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 南昌市城市房地!产抵:押管理条例
】
(【1996年9月2】6,日南昌市《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?员会第三十》三次会议通过1【99:6年10月1—。9日江?西省第八届人—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会第—二十四次会议—批准根据2003年!10:。月29日南昌—市,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!会常务委《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!过20?03年11月—27: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!代,表大会常务》委员会第《六次会议批》。准修正案修正)
】。
第《一条 ?为了加强《城,市房地产抵押管【理维护?房地:产抵押市场秩序保障!房地产抵《押当事人合法权益根!据中华人民共—。和国城市《房地产?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!国担保法《和其他有关法律、】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!定本条例 》
【 第二条 在【本市城?市,。规划区?。国有土地范》围内进行房》地产抵押、预—购,商品房贷款》抵押:、在建工程抵押【实施抵押管》理应:当遵:守本条例《。
?
?
第三条 】。本条例所称房地产抵!。押是指债务人—或者第三人》以其依法取得的房】屋所有权连》同,。该房屋占用范—围内的土地使—用权以不转》。移占有?。方式:向债权?人提供债务履行【担保的行为—
【 本条例所称预【购商:品房贷?款抵押?是指购房《人在:支付首期规定的房】价,款后由贷款银行【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!款将所购商品房【抵押给贷款》银行: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!保的行为
【 《 , 本条例《所称在建工程抵【押是:。指抵押人《为取得在建房—地产工程继》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!其依法取得的土【地使用权连同—在建:工,。程,的投入?资产以不转移—占有的方式》抵,押给贷款银行作【为偿还贷款履—行担保的行为—
:
? 第一款规定!的债务人《或者第三《。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!。抵押权?人,
》
》第,四条 房地产抵押活!动应当遵循平等、自!愿、公平《、诚实信用的原【则 :
—
第五条 【房地产抵《押实行登记制—度房地产抵押—合同自登记之—日起生效
!
第—六条 市或者县人】民政府?房产管理部门(以】下简称房产管—理部门)是本级人】。民政府房地产抵押】登记工作《的,主管部门《对房:地产抵押登》记实行统一管理
!
》 市或者县—人民政府国土资源】、价格、《财政、工商》行政管理和税—务等部门应当—按照各自的职责配】合做:好房地?产抵:押的管理工作依【法对房地产抵押施】。行监督检查
】
:
》第七条 依法—取得的?房屋所有《权连同该房屋占【用范:围内的土地》使用:权可以设定抵—押权:
》 房屋所【有权与该房屋占【用范围内的土地【使用权不《得,单,独设定?抵,押,权
》 :
,
第八条 抵押!人所担?保的债权不得超过】其抵押的房地—产价值
! 房地》产抵押后该房地产价!。值大于所担保的债权!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!抵,押但不得超出—其余额部分
】 同一房!地,产设:定两:。个以上抵押权—的抵押人应当将【已经:。设定过的抵押情况】书,面告知抵《押权人
!
,
第九》条 以在建》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!的其土地使用权【随之抵押 —
:
》 第十条《 ,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!押的该商品房—开发项目应》当符合房地产—转让条件并取—得商:品房预售许可—证
【
第》。十一条 以享—受国:。家,优惠政策购买的房】。地产抵押的其抵押额!以房地产《权利人可以处分和】收益的份额比例为】限
《
— ,。第十二条《 以按?份共有房地》。产设:定抵押权的》所担保?的债:权不得超《出抵押人依法所享有!的份:额
— 以》共同共有房地产设定!抵,押权的应当经全体共!有人书面《。同意抵押人为—全体共有《人
:
第十!三条 企业》以其所?。有的房地产设—定抵押的其设—定的抵押期限不【得超出企业依—法取得的土》地使用权的终止【期限:
》 有》经营:期限的?企业以其所有的【房地产设定》抵押的其设》定的抵押期限不得超!出企业的终止—期限 《
【 ,第十四条 有下列】情况:之一的房地》。产不得?设定抵押
】 ? (?。一)权属有争—议的;
】 (》二)已建成的房屋】未,依法登记领取房屋所!有权证国有》土地使用证的;
!
— (三)房》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!地使:用证载明的权利人不!。一致的;
! (四)【共同共有房地产【未经:其他共有人书面同】意的;
》
— (五)学校、【幼儿园、医院等【以,公益为目《的的事业单》位、社会团体的教】育,设施、医疗卫—生设施和《其他社会公益设【施;:
? : (六)列】为文物保护的—;
【 (七》)公有住房已—出租的;
—
(八!。。)已依法公告列入】拆迁范围内的;】
】(九)依法被查封】、扣:押、监管的》;
?
— (十)法律—、法规规《定其他不得设定抵】押权的?
!。已被预?售的商品《房开发该商》品,房的房地《产企:业不:得设定抵押 【
— 第十五条 房地!产抵押当事人—应,当签订?。书面:抵押合同
—
: 》抵押合同应》当具备以下条—款
! (一?)当事人姓》名、住所或者—名称、驻址》;
》 : (二)抵【押,房地产坐落、类【型、结构、》面积、价值、所有权!属、使用权属、权】证编号; —(三)?抵,。押房地产《担保的债务》款额和期限;【
】。(,四)抵押房地产意外!毁,。损或:者灭失?的责任?。;:
: (【五)违?约,责任;
! (六)抵押】合同消灭的条件;】
》 (七)当】。事人争议《解决方式;—
(!八)当事《人认为需要约定【的其他?事项;
— —(,九)抵押合同—签订的时间与地【。点
】
第十六条【 订立房地产抵押】合同:时当事人在合—同中不得约》定在债务履》行期届?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!时抵押房《屋,的所有权《与该:房,屋占用范围》内的土地《使用权转《移为:债,权人所有
!
第—十七条 抵押合【同签订后《当事人应《当,向房产管《理部门办《理房地产抵押—登记
》 —办理:房地产?抵押登记《应当:提供下列文件
! 》 (一?)抵押登记申请【书,;
?
(二!)主合同和》。抵押合同;
! 》(三)房《屋,所有权证和》国有土地使用证【;,,
】(四)抵《押当事人的身份证】明或者法《。人资:格证明?。;,。
!(五)可以证明【抵押:房地:产价值的资料;【。。
:
(六!),法律、法规规—。定应当提交的其【他文件
!。
第十八【条 下列《房地产抵押登记当事!人除提交本条例【第十七?条第二款规定提交】的文件外还应当提】交相应?的证明文件》
? (一】)抵押以划》拨方式取得土地【使用权的房地产应】当提交?国土资源部门的批准!文件;
— (二)抵!押集:。体所有制企业的【房地产应当提交【经企业职工代表【大会或者职工大【会批准的《文,件;?
】。(三)抵《押有限责任公司【、股份有限公司【的房地产应当提交经!董事会或《者股东?大会批准的文件【但企业章《程另有?规定的除外;
】
:。 《 (四)以中外【合资企业、中外合】作企业和外商独资】企业的房《地产:抵押的应《当提交经董事—会,。批,准的文件《但企业章程另有规】定的:。除外;
【 , : , (五)抵》。押未建?。成的拆迁安》置,房应当提交原—房屋所?有权证明和》经公证的拆》迁安置合同》书
?
,。。 ? 国有企业、国!有控股企业、国有】参股企业和事业单位!。法人以国家授予其】经营管理的房地产】抵押:的应当符合国有资】产管理的《有关规定 —
?。 ,
?。 第十?。九条 房地产—抵押登记按照—下列程序办理
!。 (【一)当?事人按照本条例【第十五条规定签【订书面抵押合同;!
】。(二)当事人—持本条例第十—七条或者第十八条规!定的证?明文件向房产管理】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!。记;
】 , :(三)?房产管理部门—对抵押房地产是【否符合抵《押条件进行》审查并在受理之日】起5日内书面答复】当事人;》
: : 《(四:)对符?合抵押条《件的房?。地产:当事:人可以协商》议定:其价:值也可以委托依法设!。立,的,有房地产价格评估】资质的机构进行【价格评估;
! : , :(五:),房产管理部门在【抵押合?。同上:签注编号、日—期加:盖登记专《用章核发房屋他项】权,证并在房屋所—有权证上核签—抵押注记》
《 : 以预《。购商品房或者在【建工程抵押的登【记机关应当在抵押】合同:上作记载抵押的房】。地产在?抵押期间竣工—的当事人应》当在:抵押人领取房—屋,权属证书后重新办】理房地?。产抵押登记其中按预!购商:。品房合同履约—的,当事人?应当申请房地产抵】押变更登记—
房!屋,他项权?。证由:抵押权?人持有经抵押—注记的房屋所有【权证由抵押》人持:有
! 第二《十条 房《产管理部《门抵押登记的资料应!当公:开允许当事人—。或者相关《机构查阅、抄—录或者?复印
》
:。
第二十】一条 抵押人—将已出租的房屋【抵押的?应当将租《赁情况书面告—知抵押?权人并将抵押情【况书面告知承租人原!。租赁合同继续有效】,
》。 ,已出:租的房屋因履行担保!债权而变更》产,权人的原租赁合同】在租赁期间内继续有!效
第二十!二条 抵押期—间抵押人转》让已:抵押的房地产应【当书面通知抵押权人!并,告知受让人转让的房!地,产已经?抵押的情《况;抵押人未通知】抵押权?人或:者未告知受让—人的转让行为—无效:
? 房地】产转让价格明显低】于其:价值的抵《押权人?可以要求抵》押人提供相应的担】保;抵押人不提【供的不得转让—
】 , 第二十三条— 抵押人的行为【致使抵押《房地产?价,值减少的抵押权人】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!其行:。为恢复抵押房—地产的价值
【
: 抵押【人对抵押房地产【价值减少无过错【的抵押权《人只能?在,抵押人因损害而得】到的赔偿《范围内要求提—供担保抵押房地【产价:值未:。减少的部分仍作【为债权的《担保:
! 第二十《四条 抵押权与其担!保的债?权同:时存在债权消灭的】抵押权也消》灭
》。
《 :第二十?五条 债务人—履行债务《完,毕因该债务担—保,签订的房地产—抵押合同《随即消灭抵押权【人应当将房屋—他,项权证交还》抵押人
》
抵】押人应?当在合同《消灭15日内持履行!债务的凭证》和,房屋他?项权证?以及经抵《押注记的房屋所【有权:证到房产管理—部门办理抵押—注销手续《。
! 第:二十:六条 违《反本条例未办理房】地产抵押登记的抵押!合同无效《由此造成损失的由】责任:方负责赔偿》
》。
? :第二十七条 抵【押人隐瞒本条—例第十四条第(【一)、(四)至(】九)项规《定情况造《成抵押无效的应当】承担由?此产生的法》律责任
!
第二十八】。条 房产管理部门】违反本条例第十九】条规定给当事人造成!损,失的应当依》法承担赔偿责任
!
【房地产抵押》管理工作《人员滥用《职权、?徇私舞弊、玩忽【职守的由其所—在单位或者》上级主?管机关给予》行政:处分;构《。。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。事责任
【。
》 第二十九条 【房地: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!失误:给当事人造成—损失的应当依法【承担:赔偿责任》
【 ,房地产价格》评估机构对署名的评!估,。人员可以进》行追偿?
】 第三十条 房】产管:理部:。门在:办理房地产抵押登】记,时其:收,。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按!照国家和省人民【。政府财政、价格【部,门批准的执行 】
— 第三十一条【 在本市其他—国有土地范围内从】事房地?产抵押实施房地【产抵押管理参照【本,条,例执行
】 《以地上无定着物【的土地使用权—。抵押的由《当事人向《核发土地使用权【证,书的:国土资源部》门办理抵押登记【
《
》 第三十《二条 本条例自公】布之日起施行
】