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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》顺市水库工程管【理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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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1995年6月2!8,日,辽宁省抚顺》。。市第十?一届:人民: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第十七次会—议,通过 1995年7!月28日辽》宁,省第八届人民代表】大会常?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!议,。批准 1995年】8月15日公布施】行):
第一条 【为加强?水库工程管理确保工!程安全充分发挥效】益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法!律、法规结合我市】实际情况制定本条】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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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行!政区域内《的中、小型水库工】程均按本《条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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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】 市、?。县(:含区下同)、乡【。(含镇下《同)人民政府应当加!强对水库工程管理工!作的领?导水:库工程安全实行行政!首长负责制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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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》、县人民政府—水,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!行政区域《内水:库,工,程管理工作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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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乡水利工作站—负责本乡水库—工程管理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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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水!库工程按照分级管】理、分级负责的原则!确定:管理权属设置—管理单位
】
》 中型水《库由县管、小(【一)型水库由乡管】。均设置水库工程管】理所;?小(二)型水—库由村级集体经济组!织或:村民委员会》直接管理也可由乡】水利工作站管—理
【
跨》乡、村受《益的:水库由乡、村协商】管也可由县、—乡管并设置管理【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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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!水库工程管理—单位的任务》和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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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一)检查、》观测:。工程运行情况—发现重?大问题立即组织抢修!并向上级报告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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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负责工【程设施、《设,备的养?护、:维修;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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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执】行上级批准的供水调!度计划适时、合【。理供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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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四)制定防—汛,方案做好防汛—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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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—)依法收缴工程水】费;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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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六)管理、利用【库区资?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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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七,)积累、整编工程管!理和运用的资料建】立档:。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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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】 水库工程的管【理和:保护范围 》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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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管】理范围上游》。及两:侧为设计洪水—位外延?二百米;下游中【型水库坝《脚外一百《米至三百米小—。(一)型水库—坝脚外不少于一百】米小(二)型—水库坝脚外》不少于?五十米?管理范围由管理单位!设立标志《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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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)保护范【围上游为管理范围】外,延一公里至》二,公里两侧为山脊线】以下
】
《第七条? 在水?库工程管理范围内禁!止,下列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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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。一)修建影》响水库工程管理和】安全的建《筑物、构筑物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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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取土、】埋,坟、爆?破、采石《、,开荒、毁《林和坝?上放牧?。;
! (三)毁坏工程!设施及水文》、通讯、照明、【电,。。力,、观测等设备; 】
》。
? (四)非专管【人员操作溢洪道【、输水洞闸门—以及其它专用—设备
】
? 第八条 水库工】。。程管理单位》。对,所属:。。的水:面、土地和旅游【等资源实行承—包经营的《。必须明确承包者的责!任和义?务完善承包合同并报!水,行政主?管部门审查、备案】
】 第九条》 在水库工程保【护范:围内兴建工矿企业】、旅游景点以及爆破!。、采:。石、森?林主伐等活动—需征得水库工程【管理单?。位和水行政》主管部?。门的同意《并要采取防止水土流!失和污染《水质的有效》措,施
! 第十条 市、】县水行政《主,管,。部门应?当对水库《工程每年进行一次】全面检查和》安全:鉴定对未达到设计标!准或者有质》量缺:陷的水?库工程应当编制【除险加固方案—各,级,。人民政府要纳入治理!计划按期完成—除险加固任》务
! 对?未进行?除险加固《的病险水库须—采取:以下措施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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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!)未达?到设计标准的—由市、县水》行政主管部门核定】汛期限制水位按【设计标准制定临【时抢险方案; 【
!(二)有轻度漏水】、滑坡、沉陷—、断裂等质》量,缺陷的市、》县水行?政主管部《门和:乡水利工作站应当监!督水:库工程管理单位【加强检查、观测并】制定应?急方案;《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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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三)市、县水行政】主管部门确定的【严重危险水》库不准蓄水停止【使,用;需?废弃:的报上?一级人民政》府批准后由工程管理!单位做出妥善处【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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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一条 水库工程管理!单位必?须,严,格执:行,防洪调度《运用计划《不得擅自超限蓄水 !
!出现:超标准洪水和—意外事故危及水库工!程安全且与上级【失去联系《时水库工程现—场负责人有权采取】非常抢险《措施:保护大坝安》全并向?下游紧急报警 】
第!十二条 《凡,有灌溉任《务的:水库工程在死水位】以,上运用时水库工程】管理单位须》首先保证《农业生产《用水:因养殖、发电等【经营活动《影,响农:业生产用水的由县水!行,政主管部门或乡水利!。工作站责令其改正】拒不改正造成农业】生产损?。失,的由管理单》位和责任人予以赔】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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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三条 水《库工程实行》有偿供水用水单位和!个人应当依法—。交纳工?程水费农业水费【。按年度交纳非农【业水费按月交纳逾】期不交者按》月补:交,百分之?五的滞纳金对无【故拒:交和拖欠水费的【水库工程管理单位有!权限制供水或停止供!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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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四《。条 水库工程—的养:。护,、,维,修和除?险加固所需资金【。的筹集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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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!)收缴的工》程水费; —
—。 (二《)综:合,经营利?润和承?包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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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三)受益单》位和个人投》资、投劳;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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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四)各级人民政府的!专,。。项补助资《金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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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!七条规定《的,除责令其停》止违法行为限期【。拆除:建筑物、构筑物【没收非法所得—。赔偿:损失外可以并处五千!。元以下?罚款:;构成治安管—理处:罚的由公安》机关:依法给予处罚—;触犯刑律》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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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》本条:例第:九条规定造》成水土流失除责【令其停止违法行为】限期治?理外可以并处三【千元:以下罚款;造成水】质污染的由环保部门!按规定处罚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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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六,条 违?反本条?例规定有下列行为和!后,果之一的应当—追究责任人和水【库工程管理单位【。领导以及有关人员】的责任由所在单位】或上级主管机—关,给予行政处》分;触犯刑》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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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(一)?玩忽职守造成水库】工程设施、设—备,损失:。和出现重大》事故的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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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不》执行汛?期限制水位或—防洪:调度失误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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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三?)防:洪抢险不力造成【工程:重大损失《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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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—条 盗窃水库工【程,设备:、物资贪《污或挪用《工程水费、承包【费、工程专项资金应!当给予治安管—理处罚的由公安【机关依法处》罚;应当给予—行政处分的由所在】单位或上级主管机】关决定;构成—刑事:犯罪的?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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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。十,八条: 本:条例规定的行—政处罚决定由市、县!水行政主《管,部门或?乡水利工作站作出并!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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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》人对:行政处?罚,决定不服的可以在】接,到处罚通知之日起】十五日内《。向作出处罚》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!关或:同级:人民政?府申请复议;—。对复议决《定不服的可以—在接:到复议决《定之日起十五日内】向人:民法院起《。诉,当事:人也:。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!之,日起十五日内—直,接向人民法院起【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!复议:或者不?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!履,行处罚决定的由【。作出处罚决》定的机关申请人民】法院强制《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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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!。本条例实施中的具】。体问题由市水行政主!。管部门负《责,解释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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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】 本:。条例自公布之—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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