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江西】省建设用地规划【条件管理办法(【试行)?。 ? 关于印》发,江西省建设用—地规:划条件?管理办法(试—行,)等四个城》乡规:划管理规《定,的,通知 赣【。建规[201—。1]7?号 各市、—。县规划局、建设【局,(建委)、城管局(!委,。)     !根,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城乡规划法、江】西省城?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!规和:规章为进一》步规范我省城乡规】划管理我厅结合实际!在广泛征求意见的】。基础上制定了江西省!建设用地规》划条:件,管理办法(》试行)、江西省城】乡规划公开》公示办法(试行)】、江西省建设工程】竣工规划核实—管理:规定:(试:行)、江西省城乡】规划备案《办,法(:试行)?等四:个城乡规划》。管理规定现》印发:给你: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! ? ,  : 在:实施过程中》如有:意见和建议请向【我厅:城乡规划处反—。馈联系人王建辉;】联系电?话及传真0791-!6,222?769? :二,0一一?年一月二十一日 】 第一条 》为规范建设》用地规划条》件管理维护》。城乡规?划的权威性》和严肃性提高城【乡规:划管理水平根据中华!人民共?和国:。城,乡规:划法、江西省—城乡:规划条例、关—于加强?建设用地《容积率管《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!(建规〔20—08〕227号【)、中共江》西省委关于进一【步加:强,几个重点领域预防】腐败:工作的决定(赣【发[2?009]13号)等!法律、?法规和文《件规定结合本省【实际制定本办—法   【 , : 第二【。。条 本省辖区—内城市、镇规划【区内的各类》建设用?地规划条件的出【具、监督管理以及建!设项目全部建设【工,程规划许可证—核发之前确需对规】划条件进行变更的应!当按照?本规定执行》 第!三条 规划条件【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对建设?。项目提?出的规划建设要求】是修建性详细规划编!制和:审批的重要依据 !  ?   建设单—位或个人应当按【照城乡规《划主管部门确定的规!划条件进行》开发建设《任,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擅自《变更城乡规划主管部!。。。门确定的《规划条件《 , ,。。 》。 第四条 省住房和!城乡建设厅负责全】省规划条件的管理】和监督工作 !    市、县【人民政府城乡规划】主,管部门?负,。责本行?政区域内规划条【件,的管理和监督—。工作 》 第五【条 在城市》、镇:规划区内以划拨【方式: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!的项目经有》关部门批准、核准、!备案后城乡规—划主管部门依据控】制性详细规划确定】建设用地规》划,条件并将规划条【件抄送国土资源主】管部:门作为划《拨决定?书的组成部分— 】第六条 在城—。市、镇规划区内以】出让方式提供—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!目由国?土资:源主管部门向城乡规!划主管部门提—出申请?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!据控制性详细规【划确定建《设用地规划条—件 《 》第七条 国有土地】使用权出让必须严】格执行规划条件【。未确:定规划条件的地块】不得:出让国有土地使用】权规划条件未纳入国!有土地使用权—出,让合同的《该,。国有土?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】。无,效转让国有土地使】用权转让合同—必须附有原出让【合同中的各项—规划要求及附图并】不得改变原出让合同!中的各项规划—条件 — : 第?八条 在建设用地使!用,。权划拨或者》出让:、转让?过程中城《乡规划主管部—门出具的规》划条件必须严—格依据经法定—审批的控制性详【细规划符合控制【性详细规划对该地块!的控制要求 — : ,    城市、镇】重要地段且已由【城乡规划主》。。管部门或者镇人【民政府?制定修建性详细【规划的建设用地【规划条件还应当符】合修:。建性详细规划 】 ? 第九》条 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对同一建设!项目在出具规划条件!、进行建设用地规】划许可、规》划方案审查、—建,设工程规划许可、】建设项目规划—核实过程中应当【保持规?划条件?的连续性、》一,致性 】 第十条 拟【订规划条件应当遵循!下列原则 》     【(一)严格执行【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!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:、技术规范以及国】家相关?政策的规定; 【     【(二)严格》以控制性《详,细规划为依》据;  【  :。 ,(三)坚持社会效】益、环境效益和经济!效益相统一; 【     【(四)坚持》统一规划、配套【建设、改善城市基础!设施条件; 】   ?  (五)坚持【合理用?地和节约、集约用】地积极开发利—用地下空间; !。  :   (《。六)改善城》市生态环境注—重城市景观; !     (—。七)保护《历史文化遗产和【自然环境; 】     》(八)?对公共利益》和,利害关系人的—。利益不会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;!。    【 (:九)符合城市防【灾,。、减灾要求保障城市!安全 【 第十一条 规!划,。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!容,   —  (一《)土地使用要求包括!。项目用地性质—、范围、面积和【可兼容?内容:项,目用地包括项目建设!用地:和项目建设用地范围!外的道路、绿地【等,代征用地; — ? , ,  :(二)?土地开发利用强【度要求包括容积率】、建:。筑密度; 【     (三)】建筑控制要》求包括建筑高度【、,建筑间距、日—照时数和建筑退界要!求对裙房《、主体建筑或者沿】街建筑有控制—要求的也应当明确;!     】(四)道路》。交通设施要求包括道!路红线?、,交通出入口方位【、停车泊位和广场】等涉及立交桥用地】的应当明确用地控制!范围;涉及轨道交】通用地的《应当明确出入口和】相关:设施的?设置要求;涉及广】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的!应当在规划条件中】明确用地规模—和方位要《求;涉及地上或【者,地下设施与周边地】区设施?、交通系统相联【系,的应当在规》。划条件中予》以明确涉及地块内部!支路的应当对支路】。。的线:形、宽度予以明【确;  【 , , (五)市政设施】配置:要求包括给水、排水!。、燃气?。、热力、电力、电】信设施等《;   【  (六《)公共设施配置【要求包括文化、教】育、卫生、体育、管!理、社区服》务设:施、:应急:避难场所与设—施等; —     (—七):绿,化配置要求》包括绿地率、—绿地面?积、防护绿地和集】。中绿地的设置要【求; ?   》  (八)》附图采用1》1000或者—1500现状地【形图;附图应当标明!地块的?区位与现《状、建设用地—范围及代征用地范】围、地块坐标及标】高、道路红》线坐标?及标高、《出,入口:位置、建筑界—线以及周围地区的环!境与:基础设施条件 】 第十】二条 根据用地具体!情,况,可在规划条》件中提出以下补充要!求   【  (一)城—市设计?要求包括建筑体【量、建筑色》。。。彩,、建筑风格与形式、!建,筑高:度等:要求; —     (二)】历史文化风貌保护】、文物古迹》保护、风景名胜保】护、河湖水面控制】。等要求;  !   (三)—人防、?防火、?防爆、防洪、—防空、防震、防治】地质灾害、环保【等要求;  !   (四》)高压电力》走廊、?长输管线《、,河道、铁路、军事】和国:家安全设施、—。大型基础设施的相关!技术要?求及保护控制要【求; 《 :   ? ,。(五)城《市对外交通要求【包括机场、港—。口、铁路、高速公路!等市政工《程设:施要:求; 《。。  ?   (六)地下空!。间开发利用的—相关:技,术要求;《  》   (七》)城乡规划主—。管部门认《为有必要《提,出的其他要求 【 》 第十三》。条 规划条件—一经出具原则—上不得?变,更确需?变更:的,应,当以控制性详细规】划为依据并符—合,法,律法:规以及相关规范【的要求变更内容不】符,合控制?性,详细规划的不予批】准   【  规划条》件的:变更应符合周围环】境要求和设施承载】条件不得损害—公共利?益不得?损害利?害,关系人的合法权益】 , 第】十四条 规划条【件,变更分为核心内【容变更?和一般内容变更【核,心内容变更是—指对城乡规划实施】或公共利《。益产:生重大影响、涉及】土地市场《公平公正《性等的变《更;一?般内容变更》是指:核心内容变更以【外的其他变》更 【 第十五条 规】划条件核心》内容变?更主要包括 】     》(一)规划》用地性质及兼容性的!调整包括不同性质】用地比例的调整【。。; 《  :   ?(,二)建设用地规模和!用地红线《的调整;《 :    》。 (:三)绿线、》。紫线、黄线、蓝线、!道路红线《的,调整;   !。  (四)风景【名胜区和规划特色】。意图区(因》城,市景观、城市特色、!自然和历史风—貌等需要《提出特殊《控,制和规划编》制要求的区域—。)范围内的建—。筑高:度调整?;, , :    《 ,(五)经营性用地】容积率、绿》。地率的调整; 【   》  (六)公共设施!配建或?市政设施配建内容】和,规模的调《整 !第十六条 规划【。条,件一般内容变更主要!包括   】 , (一)《地块建筑密》度、集中《绿地、停车泊位、交!通组:织、空间形态、【建筑间距、建筑退】界等的调整; !     》(二)风景》名胜区和规划特【色意图区范》围外:。的建筑高度调—整 — 第十七—。条 变更规》划条件核心》内容必须《符合以?下条件之一 — ,     —。。(一)因城乡规【划调:整或者修编造—成地块发展条件变化!的;:  》。   (二)—因城市基础设施【、公益性公共设施建!设,需要导致已》出让用地的大小【及相:关建设条件发生【变化的;  !   (《三)国家和》省的有?关政策发生变化的】; 《  : ,  (四《。)法律、《法规:规定的其他情—。形 】 第十?八条 ?变更:规划条件应当—按,照下列程序进行【     (!一)受理建设—单位或者个》。人向:城乡规?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!报告和规划设—计方案符《合变更条件》的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应?当予以受理;不【符合变?更条:件的不予受》理并:告,知理由规划条—件变更申《。请报:告应详细说明建设】用地基本情况、变】更规:划条件?的理由等有》关内容规划设计方案!应表明用地》总平面布局、建筑】空间:环,境,、与周围用地和建筑!。的关系等内容; 】。 :     》。(二)?论证和公《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应当就建《设单位或者个—人提出的规划设计方!案组织论证并公示或!者征求利害关系【人的意见必》要时还应当组织听】。。。证会充分听取—利害关系人的—意见; 【    (三)【审定一般内容—变更的经论证和【公示无异议后由城乡!规划主管部门审【定批准;核心内容变!更,的论证和公示—(听:证)无异议后—经城:乡规划主管部门【审查:形成建议《方案后附相》。关材料报城市—、县人民政》。府批准涉及》容积:率变更的《还应:当报:上一级?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备案;?    【 (四)公布城【乡规:。划主管部《门将:经依法?。批准的?规划条件《变更情况予以—公布:同时通?报同级?监察、?国,土等相关部门 ! 第十【九条: 符合以《下,条件之?。一的容积《率变更备《案采取批前》备,案审查方《式变更?批准前须《经上一级《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审查同意认定后!方可报城市、—县人民政《府批准   !。  (一)》原地块容积率小【于1.5《变更后地块容积率大!于1.?8,的; 》     (二)原!地块:容积率1.5—~2:.0的变更后地块容!积率:大于2?.4的; 》。 ? ,   ?(三)原地块—容积率大于2.【0的增幅大于—10%; 】 ,   (四)建筑】总量增加大于3【000平方米; 】。。 ?    (五)【变更次数超过2次 ! ? ,   ?其余的容积率变更采!取批后备案登记方】式应当在批》准之日起30日内】报,上一级城乡》规划主管《部,门备案登记 ! 第二十条 !容积率变更》报,上,一级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批前备案》审查时应当提—交下列材《。料 : :     (一)容!积率变更备案审查申!请一:。份; 》  :   (二》)容积率变更说明一!份;    ! (三)拟变更规划!设计:方案成果书》。面文件一份电子文件!一份 》  :   容积率变更】报上一?级城:乡,规划主?管部门备案》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!材料: ?     (—一)容积率变更【。备案报告一》份;  【  : (二)容积率变】更,批准文件一份; 】  《。   (三》)经批准《的规:划设计方案成果书】面文件一份电子文件!一份; 《 ,。     —(四)容积率变更说!。明,一份 ? : 第二【十,一条 容积率变【。更说明应当包括下列!内容 《。。     —(一)容积率变更的!依据和过程》; 《    《 (:二)容积率变—更与控制《性详细?规,划衔接情况》其中变更内》容涉及修改控制【性详细?规,划的应?当,说明修改控制性详】细规划?的情况; 】    (三—)容积率《变更前公示》情况以及专》家、公众反映的【主要:意见和采纳情况; ! ,。 ,     (四)其!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! 第二!十二条 经》审批同意规划条【件变:更的建?设单位或者》。个人应当持有关批准!文件向?城乡:规划、国土》资源等主管部门申】请办理相关许—可审批或者变更【手续 《   《。  涉及《补交出让金的土地】使,。用,权人或者《受让:方凭审?批文件到国土资源主!管部门补交土地【出,让金签?订土地出让》合同补?充协:议核:发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证时—涉及:补交土地出》让金的建设单位应】。提交土地出让—合同补充协议 【 ? 第》二十三条《 涉及规划条件变】更的相关批准文【件、变更理由、变更!依据、调整方案以及!专家论证意见、【公示(听证》。)材料等应当—按照:法律法规的规定【进行存档备查 ! 第二十】。四条 可兼》容项目应当依据控】制性详?细规划在规划条【件中予以明确凡规】划条件未明确—的一律不允许设置】建设 】 第?二十五条 》。可,建设:用地范围内确定为】两,种以上?(,含两种?)用地性质并要【求独立用地的—建设项目规划条件中!须明确各《类用地规模(—。或者用地比例)和】规划指标《;不要求独立用地】的不同性《质建筑可以结—合整体规划布局统一!设置的可《以分别提出建—筑规模(或者建【筑,。比例)其他规划指标!在用地内统一—平衡单体建筑为两】种以上(含两种)规!划性质的按照规【定用地分类和可【兼容范围分》别确定用《地,性质和建设规模 】 【第二十六条》 规划条件有—关指标计算口径应】当执:行,国家标准《和省:有关:。。规范:及技:术标准建筑面积的计!算口径统《一执行国家标准建】筑工程?建,筑面积计《。算规范(《GB/?T,50353-20】05:)   【  分?期开发的《建设项目各期建设工!程规划许可证确定】的建筑面《积、配套设施面积总!和应与规划》设计:。条件、建设用地规】划,许可证确定》的容积?率或建筑面积相符】。合 《 》。第二十七条 建设项!目规划审批后城【乡规划主《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工!程规划条《件一致性进行查验】;建设工《程竣工?。。后应当对《建设工?程规划条《件一致性进行核实】经查验、核实—发现与规划》条件不一致的应当】。书面:要求建?设单位或者个—。人进行整改整—。改不到位的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》应当依法进行—处理并不得为其【继续办理后续规划】手续 —。 第二十八条! 违规调整规划条】。件的由上级城乡规】划主管部《门或:者同级?政府撤销其相关规划!。许可审批《 ,     对违!反规定调整》规划条件的有关【工作人员按照违【反城乡规《划责任?追究办法规定执行 !    】。。 : ,第二十?九条 本办法自】。颁布之?日,起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