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市!城市:房地产抵押管—理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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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《19:96年?9月26日南昌【市第:十届人民代表大【。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!三,次,会议通过1》996年1》0月19日江西【省第八?。届人民代《表大:会常务委员会第二】十四次会议批—准根:据2003年10】月,29日?南昌市第十二届人民!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十九?次会议通过2—003年《11月27》。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!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?会第六次会议批准】修正案修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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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了加强!城市房?地产:抵押管理维护房【地,产抵押市场秩序保】障房地产《抵押当?。事人合法权益根【据中华人《民,共和国?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!华,人民共和国担保【法和其他《有关法律、法规结合!本市:实际制定本条—例 :
!第二条 《在本市城市规划区】国有土地范围内进】行,房地产抵押、—预购商?品,房贷:。款,抵押、在建工程抵】押实施?抵,。。。押管理应当》遵守本条《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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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条 ?本,条例所称房》地,产抵:押是指债务》人或者第《三人:以其依法《取得的房屋》所,有权:连同该房屋占—。用范围内的土地使】用权以不《转移占有方式向债】。权,人,提,供债务履行担保【的行为
【 : : 本条例所称预购商!品房贷款抵押是指】。购房人在支付首【期规定的《房价款后《由贷款银行代其支】付,其余的购《房款将所购》商品房?抵押:给贷款银行作—为偿还贷款履行担】。保的行为
! 本条例所】称在建工程抵押【是指抵押《。人为取得在》建房地产工程—。继续:建造资金的》贷,款以其依《法取:得的土?地使用权连同—在建工程的》投入资?产以不?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!给贷:款银行作为偿—还贷款?履行担保的》。行,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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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第一款规》定,的债:务,人,或,者第三?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!抵押权?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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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条 房地【产抵押活动应当遵】循,平等:、自愿、公平、诚实!信用的原则 —
】 第五条 房地【产抵押实行登记制度!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登!记之日起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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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六条 市》或者县?人民政府房》产管:理部门(以下简【称房:产管理部门)是【本级人民《政府房地《产抵押登记》工作的主管部—门对房地《产抵押登记实行统一!管理?
,
, ? 市或》。者,县人:民政府国土资源、价!格、财政、工商行政!管理和税务》等部门应《当按照各自的职【责,配合做好房地—产抵:押的管理《工作依法对》房地产抵押施—行,监督检查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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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【条 依法取得—。的房:。屋所有?权,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!内,的,土地使用权可—以设定?抵押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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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房屋所有【权与该房《屋占用?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!不得单独设定抵【押权
》
— 第八条《。 抵押人所担保的】。债,权,不得:超过其抵押的房地产!。。价值:
《 房地产】抵押后该《房地产价《值大:于所担?。保的债权的余额【。。部分可以再次抵【押但不?得超出其余额部【分
?
》 , 同一房《。地,产设定两个以上【抵押权?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!设定过的抵押情况书!面告:知抵押权人》 ,,
第!九条: 以在建工程已完工!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!用,权,随之抵押《
! 第十条 以预【。购商:品,。房贷款抵押的该商】。品房开发《项目应当符》合房地产转让条【件并取得商品房【预,售许可证
【
》 第十一条 以享!受国家优惠政策购】买的房地产抵押的其!抵押额以房地产权】利人可?以处分和收益的份】额比例为《限
】
, 第十二条 以按!份,共,。有房地产设》定,。抵押权的所担—保的:债权:不得超出《抵押人依法所享有】的,份,额
】 , 以共同共有房地】产设定?抵押权的应》当经全?体共有人书》面同意抵押人为全】。体共有人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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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 第:十三条 企业以【其所有的房》地产设定《抵押的其设定的抵】押期限不得超出企】业依法?。取得的土地使用权】的终止期限
】 《 有?经营期限《。的企业以《其所有的房地产设】定抵:押的其设定的—抵押期限不得超【出企业的终止—。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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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四条》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!房地产不得》设定抵押
—。
, (【一)权属有争—议的:。。;
?
《 (二)已【。建成的房屋未依法登!记领:取房屋所有权证国】有土地使用证的;】
? (三)!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!土,地使用证载明的权】利人不一《致的;?,
,
【(四)共同》共有房地《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!面同意的;》
:。
《 ?(五:)学:校、幼儿园、医院等!。以,公益:为目:的的事业《单位、社会团体【。的,教育:设施、医疗卫生【设施和其他》社会公益设施;】
: ? (六》)列为文物保—护的;
【 (—七,)公有住房已出【租的;
! (八》)已依法公告列入拆!迁范围内的;—
》。 (九)【依法:被查封、扣押—、监管的;》
》。 (》十)法律、法规规】定其:他不得设定抵押【权的
— 已被预售!的商品房《开发该商品房的【房地产?。企业不得设定抵押 !
!第十五条 房地产抵!押当事人应当—签订书面抵押—合同:
— 抵《押合同应当具—备以下条款—。
》 (一)当事人!姓名、住所》或者:名称、驻址》;
— 《(二)抵押房地产坐!落、类型、结构【、面积、《价值、所有权—属,、使用权属》、权:证编号?。; (三)抵【押房地产担保的债务!款额和期限;
】
: 《 (四?)抵押房地产意外毁!损或者灭失的—责任;
! (五)—违约责任;
! 《 (六)抵》押合同消灭》的条:件;
! (七)当事人】争议解决方式;
!。
(八!)当事人认为需【要约定的其》。他事:项;
! (九)抵押【合同签订的》时间与地点》 :
【 第十六《条 订?立房:地产:抵押合同时当事人在!合同中不《得约定在债务履【行期届满《抵押权人未受—清,偿时抵押房屋的所有!权与该房屋占用范围!内的土?地使用权转移为债权!人所有
【
第十七!条 抵押《合同:签订:后当事人应当向【房产:管理部门办》理房:地产抵押《登记:
:
办】理房地产抵押—登记:应当提供下列—文件
】 (《一)抵押《登,记,申请书;》
,
: (—二)主合同和抵【押,合同;《
? (三)】。房屋所有权证和国】有,土,地使用证;》
!(四)?抵押:当事人?的身份证《明或者法《人资格证明;
! , (五)】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!价值的资料;—
— , , (六)法律、法规!规定应?当提交的其》他文件 》
:
第【十,八条 下列房地产】抵,押登记当事人—除提交本《条例第十七条—第二款规定提交的】文,件外还应《当提交?相应的?。证明文件
【 , : : (一)抵》。押以划拨方式取得土!地使用权的房—地产:应当提交《国土资?源部:门的批准文件;
! , (二)抵!押集:体所有?制企业的房》地产应当《提交经?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!者职工大《会批准?的,文,件;
— (三)】抵押有限责任公司】、股份有限公—司的房地产应当【提交经董事会—或者股东《大会批准的文—件但企业章程—另有规定的除外;】。
】 (四)以中—外合资企业、中【外合作企《业和外商独》资企业的房》地产抵押《的应当提交经—董事会批准》的文件但企业章程另!有规定的除外;【
? —(五)抵押》未建成的拆迁安置】房应当提交原房屋所!有权证明和经公证的!。拆,迁安:置合同书
【 , , 国有企业、!国有:控,股企业、国有参股企!业和事业《单位法人以国家【授予其经营管理的】房地产抵押的—应当符?合国: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!定 ?
— 第十九条 【房地产抵押登记按照!下列程序办理【
? (一)当!事人按照本条—例第十五条》规定:签订书面抵押合同;!
《 ,。 (二)当事!人持本条例第十【七条或者第》十八条规定》的证明文《件向房产管理—部门:申请办理抵押登【记;
》 (三】)房:产管理部《门对抵押房》。地产是否符合抵押条!件进行审查并—在受:理之日起《5,日内书面答复当【事,人,;,
!(四:)对符合抵押条件】的房:地,产当事人可》以协商议定其价值也!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!有房地产价格评【估资质的机构进行价!格评估;
! 《(五)房产管理部门!在抵押?。合同上签注编号、】日期加盖登记—专用章核发房—屋他项权证并—在,房屋所有权证上核】签抵押注记
【
? 以预购【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!抵押的登记机关【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!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!抵押期间竣》工的当?事人应当《在抵押人领取房屋权!属证书后重新办理】房地产抵押登—记其中按预》购商品?房合同履约的—当事人?应,当申:请房地产抵押—变更登记
】 》房屋他项《权证由抵押权—人持有经抵》押注记的房屋所有权!证由抵?押,人持有 》
》。
第二》。十条: 房:产管理部门抵押登】。记的资?料应当?公开允许当事—。人或者相《关机构?查阅、抄《。录或者复印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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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一条 抵押【人将:已出:租的房屋抵》押的应?当将租赁情》况书面告知抵押权人!并,将抵押情况书面告】。知承租人《原租赁合同继续有】效
》 已出租的【房屋因履行担保债权!而变更产权人的原】租赁合同《在租赁?期间内继续有效 】
?
第二?十二条 《抵押期间抵》押人转让已抵押的房!地产应当书面通知】抵押权人并告—知受让人转让—的房地产《已,。经抵押的情况—;抵押人未通知抵】押权人或者》未告知受让人—的转让行《为无:效:
》 , 房地《产转:。。。让价格明显低于其价!值的抵押《。权人:可以要求《抵押人提供》相应的担保;抵押人!不提供的不得—转让
】
第二十三条! 抵押?人的行?为致使抵押房地【产价:值减少的抵押权【人有权要求抵押【人停止其行为恢复抵!押房地产的》价值
! 抵押人对抵押】房地产?价值减少无》过错的?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!人因损?害而得到的赔偿【范围内要求提—供担保抵押房地产价!值,未减少?。的部:分仍作为《债权的担《。保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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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四条 抵押权!与其担保的债—。。。权同时存在》债权:。消灭的抵《押权也消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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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五条 《债务人履行》债务完毕因该债【务,担,保签订的房地—产抵押合《同,随,即消灭抵押权人应当!将房屋他项权证【交还抵押人
!。 《 抵押人《应当在合同消灭15!。日内持履行债务的凭!证和:房屋:他项权?证以:及经抵押注记—的房屋所有权—证到:房产管理部门办【理抵押?注销手续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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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【条 :违反:本条例未办理—房,地产抵押登记的【抵押合同无效由【此造成?损,失的:由责任方负责赔偿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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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七?条, 抵押人隐瞒本【。条例第十四》条第(一)》、(四)至(—九,),项规:定情况造成抵—押无效的《应,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!。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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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二十八条 房产管理!部门违?反本条?例第十九条规定【给当事人造》成损:失的应当依法承担】赔偿责任
【 房【地产抵押管》理工作人员滥用职】权、徇私舞弊、【玩忽职守《的由其所在单—位或:者上级主管机关【给予:行政处分《;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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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! ,房地产价格》评,。估机构评估失误给当!事人造成损失的【应当依法承》担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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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房地产价格评【估机构对署》名的评估人员可【以进行追偿 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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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条 房产管》理,部门在办理房地【产抵押登记时其收】费,项目:和标准应《当按照国家和省【。人,民政府财《政、价格部门—批准的执行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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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?。一条: 在本市其他国【有土地范围内—从事房地《产抵:押,实,施房地产抵押管理参!照,本条例执行》
!以地上无定着物的】土地使用权抵押的】由当事人《向核发土地使用【权证书的国土资【源部门办理抵押【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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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二,条,。 本条?例自公布之日—起施: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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