的土》地使:用年限并且不得【超过20年 ! :。 ?第十条 房屋—租赁当事人应当在】租赁合同签》订后提?交下列证明文件向】房产主管部门—或,者其委?。托的部门办理—登记备案《,。 ,   》  (一《),租赁合同; 】  ?   (二)房屋】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!法权属证明;—     !(三)当事人的身份!资格等合《法证件;》 , ,     (四】)法律、《法规规?定的其他证件 】 , ,     当事人】可以委托房屋租赁中!介服务机构办理【登记:备案房屋《租赁中介服务机【构在办理登记备案】时必须?。向房产主《管部门提交当事【人,的委托书 —   》  租赁合同未经登!记备案的不得对抗】第三人 —。 第十一!条, 下列?房屋出租出租人办理!登记备案除提交本条!例第十条规》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必!须提交?相应证明文》。件 》     (—一):共有房屋出租—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!授权出租的书面证】明;?  》   (二)—委托代管的房屋出】租应当?提交委托人》。授权出租的》书面证明;》 《  :  : (三)被设定抵】押权的房屋出—租,。应当提交抵押权【人同意?出租的书面证明;!。    【 (四)房屋出租】。给暂:住人口?居,住应:当提交出租人与【公安派出所签订的】治安责任《书: , : 第十【二,条 房屋《承租:人在租赁期限内根】据租赁合同中的【转租约?定,或者征得出租人书】面同意?可以将其《承租的?房屋转租给他—人 》     房屋转租!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!协商议定》     房!屋转租合同约定的租!期的最后时限不【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!。定的最后《租期 《  《   房《屋转:租期间?承租:人应当继续履行【租,赁合:。。。同但出租《人与转租当事—人另有约定的除【外第十三条 房屋】转租当事人》办理登记备》案应当提交下列证明!文件   !  (一)》转租合同;—     】(二)转租当—事人的身份》资格等?合法证件; 】 :    (》三):原租赁合《同:    【 转租合同应当【具备本条例第九条第!二款规定的条款】 ?     》。房屋租赁合同中没】。有,转,租约:定的转租人》在办理转《租登记备案》时除:提交前款规定的【。证明文件《外,。还,必须提交原出租人同!意转租的书面证明】 》 第十四【条 房产主管—。部门或者《其委托的《部门办理房屋—。租赁或者转租—登记备案应当自【受理之?日起7日内对—房屋是否符合租【赁或者转租条件进行!审查并作出》。书面答复对》。符合租赁或者转租】条件的?发给房屋《租赁证 》 , , 第十【五条 房屋》租赁证是租》赁行为合《法的凭证租用房【屋从:事生:产、经营活》动的房屋租赁证作】为,其经:营场所合法》的凭证;租用房屋】。用于居住《的房屋租赁证—作为公安机》。关办理户口》登记的凭证之一【, 】第十六条 》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房屋租赁》或者转?租当事人可》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!合同:  》   ?(一)符合合同约定!可以变更或者—解除合同条》款的:;   】  (二)因不可抗!力,致使:合同不能《继续履行的》;  【   (三)当事】人协商一致的—   【  一方当事人违反!前款:规定变更或》者解除合同》使另:一方当事人遭受损】失的应当《。由责任?。方负责赔偿 !。      【 第十七条 房屋!租赁或者《转租合同的变更【当事人?应当:提交:下列证明文件向【房产: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!的部门?办理登记备案【   —  (一)原租【赁或者?转租合同; 】 ,  :   ?(二)原房屋租赁证!;    !。 (三)经双—方,同意的变更合同的书!面报告?。   【  房产主管部门或!者其委托的部门应当!自受理?之日起7《日内:作出书面答复对【符,合变:更条件的办理变更】登记手续 — : 《 第十八条 —房屋租赁或者转租】期满合同《随即终止 !    承租人需】要继续租用房屋【的应当在期满前1个!月告知出租》人;出租《人不再继续出—租房屋的应当在期】。满前1个月告知【。承,租人但房屋租赁【合同另?有约定?的从其约定 【     出租!人继:续将房屋《出租的在同等条件】下原承?租人有优先》承租权并按照本条】例规定重新》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办!理登记备案》。手续 ! 第十九》。条 当事人办理租】赁合同?。或者转租合同—终止、解除登—记备:案,时应当提《交租赁合同》或者转?租合同?。和房屋?租赁证并由房产【主管:部门或者其》委托的?部门予以注销登记收!回房屋租《赁证 】 : 第:二十:。。条 公有《。房屋:。出租供居住的租金按!照市、?县人民政府规—定的标?准执行   !  公有房屋出租】供从事生产、经【营,活,动和私有房屋出【租,的租金由当》事人协商议》定 【 , 第二十》一条: 公:。民出:租房屋?在租:赁,期限内死《亡的其继承人—应当继续履行原租】赁合同法人》或,。者其他组织》出租:房,屋在租赁期限内因破!产、合?并、分立或》者终止等发生产权转!移的变更后的—房屋所有权人应【当继续?履行原租赁合同 !   》  住宅《用房:承租:人在租?赁期:间死亡的与其—生前共同居》。住的人可《以按照原租赁合同】继,。续承租如不再继续承!租的应当提前—1个月告知出租【人: , 【第,二十二?条 房屋租》。赁期限内以出—租的房屋依》法设定抵押权的其房!屋所有权人应—当,将,抵押:情况书面通知承租】人原租赁合》同继续有效 ! , 第二十【三条 房屋租赁期限!。内出租人的房屋依法!。转让后?房,。。屋受让人应》当继续履行原租【。赁,合同   !  转让已出—租的房屋房屋所有】权出让人应当提【前3个月通》。知,承租人;在》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!优先购?买权 》 —第二十四《条 承租人有—下列行为《之一的?出租人有权提前解】除合同收回房—屋;:造,成损失的由承租人】承担:赔偿责任 【     (【一):。擅自转?。租、:转让、转借》或者调换《房屋的; 】    《 (二)擅自改【变房屋结构、—用途的;《 ?   《  :(三)人《为损坏房屋及其【设施不维修》的; 【    (》四)利用《承租:的房屋传播黄—色或者反动音—像、制造假冒—伪劣产品或者—进,行赌博、销赃、卖淫!嫖娼等违《法活动的 】  :   承租人逾【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!过,3个月的《出租人可《以提前解除房—屋,租赁合?同收回?房屋但房屋租赁合同!另有约定的从—其约:定 — 第二十五条!。。 出租?人有下?列行为之一给承租】人造成?损失的?出租人应《当承:担赔偿?责任   !   (《一)未商得承租【人同意?提前收回房》屋的;? 》    《(二)不按》照租赁合同》约定期限提供房屋的!; 》 ,    (三)房屋!自然损坏不及时修】复的但租赁合同约】定由承租人修—缮的:除外;《  》   (四)擅【。自提高房屋租金的! — 第二十六—条 违反本条—例规定未办理租赁】或者转租登》记备案的由房—产主管部《门责令限期补办登记!备案;?但按照本条例规【定该房屋不可以出】租或者转租》的责令停止出租或者!转租行为并按照以下!规定予以处罚【    【。 (一?)出:租、转租房屋—用,。于居住的《没收出租人或者转】租人违?法所得;》     (!二)出租、转租【。。房屋从事生产—、经营活动》的没收出租人或者转!租人违法所》。得处以违法所得【5%的罚款 !     》。依照前款规定出租】。人或者转租》人逾期不补》办登记备案的责令】停止租?赁行为;《逾期未缴纳罚款的】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!%加处罚款 】 》 第二?十七:条 罚款《和没收?违法所得必须出具】省财政部门统—一,制发的罚款收据并】全部上缴《。同级财政 — 【第二十八条 违反】本条例?。规定:属于人民政》府国土资《源、价格、工商、公!。安和税务等行政【部门管理《职责:的由上?述部门按照各—自的职责依》法处罚 》    — 违反本《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刑事—。责任 】 第二》十九条 当事—人对处?罚,决定不服的可—以依法申请行—政复议也《可以直接向》人,。。民,法院:起诉逾期不申请【复议:也不向人民法院【起,诉又不履行处罚决】定的由作《。出处罚决定的部门】申请人民法院强【制执行法律、法规】另有规定的除外 ! , —第三:。十条 房屋》租赁管?理工作人员》未在规?定期限内办理—审查登记手续的视为!同意登?记备案;给当—事人造成损失—的,房产主管部门应当依!法承担赔偿责任【 》 《第三十一条 —房屋租赁《管理:工作:人员利?用职权贪污受贿、】徇私:舞弊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:。究,。。刑事责任;不构成】犯罪的由所在部【门给予行《政处分 ! 第三十二条 !房产主管《部门办?理房屋租赁或者转租!登记备案的收费【项目及标准》必须按照省和—市财政、物》价部门?的规定?执行 — ,。 第三十三条! 房屋租赁经营【中国有土地》收益的?。收缴办法《按照有关法律—、法规的规定执行! ? 《 第三十四条 在】本市城市规划区【。外的国有土》地范:围内进行房》屋租赁实施房屋租】赁管理参照》本条例施行 】 : , 第三十五条 本条!例自公?布,之日起施《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