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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市城市房!地产:抵押管理条例—
!(1996年9【月26日南昌市【第十届人民代表【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三,十三次会议通过【1996年10月】19日江西》。省第八届人民—代表:大会常?务委员会第二十【四次会议批》准,。根据2003年1】0,月29日南昌市第十!二届人民代》表,大,。会常务委员会第【十九次?会议通过《2003年11月】27日江《西省第十届人—民代:表大:会常务委员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修!正案修正)
】
第一条 为了加】强城市房地产抵押管!。理维护房《地产抵押市场秩【序保障房《地产:抵押当事人》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城市—房,地产管理法中—华人民共和》。国担保法和其他有关!法律、法规结合本】市实际制定》本条例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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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条 在本】市城市规划》区国有土地范围【内进行房地产抵押、!预购商品《房贷款抵押、在【建工程抵押实施抵】押管理应《当遵守本条例 】
【 第三条《 本条例所称—房地产抵《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!三人以其依法取【得的: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!屋占用?范围内?的土地使《用权:以不转移占》有方:式向债?权人提供债》务履行担保的—行为
】 本条例所【称预购商《品房贷款抵押是【指购房人在支付【首期规定《的房价?款后由贷款银行代】。其支:付其:余,。。的购房款将》所购商品房抵押给】贷款银行作为—偿还:贷款:履行担保的》行为:
— ?本条例所称在建【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!为,取得在建《房地产工程继续建】造资金的贷款以其】依法:取得的?土地使?用权连同《在建工程的投入【资产以不转移占有】。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!。。。行作为?偿还贷款履行—担保的行为
】 》。 第一款规定的债】务人或?者第三?人为抵押人债权人】为抵押?权人
】。。
第四条 房!地产抵押《活动:应当遵循《平等、自愿、—公平、诚实信用的】原则
》
第五!条 房地《产抵押实行登记制度!房地产抵押合同自】登记之日起生效 】
】 第六条 市或【者县:人,民政府房《产管理部门(以下】简称房产管理—部,门):是本:级人民政府房—地产抵押登记工【作的主管部门对房】地产抵押登记实【。行统一管理
【。
市或!者县人民政》府国土?资源、?价格:、财政、《工商行?政管理和税》务等部门应当—按照各?自,的职责配《。合做好房地产抵押】的管理工作依—。法对房地产抵—押,施,行,监,督检查?
《 :
第七条 】依法取得的房屋所】有权连同该房屋【占用范围内的土【地使用权可》以设定抵押权—
!房屋所有权与该房】屋占用范围内的【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!设定抵押权》
《
《 第八条》 抵押人所》担保:的债权不得超过其抵!押的房地产价—值
】 房地产》抵押后该《房地产价值大于【所担:保的债权《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!抵押但不得超出【其,余额部分》
】同一房地产设—定两个以上抵押权】的抵押人应》。。当将已经《设定过的《抵押情况书面告【知抵押权人》。
! 第九?条 以?在建工程已完工【。部分抵?押的:其土地使用》。权随之抵押》
】 , 第十条 》以预购商品》房贷款抵押的该商品!房开发项目应当【符,合房地产转让—条件:并取得商品房预【售许可证
】
《 第?十一条 以享受国家!。。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地!产抵押的《其抵押?。额,以房地产权》利人可?以处分和收益—的份额比例为限 !
,
,。 , ,
第十二【条, ,以按份共有房地产设!。定抵押权《的所担?。保,的债权?不得超?出抵押人依法所享】有的份额《
】 以:共同共有《。房地产?设定抵押权的—应当经全体共有人书!面同意?抵押人为全体共有】人,
第!十三条 《企业以?其所有的房地产设】定抵押的其设定的】抵押期限不得—超出企业依法取【得的土地使用—。权的终止《期,。限
— ? 有经?营期限的企业以其所!有的房地产设—定抵押的其设定【的抵押期限不得超出!企业的?。终止期限 —
?。
》第十四条《 有下列《情,况之一的房地产【不得设?定,抵押
【 (一)权】属有争议的;
! , 》(二)已建成—的房屋未依法—登记领取《房屋所?有权证?国有土地使用—证的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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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)【房屋所有权》证,与国有土地使—用证载明《。的权:利人不一《致的;
》
, ? , :(四)?共同共有《房,地产未经其》他共有人书面同意】的;
【 : (五《),学校、幼儿园、【医,院等以公益为目的】的事:。业单:位、社会团》体的教育设施、医疗!卫生设?施和其?他社会公益设施;!
【 (六)列为文【物保护的;
! : (《七)公?有住房?已出租的;
! : : (八)已依法公】告列入拆迁范围内】的;
《
《 :。 ,(九)依法被查封】、扣押、监管的;】
》 , (十)法律】、法规规定》其他不得设定抵押】权的
! 已被预售的商】品房:开发该商品房的房地!。产企业不得设定抵押!
—
第十五【条 房地产抵押当事!人,应当签订《书面抵押合》同
》 抵押合同!。应当具备以》下条款?
? , (一)当!事人姓名、住所或】者名称?、驻址?;
】 (二)抵押【房地:产坐落?。、类型、结》构、面积、价值【、所有权属、使用】权属、权证编号;】,。 (三?)抵押房地产—担,保的债?务款额和期限;
!
? (四—。)抵押房地产意外】毁损或?者灭失的责任;
!
— (五)违》约责:任;
【 ? (:六)抵押合同消【灭的条件;
【
— (七)当事人争议!解决方式;》
《 《 (:八)当事人认为需】要约定的其》他事项;》
: , : (九》)抵押合《同签订的《时间与地点 —
《
《 第十六条 订立房!地产抵?押合同时当事人【在合:同中不得约定在【债务履行期》。届满抵押权人未受】。清偿时抵押房—。屋的:所有:权与该房屋》。占,用范围内的》土,地使用权转移为【债,权人所有 —
,
,
第【。十七条 抵押合同】签订后当事人—。应当向?房产:。管理部门办理—房地产?抵押登记
】 : ?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!应当提供《下,。列文件《
》 , , (一)抵》押登记?。申请书;
—
, 《 (二)主合同】和抵押?合同;
! : (三)房屋所【有权证和国有土地】使用:。证,;
! (四)抵押当事】。人的身份证》明或者法人资格证】明;
— 《 (五)可以证明抵!押房地?产价:值的资料;—
: , (六)法!律、法规规定—应当提交的其他【文,件
! 第十八条 下列!房地:产抵押登记当事【人除提交本条例第】。十七条第二款规定】提交的文件外还应当!提交相?应的证明文件【
【。 ,(一)抵《押,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!使用:权的:房地:产应当?提交国土资源部门的!批准文?件;
《。 ? (二)抵【押集体?所有制企业》的,房地产应当提交【经企业职《工代:表大会或者》职工大会批》准的文件;
】 : (三)【抵押有限《责,任公司、股份有【限,公司的房地产—应当提交《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!会批准的文件—但企业章程另有规】定,的除外;
】 》(四)?以中外合资企业、】中外合作企业—和外商?独资企?业,的房地产抵押—的应当提交》经,董事会?。批准的文件但企【业章程?另有规定的除外【;
— : (五《)抵押未建》成的拆迁安置—房应当提交》原房屋所有权证明】和经:公证的拆迁安置【合,同书
》 : ? 国有企业、国有】控股企业、》国有参股《企业和事业》单位法人以》国家授予其》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抵!押的应当符合国有】资产管理的有关规】定
】
第十九条 】房地:产抵押?登记:按照下列程序办【理
》。。。 (一)】当事人按照本条例】第十五条规定签订】书面抵押合同—;,
? 》 (:二)当事人持本【条,例,第十七条《或者第十八条规定】的,证明文件向房产管】理部门申请办理【抵押登记;
! (三【)房产管理部门对】抵押房地《产是:否符合?抵押条件进行审查并!在受理之日起5【日内书面《答复当事人》;:
: ?。 (四)—对符合抵押条件【的,房地产当事》人可以?协商议定《。其价值也可以委托】依法:设立:。的有:房地:产价格评估资—质的机构进行价【格评估?。;,
》 《(五)房产管理部】门在抵押合同上【签注:编号、日期》加盖登记专用章【核发房屋《他项权证并在房屋所!有,权证:上核签抵押》。注记?
以!预购商品房或—者在建工《程抵押?的登记?机关应?当在抵押合同上【作记载?抵押的房地产在【。抵押期间《竣工的当事人—应当在抵《押人领取房屋权属证!书,后重: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!。记其中按预》购,商品房合同履—约的当事人应当申】请房:地产抵押变更登记!
《 房屋—他项权证由抵押【权人持有经抵押注】记的房屋所》有权证由抵押人持】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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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,十条 房产管理【部门抵?押登记的资料—应当:公开允?。许当事人或者相【关机构?查阅:、抄录或者复印【
【
: 第二十一条—。 抵押人将已出租】的房屋?抵押的应当将租【赁,情,。况书面告知抵押权】人并将抵押情—。况书面?告知承租人》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!
— 已出租的》房屋因履行担保债】权而变更产权人【的原租赁合同在租】赁期间?内继续有效 【
第《二十二条 抵押【期间抵押人转—让已抵押的》房地产应当书面通知!抵押权人并》。告知受让人转让的】房地产已经抵押的】情况;抵《押,人未通知《抵押权人或者—未告知受让人的转】让行为无效》
!房地产转《让价格明显低于其】价值的抵押权人【可以要求抵》押人提供相应—的担:。保;:抵押:人不提供的不得【转让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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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十三《条 抵押人的行为】致使抵?押房地产《价值:减少的?抵,押权人有权要求抵】押人停止其行为【恢复抵押房地—。产的:。价值:
!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!价值减少无过错的】抵,押,权人只能在抵—押人因损《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!内,要求提供担保抵押】房,地,产价值未减少—的部分仍《作为:债权:的,担保
【
第—二十四?条 抵押权与其担保!的债:。权,同时存在债权—消,灭的抵押权也消【灭
》 , ,
《第二十五《条 :债务人履行债务完】毕因该?债务:担保签订的房地产】抵押合?同,随即消灭《。抵押权人应》当将房屋他项权【证交还抵押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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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抵押人应当在—合同消灭1》5日内持《履行债务《的凭:证和房屋他》项权证以及经抵【押注:记的房屋所有—权证到房产管理部】门办理抵押注销【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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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六条 违反本条】例未办理房地产抵】押登记的抵押合【。同无效?由此造成损失的【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!
【 ,。 第二十《七条 抵押人隐【瞒本条例第》十,四条:第(一)《、(四)至》(九)项规》定情况造成抵押无】效的应当承》担由此产《生,的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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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八条 —房,产管理部门违反本】条例第十九》条规定给当事—人造成损失的—应当依法《。承担赔偿责任
】
: 房—地产:抵押管理工作人【员滥用职权、徇【私,舞弊、玩忽》职,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!者上级主管》机关给予行》。政处分;构成犯【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 《
《
第二【十,九条 ?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!评估失误给当事人造!成损失的应》当依法承担赔偿【责任
】 , 房地《产价:格评估机构对署名的!评估人员《可,以进行追偿》
》
? 第三十条 房产!管理部?门在办理房》。地产抵押登记时【其收费项目和标【准应当?按照:国家和?省人民政《府财政、价》格部门批《准的执行 —
第!三十一条《 在本?。市其他国有土地范围!内从事房《地,产,抵押实施房地产抵】押管理参照本—条例执行
】 ? 以地上》无定: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!押的由当事人—向核发土地使用【权证书的国土资源】。。部门办理抵押登【记
【
? 第三十二条 本】条例自?公布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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